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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方案


【颁发部门】 兰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10]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 随着全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农业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进程加快对农业科技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对加快现代设施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市政府决定建设一批资源优势突出、产业特色明显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为主线,以科技特派员为主体,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区域发展战略目标,结合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采用先进的培训理念和培训方式,突出技术、技能、市场营销、信息化培训与服务,快速批量打造有知识、懂技术、会操作、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通过加快农业和农村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最终实现农业快速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总体思路 按照聘一位专家、建一处基地、办一所培训学校、带动一批科技产业、振兴一方经济的“五个一”总体思路,坚持效能优先、整合资源、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建设原则,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分期分批建设一批农业科技专家大院。 三、建设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区域主导产业,依托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通过充分发挥科技大院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示范、成果转化、技术培训、中介服务和产业开发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快速发展、农业科技快速进步。到2012年累计建成30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 (二)年度任务 2010 年,在皋兰县千亩设施农业基地、永登县兔墩千亩设施农业基地、永登县秦川引大灌区农业开发基地、榆中县小康营千亩设施农业基地、榆中县青城农业科技服务基地、七里河区西津坪千亩设施农业基地、红古区农林科技核桃示范基地各建1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共建7个作为试点, 7月底完成办公场地建设,8月初组织验收,9月初启动工作。2011年拟建10个,2012年拟建13个。 四、建设要求 (一)硬件建设 1.办公区建设。在试验田和科技示范园区附近,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设有办公室、休息室、培训室、试验室、科技咨询室等。办公室、休息室有办公用具和床、沙发等专家休息用品;培训室是专家对技术人员和农民进行科技培训的场所,配备桌、椅、电视、投影仪、书柜、各种相关图书资料等硬件设施;实验室配备土壤水分速测仪、土壤肥力速测仪、显微镜、解剖镜等基础实验设备;科技咨询室作为专家提供信息服务的场所,配备专用联网微机及配套设施,用于行业信息检索等服务,墙上公示专家及专家组成员介绍、服务内容、联系方法和科普宣传栏等内容。 2.专家组建设。专家组是专家大院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成员以市县农业科技特派员为主,适当聘请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专家、教授和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专家大院专家组由2名以上专家组成,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是该专家大院的代表,由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在本专业中承担过主要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并有基层科技工作经验,知识面广,科研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首席专家由市农委、市科技局聘任。专家组其他成员由县区农业、科技部门聘任。专家组要有良好的梯队组成,包括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的专、兼职科研人员和本地土专家。 3.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科技示范基地是专家大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科技新成果、新技术示范和产业研发的主要场所。具有一定规模,能够满足示范项目的展示需要。能够代表本行业发展的先进水平,在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好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软件建设 1.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2.建立领导机构。由市农委牵头,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必要时可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对专家大院进行宏观指导、政策支持等工作。专家大院所在县区农业、林业、科技部门是专家大院的执行管理机构,分管农业科技特派员的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县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3.制定规章制度。制定专家大院管理办法,首席专家领导责任制、专家服务岗位负责制等各项规章制度。 4.制定操作规程。制定包括产品加工技术规程、分析(检验)操作规程、各种动植物生产技术规程等在内的相关操作规程。 5.在专家大院示范的农业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新品种,必须经市级以上有关管理部门鉴定、审定和认定,经当地试验符合本区域种植推广条件和环保规定。 五、工作内容 1.成果推广。把实用科技成果在专家大院或基地进行组装配套、生产示范,加速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等推广应用,并通过示范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2.产业带动。对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或发展前景广阔的项目开展研究,帮助解决企业或基地农业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做大做强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发展。 3.中介服务。专家大院要充分发挥连接农民与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纽带和桥梁作用,通过互联网等手段,为农民提供技术和市场信息服务。 4.科技培训。利用专家大院的优势条件,以农村科技能人为重点,对大院周边区域的农民开展科技培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5.自身建设。不断改善基地的生产、研发条件和专家的工作、生活条件;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创新产学研结合新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队伍的科技应用水平和经营能力,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六、资金筹措 1.建设资金。原则上以县区为主。市上通过整合市级农业、林业及其它科技专项资金,给予资金支持。2010年试点建设所需资金98万元,由市农委负责筹措33万元,市科技局负责筹措20万元,市林业局负责筹措20万元,市新农村办负责筹措25万元。以上资金主要用于房屋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建设以及补助、启动工作经费等。市上各部门筹措资金统一账户,由市农委统一招标购置配套设施和设备。 2.运转经费。市农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每年在科技特派员经费和农业科技项目中给予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一定的工作补助和项目支持。县区农业、科技、林业等部门要积极支持专家大院承担的科研项目。各县区可根据专家大院的作用和贡献给予专家适当的补助或奖励,共同推动专家大院的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专业协会成为投入的主体,保证专家大院科研和推广工作的开展。实行多元化的投资。鼓励专家和农技人员投资、参股,鼓励农民投入、参股。要依托专家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吸引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性投资。要争取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保证专家大院良好运行。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是进一步拓展延伸政府服务“三农”空间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和县区农业、林业、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农业科技综合服务能力的切入点,作为新时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齐心协力搭建起这座有效连接政府、农业专家、企业、农民的良好平台。 2.突出工作重点。以农业主导产业、主推技术、主导品种为主体,以主攻单产、优化品质为手段,重点突出农业生产核心技术示范与推广,不断提高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力求在重点产业的产业化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3.强化服务质量。市县农业、科技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加强对专家大院的支持、监督和管理。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农业技术人员配合专家大院开展各种农技服务活动,让更多的农民零距离接受农业科技培训与服务,及时分享农业生产经营的新成果,掌握现代农业生产的新技术。 4.严格考核办法。各专家大院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健康发展。市农委要加快制定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考核管理办法,对专家大院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专家大院给予授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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