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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旅游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旅游局: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省旅游安全的良好态势,确保来赣旅游者和全省旅游行业员工能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 四统一的目标,现就我省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于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始终,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赣旅发[2005]25号)要求,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到来之前开展认真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各旅游星级饭店要做好供水、供电和食品卫生检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各旅行社要严格团队管理,科学安排行程,完善旅游保险。要与有营运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安全责任,严禁租用未足额投保或脱保的旅游车辆,严禁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租用“黑车”及向司机个人租车。要进一步提高导游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引导,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景区(点)要对景区(点)内各种游客运载工具和游乐设施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性能检查。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畅通紧急疏导通道,配备充足的维护人员和救助力量。要加强对自然灾害性气候的预报和防范措施,及时发布旅游信息,确保景区(点)的正常游览秩序。同时,要注意防控甲型h1n1流感及艾滋病通过旅游途径的传播。其他各单位也应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设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 三、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预案,严格事故报告制度 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单位要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公共突发事件,按照《江西省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控预案,进行预案演练,严格执行预防、监控、应急和报告制度,一旦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加强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坚持24小时有人值守,明确具体责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中关于旅游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坚持一事一报、重要事情即报,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发生,确保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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