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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忻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10]5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忻府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
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区居民生存环境质量,创建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市政府决定利用100天时间,对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行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是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升生活质量的需要,是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需要。这次集中整治,以集中治脏、突出添绿为重点,以创建文明卫生、安全有序、人民满意的城区环境为目的,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落实制度、齐抓共管、市区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交通秩序,为建设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空气清新、新型工业旅游城市创造条件。 二、整治内容、目标和标准 整治范围:忻州城区、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顿村旅游度假村、环城道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整治内容与目标:通过治脏使市容市貌明显改观,通过治乱使城市管理明显规范,通过治差使城市环境明显改变,通过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城区环境秩序管理长效机制,从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整治标准:要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忻州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暂行办法》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忻政发〔2008〕9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集中整治市容市貌,解决广告乱设乱挂、乱涂乱画问题;整治市场秩序,解决摊点乱摆乱设,占道经营问题;整治环境卫生,解决乱倒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整治交通秩序,解决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加强公共绿化,加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花园式建设力度,解决城区生态环境差的问题。具体要求是: 环境卫生整治: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公共设施清洗粉刷,保持整洁,商场(店)、餐馆橱窗明亮,食品卫生;不得破墙开店,不得无下水开设餐馆,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上无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门前五包”责任制得到落实;城区街道卫生整洁,不得将餐饮废弃物向城市排水管网倾倒,无乱泼乱洒、无乱吐乱扔;合理布局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做到不乱扔乱堆,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建筑垃圾统管统运,运输物料车辆必须包扎或苫盖,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垃圾;建筑工地围栏遮挡,封闭作业,进出车辆不带泥土,沿途抛洒;废品收购摊点街面整洁美观;城区路灯清洁干净。 城区道路整治:城区大街小巷道路平整,无坑洼;排水沟(管)畅通,无溢水、无堵塞。公共设施完好,无改变用途,水蓖、井盖、标牌等公共设施无破损缺失,随坏随修;加快街道改造整修,减少车辆拥堵。 违规建筑整治:对违规乱建、违规建设、违规临时建筑,限期整改,限期拆除。 交通秩序整治:城区主干道交通标志、标线完整、清晰,标志、标线不清不全的路段及时更新、增补;隔离护栏要整齐美观,定期清洗,护栏缺口布局合理,不得在护栏上设置广告和宣传布条,影响市容;合理划定机动车停车泊位,不得乱停乱放;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大型商场、酒店等区域的交通秩序;公交车、客运车车容整洁,手续齐全,文明服务,运行有序,公交不得违规靠站停车,出租车不得随意掉头,不靠边停车,宰客甩客;各种车辆严格按交通规则行驶,严禁违章,确保行驶畅通。 市场秩序整治:规划设置便民市场,不得违章占道摆摊设点,流动经营,不得门店外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门店停业整顿;早、夜市按时开市、撤市,市闭场净。 广告牌匾整治:户外广告、店名牌匾设置整齐统一,色调协调,不得在建(构)筑物屋顶设置广告,不得乱搭乱建广告,不得在街头散发广告,不得在建筑物面、电杆(通讯杆)、公共设施上张贴小广告和涂画数字广告。 城区公共绿化:尽力扩大环城、城区道路两侧及广场(公园)绿地、树木花草面积,管护良好,生长茂盛; 花园式机关建设:加快机关、企事业单位花园式建设,快速实施,效果明显,环境优雅,景观怡人。 三、任务分工 环境卫生整治: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市爱卫会、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处等部门配合; 城区道路整治: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市交通局、市公路局等部门配合; 违规建筑整治:由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国土局配合; 交通秩序整治: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巡警支队牵头组织实施,市交通局运管处配合; 市场秩序整治: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产权单位配合; 广告牌匾整治:由市住建局、市规划勘测局牵头组织实施,非法垃圾广告治理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文广局、电力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火车站、各产权单位配合; 城区公共绿化:由市住建局、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花园式机关建设:由市住建局规划指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忻府区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管辖或责任区范围、城中村、度假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按上述八项整治活动要求,分别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大运辅道、忻阜路两侧15米以外由权属单位负责;高速公路引道出口由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各单位驻地和责任区由本单位负责;文化体育娱乐场所、车站、停车场、集贸市场由产权单位或经营者负责;建筑工地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摊点周围由摊点经营者负责。 四、整治时间 从4月中旬至7月底,分三个阶段,集中整治100天时间。 第一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4月中旬至5月底实施。 第二阶段为治理完善阶段,6月份实施。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建立长效机制阶段,7月份完成。 