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业: 为正确引导中央企业投资方向,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我委对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主业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布。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主业为:核电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和服务;电力工程承包与相关服务。 请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九年四月七日
各中央企业: 为正确引导中央企业投资方向,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我委对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主业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布。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主业为:核电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和服务;电力工程承包与相关服务。 请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