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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十二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0]7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十二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0年下半年在玉林市举行。为加强对各项筹备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十二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高 雄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卢献匾 自治区民委主任 容小宁 自治区体育局局长 金湘军 中共玉林市委书记 韩元利 玉林市市长 委 员:岑汉康 自治区体育局巡视员 吴代慧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杨伟嘉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骆振严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陈映红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黄著诚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伍先华 广西民族大学副校长 范 力 南宁市副市长 文和群 柳州市副市长 何良军 桂林市副市长 刘咏梅 梧州市副市长 杨志远 北海市副市长 朱海燕 防城港市副市长 傅昌波 钦州市副市长 蒋和生 贵港市副市长 陈延国 玉林市副市长 温其辉 玉林市副市长 杨艳阳 百色市副市长 刘建军 贺州市副市长 方 芳 河池市副市长 秦全贵 来宾市副市长 吴爱红 崇左市副市长 二、组委会下设机构及其组成人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 主 任:马雄光 玉林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郭 铁 中共玉林市委副秘书长 李 旭 玉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 哲 玉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锦第 玉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薛培中 玉林市民委主任 黄俊荣 玉林市体育局局长 覃汉华 自治区民委社会发展处处长 黄先兆 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成 员:梁 坚 玉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覃乐敏 玉林市财政局局长 李 克 玉林市文化局局长 组委会还设宣传部、竞赛训练部、大型活动部、集资部、场地器材部、后勤接待部、市容市貌整治部、安全保卫部等业务机构,由自治区民委、体育局,玉林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成立,人员由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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