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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函[2010]4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教育局: 自2010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将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为形成良好的、有益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舆论氛围,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现就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系统工程。 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成果,不仅需要教育系统内部统一认识,开拓创新,更有赖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密切配合。如何赢得社会的支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与意义、课程改革的精神与内容。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宣传,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消除家长及社会各界对高中课程改革的疑惑、迷茫,争取社区、家长的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有效参与课程改革的新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准确把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内容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继承和发展中的变革,在改革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矛盾,产生不少新的困惑。教育行政部门对此要及时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就社会关心的问题进行对话与交流。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宣讲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宣讲《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等若干配套政策文件和宣传资料;宣讲各市、州和学校实施课程改革中的具体做法、经验和成效等。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通过文件、会议、培训、考察等形式,做好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和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认识,使其成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有力推动者、有为实施者和有效宣传者。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团体的沟通协调,争取配合、支持。 (二)以学校为主阵地,通过广播、报栏、校刊、标语、班会等形式,向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宣讲课程改革。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对家长的宣传作用,提高宣传的有效性。 (三)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公开刊物、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理念、目标、内容、方法和预期效果,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并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全省所有初中和普通高中在秋季开学时,都要面向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高一年级学生及其家长,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专题讲座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实施 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科研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专家学者组成的宣讲团队。各地要层层建立信息反馈的机制和平台,实行信息专报制度,及时反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过程中的情况,形成宣传信息网络,及时为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信息资源。

四川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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