公共绿化和花园式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建设在5月31日前完成;垃圾集中清理在一月内完成;其它整治任务按方案要求限时完成。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组织实施好这次整治活动,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专门领导组,加强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一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来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整治措施,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都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人员专门抓,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中去,扎扎实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 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把各自的整治任务进行具体分解,细化、量化、明确任务,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确定时间,限期完成。在集中整治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搞好配合,还要广泛发动,依靠群众,努力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方协调联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努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完成好这次集中整治任务。 3. 广泛宣传,充分动员。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将本次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在媒体公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市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要开辟专栏,天天有报道,日日有声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有组织地教育、宣传、发动,使环境整治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并落实到每个市民头上。 4. 严肃监督,狠抓落实。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每日查行动、天天有进度,每周作小结,定期向市领导汇报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动态,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的监督。集中整治期间,市政府将及时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现场办公,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治无效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总结经验,健全机制。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在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卫生、安全有序、人民满意的城区环境长效机制。集中活动结束后,市政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考核,奖优罚劣。 六、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忻州市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市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研究解决集中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组 长: 谌长瑞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高益明 市政府市长助理 崔建新 市监察局局长 杨天桐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哲 忻府区政府区长 成 员:陈 升 市住建局局长 罗荣华 市环保局局长 吕毓卿 市林业局局长 于浩飞 市规划勘测局局长 杨春霖 市卫生局局长 秦晓峰 市工商局局长 付 剑 忻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贾文魁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区集中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掌握集中整治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集中整治有关工作;负责集中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等。 办公室主任:杨天桐 (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美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处长 贾 钧 市监察局纠风室主任 郭志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贾明光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郭建峰 市林业局副局长 周亚进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赵永强 市规划勘测局副局长 王贵明 市交通局副局长 高云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爱委会副主任 周淑秀 市文化广电局副局长 栗 中 忻州日报社副总编 裴昀惠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斌俊 市公路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杨利军 忻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王爱平 忻府区政府副区长 宿计宏 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局长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综合督查组、五个专项督查组。 综合组 组 长:郎小林 副组长:刘建国 成 员:戴江峰 郭艳萍 李 波 宣传组 组 长:张美明 副组长:栗 中 杨利军 综合督查组 组 长:贾 钧 副组长:贾明光 安树俊 闫攀峰 成 员:张 勇 李海生 李文惠 城建卫生市容市貌督查组 组 长:郭志明 副组长:高云华 建筑督查组 组 长:赵永强 副组长:王福平 绿化督查组 组 长:郭建峰 副组长:宿新和 交通秩序督查组 组 长:周亚进 副组长:孙保平 王斌俊 市场秩序督查组 组 长:郭志明 副组长:裴昀惠 办公室工作要求: 1. 综合组实行集中办公,上班时间坚守岗位,随时了解、掌握、收集、汇总情况动态,及时上传下达。及时出简报、通报并报送有关领导、下发有关部门,向媒体提供情况。协调指导各单位制定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好有关活动。 2. 综合督查组组织人员随时检查抽查各主管单位、承担整治任务的主体责任单位的工作,对不尽责、不负责、进展慢、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责任重大的提出责任处理意见,报监察局予以责任追究。 3. 各专项督查组根据各自职责每日巡查检查,随时抽查,现场督办,提出整改意见;重点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时整改,专人负责督办,确保整治有成效、快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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