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 2009年3月10日至2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抽调有关人员组成10个检查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青海、陕西、甘肃、新疆等20个省(区、市)落实新增中央投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至检查时,20个省(区、市)的新增中央投资共97170万元已全部到位;已支出55222万元,支出率为56.83%。地方配套资金共计56118万元,已到位43845万元,到位率为78.13%,已支出20364万元,支出率为46.45%。共有新增投资服务站建设项目4195个,其中已完成审批的有4154个,已签订施工合同的3330个,已完成招标的有3292个,正在施工的2891个,已经完工的200个。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14个县站、68个乡站建设项目。其中新增中央投资支出率为 49 %;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为84.48 %,支出率为 56 %。已签订施工合同并完成招标的项目63 个,正在施工的项目52个,已完工的 12个。检查中未发现滞留、挤占、截留、挪用资金问题。 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一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进度。青海省在地处高寒的情况下,采取先购买建筑材料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山西、吉林、江西、河南、陕西、甘肃、新疆等地建立项目进展情况周报制度。湖南实行网上进度追踪制,要求项目单位以数码照片形式按月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河南、广西、重庆开工率达到100%。二是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河南、陕西等省对服务站建设图纸进行统一设计。山西省人口计生委制定下发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广西对新增项目实行质量终身制。三是积极协调,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黑龙江、河南、青海等配套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四川、广西要求各地将配套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黑龙江、安徽、河南、重庆、甘肃、四川、青海配套资金到位率达100%。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项目安全。云南省人口计生委专门成立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分别派出检查组进行督促检查。湖北省人口计生委与发改委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并及时下发通报、督促落实。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地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至检查时,辽宁省配套资金到位率仅为10.21%,支出率为0。黑龙江省有58个项目尚未完成选址等有关手续。部分项目尽管已经形成了实物工作量,但资金支付比例很低。二是少数项目不符合国家规范,部分建设项目没有按照"五制"要求规范操作。 三、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抓好新增投资项目建设,既是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治任务,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保障,自觉把新增投资项目建设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要进一步加快进度。要认真借鉴各地区的好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协调和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南方地区要确保在上半年完工;北方地区要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是要确保质量和安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责任制和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确保资金安全和施工安全。 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深入项目建设现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对项目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出现问题的要减少年度投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