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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疾控发[2008]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推进科学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我部组织制定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并研究制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内部岗位责任制度。 附件: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 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
目录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 2.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工作任务一览表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工作任务、项目和内容界定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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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职责┃主要工作任务 ┃任务数量 ┃项目数量 ┃内容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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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 ┃ ┃ ┃ ┃
┃1.疾病预防  ┃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 ┃ ┃ ┃
┃ ┃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3 ┃16┃70┃
┃与控制┃ ┃ ┃ ┃ ┃
┃ ┃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 ┃ ┃ ┃
┃ ┃病的发生与流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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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突发公共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 ┃ ┃ ┃
┃卫生事件应┃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4 ┃7 ┃25┃
┃急处置┃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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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疫情及健 ┃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 ┃ ┃ ┃ ┃
┃康相关因素┃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3 ┃6 ┃24┃
┃信息管理 ┃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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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健康危害 ┃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 ┃ ┃ ┃ ┃
┃因素监测与┃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 ┃6 ┃19┃59┃
┃ ┃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 ┃ ┃ ┃
┃干预 ┃ ┃ ┃ ┃ ┃
┃ ┃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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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 ┃ ┃ ┃
┃ 5.实验室检 ┃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 ┃ ┃ ┃
┃测检验与 ┃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 ┃4 ┃11┃39┃
┃ ┃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 ┃ ┃ ┃ ┃
┃评价 ┃ ┃ ┃ ┃ ┃
┃ ┃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 ┃ ┃ ┃ ┃
┃ ┃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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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健康教育 ┃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 ┃ ┃ ┃ ┃
┃ ┃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3 ┃10┃22┃
┃与健康促进┃ ┃ ┃ ┃ ┃
┃ ┃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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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技术管理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 ┃ ┃ ┃
┃与应用研究┃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3 ┃9 ┃27┃
┃ ┃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 ┃ ┃ ┃
┃指导 ┃ ┃ ┃ ┃ ┃
