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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0年第一期休闲农业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琼农办[2010]1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农业局、乡镇企业局(中心)、休闲农业管理部门: 为了提高我省休闲农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省农业厅决定将海南商务旅游学校列为海南省休闲农业培训示范基地,并于8月中旬在该基地举办2010年第一期休闲农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人员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农业及相关部门分管休闲农业工作的领导或管理干部1名,市县现有主要休闲农业基地(园区)负责人或经营管理干部2名。市县休闲农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参加。 (二)培训主要内容 休闲农业概况和休闲农业项目规划;休闲农业产品开发;休闲农业市场营销;休闲农业旅游景区管理;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等。 (三)培训时间 2010年8月17日下午报到,18日开班,时间3天,其中参观考察一天。 (四)培训地点及接待 报到地点:海口市灵山镇灵泉酒家(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琼文路芙蓉桥南侧,酒家电话:65722899。为给学员提供方便,17日下午14:00-17:00时,会务组在海口市汽车东站、西站、南站均设有会议接待点,请学员留意。自备车辆的学员可直接到酒家报到。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 二、服务人员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培训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三市县现有主要休闲农业基地(园区)在岗的各类工种的服务人员。其中海口市40人,文昌市30人,澄迈县30人。 (二)培训主要内容 休闲农业旅游景区服务特点;服务职业道德与礼貌礼节以及国内外礼仪一般知识;餐厅、客房服务知识等。 (三)培训时间 2010年8月17日下午报到,18日开班,时间4天,其中实际操作培训一天。 (四)培训地点及接待 培训地点:海南省商务旅游学校(即海口市美兰机场距云龙镇一公里处)。由海口、文昌、澄迈三市县的农业管理部门组织本市县参加培训学员,直接集中送到海南商务旅游学校报到。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 三、参加培训人员请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3张1寸彩色相片,以便办理结业证和用于阳光工程培训报帐。 四、各市县休闲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填写培训班报名表,并于8月17日前传真至省农业厅企业发展处。 联系人:省农业厅企业发展处周惠玲,电话:65352306(传真); 商务学校会务组周少荣,手机:13976658391,雷巍,手机:13976617882,电话:65721303。 附件:2010年第一期休闲农业培训班报名表

二○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 2010年第一期休闲农业培训班报名表  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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