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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2010年秋季教材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鲁价格发[2010]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201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请示》(鲁出计[2010]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有关规定,确定我省2010年秋季中小学义务教育教材及高中教材价格,按省物价局《关于200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批复》(鲁价格发[2008]57号)的规定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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