┃ ┃考核与评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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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7 ┃26┃78┃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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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工作任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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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责 ┃工作任务 ┃国家级 ┃省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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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国家传染病预防控┃实施国家、辖区传┃落实传染病预┃执行传染病预防┃
┃ ┃ ┃制规划和工作方案,制定 ┃染病预防控制规划┃防控制规划和┃控制规划和方案; ┃
┃ ┃ ┃相关技术方案,研制技术 ┃及工作方案,制定┃方案,开展传染 ┃完成传染病预防┃
┃ ┃ ┃标准和方法;组织并开展 ┃相关技术方案;组┃病及其流行因┃控制工作任务,开 ┃
┃ ┃ ┃传染病监测和流行病学┃织并开展传染病监┃素监测和报告; ┃展传染病及其流┃
┃ ┃1.1传染 ┃调查,分析、预测传染病 ┃测和流行病学调 ┃组织辖区内传┃行因素监测报告、 ┃
┃ ┃病预防与 ┃疫情趋势,提出预防控制 ┃查,分析、预测传染 ┃染病疫情流行┃流行病学调查、处 ┃
┃ ┃控制 ┃对策;指导、参与重大疫 ┃病疫情趋势,提出┃病学调查和处┃置及效果评估。┃
┃ ┃ ┃情处置;开展影响社会、 ┃预防控制对策;指┃置;对传染病预 ┃ ┃
┃ ┃ ┃经济发展和公众健康的┃导、参与暴发疫情┃防控制效果进┃ ┃
┃ ┃ ┃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策┃处置;对传染病预┃行考核评价。┃ ┃
┃ ┃ ┃略与措施的研究和评价。 ┃防控制效果进行考┃┃ ┃
┃ ┃ ┃┃核评价。┃┃ ┃
┃ ┣━━━━━╋━━━━━━━━━━━━╋━━━━━━━━━━╋━━━━━━━━╋━━━━━━━━━┫
┃ ┃ ┃实施国家地方病和寄生┃实施国家、辖区地┃落实地方病和寄 ┃执行地方病和寄┃
┃ ┃ ┃虫病预防控制规划和工┃方病和寄生虫病预┃生虫病预防控制 ┃生虫病预防控制┃
┃ ┃ ┃作方案,制定相关技术方 ┃防控制规划及方 ┃规划及方案,组 ┃规划和方案;完成 ┃
┃ ┃ ┃案;研制技术标准和方┃案;组织并开展地┃织落实地方病和 ┃地方病和寄生虫┃
┃ ┃1.2地方 ┃法;组织并开展地方病和 ┃方病和寄生虫病监┃寄生虫病预防控 ┃病预防控制工作┃
┃ ┃病和寄生 ┃寄生虫病监测和流行病┃测和流行病学调 ┃制措施,开展地 ┃任务,开展病情及 ┃
┃ ┃虫病预防 ┃学调查、寄生虫病宿主和 ┃查,分析、预测疫情 ┃方病、寄生虫病 ┃流行因素的监测┃
┃1.疾病预 ┃控制 ┃媒介的调查控制,提出预 ┃和病情趋势,提出┃及其流行因素监 ┃和报告,负责地方 ┃
┃ ┃ ┃防控制对策;指导、参与 ┃预防控制对策;指┃测和报告;组织 ┃病病情和寄生虫┃
┃防与控制 ┃ ┃┃┃┃ ┃
┃ ┃ ┃重大疫情和病情处置;开 ┃导、参与重大疫情┃辖区内地方病和 ┃病疫情的调查和┃
┃ ┃ ┃展重点地方病和寄生虫┃和病情处置;考核┃寄生虫病的调┃处置及效果评估。 ┃
┃ ┃ ┃病防治策略与措施的研┃评价防治效果。 ┃查、处置及考核 ┃ ┃
┃ ┃ ┃究和评价。 ┃┃评价。 ┃ ┃
┃ ┣━━━━━╋━━━━━━━━━━━━╋━━━━━━━━━━╋━━━━━━━━╋━━━━━━━━━┫
┃ ┃ ┃实施国家慢性非传染性┃实施国家、辖区慢┃落实慢性非传┃执行慢性非传染┃
┃ ┃ ┃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工┃性非传染性疾病预┃染性疾病预防┃性疾病预防控制┃
┃ ┃ ┃作方案,制定相关技术方 ┃防控制规划及方 ┃控制规划及方┃规划和方案;组织 ┃
┃ ┃ ┃案;研制技术标准和方┃案;指导实施慢性┃案,组织开展慢 ┃指导城市社区和┃
┃ ┃ ┃法;指导实施慢性非传染 ┃非传染性疾病综合┃性非传染性疾┃农村基层卫生服┃
┃ ┃ ┃性疾病综合防控干预策┃防控干预策略与措┃病危险因素监┃务机构开展慢性┃
┃ ┃1.3慢性 ┃略与措施,组织并开展慢 ┃施,组织并开展辖┃测,筛查高危人 ┃非传染性疾病综┃
┃ ┃非传染性 ┃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危┃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群;指导城市社 ┃合防治工作,开展 ┃
┃ ┃疾病预防 ┃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疾病及其危险因素┃区和农村基层┃慢性非传染性疾┃
┃ ┃ ┃调查,提出预防控制对┃的监测和流行病学┃卫生服务机构┃病危险因素监测┃
┃ ┃控制 ┃┃┃┃ ┃
┃ ┃ ┃策;开展对重点慢性非传 ┃调查;分析病情趋┃开展慢性非传┃和报告,筛查高危 ┃
┃ ┃ ┃染性疾病防控策略与措┃势,提出预防控制┃染性疾病综合┃人群,建立居民健 ┃
┃ ┃ ┃施的研究和评价。┃对策;考核评价防┃防控措施,考核 ┃康档案,落实相关 ┃
┃ ┃ ┃┃控效果;开展慢性┃与评价防控 ┃防控措施,考核与 ┃
┃ ┃ ┃┃非传染性疾病综合┃效果。 ┃评价防控效果。┃
┃ ┃ ┃┃防控措施的研究和┃┃ ┃
┃ ┃ ┃┃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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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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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责 ┃工作任务 ┃国家级 ┃省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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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担和实施法律法规规┃承担和实施法律法┃承担和实施法律 ┃承担和实施法律┃
┃ ┃ ┃定的任务,制定技术方┃规规定的任务,制定 ┃法规规定的任┃法规规定的任务; ┃
┃ ┃ ┃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 ┃技术方案;开展突发 ┃务;开展突发公 ┃开展突发公共卫┃
┃ ┃2.1突发 ┃件监测与预警;提供应急 ┃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共卫生事件监测 ┃生事件监测与预┃
┃ ┃公共卫生 ┃储备的技术支持;组建突 ┃与预警;提供应急储 ┃与预警;提供应 ┃警;提供应急储备 ┃
