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公安消防大队,洋浦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支队: 现将《开展对全省成品油经营企业联合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一日
开展对全省成品油经营企业联合整治工作的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问题汽油”情况的批示,进一步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现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联合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海南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我省成品油企业经营行为,保障成品油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二、联合整治重点
(一)检查企业供油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
(二)查处企业不建立购销台账或台账不全行为。
(三)查处企业和个人无照、无证经营和证照不符、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
(四)查处企业和个人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以及逃漏车辆通行附加费的违法行为。
(五)检查成品油明码标价及价格执行情况。
(六)检查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依法经营。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省商务厅分管领导为组长,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和省公安消防总队相关业务负责人为组员的省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商务厅设立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联整办)。省联整办主要职责:制定联合整治方案,落实工作部署,编报有关信息,协调有关事项。上述各职能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开展查处工作。
各市、县商务局和洋浦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也要牵头成立相应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市、县的联合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15日)。成立工作机构,各市、县、区联整办向辖区内企业下发联合整治通知。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阶段(8月16日-9月15日)。企业对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自行开展对照检查。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市、县联整办对加油站逐一排查,对自查自纠不彻底的企业责令整改,省联整办对全省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抽查,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31日)。总结联合整治工作,并针对我省成品油市场管理现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向省政府专项汇报联合整治情况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成品油市场管理,关系到消费者权益和车辆安全,关系到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形象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成品油市场管理涉及商务、交通规费征稽、工商管理、质监、安全监管、物价、消防等多个职能部门,各市、县联整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指定专人参加整治行动,按照各自职责,查处成品油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搞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曝光违法、违规案例,公布查处结果,加强对经营企业的宣传教育,推动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成品油市场联合整治活动的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市、县联整办要把查处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上报省联整办(见附表)。省联整办将建立通报制度,对落实联合整治方案行动迅速、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联系电话:65239479)
附表一:成品油经营企业联合整治情况登记表
附表二:成品油经营企业联合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表一:
成品油经营企业联合整治情况登记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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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行业管理 征费管理 工商管理质监管理
安全生产 物价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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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情况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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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情况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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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和处理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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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整治情况 |
数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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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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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成自检自查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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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联整办检查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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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证照齐全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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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证照不齐、不符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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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整办责令整改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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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违法、违规经营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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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施行政处罚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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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企业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