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口岸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口岸综合效能,充分发挥口岸的重要作用,促进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全省口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口岸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口岸发展是扩大开放的迫切需要。口岸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基础之一,是参与国际交往的重要平台,是一个地区开放程度、综合实力和对外形象的集中体现。近年来,全省口岸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口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铁海联运快速发展,开辟国际和地区航线取得新突破,电子口岸建设稳步推进,通关效率居中部领先,口岸货运量和进出境旅客快速增长,口岸枢纽作用日益凸显。但是,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对口岸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与当前对外开放的趋势和需求相比,口岸数量偏少,发展不平衡;口岸基础设施薄弱,配套不完善;口岸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发展机制不健全。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加快口岸发展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通过加快口岸发展,优化口岸资源配置,改善口岸监管条件,建立完善的现代口岸物流体系,营造快捷、高效、畅通的口岸环境,有利于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塑造江西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国际经贸往来和对外友好交往,增强我省参与区域和国际合作竞争的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口岸在扩大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没有大口岸就没有大开放的意识,切实增强加快口岸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全省口岸建设与发展。 二、明确加快口岸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三)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大口岸、构筑大平台、发展大物流的要求,加快口岸建设和发展的步伐,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口岸物流成本,提升口岸整体功能,发挥口岸综合效应,促进更大规模和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四)主要目标。在“十二五”口岸发展规划期内,以南昌航空口岸、九江水运口岸两个国家一类口岸为中心,以赣州、上饶、新余、鹰潭、吉安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铁路、公路和水运口岸作业区,力争形成3-5个具有龙头作用的口岸经济区,基本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口岸体系格局,构建航空、水运、铁路、公路多式联运的口岸物流服务网络。 三、构建现代立体口岸开放体系 (五)加快航空口岸客货运发展。大力推进昌北国际机场航空货运枢纽中心和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努力把昌北国际机场建设成为江西民航客运枢纽中心,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的集散中心,服务中部地区的国际航空货运枢纽中心。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申请设立国家对外开放航空口岸。支持和鼓励各航空公司在江西设立分公司。开通和加密对接更多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重点城市航班。巩固、加密现有国际航线航班,力争开通更多的国际(地区)客货运航线。 (六)增强水运口岸集聚效应。积极推进九江城西保税港区的报批工作,加快推进九江港水运口岸扩大开放,进一步提升九江城西港区功能,打通我省烟花爆竹、第七类废物等特殊物品的水路运输通道。推进九江城西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扩大港口的货源经济腹地。加速推进城西港口岸物流园区和九江口岸214码头扩建工程,把九江港建设成为服务全省,辐射长江中上游地区的水路货运枢纽中心。 (七)完善铁路口岸作业区功能。充分利用我省铁路货运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口岸作业区。大力发展铁海联运,重点扶持铁海联运精品通道发展,加快实现铁海联运向“五定班列”(定点、定线、定车次、定时、定价)的转型。逐步实现铁路口岸作业区就地报关(检)、就地订舱(车、箱、船)、装(拆)箱、结汇、签发提单、出口清关的口岸功能。推进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的多式联运、同区作业,进一步降低进出口货物运输成本。 (八)发挥公路运输短途集并作用。积极鼓励我省公路第三方物流发展,充分发挥汽车短途运输的快速集疏运功能,鼓励各地区有条件的汽车运输公司积极参与公路短途集并运输业务,加快进出口货物向我省口岸及作业区的集并。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对向口岸及作业区集并进出口货物的运输车辆,要给予通行便利,快速放行。 四、加大口岸建设力度 (九)加强口岸作业区建设。各地要按照口岸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整合资源、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本地口岸作业区。不断完善办公设施和围网、卡口、电子监控等配套设施以及堆场、仓库、装卸设备等基础设施。推进口岸电子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与沿海口岸信息、物流、通关的互通互联。省商务厅要会同省发改委、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省口岸作业区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口岸作业区的设立和管理。 (十)推进口岸物流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强对口岸物流发展的指导。重点培育和发展大型仓储和物流企业,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口岸物流建设。依托14大重点产业集聚区,建立光伏、钢材、有色金属、汽车及零部件、化工、陶瓷等专业物流中心,形成多层次的口岸物流节点体系。发挥南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建设一批保税物流中心。加快推进九江城西保税港区申报建设工作,加快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的拓展,实现区港联动,提升口岸物流功能。 五、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和应用 (十一)进一步完善实体平台建设。完善江西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建设,保障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利用省信息中心网络,扩大江西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在全省的覆盖面。进一步充实完善门户网站内容,不断提供新的服务功能。 (十二)加快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明确电子口岸建设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整合现有口岸信息资源,加快推进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等共建单位相关信息、数据进入江西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开发建设统一的网上业务受理平台,使口岸执法、物流服务形成有机整体,大幅度提升全省口岸综合服务水平。加强电子口岸建设成果的宣传,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两个100%”(口岸相关部门100%在同一平台上实现政务公开并协同作业,上网企业100%享受大通关核心流程服务)的目标。 (十三)加快电子口岸项目的开发和应用。扩大关港联网系统的延伸应用范围,加紧开发检港联网系统,实现我省所有口岸及口岸作业区与口岸联检部门之间的联网。加快特殊监管区之间区港联动、区间联动的联网步伐。解决加工贸易审批中商务、海关、国税、外汇、银行五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问题,实现“关贸通”。进一步加强我省电子口岸与东部沿海电子口岸的联系与合作,建立依托电子口岸平台的查验、查询系统并完善相关功能。 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十四)完善口岸“大通关”服务。继续扩大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口岸适用范围,推行直通式转关、担保通关等快速通关方式,推行预归类作业,不断扩大“赣粤港(澳)”快速通关系统范围。继续扩大检验检疫直通放行适用范围,实行电子申报、电子签证、电子转单,对诚信好的进出口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对分类管理的一、二类企业以及低风险商品按下限比例执行抽查检验,加快进出口货物的验放速度。 (十五)加强口岸区域合作。巩固口岸区域合作成果,在继续深化我省与沿海口岸、泛珠三角9省(区)口岸合作的基础上,围绕开拓服务东盟、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等市场,加强与沿海口岸合作。在口岸运量、货物通关、物流通道和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等方面,继续加强与周边及相关省市区域合作,建立多部门、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机制。 (十六)开展文明和谐口岸共建活动。各设区市口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文明和谐口岸共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口岸特点开展共建活动。口岸各查验单位要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口岸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工合作,加强协调,努力把我省口岸建设成“安全、高效、廉洁、和谐”口岸。 七、加强口岸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 (十七)加强对口岸发展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我省口岸工作各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口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不断研究我省口岸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口岸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口岸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各设区市要加强对口岸工作的领导,建立口岸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当地口岸发展。 (十八)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口岸建设的投入,加强口岸基础设施的改造和维护、口岸作业区和物流通道的建设。航空口岸所在地政府要支持开辟更多的国内国际(地区)客货运航线航班。 (十九)制定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铁海联运班列运价、公路集装箱车辆通行费和港口货物集装箱港务费用等优惠政策。省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航空公司在我省设立分公司。对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港口、机场、铁路、公路等口岸公共基础设施,要全面落实国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