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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局关于淮和园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局

【发文字号】 津价房地[2009]2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住宅集团津城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淮和园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39号)规定,你公司在北辰区姚江路东侧承建的淮和园为限价商品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该小区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75054.33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5449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6266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 号 门 栋 均 价
1门 2门
1号楼 5791 5739
2号楼 5827 5773
3号楼 5827 5773
4号楼 5717 5663
5号楼 5883 5868
6号楼 5575  
7号楼 5145  
8号楼 6002 5948
9号楼 5425  
10号楼 5215  
11号楼 5165  
12号楼 5598 5583
13号楼 4953  
总体均价 5449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天津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 天 津 市 规 划 局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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