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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同意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筹建六盘水、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发文字号】 黔保监财产险[2009]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关于成立六盘水中心支公司、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太平黔发〔2009〕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筹建六盘水中心支公司、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心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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