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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利用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兰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10]9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利用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吴继德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璇 市长助理 郑继祖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成 员:李 权 市人防办主任 胡德庆 市发改委副主任 樊勤生 市建设局副局长 卢 健 市规划局副局长 孙敏毓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永军 市房产局副局长 肖朝林 市经济合作服务局副局长 王胜太 城关区政府副区长 葛春晖 七里河区政府副区长 杨盛泉 西固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甘培岳 安宁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朱宗诚 红古区政府副区长 郭新斌 永登县政府副县长 李得亮 榆中县政府副县长 辛秀先 皋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权同志兼任。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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