┃ ┃事件应急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备的技术支持;组建 ┃急储备的技术支 ┃的技术支持;组建 ┃
┃ ┃ ┃伍;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组建突发公 ┃突发公共卫生事┃
┃ ┃准备 ┃┃┃┃ ┃
┃ ┃ ┃件的师资培训、演练及技 ┃应急队伍;开展突发 ┃共卫生事件应急 ┃件应急队伍,开展 ┃
┃ ┃ ┃术指导。┃公共卫生事件的师┃队伍,开展人员 ┃人员培训、演练及 ┃
┃ ┃ ┃┃资培训、演练及技术 ┃培训、演练及技 ┃技术指导。┃
┃ ┃ ┃┃指导。 ┃术指导。┃ ┃
┃ ┣━━━━━╋━━━━━━━━━━━━╋━━━━━━━━━━╋━━━━━━━━╋━━━━━━━━━┫
┃ ┃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和实施突发公┃组织和实施突┃落实和开展辖区┃
┃ ┃ ┃监测、报告的技术方案; ┃共卫生事件监测、┃发公共卫生事┃内突发公共卫生┃
┃ ┃ ┃掌握分析突发公共卫生┃报告;承担辖区内┃件监测、报告; ┃事件监测、报告; ┃
┃ ┃2.2突发 ┃事件报告,提供相关预测 ┃相关预测预警工 ┃承担辖区内相┃跟踪突发公共卫┃
┃ ┃公共卫生 ┃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特别 ┃作;跟踪监测、报告 ┃关预测预警工┃生事件的发展,提 ┃
┃2.突发公 ┃事件报告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别重大和重大突┃作;跟踪监测、 ┃供相关信息。 ┃
┃共卫生事 ┃与预警┃的发展态势;指导和督促 ┃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辖区内突┃ ┃
┃件应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发展态势;指导和┃发公共卫生事┃ ┃
┃处置 ┃ ┃报告。 ┃督促突发公共卫生┃件的发展态势。 ┃ ┃
┃ ┃ ┃┃事件的报告。┃┃ ┃
┃ ┣━━━━━╋━━━━━━━━━━━━╋━━━━━━━━━━╋━━━━━━━━╋━━━━━━━━━┫
┃ ┃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实施突发公┃实施突发公共┃实施突发公共卫┃
┃ ┃ ┃处置技术方案,参与和指 ┃共卫生事件处置技┃卫生事件处置┃生事件处置技术┃
┃ ┃ ┃导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 ┃术方案;参与重大┃技术方案;指导 ┃方案;承担辖区内 ┃
┃ ┃2.3突发 ┃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提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级疾病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
┃ ┃公共卫生 ┃技术支持;报告和反馈突 ┃的现场处置,指导┃控制机构开展┃件及相关信息核┃
┃ ┃事件应急 ┃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及┃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突发公共卫生┃实报告、现场调查 ┃
┃ ┃ ┃处置信息。 ┃生事件的调查、处┃事件调查处理; ┃与处理、标本采集 ┃
┃ ┃处置 ┃┃┃┃ ┃
┃ ┃ ┃┃置;提供技术支持; ┃参加较大突发┃和保存等现场处┃
┃ ┃ ┃┃报告和反馈突发公┃公共卫生事件┃置工作。 ┃
┃ ┃ ┃┃共卫生事件发展及┃的现场处置、┃ ┃
┃ ┃ ┃┃处置信息。 ┃督导。 ┃ ┃
┃ ┣━━━━━╋━━━━━━━━━━━━╋━━━━━━━━━━╋━━━━━━━━╋━━━━━━━━━┫
┃ ┃2.4突发 ┃对跨省或特大突发公共┃对辖区内重大突发┃对辖区内较大┃对辖区内突发公┃
┃ ┃公共卫生 ┃卫生事件处置进行评估┃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共卫生事件处置┃
┃ ┃ ┃和报告。┃进行评估和报告。┃事件处置进行┃进行评估和报告。 ┃
┃ ┃事件评估 ┃┃┃┃ ┃
┃ ┃ ┃┃┃评估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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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实施全国疾病预防 ┃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落实疾病预防┃落实疾病预防控┃
┃ ┃ ┃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和管┃信息系统建设要 ┃控制信息系统┃制信息系统建设┃
┃3.疫情及 ┃3.1疾病 ┃理;统一、规范疾病预防 ┃求;推广、应用疾病 ┃建设要求;推┃要求,组织开展网 ┃
┃健康相关 ┃预防控制 ┃控制信息相关应用软件; ┃预防控制信息相关┃广、应用疾病预 ┃络直报工作。 ┃
┃因素信息 ┃信息平台 ┃健全完善网络直报系统; ┃应用软件;健全完┃┃ ┃
┃管理 ┃的建设┃指导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善网络直报系统;┃防控制信息相┃ ┃
┃ ┃ ┃┃指导下级疾病预防┃关应用软件;完 ┃ ┃
┃ ┃ ┃信息平台的建设。┃控制信息平台的 ┃善网络直报 ┃ ┃
┃ ┃ ┃┃建设。 ┃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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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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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责 ┃工作任务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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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国家信息管理的相 ┃执行国家信息管理┃执行信息管理┃执行信息管理的┃
┃ ┃ ┃关标准,规范信息收集、┃的相关标准、规范┃的相关标准、规 ┃相关标准、规范和 ┃
┃ ┃ ┃汇总、数据交换及相关管┃及制度;维护疾病┃范和制度;维护 ┃制度;维护疾病预 ┃
┃ ┃3.2信息 ┃理制度;维护国家疾病预┃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防控制信息网络┃
┃ ┃系统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运行;┃的运行;负责信息┃信息系统的运┃的运行;及时更┃
┃ ┃管理 ┃负责信息安全和信息质 ┃安全和信息质量的┃行;及时更新、 ┃新、报告相关信┃
┃ ┃ ┃量的管理。┃管理。 ┃报告相关信息, ┃息,保证信息安全 ┃
┃3.疫情及 ┃ ┃ ┃┃保证信息安全┃和信息质量。 ┃
