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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450路公交线路票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穗价函[2010]1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电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450公共汽车线路票价的请示》(电发〔2010〕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交委《关于调整公共汽车450线路的通知》(穗客管﹝2010﹞128号)同意你公司调整450路公交线路。根据我市公交线路票价核定办法,现核定450路(小塱-南岗)票价为空调车2元/人次。 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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