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2010年是自治区“五五”普法最后一年,为做好自治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六五”普法调研工作的通知》(新治办〔2010〕7号)和《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卫政法发〔2010〕30号)要求,现就自治区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上述两个《通知》以及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转发的《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各族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新党发〔2006〕4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做出的《关于深入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新卫法监发〔2006〕45号)等文件为依据,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五五” 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取得实效。本次检查工作采取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负责组织自查,接受当地统一检查及自治区抽查,我厅将对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五五”普法自查书面总结于2010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卫生厅“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法监处,传真0991-8561835)。 二、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及厅直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参照《自治区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后附)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附件:自治区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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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项目和标准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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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保 障 ︵ 13 分 ︶ |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运行正常,“法治进机关”活动“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督促、能落实。经费有保证。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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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关法制工作部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部门协调配合。“法治进机关”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促进机关建设。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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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关法治建设考评激励机制健全,“一抓双挂”(抓正反典型,与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制度落实。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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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建 设 ︵ 18 分 ︶ |
1、将制度建设列入厅党组工作重点。对掌管人、财、物等部门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制约制度健全,无死角和漏洞。落实率100%。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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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落实率100%。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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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落实情况好。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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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具体的应急措施。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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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制 宣 传 ︵ 14 分 ︶ |
1、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宪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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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学法讲座制度落实。单位每年集中安排不少于2次有针对性的集体学法活动。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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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部门法治建设情况在媒体上有报道。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完成率100%。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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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关工作人员每年有针对性的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考评制度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形式多样、效果好。有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并经常更新内容。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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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实 践 ︵ 40 分 ︶ |
1、机关办公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办事程序规范、工作严谨。服务周到热情,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满意率高。机关内无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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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员依法履责情况好,机关办事效率高。对外推行有效便民举措,办事时限短、效果好;对内依法、依规严格要求,考勤考绩制度落实,机关风气正。工作拖沓、推诿扯皮、水平低、效率低、不作为等情况逐年减少。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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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审务、检务公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收费事项。落实执法公示制,公开办事程序。机关财务收支情况公开透明,职工和服务对象满意。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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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办事,在人、财、物使用和各项决策中无违法违规问题;滥用职权、多头执法、办事不公、护私偏袒等乱作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查处。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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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关各类文件审查把关制度落实,出台文件无违法、违规问题。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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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关超标准公务消费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成本逐年降低。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度完善并落实。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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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主 监 督 ︵ 15 分 ︶ |
1、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并落实。主动、虚心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认真配合职能部门履行监督、审计职能。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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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访渠道畅通、责任制度健全。对群众来信来访和各方监督意见、建议回复、落实率100% 。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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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度重视、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整合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作用发挥好。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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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考核项目和标准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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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保 障 ︵ 13 分 ︶ |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运行正常,领导重视“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督促、能落实。经费有保证。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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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法制工作部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法治进单位”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单位建设。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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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法治建设考评激励机制健全,“一抓双挂” (抓正反典型,与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制度落实。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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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建 设 ︵ 18 分 ︶ |
1、依法建立健全单位人事、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办事公开、程序合法、决策民主,确保干部职工对单位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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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落实率100%。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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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单位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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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挂钩,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普法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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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制 宣 传 ︵ 14 分 ︶ |
1、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宪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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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四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两次。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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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干部职工学法有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0小时,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任务完成率100%。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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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显着,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和干部职工的认可;能及时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档案资料齐全,归档有序;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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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实 践 ︵ 40 分 ︶ |
1、严格依法办事,治理商业贿赂,依法处理本单位各项工作事务,对重点治理的部位、场所和有关事项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督促、有结果。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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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单位领导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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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导干部依法履责意识强,落实干部职工工作管理问责制。滥用职权、偏袒护短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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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行业针对执业、执法、服务和保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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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效率高,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本单位职工无刑事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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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树立诚信理念,加强诚信建设,“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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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主 监 督 ︵ 15 分 ︶ |
1、单位内部管理民主、决策科学,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得到落实,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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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办事拖沓、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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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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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信访责任制,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及时稳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的投诉能及时查处,无越级上访案件发生。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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