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通知》(工商个字〔2010〕23号)和《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0〕62号)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高度,站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站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立足职能,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把有关任务落实好。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行政领导责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积极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要严把学校周边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开办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要积极会同教育、公安、文化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检查,严格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防止其从事扰乱学校教学、生活、治安秩序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经营儿童玩具、文化用品等商户要进行重点检查,审查其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前置手续是否完备等,保障师生消费安全。依法清理校园周边的游商走贩,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针对学生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制止彩票入侵校园。要持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要立足职能,多想办法,多做实事,协助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服务等工作。 责任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公平交易分局 (二)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凡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均必须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要根据职责分工,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会同文化、公安等部门,坚决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特别要重视发挥电信管理部门的作用,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从源头上及时发现黑网吧。对黑网吧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震慑违法、教育群众、警示社会。对为黑网吧提供接入服务或租赁场所等便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对利用电脑服务部、劳动职业培训机构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黑网吧业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黑网吧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监督、举报,并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处、登记注册分局 (三)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硬任务,切实做到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工作、群防群控,推动打击传销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工厂、进市场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综治网络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齐抓共管,有效防止和遏制传销向农村、社区、校园渗透蔓延。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在案件查处、人员处置遣返、预警防范等方面进行有效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重点地区深入开展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大要案件的督办查处,加大对传销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打击,加大对诱骗少数民族群众、学生、农民等参与传销的查处工作,重点打击以“资本运作”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在准确打击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的同时,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做好对参与传销人员的疏导、教育等善后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分局 (四)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一步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及对地下非法印刷窝点的打击,严防淫秽色情等不良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在辖区内印刷、复制。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封堵查缴力度,坚决阻止非法出版物在社会上传播。集中力量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场所,商贸文娱场所、繁华街区、旅游景点等易发问题部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预防和减少境外不健康电视节目对社会文化环境的危害。 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分局 (五)大力整治低俗不良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继续加强对电视、报纸、广播、期刊、户外印刷品广告的日常监管,及时制止、坚决查处格调低下、用语低俗、画面暧昧等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低俗不良广告。进一步加大网上低俗不良广告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加强网上监测与巡查,对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以及其他低俗不良广告的网站,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及时将有关网站名单通报相关部门,积极协同做好对发布非法涉性广告网站(网页)的删、关、查等工作,持之以恒地做好整治网上低俗之风工作。 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广告监测中心 (六)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积极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配合有关部门,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为流动人口经商办企业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就业信息服务等方面提供快捷、便利服务。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流动人口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助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流动人员中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把职业介绍机构准入关,严厉打击职业介绍机构发布虚假劳务信息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取缔“黑职介”,立足职能,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纳入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重点。 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分局、登记监督管理处 (七)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吸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支持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要鼓励、支持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投资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为自主创业的刑释解教人员讲解相关法律、登记经营等相关知识和提供优惠政策,为申办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服务。会同司法、公安部门建立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实时了解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全省各级个私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对服刑在教、回归人员的帮教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中重点人员的帮扶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分局、个私协会秘书处 (八)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对在查处黑恶势力过程中,需要核查有关企业注册信息的,工商机关要积极予以核实。要按照“打黑除恶”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对运输、物流、批发、建筑、休闲娱乐等行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对发现的涉黑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继续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娱乐场所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准入关,贯彻执行《禁毒法》,依法查处对戒毒治疗药品、医疗器械、治疗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发挥各级个私协会的作用,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特别是继续对广大农民工开展禁毒防艾宣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防护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一步规范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经营秩序,堵塞违法犯罪分子销赃渠道。加强与商务、电信、电力等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合力,确保废旧金属收购业健康发展。继续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出租汽车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登记监督管理处、登记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经济检查总队、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个私协会秘书处 (九)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把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作为创建文明集市的重要手段,针对农村集市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抓好种子、化肥、农药等重点农资商品的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对农村集市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以旧翻新”、“以旧充新”等制假售假行为,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工作,推进农村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创新农村商品市场监管手段和方式,进一步规范农村商品市场交易行为,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大力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更好地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服务。建立创建文明诚信市场活动联系点制度,选取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影响力大、示范性强、农民群众满意的农村集市作为联系点,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责任单位:市场规范管理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十)做好行业文明礼仪实践、健全岗位文明行为规范、开展“窗口行业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尤其是窗口单位,要以举办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契机,加强窗口行业职业道德、诚信服务和文明礼仪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窗口部门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窗口行业管理制度,健全岗位文明行为规范,推进窗口行业工作创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和“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发挥注册大厅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的作用,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分局、登记监督管理处、外资处、督察队 (十一)倡导“文明网购”,维护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购买商品的权益。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将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及涉及未成年人商品的投诉举报作为工作重点,认真研究投诉举报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办理结果,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坚决查处。督促和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及网络商品经营者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自觉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酒类等法律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商品。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及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网站主页面设立专栏,提示未成年人购物的注意事项,出现购物纠纷的解决方式。网络商品经营者发现购物者是未成年人时,对价值较高、金额较大或具有一定危险性、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应当谨慎交易,有条件情况下要主动征求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意见。 责任单位:市场规范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十二)发挥市场主体准入方面的整体职能作用,大力配合文化等部门,实施国产动漫振兴工程。继续发挥市场主体准入方面的整体职能作用,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重点支持动漫等文化产业发展,为转企改制、资本投资、股权转让提供咨询指导,支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动漫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加强动漫衍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动漫衍生品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原创动漫产业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责任单位:登记注册分局 三、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研究找准工商职能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的结合点,把推进工商履职到位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升服务质量,创新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职责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坚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对明确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的工作,要认真谋划,做好预案,积极行动,力求实效;涉及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要切实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督查和调研,注意搜集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经验,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建立月报制度的要求,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应于每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基层在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以及有关典型事例报省局登记监管处;11月5日前,各地应按时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报表(见附件),省局相关处室、分局(队)在11月5日前,将各自责任分工范围的相关工作情况交省局登记监管处汇总(联系人:吕伟;电话:027~86783032,电子邮箱:hbgsj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