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准确把握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统一认识,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增强执行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提高基层国土资源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根据中央《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08]22号)的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党组2009年重点工作布局安排,部决定从2009年6月至11月全面开展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现将《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部培训办公室:卢 川 010-66558504,010-66558510(传真)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刘彦琴 010-66557967,010-66557925(传真)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一日
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
管理干部的工作方案
县(市)和乡(镇)村是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整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作为具体工作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实践者,其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关系着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土资源部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关系着国土资源事业的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推进建立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迫切需要,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08]22号)要求,认真贯彻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国土资源部2009年重点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内容,分级培训、分类指导的原则,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全面提高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执行力强的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干部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国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全体干部。
三、培训目的和内容
培训目的:促进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进一步认清当前土地管理面临“两碰头、一忧虑”、矿业市场“一紧一松、震荡调整”的严峻形势,统一认识,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坚定信心,树立新型的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进一步提高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组织领导和业务能力,特别是增强依法行政、沟通协调、信息获取、应急处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通过全面开展培训工作,年内形成进一步明晰县(市)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所职责任务的指导性意见,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进一步规范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培训主要内容:按照县(市)国土资源局及乡(镇)国土所的职责任务要求,围绕2009年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重点解读国土资源部党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形势教育与廉政教育;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要求,围绕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任务,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公共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内容、分级培训、分类指导的原则组织实施。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培训由部统一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负责选送本省(区、市)所辖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要优先保证安排近几年未参加培训的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具体培训内容和班次按部《关于举办第二十至二十六期市(地)、县国土资源局长培训班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15号)实施。
乡(镇)国土资源所全体干部的培训在部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按照本方案的要求, 在省(市、区)国土资源厅(局)直接领导下,由市(地)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培训工作从2009年6月开始到2009年11月结束。整个培训工作分为组织动员、教育培训、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为确保培训工作切实取得成效,2009年5月至6月中旬,部组织人事司、办公厅、法规司、执法局等有关司局及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的有关人员,就县(市)国土资源局及乡(镇)国土资源所的职责任务开展调研。调研期间,重点选择2-3个国土资源厅(局)、8-10个县(市)国土资源局、15-20个乡(镇)国土资源所,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基本摸清县(市)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所的职责任务、工作情况、对干部的能力要求及干部培训需求等情况;初步提出进一步明晰县(市)国土资源局和乡(镇)国土资源所职责任务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全面提升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奠定基础。
1.组织动员阶段(2009年6月中旬至7月)
2009年6月中旬,部召开“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视频动员会”,全面启动培训工作。
6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部计划组织举办两期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培训实验班,第一期拟在北京举办,对象为中东部地区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第二期拟在部厦门培训中心举办,对象为中西部地区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每期培训200人,培训时间4天。实验班将重点围绕国土资源所的职责任务开展培训,期间召开部分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座谈会,听取对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导干部培训的建议,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培训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7月开始至7月底,部计划组织举办三期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培训师资班,培训对象为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和市(地)国土资源局的师资队伍,每期培训200人,培训时间4天。各地要选派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适宜从事教学工作的同志参加。师资班在总结实验班经验的基础上,为各地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师资、搞好培训做好示范,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2.教育培训阶段(2009年8月至10月)
从8月初到10月底,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统一组织领导,各市(地)国土资源局具体实施本地区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的培训工作,实现全覆盖的培训目标。期间,部将根据培训的具体情况,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进一步推进培训工作的开展。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纳入部培训计划,由部统一组织安排,年内实现将近两年来没有参加过部组织培训的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全部轮训一遍的目标。
3.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1月)
2009年11月上旬,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负责完成培训工作的总结验收工作。11月中下旬,部将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培训方式和要求
为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效果,培训要充分结合各地实际,采取专家授课、专题讲座、座谈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组织教学,重点突出互动式、案例式、研讨式等教学方法,体现培训的科学化、多样化、个性化。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的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9天,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的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四)师资队伍和培训教材
部组织由各业务司局业务骨干参加的培训教学指导组,负责市(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培训班、乡(镇)国土资源所培训实验班和师资培训班的授课,指导各地开展培训工作。各省(市、区)国土资源厅(局)负责组织业务骨干和培训中心老师参加的师资队伍,负责本地区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培训班的授课工作,负责编写地方辅助教材。
部负责培训讲义的统一编写。2009年6月下旬,在部组织的培训实验班和师资培训班的基础上,完成培训讲义的编写和印刷工作,培训讲义作为各地全面开展乡(镇)国土所干部培训的统一教材,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写辅助讲义。同时,部将对2006年由部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国土资源管理·乡镇篇》进行修编,作为本次培训中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的自学教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国土资源系统领导要将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作为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治本之策予以高度重视,摆上议事日程。部成立由人事司牵头,有关司局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的“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培训办公室),部培训办公室设在人事司,具体工作由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承担。部培训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负责举办市(地)、县国土资源局长培训班和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培训实验班、师资培训班,负责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讲义,负责制定指导性教学计划。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相应成立省级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区、市)培训办公室),负责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指导监管、总结验收本地区所辖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培训工作,负责选派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参加部统一组织的培训。
市(地)国土资源局按照部、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具体承担组织培训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培训办公室要根据部的工作方案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各地全面培训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的工作方案;制订培训计划,组建、培训师资队伍,统一配发教材;落实教学内容,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省(区、市)培训办公室应于6月底前将所需培训和自学教材数量报部培训办公室。
各市(地)国土资源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教学,创新培训方式,保证培训质量,确保本地区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全员培训。
(三)强化指导和监管
各省(区、市)培训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市(地)国土资源局组织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总结在培训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并组织交流推广,促进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四)搞好宣传报道
部培训办公室负责邀请和组织协调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参与培训工作的有关宣传报道活动。各省(区、市)培训办公室要协调省(区、市)内相关主流传媒,适时开展对培训工作的宣传报道。
(五)保证经费投入
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市(地)国土资源局自行解决,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要积极协调,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