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12月17日以来,我市连续发生数起亡人火灾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2月17日19时22分,朱宏路16号的朱宏路机电市场南9排11号礼成五金机电供应站发生火灾,火灾起火部位位于一楼东侧商店内南部办公室,高温烟气蔓延至二楼,导致二楼4人死亡,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 12月19日15时47分,高陵县马家湾工业园的碑林药业泾河制药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00平方米,致1人死亡。 12月21日11时36分,明德门小区北区居民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平方米,致1人死亡。 12月23日6时19分,蓝田县焦岱镇冯家坡五组一间民房发生火灾,致1人死亡。 12月23日14时57分,碑林区下马陵3号邮电3号院简易房发生火灾,致1人死亡。 近期连续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反映出我市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些区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缺乏实质性举措和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整改措施不到位;社会面消防宣传工作不深入,消防知识普及率不够高,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火、用电、用油及自防自救常识,应急逃生能力较弱;一些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存在销售、储存、住宿“三合一”经营、堆放物品堵塞通道、室内电器线路混乱、未设立消防应急力量等火灾隐患。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全年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现就近期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消防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督促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细致地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确保辖区、行业消防安全。 二、全力抓好冬春防火工作部署的落实 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11月13日全市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和12月18日全市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紧急会议的要求,将主要精力放在抓好冬防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上来。要主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分析,切实采取针对性的火灾防控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文物古建筑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稳定。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和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带队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生较大以上或造成恶劣影响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提高值勤备战水平,全面维护保养车辆装备器材,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集中开展重点单位灭火实地演练,进一步增强灭火能力。 三、全力抓好冬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区县政府、四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组织新闻媒体,针对冬季城乡群众大量使用明火、电气取暖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实际情况,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普及火灾报警和逃生自救知识;要根据冬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要重点加强对流动务工人员、老弱病残人员及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督促各单位在元旦、春节前对员工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使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从业人员具备自防自救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