┃健康相关 ┃ ┃ ┃┃和信息质量。┃ ┃
┃因素信息 ┃ ┃ ┃┃┃ ┃
┃ ┣━━━━━╋━━━━━━━━━━━━━╋━━━━━━━━━━╋━━━━━━━━╋━━━━━━━━━┫
┃ ┃ ┃执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执行信息分析报告┃执行信息分析┃执行信息分析报┃
┃管理 ┃ ┃ ┃┃┃ ┃
┃ ┃ ┃为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决 ┃制度,为辖区疾病┃报告制度,为辖 ┃告制度,为辖区疾 ┃
┃ ┃3.3信息 ┃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预防控制决策提供┃区疾病预防控┃病预防控制决策┃
┃ ┃的利用和 ┃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 ┃科学依据,为社会┃制决策提供科┃提供科学依据,为 ┃
┃ ┃ ┃供信息服务。 ┃经济建设和社会公┃学依据,为社会 ┃社会经济建设和┃
┃ ┃服务 ┃ ┃┃┃ ┃
┃ ┃ ┃ ┃众提供信息服务。┃经济建设和社┃社会公众提供信┃
┃ ┃ ┃ ┃┃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 ┃ ┃ ┃┃息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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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实施国家职业、放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组织开展职业、 ┃承担职业、放射、 ┃
┃ ┃4.1职业 ┃射、环境危害因素预防控┃级职业、放射、环境 ┃放射、环境危害 ┃环境危害因素监┃
┃ ┃病危害因 ┃制规划和方案;指导开展┃危害因素预防控制┃因素监测和干┃测、报告和干预工 ┃
┃ ┃素控制┃ ┃┃┃ ┃
┃ ┃ ┃相关危害因素及其对人 ┃规划及方案;开展┃预工作。开展、 ┃作;参与职业危┃
┃ ┃ ┃群健康影响的监测与评 ┃辖区内主要职业、┃指导职业危害、 ┃害、环境污染和中 ┃
┃ ┣━━━━━┫ ┃┃┃ ┃
┃ ┃4.2放射 ┃价;参与、指导职业危害、 ┃放射、环境危害因┃环境污染、职业 ┃毒事故的现场处┃
┃ ┃危害因素 ┃环境污染、核污染、职业┃素预防策略与控制┃中毒的处置,参 ┃置,配合开展放射 ┃
┃ ┃ ┃中毒和放射事故等的处 ┃措施的研究、实施┃与放射事故等┃事故等的现场 ┃
┃ ┃控制 ┃ ┃┃┃ ┃
┃ ┃ ┃置及相关疾病的诊断与 ┃和评价;组织实施、 ┃的现场处置,参 ┃处置。┃
┃ ┃ ┃鉴定。研究、实施和评价┃指导职业危害、环┃与相关疾病的┃ ┃
┃ ┣━━━━━┫ ┃┃┃ ┃
┃ ┃4.3环境 ┃影响全国的相关危害因 ┃境污染、职业中毒、 ┃诊断与鉴定。┃ ┃
┃4.健康危 ┃危害因素 ┃素的预防策略与控制┃放射事故等的处 ┃┃ ┃
┃ ┃ ┃措施。┃置,参与相关疾病┃┃ ┃
┃害因素监 ┃控制 ┃ ┃┃┃ ┃
┃ ┃ ┃ ┃的诊断与鉴定。 ┃┃ ┃
┃测与控制 ┃ ┃ ┃┃┃ ┃
┃ ┣━━━━━╋━━━━━━━━━━━━━╋━━━━━━━━━━╋━━━━━━━━╋━━━━━━━━━┫
┃ ┃ ┃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执行食品安全和 ┃开展辖区内食源┃
┃ ┃ ┃和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 ┃级食品安全和食源┃食源性疾病的预 ┃性疾病和食品污┃
┃ ┃ ┃制规划和工作方案;开展┃性疾病的预防控制┃防控制规划和工 ┃染物的监测和报┃
┃ ┃ ┃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 ┃规划和工作方案;┃作方案;组织开 ┃告,开展食品污┃
┃ ┃4.4食品 ┃物的监测、评价;研究制┃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展辖区内食源性 ┃染、食物中毒和食 ┃
┃ ┃安全和食 ┃定食品安全影响因素和 ┃源性疾病和食品污┃疾病和食品污染 ┃源性疾病的流行┃
┃ ┃源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策 ┃染物的监测、评价; ┃物的监测和报┃病学调查和处置。 ┃
┃ ┃预防控制 ┃略和措施;指导重大食品┃指导重大食品污 ┃告;开展食品污 ┃ ┃
┃ ┃ ┃污染、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染、食物中毒和重┃染、食物中毒和 ┃ ┃
┃ ┃ ┃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 ┃大食源性疾病的流┃食源性疾病的流 ┃ ┃
┃ ┃ ┃查和处置。┃行病学调查和┃行病学调查和┃ ┃
┃ ┃ ┃ ┃处置。 ┃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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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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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责 ┃工作任务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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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实施国家营养改善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执行营养改善┃执行营养改善规┃
┃ ┃ ┃规划和方案;建立、健全┃级营养改善规划和┃规划和方案;组 ┃划和方案;承担营 ┃
┃ ┃4.5营养 ┃国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 ┃方案;承担营养监┃织开展营养监┃养监测、调查、报 ┃
┃ ┃监测与营 ┃测评价体系和信息系统;┃测体系和信息系统┃测、评价;参与 ┃告工作;组织开展 ┃
┃ ┃ ┃开展营养改善策略、措 ┃相关任务;承担营┃营养相关重大┃城乡居民的营养┃
┃ ┃养改善┃ ┃┃┃ ┃
┃ ┃ ┃施、技术及相关应用研 ┃养相关重大事件的┃事件的调查与┃教育指导;参与营 ┃
┃ ┃ ┃究,承担国家与营养相关┃调查与处理。┃处理。 ┃养相关重大事件┃
┃4.健康危 ┃ ┃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的调查与处理。┃
┃ ┣━━━━━╋━━━━━━━━━━━━━╋━━━━━━━━━━╋━━━━━━━━╋━━━━━━━━━┫
┃害因素监 ┃ ┃组织实施国家学生常见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执行学生常见┃开展学生常见病┃
┃测与控制 ┃ ┃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级学生常见病预防┃病预防控制规┃及影响因素监测┃
