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推动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有效遏制私屠滥宰及病死病害畜禽肉上市,确保全省上市畜禽肉品安全,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9〕28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王令浚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王定邦省政府副秘书长 何少民省商务厅厅长 成 员: 张宗寿省民宗委副主任 任三动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应祥省财政厅副厅长 于 杨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姚宽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永军省商务厅副厅长 亢泽峰省卫生厅副厅长 焦小鹿省农牧厅首席兽医师 达建宁省工商局副局长 李俊省质监局副局长 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起草报批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定点屠宰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做好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和督查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研究部署解决影响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的相关问题,建成覆盖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环节的完整信息链条和监测体系,做好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实现猪肉质量安全责任的全程追溯。 青海省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李文利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