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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发布《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组织、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编写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5082-2010,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规范》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话(传真):010-680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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