┃ ┃ ┃建立学生健康影响因素 ┃控制规划及方案;┃划及方案,组织 ┃报告;落实学生常 ┃
┃ ┃4.6学生 ┃监测与评价体系,制定学┃组织开展辖区内学┃开展辖区内学┃见病预防控制 ┃
┃ ┃常见病┃生常见病防治策略与┃生常见病及其影响┃生常见病及其┃措施。┃
┃ ┃控制 ┃措施。┃因素的流行病学调┃影响因素监测┃ ┃
┃ ┃ ┃ ┃查、监测和预防控┃工作;实施、评 ┃ ┃
┃ ┃ ┃ ┃制,并进行效果 ┃价学生常见病┃ ┃
┃ ┃ ┃ ┃评价。 ┃预防控制措施。 ┃ ┃
┣━━━━━╋━━━━━╋━━━━━━━━━━━━━╋━━━━━━━━━━╋━━━━━━━━╋━━━━━━━━━┫
┃ ┃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实验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完善疾病预防┃参加疾病预防控┃
┃ ┃ ┃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网┃制实验室网络和┃
┃ ┃ ┃研究制定相关检验标准 ┃控制体系;指导下┃络和质量控制┃质量控制体系建┃
┃ ┃ ┃和规程,规范参比实验 ┃级加强实验室基础┃体系;指导下级 ┃设;加强实验室质 ┃
┃ ┃ ┃室;指导全国疾病预防控┃设施建设、质量控┃加强实验室基┃量控制、安全防护 ┃
┃ ┃5.1实验 ┃制机构实验室基础设施 ┃制、安全防护和管┃础设施建设、质 ┃和管理;引进应用 ┃
┃ ┃ ┃建设、安全防护和管理;┃理;研究、引进、推 ┃量控制、安全防 ┃相关的新技术、新 ┃
┃ ┃室管理┃ ┃┃┃ ┃
┃ ┃ ┃研究、开发并推广实验室┃广相关的新技术、┃护和管理;推广 ┃方法;为社会提供 ┃
┃ ┃ ┃检测新技术、新方法;为┃新方法;为社会提┃应用相关的新┃相关评价和技术┃
┃ ┃ ┃社会提供相关功能评价、┃供相关功能评价、┃技术、新方法; ┃服务。┃
┃ ┃ ┃技术仲裁和出证服务。 ┃技术仲裁和出证 ┃为社会提供相┃ ┃
┃ ┃ ┃ ┃服务。 ┃关评价和技术┃ ┃
┃5.实验室 ┃ ┃ ┃┃服务。 ┃ ┃
┃ ┣━━━━━╋━━━━━━━━━━━━━╋━━━━━━━━━━╋━━━━━━━━╋━━━━━━━━━┫
┃检测检验 ┃ ┃负责重要菌种、毒种的鉴┃开展微生物和寄生┃开展微生物和┃开展常规微生物┃
┃与评价┃ ┃定、收集、保存和管理;负 ┃虫检测检验、病原┃寄生虫检测检┃和寄生虫检测检┃
┃ ┃5.2微生 ┃责重大疾病、不明原因疾┃学鉴定;按规定安┃验、病原学鉴┃验、病原学鉴定; ┃
┃ ┃物和寄生 ┃病的病原学检验鉴定。 ┃全收集、保存和管┃定;按规定安全 ┃按规定安全收集、 ┃
┃ ┃虫病学┃ ┃理重要菌种、毒种; ┃收集、管理重要 ┃管理菌种和毒种。 ┃
┃ ┃检测 ┃ ┃负责重大疾病、不┃菌种和毒种。┃ ┃
┃ ┃ ┃ ┃明原因疾病的病原┃┃ ┃
┃ ┃ ┃ ┃学检验鉴定。┃┃ ┃
┃ ┣━━━━━╋━━━━━━━━━━━━━╋━━━━━━━━━━╋━━━━━━━━╋━━━━━━━━━┫
┃ ┃ ┃开展健康影响因素、有毒┃开展健康影响因 ┃开展健康影响┃开展常见健康影┃
┃ ┃ ┃有害因素及重大中毒事 ┃素、有毒有害因素┃因素、有毒有害 ┃响因素、有毒有害 ┃
┃ ┃5.3理化 ┃件毒物的检测鉴定;建立┃及中毒事件毒物的┃因素及中毒事┃因素及中毒事件┃
┃ ┃检测 ┃完善毒物分析标准库。 ┃检测鉴定;参与建┃件毒物的检测。 ┃毒物的检测。 ┃
┃ ┃ ┃ ┃立毒物分析标┃┃ ┃
┃ ┃ ┃ ┃准库。 ┃┃ ┃
┗━━━━━┻━━━━━┻━━━━━━━━━━━━━┻━━━━━━━━━━┻━━━━━━━━┻━━━━━━━━━┛
续表
┏━━━━━┳━━━━━┳━━━━━━━━━━━━┳━━━━━━━━━━┳━━━━━━━━┳━━━━━━━━━┓
┃基本职责 ┃工作任务 ┃国家级 ┃省级┃市级┃县级 ┃
┣━━━━━╋━━━━━╋━━━━━━━━━━━━╋━━━━━━━━━━╋━━━━━━━━╋━━━━━━━━━┫
┃ ┃ ┃开展环境健康效应因子┃开展环境健康效应┃协助开展环境┃ ┃
┃5.实验室 ┃5.4毒理 ┃检测评价和健康相关物┃因子检测评价和健┃健康效应因子┃ ┃
┃检测检验 ┃检测与┃品的毒性测定、功能评┃康相关物品的毒性┃检测评价和健┃ ┃
┃ ┃ ┃价;负责不明原因事件的 ┃测定、功能评价;负 ┃康相关物品的┃ — ┃
┃与评价┃评价 ┃┃┃┃ ┃
┃ ┃ ┃毒性检测鉴定。 ┃责不明原因事件的┃毒性测定、功能 ┃ ┃
┃ ┃ ┃┃毒性检测。 ┃评价。 ┃ ┃
┣━━━━━╋━━━━━╋━━━━━━━━━━━━╋━━━━━━━━━━╋━━━━━━━━╋━━━━━━━━━┫
┃ ┃ ┃执行健康教育规划,开展 ┃执行健康教育规 ┃执行健康教育┃执行健康教育规┃
┃ ┃6.1健康 ┃需求调查,制订不同人群 ┃划,开展需求调查, ┃规划,开展需求 ┃划,开展需求调┃
┃ ┃教育与健 ┃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制订辖区不同人群┃调查,制订辖区 ┃查,制订辖区不同 ┃
┃ ┃康促进┃育、健康促进方案。 ┃的疾病预防控制健┃不同人群的疾┃人群的疾病预防┃
┃ ┃ ┃┃康教育、健康促进┃病预防控制健┃控制健康教育、健 ┃
┃ ┃方案 ┃┃┃┃ ┃
┃ ┃ ┃┃方案。 ┃康教育、健康促 ┃康促进方案。 ┃
┃ ┃ ┃┃┃进方案。┃ ┃
┃ ┣━━━━━╋━━━━━━━━━━━━╋━━━━━━━━━━╋━━━━━━━━╋━━━━━━━━━┫
┃ ┃ ┃实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 ┃实施辖区健康教 ┃实施辖区健康┃实施辖区健康教┃
┃ ┃ ┃方案,参与和管理重大健 ┃育、健康促进方案, ┃教育、健康促进 ┃育、健康促进方┃
┃ ┃ ┃康教育活动项目,开发与 ┃参与和管理重大健┃方案,开展健康 ┃案,开展健康教育 ┃
┃6.健康教 ┃6.2健康 ┃制作全国健康教育和健┃康教育活动项目,┃教育活动项目, ┃活动项目,制作和 ┃
┃育与健康 ┃教育与健 ┃康促进活动材料,指导健 ┃开发与制作辖区健┃制作和发放辖┃发放健康教育和┃
┃促进 ┃康促进┃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材┃
┃ ┃ ┃的开展。┃活动材料,指导健┃健康促进活动┃料,指导城市社区 ┃
┃ ┃活动 ┃┃┃┃ ┃
┃ ┃ ┃┃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材料,指导健康 ┃和农村基层卫生┃
┃ ┃ ┃┃活动的开展。┃教育和健康促┃服务机构开展健┃
┃ ┃ ┃┃┃进活动的开展。 ┃康教育和健康促┃
┃ ┃ ┃┃┃┃进活动。 ┃
┃ ┣━━━━━╋━━━━━━━━━━━━╋━━━━━━━━━━╋━━━━━━━━╋━━━━━━━━━┫
┃ ┃ ┃依照健康教育规划和方┃依照健康教育规划┃依照健康教育┃依照健康教育规划 ┃
┃ ┃6.3健康 ┃案,督导、检查和评估健 ┃和方案,督导、检查 ┃规划和方案,督 ┃和方案,检查和评 ┃
┃ ┃教育和健 ┃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和评估健康教育和┃导、检查和评估 ┃估城市社区和农村 ┃
┃ ┃康促进活 ┃效果。 ┃健康促进活动┃健康教育和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
┃ ┃动评估┃┃效果。 ┃康促进活动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 ┃
┃ ┃ ┃┃┃效果。 ┃进活动效果。 ┃
┣━━━━━╋━━━━━╋━━━━━━━━━━━━╋━━━━━━━━━━╋━━━━━━━━╋━━━━━━━━━┫
