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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夜景亮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0]1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2009年,我市夜景亮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有关部门和各亮化单位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年亮化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各亮化责任单位坚持亮化设计高起点、施工建设高质量,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坚持标准,精心安装,按时启动,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一点辐射三线的夜景亮化新格局,为亮化美化市容环境、营造和谐优美的市民生活空间、进一步推进我市开放年、树立本溪对外开放新形象做出了积极贡献。市夜景亮化评选委员会对2009年度全市参与夜景亮化的230家单位、426处景点进行了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为全市夜景亮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通报表彰如下: 一、夜景亮化特殊贡献单位 溪湖区政府、本溪市自来水总公司、辽宁实华(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本溪华厦(集团)公司、本溪东亿建筑(集团)公司、承德房地产开发公司、本溪捷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市中心医院、世佳物业管理公司、辽宁移动本溪分公司、中国银行本溪分行。 二、夜景亮化示范单位 一等奖:本钢总医院、金桂物业管理公司、市商业银行、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市文化广电局、本溪市体育馆、本溪市体育场、市第五福利院、市迎宾馆、市城投公司、建业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本溪饭店、本溪旅社、市第一医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供电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本溪分公司、市客运集团东芬中心站、太河楼酒家、市环球商场、本钢集团公司、明山区法院、市第十二中学、高台子中心学校、锦程物业管理公司。 二等奖:市建筑质量检测中心、银泽物业管理公司、本溪火车站、老卫协第二门诊、银座商场、东方公寓物业管理公司、中国联通本溪分公司、金达家园物业管理公司、天龙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本溪分行、五金城、市卫生学校、省农村信用联社本溪办事处、铁路医院、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中石油本溪分公司、市职业病院、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分行、书香名邸物业管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子雄汽车装饰用品批发总汇、三江大厦、环球宾馆、富佳酒店。 三等奖:港华燃气公司、市人民文化宫、平山供电公司、华联商厦、铁路丹东本溪车务段、溪铁城酒店、天福苑物业管理公司、本钢矿业集团公司、新地物业管理公司、本溪广播电视大学、百兴家具城管理委员会、鑫城家具城物业管理公司。 三、夜景亮化优秀管理单位 一等奖: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公安局、平山区政府、市纪委、市平顶山森林公园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处、市绿化管理处、市政设施管理处、市治沉办、市国税局、市总工会、明山区政府、市消防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房产局产权处。 二等奖:市卫生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科技产权局、市劳动就业局、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国土资源局、市交警支队、市检察院、市教育局、本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等奖:通达旅社、盛溪酒家、平山国税分局、本溪市银监分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教师进修学院、本钢第二建筑公司。 四、夜景亮化优秀组织单位 市政府督察室、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委、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明山区城建局、平山区城建局、溪湖区城建局、南芬区城建局、市财政局城建处、市城市管理处。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成果、再创佳绩。同时,市政府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到城市夜景亮化活动中来,为打造靓丽、优美的市容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本溪更加文明开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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