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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9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旗县的表彰决定


【颁发部门】 乌兰察布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字[2010]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察哈尔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09年是全市就业工作面临巨大困难的一年,也是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旗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就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就业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集宁区等六个促进就业工作先进旗县市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旗县市区继续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各地各部门都要开展向先进旗县市区学习的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以及我市关于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就业工作,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就业、支持就业、促进就业的良好局面,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9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旗县市区名单

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
附:
2009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旗县市区名单
1、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先进旗县市区 集宁区 2、就业培训安置工作先进旗县市区 丰镇市 3、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先进旗县市区 察右前旗 4、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旗县市区 凉城县 5、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先进旗县市区 兴和县 6、就业服务工作先进旗县市区 卓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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