┃ ┃ ┃组织业务工作督导和评┃负责辖区疾病预防┃负责辖区疾病预 ┃参与辖区疾病预防 ┃
┃ ┃ ┃价,参与对省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业务工作┃防控制机构业务 ┃控制工作考核、督 ┃
┃ ┃ ┃控制机构的工作考核;开 ┃考核、督导和评价; ┃工作考核、督导 ┃导和评价;开展辖 ┃
┃ ┃7.1管理 ┃展师资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辖区业务培 ┃和评价;开展辖 ┃区业务培训,指导 ┃
┃ ┃指导 ┃工作,解决下级的技术疑 ┃训,对辖区疾病预┃区业务培训,对 ┃医疗机构、城市社 ┃
┃ ┃ ┃难问题。┃防控制业务工作提┃辖区疾病预防控 ┃区和农村基层卫生 ┃
┃ ┃ ┃┃供技术指导。┃制业务工作提供 ┃服务机构的疾病预 ┃
┃ ┃ ┃┃┃技术指导。 ┃防控制工作。 ┃
┃ ┣━━━━━╋━━━━━━━━━━━━╋━━━━━━━━━━╋━━━━━━━━╋━━━━━━━━━┫
┃7.技术管 ┃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参与制订技术标 ┃建立市级疾病┃建立县级疾病预┃
┃理与应用 ┃7.2技术 ┃需求,制订技术标准,建 ┃准,建立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专家┃防控制专家库,提 ┃
┃研究指导 ┃ ┃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库, ┃预防控制专家库,┃库,提供技术支 ┃供技术支撑和咨┃
┃ ┃支持 ┃┃┃┃ ┃
┃ ┃ ┃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 ┃提供技术支撑和咨┃撑和咨询服务。 ┃询服务。 ┃
┃ ┃ ┃服务。 ┃询服务。┃┃ ┃
┃ ┣━━━━━╋━━━━━━━━━━━━╋━━━━━━━━━━╋━━━━━━━━╋━━━━━━━━━┫
┃ ┃ ┃调查研究主要公共卫生┃调查研究辖区主要┃开展疾病预防┃参与疾病预防控┃
┃ ┃ ┃问题;开展疾病预防控制 ┃公共卫生问题,开展 ┃控制的应用性┃制的应用性研究, ┃
┃ ┃7.3应用 ┃关键技术的应用研究;引 ┃和参与疾病预防控┃研究,推广适宜 ┃应用适宜技术。┃
┃ ┃研究 ┃进、开发、验证和推广新 ┃制应用性研究;引┃技术。 ┃ ┃
┃ ┃ ┃技术、新方法。 ┃进、开发、验证和推 ┃┃ ┃
┃ ┃ ┃┃广新技术、新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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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工作任务、项目和内容界定
┏━━━━━┳━━━━━┳━━━━━━━┳━━━━━━━━━━━━━━━━━━━━━┳━━━━┳━━┳━━┳━━┓
┃基本职责 ┃工作任务 ┃ 项 目 ┃内容 ┃国家┃省 ┃市 ┃县 ┃
┣━━━━━╋━━━━━╋━━━━━━━╋━━━━━━━━━━━━━━━━━━━━━╋━━━━╋━━╋━━╋━━┫
┃ ┃ ┃ ┃1.1.1.1传染病基本信息收集与整理┃┃┃┃√ ┃
┃ ┃ ┃ ┣━━━━━━━━━━━━━━━━━━━━━╋━━━━╋━━╋━━╋━━┫
┃ ┃ ┃1.1.1传染  ┃ 1.1.1.2传染病信息审核与报告  ┃√ ┃√ ┃√ ┃√ ┃
┃ ┃ ┃ ┣━━━━━━━━━━━━━━━━━━━━━╋━━━━╋━━╋━━╋━━┫
┃ ┃ ┃病疫情报告┃ 1.1.1.3传染病信息分析与利用  ┃√ ┃√ ┃√ ┃√ ┃
┃ ┃ ┃ ┣━━━━━━━━━━━━━━━━━━━━━╋━━━━╋━━╋━━╋━━┫
┃ ┃ ┃和管理┃ ┃┃┃┃┃
┃ ┃ ┃ ┃ 1.1.1.4传染病报告质量评价 ┃√ ┃√ ┃√ ┃√ ┃
┃ ┃ ┃ ┣━━━━━━━━━━━━━━━━━━━━━╋━━━━╋━━╋━━╋━━┫
┃ ┃ ┃ ┃ 1.1.1.5传染病漏报调查与评价  ┃√ ┃√ ┃√ ┃√ ┃
┃ ┃ ┣━━━━━━━╋━━━━━━━━━━━━━━━━━━━━━╋━━━━╋━━╋━━╋━━┫
┃ ┃ ┃ ┃1.1.2.1媒介生物传播因素的监测 ┃┃√ ┃√ ┃√ ┃
┃ ┃ ┃ ┣━━━━━━━━━━━━━━━━━━━━━╋━━━━╋━━╋━━╋━━┫
┃ ┃ ┃ ┃ 1.1.2.2水传播疾病因素的监测  ┃┃√ ┃√ ┃√ ┃
┃ ┃ ┃ ┣━━━━━━━━━━━━━━━━━━━━━╋━━━━╋━━╋━━╋━━┫
┃ ┃ ┃ 1.1.2传染 ┃ 1.1.2.3食物传播疾病因素的监测 ┃┃√ ┃√ ┃√ ┃
┃ ┃ ┃ ┣━━━━━━━━━━━━━━━━━━━━━╋━━━━╋━━╋━━╋━━┫
┃ ┃ ┃病传播因素┃ 1.1.2.4空气传播疾病因素的监测 ┃┃√ ┃√ ┃√ ┃
┃ ┃ ┃ ┣━━━━━━━━━━━━━━━━━━━━━╋━━━━╋━━╋━━╋━━┫
┃ ┃ ┃监测 ┃1.1.2.5血源(体液)性传播疾病因素的监测┃┃√ ┃√ ┃√ ┃
┃ ┃ ┃ ┣━━━━━━━━━━━━━━━━━━━━━╋━━━━╋━━╋━━╋━━┫
┃ ┃ ┃ ┃ 1.1.2.6接触传播疾病因素的监测 ┃┃√ ┃√ ┃√ ┃
┃ ┃ ┃ ┣━━━━━━━━━━━━━━━━━━━━━╋━━━━╋━━╋━━╋━━┫
┃ ┃ ┃ ┃ 1.1.2.7医院感染因素的监测 ┃┃√ ┃√ ┃√ ┃
┃ ┃ ┣━━━━━━━╋━━━━━━━━━━━━━━━━━━━━━╋━━━━╋━━╋━━╋━━┫
┃ ┃ ┃ ┃1.1.3.1传染病监测点的规划和设置┃√ ┃√ ┃√ ┃┃
┃ ┃ ┃ ┣━━━━━━━━━━━━━━━━━━━━━╋━━━━╋━━╋━━╋━━┫
┃ ┃ ┃ ┃ 1.1.3.2传染病综合监测的组织、开展与  ┃√ ┃√ ┃√ ┃√ ┃
┃ ┃ ┃ 1.1.3传染 ┃指导 ┃┃┃┃┃
┃1.疾病预 ┃1.1传染 ┃病监测与 ┃ ┃┃┃┃┃
┃ ┃ ┃ ┣━━━━━━━━━━━━━━━━━━━━━╋━━━━╋━━╋━━╋━━┫
┃ ┃病预防与 ┃分析 ┃ 1.1.3.3开展传染病监测资料分析、预测预 ┃√ ┃√ ┃√ ┃√ ┃
┃防与控制 ┃ ┃ ┃报和提供预警信息 ┃┃┃┃┃
┃ ┃控制 ┃ ┃ ┃┃┃┃┃
┃ ┃ ┃ ┣━━━━━━━━━━━━━━━━━━━━━╋━━━━╋━━╋━━╋━━┫
┃ ┃ ┃ ┃ 1.1.3.4传染病监测工作的评价  ┃√ ┃√ ┃√ ┃┃
┃ ┃ ┣━━━━━━━╋━━━━━━━━━━━━━━━━━━━━━╋━━━━╋━━╋━━╋━━┫
┃ ┃ ┃ ┃1.1.4.1常规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 ┃
┃ ┃ ┃ ┣━━━━━━━━━━━━━━━━━━━━━╋━━━━╋━━╋━━╋━━┫
┃ ┃ ┃ 1.1.4传染 ┃1.1.4.2重大(点)传染病、灾后传染病和暴┃┃┃┃┃
┃ ┃ ┃病流行病学┃ ┃√ ┃√ ┃√ ┃√ ┃
┃ ┃ ┃调查 ┃发疫情调查┃┃┃┃┃
┃ ┃ ┃ ┣━━━━━━━━━━━━━━━━━━━━━╋━━━━╋━━╋━━╋━━┫
┃ ┃ ┃ ┃ 1.1.4.3不明原因疾病的调查 ┃√ ┃√ ┃√ ┃√ ┃
┃ ┃ ┣━━━━━━━╋━━━━━━━━━━━━━━━━━━━━━╋━━━━╋━━╋━━╋━━┫
┃ ┃ ┃ ┃1.1.5.1传染源的管理┃┃┃√ ┃√ ┃
┃ ┃ ┃ ┣━━━━━━━━━━━━━━━━━━━━━╋━━━━╋━━╋━━╋━━┫
┃ ┃ ┃ ┃ 1.1.5.2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 ┃√ ┃
