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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宁海县蛇蟠涂白岐塘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验收的批复


【颁发部门】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发文字号】 甬土资整[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海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我县蛇蟠涂双盘山外塘等九个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进行验收的请示》(宁土资〔2010〕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宁海县蛇蟠涂白岐塘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经我局批准立项(甬土资整〔2007〕12号)实施以来,现已全部完工。该项目开发总面积97.998公顷,垦造新增耕地85.9879公顷,并通过了你局组织的初验。经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实地验收,认为该项目质量符合耕地开垦标准,同意通过验收(复验)。 特此批复。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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