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对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应急办根据职能要求,增加人员编制,加强应急值守力量;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在落实1名专职副主任和2名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充实人员,切实解决应急工作兼职多、替岗多的问题。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稳定工作人员,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各县(市、区)政府要抓好乡(镇)、街(办)基层应急组织建设,乡镇、社区建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室、宣教室、器材室,组建综合应急队伍;农村设立应急管理领导组长、应急信息联络员、安全工作协管员、应急知识宣传员、事故风险排查员、应急队伍指挥员。确保应急管理人员在一线发挥作用,应急管理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按照市政府应急预案体系要求,今年重点抓好新闻发布、通信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金融、铁路、民航等专项应急预案研究制订工作。政府各部门要完善本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特别要重视基层单位预案修订工作,形成种类齐全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学习培训,熟悉指挥程序,明确职责要求,提高应急预案实施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重点抓好抗震救灾、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应急预案演练,继续抓好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避险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指挥机制。太原警备区要牵头搞好军队、武警、预备役应急救援协同指挥、协同演练;市公安局要组织公安特警、公安消防、公安交警协同演练和工作联动,提高快反能力;市安监局和市煤碳局要加强对危化、煤矿、非煤矿山、冶金行业等专业救援队伍的协调指挥,发挥专业救援队伍在应对事故灾难中的作用;团市委、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领导,开展教育培训,保证队员相对稳定,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机制,加强专业技术学习,搞好实战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综合能力。各县(市、区)要以公安消防队伍为基础,建立“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应急救援综合队伍,切实提高基层应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 四、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编制完成《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布局方式,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生产、征用及紧急配送机制和市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制定实物储备规划和标准,合理确定储备品种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应急物资的及时补充更新。市发改委要会同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研究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措施,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全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着重加强应急指挥车辆配备和应急通信联络条件改善。装备海事卫星电话,依托移动、联通网络服务,运用公安区域网络,确保应急联络指挥、预警信息畅通。按照就近、安全、通达原则,加强应急避险避难场所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功能,提高社会化避险救灾能力。继续加快推进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和网络化建设,搞好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在公安、防汛、人防等专业指挥体系基础上,通过上下连接、左右互通,形成统一的政府应急综合平台,有效发挥应急平台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总结评估功能,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强应急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机制,对事故风险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安全评估、统计汇总,全面准确掌握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种类、数量和状况,加强动态监管。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配合政府做好防范处置工作。各级应急机构要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政策法规,积极协调各方有效开展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加强交通、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恐怖事件先期预警能力。煤炭、安监部门要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建设部门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建筑事故多发易发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加强监督。农业、水务和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加强抗旱、防火、防汛、防雪、防雷等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和口足疫等重大疫情防控力度,确保公共卫生安全。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国土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预测,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特别是信访部门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应急宣传培训机制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机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发挥新闻媒体在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中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宣传应急知识、应对灾情技能,信息评估、案例分析等内容,扩大应急宣教影响力和辐射面。各级政府要利用网站开辟《信息快报》窗口,加强应急信息交流、工作互动,掌握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引导舆论和公众情绪,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市住建、城乡管理、教育、安监、交通、煤炭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提高应急知识和安全常识学习教育。基层单位要采取送资料、贴标语、发传单、出板报、搞展览等形式,开展应急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对基层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理论辅导、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应急管理能力。 七、加强应急值守规范化建设 加强应急值守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主副班负责制,规范值班日记填写。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报送程序,规范信息报送时间、内容、形式和渠道,做到及时、准确、快速。加大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力度,凡漏报、迟报、缓报、瞒报、谎报紧急重大情况或传达领导及上级机关指示不及时、跟踪协调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政府各预案部门以及大型企业尽快完成应急值守大值班表管理系统安装任务,安装值班录音设施,完善值班网络视频系统,开展网络信息交流、重要信息研判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信息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