┃ ┃ ┃ ┣━━━━━━━━━━━━━━━━━━━━━╋━━━━╋━━╋━━╋━━┫
┃ ┃ ┃ 1.1.5传染 ┃ 1.1.5.3提出、落实和评价切断传播途径的 ┃┃√ ┃√ ┃√ ┃
┃ ┃ ┃病疫情处理┃技术措施 ┃┃┃┃┃
┃ ┃ ┃ ┣━━━━━━━━━━━━━━━━━━━━━╋━━━━╋━━╋━━╋━━┫
┃ ┃ ┃ ┃ 1.1.5.4对高危人群采取适宜防护、行为干 ┃┃┃√ ┃√ ┃
┃ ┃ ┃ ┃预措施┃┃┃┃┃
┃ ┃ ┣━━━━━━━╋━━━━━━━━━━━━━━━━━━━━━╋━━━━╋━━╋━━╋━━┫
┃ ┃ ┃ ┃1.1.6.1免费治疗技术方案的制订与组织┃√ ┃√ ┃√ ┃√ ┃
┃ ┃ ┃ 1.1.6传染 ┃实施 ┃┃┃┃┃
┃ ┃ ┃ ┣━━━━━━━━━━━━━━━━━━━━━╋━━━━╋━━╋━━╋━━┫
┃ ┃ ┃病免费治疗┃ 1.1.6.2免费治疗物品的分发 ┃┃┃┃√ ┃
┃ ┃ ┃ ┣━━━━━━━━━━━━━━━━━━━━━╋━━━━╋━━╋━━╋━━┫
┃ ┃ ┃管理 ┃ 1.1.6.3免费治疗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 ┃√ ┃√ ┃√ ┃
┃ ┃ ┃ ┣━━━━━━━━━━━━━━━━━━━━━╋━━━━╋━━╋━━╋━━┫
┃ ┃ ┃ ┃ 1.1.6.4免费治疗工作的指导和效果评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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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
┃基本职责 ┃工作任务 ┃ 项 目 ┃内容┃国家┃省 ┃市 ┃县 ┃
┣━━━━━╋━━━━━╋━━━━━━━╋━━━━━━━━━━━━━━━━━━━━━━╋━━━━╋━━╋━━╋━━┫
┃ ┃ ┃ ┃1.1.7.1辖区内免疫预防策略和程序的制订┃√ ┃√ ┃┃┃
┃ ┃ ┃ ┣━━━━━━━━━━━━━━━━━━━━━━╋━━━━╋━━╋━━╋━━┫
┃ ┃ ┃ ┃ 1.1.7.2制订疫苗使用计划,储存、运输和分 ┃√ ┃√ ┃√ ┃√ ┃
┃ ┃ ┃ ┃发疫苗 ┃┃┃┃┃
┃ ┃ ┃ ┣━━━━━━━━━━━━━━━━━━━━━━╋━━━━╋━━╋━━╋━━┫
┃ ┃ ┃ ┃ 1.1.7.3冷链系统正常运转的维护  ┃┃√ ┃√ ┃√ ┃
┃ ┃ ┃ ┣━━━━━━━━━━━━━━━━━━━━━━╋━━━━╋━━╋━━╋━━┫
┃ ┃ ┃ ┃ 1.1.7.4指导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 ┃√ ┃√ ┃√ ┃
┃ ┃ ┃1.1.7免疫  ┃┃┃┃┃┃
┃ ┃ ┃ ┣━━━━━━━━━━━━━━━━━━━━━━╋━━━━╋━━╋━━╋━━┫
┃ ┃ ┃规划实施 ┃ 1.1.7.5指导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 ┃√ ┃√ ┃√ ┃
┃ ┃ ┃ ┣━━━━━━━━━━━━━━━━━━━━━━╋━━━━╋━━╋━━╋━━┫
┃ ┃ ┃ ┃ 1.1.7.6建设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  ┃√ ┃√ ┃√ ┃√ ┃
┃ ┃ ┃ ┣━━━━━━━━━━━━━━━━━━━━━━╋━━━━╋━━╋━━╋━━┫
┃ ┃ ┃ ┃ 1.1.7.7监测和调查免疫接种率 ┃√ ┃√ ┃√ ┃√ ┃
┃ ┃ ┃ ┣━━━━━━━━━━━━━━━━━━━━━━╋━━━━╋━━╋━━╋━━┫
┃ ┃ ┃ ┃ 1.1.7.8监测与评价免疫效果  ┃√ ┃√ ┃√ ┃√ ┃
┃ ┃ ┃ ┣━━━━━━━━━━━━━━━━━━━━━━╋━━━━╋━━╋━━╋━━┫
┃ ┃ ┃ ┃ 1.1.7.9监测、调查和处理预防接种疑似异  ┃┃┃┃┃
┃ ┃ ┃ ┃常反应 ┃√ ┃√ ┃√ ┃√ ┃
┃ ┃ ┣━━━━━━━╋━━━━━━━━━━━━━━━━━━━━━━╋━━━━╋━━╋━━╋━━┫
┃ ┃1.1传染 ┃ ┃1.1.8.1疫源地消毒及病媒生物控制 ┃┃┃√ ┃√ ┃
┃ ┃病预防与 ┃ ┃┃┃┃┃┃
┃ ┃ ┃ ┣━━━━━━━━━━━━━━━━━━━━━━╋━━━━╋━━╋━━╋━━┫
┃ ┃控制 ┃ ┃ 1.1.8.2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  ┃┃√ ┃√ ┃┃
┃ ┃ ┃ ┣━━━━━━━━━━━━━━━━━━━━━━╋━━━━╋━━╋━━╋━━┫
┃ ┃ ┃ 1.1.8消毒 ┃ 1.1.8.3重点行业与场所消毒指导与评价 ┃┃√ ┃√ ┃√ ┃
┃ ┃ ┃与病媒生物┃┃┃┃┃┃
┃ ┃ ┃ ┣━━━━━━━━━━━━━━━━━━━━━━╋━━━━╋━━╋━━╋━━┫
┃ ┃ ┃控制 ┃ 1.1.8.4指导消毒、杀虫和灭鼠等工作  ┃┃√ ┃√ ┃√ ┃
┃ ┃ ┃ ┣━━━━━━━━━━━━━━━━━━━━━━╋━━━━╋━━╋━━╋━━┫
┃ ┃ ┃ ┃ 1.1.8.5指导、考核传染病医源性感染和医  ┃┃√ ┃√ ┃√ ┃
┃ ┃ ┃ ┃院感染的预防工作┃┃┃┃┃
┃ ┃ ┣━━━━━━━╋━━━━━━━━━━━━━━━━━━━━━━╋━━━━╋━━╋━━╋━━┫
┃ ┃ ┃ ┃1.1.9.1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评估┃√ ┃√ ┃√ ┃√ ┃
┃ ┃ ┃ ┣━━━━━━━━━━━━━━━━━━━━━━╋━━━━╋━━╋━━╋━━┫
┃1.疾病预 ┃ ┃ ┃ 1.1.9.2传染病疫情调查工作评估  ┃√ ┃√ ┃√ ┃√ ┃
┃ ┃ ┃ ┣━━━━━━━━━━━━━━━━━━━━━━╋━━━━╋━━╋━━╋━━┫
┃防与控制 ┃ ┃ ┃ 1.1.9.3传染病疫情处理工作评估  ┃√ ┃√ ┃√ ┃√ ┃
┃ ┃ ┃ 1.1.9预防 ┃┃┃┃┃┃
┃ ┃ ┃ ┣━━━━━━━━━━━━━━━━━━━━━━╋━━━━╋━━╋━━╋━━┫
┃ ┃ ┃控制措施 ┃ 1.1.9.4传染病实验室检测工作评估 ┃√ ┃√ ┃√ ┃√ ┃
┃ ┃ ┃ ┣━━━━━━━━━━━━━━━━━━━━━━╋━━━━╋━━╋━━╋━━┫
┃ ┃ ┃评估 ┃ 1.1.9.5传染病传播因素监测工作评估  ┃√ ┃√ ┃√ ┃√ ┃
┃ ┃ ┃ ┣━━━━━━━━━━━━━━━━━━━━━━╋━━━━╋━━╋━━╋━━┫
┃ ┃ ┃ ┃ 1.1.9.6免疫预防工作评估 ┃√ ┃√ ┃√ ┃√ ┃
┃ ┃ ┃ ┣━━━━━━━━━━━━━━━━━━━━━━╋━━━━╋━━╋━━╋━━┫
┃ ┃ ┃ ┃ 1.1.9.7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工作评估  ┃√ ┃√ ┃√ ┃√ ┃
┃ ┣━━━━━╋━━━━━━━╋━━━━━━━━━━━━━━━━━━━━━━╋━━━━╋━━╋━━╋━━┫
┃ ┃ ┃ ┃1.2.1.1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病区确定与分类┃┃√ ┃√ ┃√ ┃
┃ ┃ ┃ ┃管理┃┃┃┃┃
┃ ┃ ┃ ┣━━━━━━━━━━━━━━━━━━━━━━╋━━━━╋━━╋━━╋━━┫
┃ ┃ ┃1.2.1地方  ┃ 1.2.1.2地方病和寄生虫病信息收集与整理  ┃┃√ ┃√ ┃√ ┃
┃ ┃ ┃病和寄生虫┃┃┃┃┃┃
┃ ┃ ┃ ┣━━━━━━━━━━━━━━━━━━━━━━╋━━━━╋━━╋━━╋━━┫
