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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法函[2010]1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2号令)、《安徽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172号)的规定,经审查,批准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丙级价格评估机构,有效期3年(见附件1);批准淮南市大众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为临时价格评估机构,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见附件2)。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资质类别

执业范围

安徽阳光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铜陵市淮河南路2号

张昌洋

综合类

价格评估

附件2: 临时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定

代表人

资质类别

执业范围

淮南市大众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淮南市舜耕西路110号

梁修利

综合涉诉讼类

价格评估及当事人委托的涉诉讼财物价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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