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09〕26号),设立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加强应急管理和督查落实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各厅局,各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市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统一刻制、启用市人民政府所属市直各委、办、局的印章。
(十一)负责市政府有关法制方面的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16个内设机构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下设2个科,法制办下设1个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下设2个科。
(一)秘书一科
办理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事、监察、审计等方面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并编写会议纪要;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
(二)秘书二科
办理财政、商务、粮食、经济开发区、集中收费、资产经营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税务、工商、金融、保险、证券、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
(三)秘书三科
办理市政府机关、发展和改革(含物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扶贫开发、气象、旅游、外事侨务、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人民武装、信访、重点工程以及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
(四)秘书四科
办理教育、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红十字会等部门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
(五)秘书五科
办理科技、统计、宗教、人民防空、供销、档案、地震、老龄、残联、无线电管理、盐务等部门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六)秘书六科
办理经济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环保、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煤炭、安全生产、规划勘测、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工业等部门的文函电、请示(报告)、会务、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七)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的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机要传真;协助领导处理突发事件;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的印鉴管理;承办市政府所属市直各委、办、局的印章刻制、启用;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日常政务值班、节假日值班的安排;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的日常服务工作和政府系统的政务接待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八)人事科(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等工作;办理市政府办公厅系统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2名,科级职数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九)会议科
承办市政府党组会议、全体扩大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政府直属单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以及各种电视电话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办理上级各部门由我市参加或组织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安排公务活动,具体承办国务院和省领导同志来忻视察的公务活动;承办政府系统大型会议的审核、报批等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十)机要文书科
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办理国务院、省政府、市委、各地市来文、电报,承担办公厅机关文件的审核、报批、校对、缮印、分发等工作;办理机要、保密文件、内部资料刊物的分发传阅;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厅保密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十一)资料科
收集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性资料;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起草市政府及办公厅综合性文稿;负责编写《市政府大事记》,编辑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之声》;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十二)信息科
负责与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工作的联系,向国务院、省政府报送重要信息,参与全省有关信息工作的活动;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网络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及市直各单位信息工作的开展;负责落实反馈省、市领导有关信息批示精神;负责与全省各市及外省市信息工作的联系;编发《忻政信息》、《每日要情》;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十三)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对市政府各项决策、会议议定事项、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市政府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负责征集人民群众建议与意见;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等相关方面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2名,设副处级督查员2名(其中1名兼任督查室主任)。
(十四)行政科
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行政后勤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
(十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
围绕政府重要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并跟踪反馈政府重大决策的运行情况;负责全市经济分析;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会议讲话的组织起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6名,处级职数1正1副。下设2个科:
1. 经济发展科
围绕全市财税、金融、发展改革、工业、交通、农业、农村、水利和林业等重大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相关问题等方面的重要文件和讲话。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2. 社会事业科
围绕市政府重要工作组织调研;负责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旅游等行业重大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相关的重要文件和讲话。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十六)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审核市政府及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向省政府的报备工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实施法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市直各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中的矛盾和争议;办理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管理和仲裁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监督工作;承办省政府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研究和交流,组织指导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4名,处级职数1正1副。下设1个科:
行政复议应诉科(对外挂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受理、审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承办行政赔偿有关事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承办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报送市政府的紧急重要事项,保障市政府与省政府、市委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理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相关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市应急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划建议;负责组织编制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6名,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处)。下设2个科室:
1. 应急值班室
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省政府、市委,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值班要情、专报,信息处置反馈,督促落实。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2. 应急组织协调科
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应急现场的组织协调;办理市政府应急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应急工作的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专题会议;协调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组织修订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以及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信息调研和应急宣传培训工作;检查、考核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四、人员编制和职数
(一)编制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70名(含市政府领导编制6名、市长助理编制1名)。
(二)职数
1. 领导职数
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 5 名;研究室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副处级督查员2名(其中1名兼任督查室主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处级)。
科级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研究室、应急办科级各2名,法制办科级1名)。
2. 非领导职数
处级2名、科级 12名。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规定,管理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机关行政后勤服务性工作与政务工作逐步分开。
(三)机关公务保障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全额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编制32名(含应急值班人员编制4名),领导职数2正2副。
(四)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