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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厅直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经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同意,现将《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实施意见”(中办发〔2009〕44号)、(黑办发〔2010〕2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全厅广大党员积极向书本学习、向环境保护实践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环境保护业务素质,增强党员的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全厅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二、目标、原则与内容 (一)基本目标 从2010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2010年在厅直机关试点基础上,力争全厅30个党组织(包括厅党组、党总支和党支部)中有30%达到学习型党组织要求;2011年有60%达到学习型党组织要求;2012年有90%以上达到学习型党组织要求。 1、思想理论素养进一步提高。终身学习理念进一步树立,学风进一步转变,求真务实之风得到大力弘扬,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广大党员切实始终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在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认识上达到新高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信心明显增强。2、党组织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发挥。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为党员开展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成为党员不断学习、追求超越、锐意创新的精神家园和战斗堡垒,成为拥有不断增长的学习力和创新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政治组织。3、推动环保能力进一步增强。不断提高党员运用理论研究分析解决环境保护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对复杂形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百姓和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服务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依法行政、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 (二)主要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始终着眼于加快发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这一中心任务,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为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服好务,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为广大党员的奋斗目标。2、求真务实、指导实际。把握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学习活动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需要结合起来、与强化“六型机关”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推进工作、工作促进学习,充分体现出学习效果。3、创新载体、整体推进。要活化形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学习载体。依靠严密的党内组织体系,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根据不同单位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和管理,整体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三)学习内容 1、学习特色理论体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各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认真研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原著,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代表的黑龙江时代精神和以无私奉献为灵魂的“中国环保精神”,时刻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2、学习现代化必需的知识。要着眼于完善知识结构,学习世情、国情、党情、省情、社情等,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不断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学习党的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执行党章、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3、学习环保业务知识。紧密结合本单位、本人环境保护岗位和知识技能需要,强化对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业务知识学习和钻研。着眼于做好本职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更新与培训,努力成为投身环保大潮的专家和行家里手。 三、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确立集中学习的时间和方式。1、强化中心组学习。加强和改进厅党组及各直属单位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把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与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结合起来,探索专家讲解与中心组成员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每季度不少于1次。2、举办辅导与报告会。定期举办专家辅导讲座和理论宣讲,邀请专家学者对党员进行党的创新理论、现代知识技能等专题辅导,原则上每3个月一次;定期举办省厅领导干部报告会,聘请理论水平较高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作专题报告,原则上每月1次。3、专题研讨和交流。定期举办理论座谈研讨会和理论学习交流会,组织党员开展研讨、询疑、辩论。根据党组织建设实际和党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及特长,组成各种研究小组,经常性地开展研讨活动,同交流学习经验与心得体会,原则上每3个月1次。 (二)岗位培训 建立健全培训制度,科学安排环保综合素质及岗位培训等。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学时,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学习不少于80学时。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培训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定期培训制度,抓好对每个普通党员的学习培训。厅机关党委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厅党员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 (三)调研学习 广大党员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影响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把学习由室内延伸到室外,把基层作为最好的课堂,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解决环境保护实际问题的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定期深入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人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在抓调研学习同时,还要抓好在职学习,即: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还要对党员学习书目、学习时间、阅读数量提出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和个人情况,制定自学计划,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努力做到日学一小时,周听一堂课,月读一本书。自学要有读书笔记,每年撰写1至2篇理论文章。 四、制度保障 (一)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厅机关党委和人事处将结合实际制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具体考评办法,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学习绩效评价体系,定期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察党员对理论学习的认识和态度,检查党组织书记是否真正发挥带头、组织、指导和督促作用;考察学习计划落实情况,检查个人学习是否有计划、有安排,规定的学习任务是否完成,质量和效果如何;考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情况。要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各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理论学习档案,记录党员理论学习考核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和党员“先优”评选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述学评学考学机制。结合学习建设活动,认真开展述学评学和考学。党员领导干部在每年工作总结和述职时,要向组织和单位全体干部汇报个人学习情况,主要包括思想认识、学习心得和学习成效;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党员群众对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汇总情况作为评学结果。各党总支和党支部每年要采取理论测试、专题竞赛、体会交流、成果评选、工作总结等形式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1次全面考核,区分档次,对表现突出的同志给予一定奖励。 (三)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评先、干部升降、工作考核挂起钩来,以树立正确的学习导向,激发党员的学习热情。厅里有关部门要保障学习培训经费,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为党员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要强化舆论引导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重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本部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厅机关党委拟通过厅域网等开辟专栏、增设专题等形式,加强对全厅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宣传,扩大和深化理论学习效果。厅机关党委将编印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共产党员事迹材料、组织全厅的演讲、树立和培养典型,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机构。省厅将成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平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富亚峰副厅长担任,其它厅班子成员以及省厅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厅机关党委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邀请有关领导和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建设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性意见,解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厅直属各总支和党支部要参照厅里做法,建立和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负责、全程负责。 (二)制定规划方案。厅党组制定省厅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意见,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按照厅党组织要求,制定适应本单位和本部门特点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规划和具体方案。特别要抓好特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特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来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形成我厅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特色。制定方案中,要注重加强学习型党组织的阵地和载体建设。遵循学习途径多元化、学习资源全球化、学习行为个性化、学习环境虚拟化的趋势,充分利用好各级各类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不断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厅机关党委将强化督导与检查,各党总支和党支部也要强化对本单位本部门学习情况的督导与检查。各党总支和党支要在每年1月底前向厅机关党委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督导检查要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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