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中卫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188号)精神,2010年沙坡头区、中宁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2年海原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09]63号),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规模、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提升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为中卫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力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主要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具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确保“两基”工作各项指标高于国检标准;巩固教育强县(区)水平,力争使之处于全区领先水平。
--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使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促使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扎实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强市区和县城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设施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在海原新区建设一所标准化普通高中,使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质量和社会效益得到有效提升。
--全力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加强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联系,合理设置专业,将中卫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成为综合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成中宁县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加快海原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进度。采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订单式”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模式,着力建设中卫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服务与酒店管理”、“化工工艺”和“制浆造纸技术”三个骨干示范专业,“电子电工与自动化技术”和“冶炼技术”两个重点专业,打造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和造就面向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应用型、技能型初级技术工人、中高级技师和管理者。
--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普通高中专任教师人数、学科结构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硕士研究生达到一定比例;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专业课教师达到3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5%以上,文化课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高中阶段学校信息化建设基本达标。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立并使用数字化教室,接入网络带宽不低于100m;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宁夏普通高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或国家新规定的装备标准,职业学校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基本达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配置标准,满足教育教学和实验实训的需求,努力使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达到或高于国家规定标准。
--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创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打造品牌专业,重视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职业技术专业课和实验实训课时量占职业教育总课时的65%以上,着力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促使非义务教育办学体制进一步完善,素质教育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
三、实施步骤
2010年沙坡头区、中宁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2年海原县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
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09年12月10日前,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召开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动员大会,层层签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责任书。宣传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意义、政策和措施,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采取措施,全力推进。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层层落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任务,促使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学校管理、办学条件、师资队伍、信息化建设、教育质量等方面全面提高,确保沙坡头区、中宁县于2010年,海原县于2012年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
(三)完善档案,申请验收。2010年9月底前,沙坡头区、中宁县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自查整改。沙坡头区、中宁县于2010年10月、海原县于2012年分别申请并迎接自治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夯实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基础。分步实施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推进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工作,有效整合教育资源,积极贯彻落实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切实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人生观,努力抓好初中优质均衡发展,提高初中教学水平,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着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供充足的合格生源。
(二)强化政府行为,加大投入。按照自治区《关于核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定额和国拨生均公用经费指导性预算定额的通知》(宁财(教)发[2004]836号)文件规定的“小学40元/生·年,初中60元/生·年,高中100元/生·年的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列编预算、核拨经费”的要求,从2010年起,按照上述标准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用于高中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设立高中阶段教育专项发展基金,市级财政每年为高中阶段学校预算300万元专项发展经费,用于高中阶段学校校舍改造及办学条件改善。从2010年春季开始,减免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农村特困户、低保户、城市低保户家庭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高中阶段的学杂费、课本费,减免的费用由市、县财政核拨,巩固高中在校学生,提高高中阶段入学率。
(三)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实行灵活多样的招生机制,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国家政策适时推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教育,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内容等,实行产教结合、校企结合,加强与本市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切实落实订单培养培训计划,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大力推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模式的创新,改变传统的以学校课堂为中心的做法,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使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成为能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认真实施“技能致富”计划,使初中毕业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
(四)适度扩大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规律、生源等因素,合理调整普通高中学校布局,撤销沙坡头区、海原县农村完全中学高中部,将普通高中向市区和县城集中,通过实施中卫中学、中宁中学、中宁一中、海原回中、海原一中改、扩建项目工程,海原新区标准化普通高中学校新建项目,有效扩大市区和县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同时,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五)积极扶持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加强对宁鲁中学的指导和管理,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快民办学校的发展,确保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教育质量。
(六)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普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培训,深入实施“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和“课堂教学质量工程”,加强校本研修,积极开展网络教研和远程培训。根据教师编制动态变化,每年从全国重点师范大学选聘部分毕业生充实到普通高中学校,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使普通高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得到提高。采取有力措施,吸引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从事高中阶段教育,鼓励教师参加硕士研究生学历进修,提高学历层次。同时,对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促进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与技能不断提升。
加大对职业教育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力度。加强对骨干专业在职教师的培训,强化教师专业能力培训,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鼓励在职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和培训学习,增强实践教学能力,选聘“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任兼职教师。
(七)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以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与分配体制改革,实行教师职务评聘分离,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八)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管理和指导,完善课程改革相关制度,按照课程改革有关要求,妥善安排课程计划,落实好模块教学、选修课开设、校本课程开发、学生选课、学分管理等事宜,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九)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使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普通高中以深化课程改革为重点,积极开展对学生、教师、学校的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坚持科研为先导的原则,按照普通高中培养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发挥课程体系的整体教育功能,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自主性,为学生的终身学习打下坚定的基础。建立并完善对高中阶段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以评促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合格学校达90%以上。职业学校突出加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一大批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增强学校的自主发展能力,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增强职业教育为经济建设,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功能。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城市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经济、科技、教育相结合,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生源转移中职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75%以上。
(十)全面实施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按照《全区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考评细则》,逐步把现行的学校工作目标考核并轨于学校综合管理工程之中,用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实现学校规范化管理、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质量工程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等各项工作达到目标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中卫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项事宜,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目标任务量化分解,按照“五定”(定责任事项、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定奖惩措施)工作法,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调查,及时研究解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如期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
(二)健全机制,确保投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以县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体制,设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普通高中学校校舍的改、扩建和图书、仪器设备配置。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保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需要。建立健全以“奖、助、补、减”为主体的高中阶段教育助学体系,落实高中阶段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高中阶段学业,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三)齐抓共管,营造氛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参与,齐抓共管。编制、财政、人事、发改、物价、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创造条件。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于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力求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教育、人人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浓厚氛围,为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人民政府将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列入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由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我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如期实现。
六、中宁县、海原县可结合本县实际,参照区、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