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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太平产险省公司)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发文字号】 黔保监中介[2010]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财险贵州分公司关于核准贵州劲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太平财黔发〔2010〕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州劲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1)。 二、不予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兴义市支援重点工程物资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2)。 三、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1、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2、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代理险种

1

贵州劲合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52010075019755100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

附件二: 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不予核准原因

1

兴义市支援重点工程物资公司

无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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