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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绵府办发[2009]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2009年地震趋势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9]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防震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快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及市委《关于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恢复重建任务。要严把设计、施工、材料质量关,保证永久性建筑工程质量。要加强预警和隐患排查,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二、强化震情监视跟踪工作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把震情监视工作作为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支持和配合开展好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力争较好地把握震情发展趋势。加快推进地震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修复破损的地震监测台站,恢复和提高全市特别是地震极重灾区的地震监测能力。加强全市特别是地震重点危险区的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增加必要的监测手段,注重发挥“三网一员”和群测群防作用,保持震情情况渠道畅通。各级政府要为当地防震减灾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确保全市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优化地震台网布局,加快地震台网现代化建设,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地震观测质量。建立健全地震监测数据的共享机制和开放合作的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技术力量开展地震预测研究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提高建筑工程抗震能力是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尤其是要加大对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抗震设防质量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依据确定的新的地震动参数,加强对灾区建设工程的监管。加强对农村建房尤其是灾后重建农房的抗震设防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防震保安能力。加快减震隔震等抗震设防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建设、地震等部门要支持、鼓励、推进成熟适用的减震隔震技术的应用。推进城乡建(构)筑物、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关键工业设施等的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有针对性地开展抗震加固和改造。深入开展城市地震安全社区示范点工作,提高社会综合防御能力。 四、加快推进地震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克服和杜绝侥幸心里,立足于防大震、救大灾,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总结汶川大地震工作经验,抓紧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地震应急检查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逐步构建安全可靠、机动灵活、手段多样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把地震应急管理知识教育纳入各级行政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提升领导干部地震应急管理能力。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完善抗震救灾物质储备规划,加强应急物资动员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地震应急新闻发布机制,研究探索地震灾害保险机制,继续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 五、提升地震救灾队伍能力 在我市地震应急抢险救援中,专业救援队伍发挥了重要的攻坚突击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规划,进一步加强绵阳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扩大队伍规模,补充救援装备,建立训练中心,着力提高队伍实战能力。加强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救援队伍的技术和装备优势,提高救援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跨专业协同应对能力。加强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力量的地震救援专业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协同配合能力,进一步健全我市地震救援体系。 六、加快实施防震减灾监测系统恢复重建项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地震监测系统的恢复重建,地震监测手段要尽快恢复观测,在监测系统恢复重建的项目安排、防灾减灾专项资金的调配和安排、土地征用及建设中的配套经费、监测设备更新换代等方面要给予充分的保障,以确保我市震情监测的需要。 七、加快防震减灾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兴业之本,是防震减灾事业持继发展的关键。当前,我市防震减灾专业人才队伍馈乏,人员结构较为老化,干部队伍管理防震减灾社会事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队伍建设,逐步改善防震减灾人才结构,在人员编制和人才引进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切实解决防震减灾队伍人员编制与承担任务之间的突出矛盾,为全面提升我市防震减灾能力提供人才保障。 八、全面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 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将于2009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抓好《防震减灾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法制观念,依法规范防震减灾工作。全面落实好地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紧急救援、临时安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标准,促进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规范化。 九、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汶川地震经验证明,学习和掌握必要的防震减灾知识对于减少地震灾害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和国民安全教育体系,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好“5·12”汶川特大地震周年纪念活动,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和防震避险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救助能力,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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