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萍乡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对我市站在更高的战略层面找准发展定位,主动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积极对接长株潭经济区,全面推进城市转型,实现赶超跨越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十二五”发展战略研究。根据规划编制需要,对我市“十二五”发展思路进行深入研究。
(二)精心编制,形成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按照全力编制总体规划、适量编制专项规划、合理设置单项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宏观性、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原则,编制形成全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全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包括1个总体规划、18个专项规划、6个单项规划。
(三)研究论证、储备开发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研究提出一批“十二五”期间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主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以及需要由政府协调建设、涉及国民经济重要布局的重大产业项目,力争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四)指导推进各县(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县(区)根据全市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总结发展成就,研究提出发展思路和需要纳入市级层面规划的重大政策、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项目,组织推进各项上报衔接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总体原则。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规划编制。总体规划由市发改委牵头编制;各专项规划由各市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编制;各单项规划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编制(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4月)。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利用媒体和网络开展问计于民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起草形成规划基本思路。
(二)完善提升阶段(5月-7月)。继续深化重大专题研究。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和战略重点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推进重点专项规划和单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论证报审阶段(8月-1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战略方针,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做好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专家咨询论证、提交市人大审议等一系列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长助理兼市发改委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人行萍乡市中心支行、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工作班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牵头管、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
(二)保障工作经费。编制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开展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由市发改委统筹安排。各部门在参与规划编制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性经费支出,要在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县(区)要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把握工作要点。
1.深入开展课题调研。课题研究单位要组织精兵强将,制定调研计划,抓紧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并确保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为科学规划提供依据。
2.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市级组建10-15人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采取座谈会、电话、信件、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在编制程序上,要充分发挥专家咨询队伍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
3.加强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把储备开发、协调推进重大项目,作为规划实施的重要载体、重要手段、重要支撑,列入各县(区)、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在做好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及交通、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提出一批重大项目。
(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
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及责任分工安排
规划名称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一、总体规划(1项)
萍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市发改委
二、专项规划(18项)
新型城镇化 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配合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工业发展 市工信委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综合交通发展 市交通运输局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循环经济发展 市发改委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市科技局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信息化 市工信委、市信息化办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市农业局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水利发展 市水利局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教育发展 市教育局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卫生发展 市卫生局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文化广电发展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体育发展 市体育局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旅游发展 市旅游局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人口与计划生育 市人口和计生委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民政发展 市民政局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电网发展 市供电公司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人才发展 市委组织部 2010年4月形成基本思路,6月形成初稿,7月基本定稿。
三、单项规划(6项)
安源区“十二五”规划 安源区人民政府 2010年4月形成规划基本思路,7月形成规划纲要框架。
湘东区“十二五”规划 湘东区人民政府 2010年4月形成规划基本思路,7月形成规划纲要框架。
芦溪县“十二五”规划 芦溪县人民政府 2010年4月形成规划基本思路,7月形成规划纲要框架。
上栗县“十二五”规划 上栗县人民政府 2010年4月形成规划基本思路,7月形成规划纲要框架。
莲花县“十二五”规划 莲花县人民政府 2010年4月形成规划基本思路,7月形成规划纲要框架。
萍乡经济开发区“十二五”规划 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0年4月形成规划基本思路,7月形成规划纲要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