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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陈丽敏等10人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人字[2009]9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崔世安的提名,国务院2009年11月23日决定,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届政府下列主要官员和检察长: 任命陈丽敏(女)为行政法务司司长; 任命谭伯源为经济财政司司长; 任命张国华为保安司司长; 任命张裕为社会文化司司长; 任命刘仕尧为运输工务司司长; 任命冯文庄为廉政公署廉政专员; 任命何永安为审计署审计长; 任命白英伟为警察总局局长; 任命徐礼恒为海关关长; 任命何超明为检察院检察长。

国 务 院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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