┃ ┃ ┃病监测与 ┃ 1.2.1.3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相关影响因素 ┃┃√ ┃√ ┃√ ┃
┃ ┃ ┃管理 ┃监测┃┃┃┃┃
┃ ┃ ┃ ┣━━━━━━━━━━━━━━━━━━━━━━╋━━━━╋━━╋━━╋━━┫
┃ ┃ 1.2地方 ┃ ┃ 1.2.1.4地方病和寄生虫病流行情况分析与  ┃√ ┃√ ┃ √ ┃√ ┃
┃ ┃病和寄生 ┃ ┃报告┃┃┃┃┃
┃ ┃ ┣━━━━━━━╋━━━━━━━━━━━━━━━━━━━━━━╋━━━━╋━━╋━━╋━━┫
┃ ┃虫病预防 ┃ ┃1.2.2.1调查各类寄生虫宿主和媒介生物种┃┃√ ┃√ ┃√ ┃
┃ ┃控制 ┃ 1.2.2寄生 ┃群密度与消长趋势┃┃┃┃┃
┃ ┃ ┃ ┣━━━━━━━━━━━━━━━━━━━━━━╋━━━━╋━━╋━━╋━━┫
┃ ┃ ┃虫宿主与媒┃ 1.2.2.2宿主寄生虫携带情况  ┃┃√ ┃√ ┃√ ┃
┃ ┃ ┃ ┣━━━━━━━━━━━━━━━━━━━━━━╋━━━━╋━━╋━━╋━━┫
┃ ┃ ┃介调查控制┃┃┃┃┃┃
┃ ┃ ┃ ┃ 1.2.2.3管理和控制寄生虫病传染源与传播  ┃┃√ ┃√ ┃√ ┃
┃ ┃ ┃ ┃媒介┃┃┃┃┃
┃ ┃ ┣━━━━━━━╋━━━━━━━━━━━━━━━━━━━━━━╋━━━━╋━━╋━━╋━━┫
┃ ┃ ┃ 1.2.3寄生 ┃1.2.3.1寄生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 ┃√ ┃
┃ ┃ ┃虫病暴发疫┃┃┃┃┃┃
┃ ┃ ┃ ┣━━━━━━━━━━━━━━━━━━━━━━╋━━━━╋━━╋━━╋━━┫
┃ ┃ ┃情调查处理┃ 1.2.3.2寄生虫病高危人群防护指导 ┃┃┃√ ┃√ ┃
┗━━━━━┻━━━━━┻━━━━━━━┻━━━━━━━━━━━━━━━━━━━━━━┻━━━━┻━━┻━━┻━━┛
续表
┏━━━━━━┳━━━━━┳━━━━━━━┳━━━━━━━━━━━━━━━━━━━━━┳━━━━┳━━┳━━┳━━┓
┃基本职责┃工作任务 ┃ 项 目 ┃内容 ┃国家┃省 ┃市 ┃县 ┃
┣━━━━━━╋━━━━━╋━━━━━━━╋━━━━━━━━━━━━━━━━━━━━━╋━━━━╋━━╋━━╋━━┫
┃┃1.2地方 ┃1.2.4地方  ┃1.2.4.1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综合防治措施┃┃┃┃┃
┃┃病和寄生 ┃病和寄生虫┃评估 ┃√ ┃√ ┃√ ┃√ ┃
┃┃ ┃ ┣━━━━━━━━━━━━━━━━━━━━━╋━━━━╋━━╋━━╋━━┫
┃┃虫病预防 ┃病综合防治┃ 1.2.4.2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综合防治效果  ┃┃┃┃┃
┃┃控制 ┃及评估┃评估 ┃√ ┃√ ┃√ ┃√ ┃
┃┣━━━━━╋━━━━━━━╋━━━━━━━━━━━━━━━━━━━━━╋━━━━╋━━╋━━╋━━┫
┃┃ ┃ ┃1.3.1.1死因登记、报告和管理┃┃┃√ ┃√ ┃
┃┃ ┃ ┣━━━━━━━━━━━━━━━━━━━━━╋━━━━╋━━╋━━╋━━┫
┃┃ ┃1.3.1慢性  ┃ 1.3.1.2病情和行为危险因素监测 ┃┃┃√ ┃√ ┃
┃┃ ┃ ┣━━━━━━━━━━━━━━━━━━━━━╋━━━━╋━━╋━━╋━━┫
┃┃ ┃非传染性疾┃ 1.3.1.3社会、心理、行为等危险因素干预 ┃┃┃√ ┃√ ┃
┃1.疾病预  ┃ ┃病与精神疾┃ ┃┃┃┃┃
┃┃ ┃ ┣━━━━━━━━━━━━━━━━━━━━━╋━━━━╋━━╋━━╋━━┫
┃防与控制┃ ┃病预防控制┃ 1.3.1.4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 ┃√ ┃√ ┃√ ┃√ ┃
┃┃ 1.3慢性 ┃ ┃机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疾病综合防控┃┃┃┃┃
┃┃ ┃ ┣━━━━━━━━━━━━━━━━━━━━━╋━━━━╋━━╋━━╋━━┫
┃┃非传染性 ┃ ┃ 1.3.1.5综合防控效果评估  ┃√ ┃√ ┃√ ┃√ ┃
┃┃ ┣━━━━━━━╋━━━━━━━━━━━━━━━━━━━━━╋━━━━╋━━╋━━╋━━┫
┃┃疾病预防 ┃ ┃1.3.2.1伤害危险因素监测┃√ ┃√ ┃√ ┃√ ┃
┃┃控制 ┃ 1.3.2伤害 ┃ ┃┃┃┃┃
┃┃ ┃ ┣━━━━━━━━━━━━━━━━━━━━━╋━━━━╋━━╋━━╋━━┫
┃┃ ┃监测干预 ┃ 1.3.2.2伤害危险因素干预  ┃┃√ ┃√ ┃√ ┃
┃┃ ┃ ┣━━━━━━━━━━━━━━━━━━━━━╋━━━━╋━━╋━━╋━━┫
┃┃ ┃ ┃ 1.3.2.3伤害危险因素干预效果评估  ┃√ ┃√ ┃√ ┃√ ┃
┃┃ ┣━━━━━━━╋━━━━━━━━━━━━━━━━━━━━━╋━━━━╋━━╋━━╋━━┫
┃┃ ┃ ┃1.3.3.1口腔健康信息监测┃√ ┃√ ┃√ ┃√ ┃
┃┃ ┃ ┣━━━━━━━━━━━━━━━━━━━━━╋━━━━╋━━╋━━╋━━┫
┃┃ ┃ 1.3.3口腔 ┃ 1.3.3.2口腔常见病及其危害因素干预 ┃√ ┃√ ┃√ ┃√ ┃
┃┃ ┃疾病防治 ┃ ┃┃┃┃┃
┃┃ ┃ ┣━━━━━━━━━━━━━━━━━━━━━╋━━━━╋━━╋━━╋━━┫
┃┃ ┃ ┃ 1.3.3.3口腔常见病防治效果评估 ┃√ ┃√ ┃√ ┃√ ┃
┣━━━━━━╋━━━━━╋━━━━━━━╋━━━━━━━━━━━━━━━━━━━━━╋━━━━╋━━╋━━╋━━┫
┃┃ ┃ ┃2.1.1.1参与制订、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和 ┃√ ┃√ ┃√ ┃√ ┃
┃┃ ┃ ┃技术方案 ┃┃┃┃┃
┃┃ ┃ ┣━━━━━━━━━━━━━━━━━━━━━╋━━━━╋━━╋━━╋━━┫
┃┃ ┃2.1.1应急  ┃ 2.1.1.2成立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建立专家 ┃√ ┃√ ┃√ ┃√ ┃
┃┃2.1突发 ┃机制 ┃库,提供技术支撑 ┃┃┃┃┃
┃┃公共卫生 ┃ ┃ ┃┃┃┃┃
┃┃ ┃ ┣━━━━━━━━━━━━━━━━━━━━━╋━━━━╋━━╋━━╋━━┫
┃┃事件应急 ┃ ┃ 2.1.1.3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和相应管理 ┃√ ┃√ ┃√ ┃ √ ┃
┃┃ ┃ ┃制度 ┃┃┃┃┃
┃┃准备 ┃ ┃ ┃┃┃┃┃
┃┃ ┣━━━━━━━╋━━━━━━━━━━━━━━━━━━━━━╋━━━━╋━━╋━━╋━━┫
┃┃ ┃ 2.1.2应急 ┃2.1.2.1储备应急器械、生物制品、诊断试 ┃√ ┃√ ┃√ ┃√ ┃
┃┃ ┃ ┃剂、消杀药品、防护用具等 ┃┃┃┃┃
┃┃ ┃储备 ┃ ┃┃┃┃┃
┃┃ ┃ ┣━━━━━━━━━━━━━━━━━━━━━╋━━━━╋━━╋━━╋━━┫
┃┃ ┃ ┃ 2.1.2.2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  ┃√ ┃√ ┃√ ┃√ ┃
┃┣━━━━━╋━━━━━━━╋━━━━━━━━━━━━━━━━━━━━━╋━━━━╋━━╋━━╋━━┫
┃ 2.突发公 ┃ ┃ ┃2.2.1.1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 ┃√ ┃
┃┃ ┃ ┣━━━━━━━━━━━━━━━━━━━━━╋━━━━╋━━╋━━╋━━┫
┃共卫生事┃ ┃2.2.1报告  ┃ 2.2.1.2核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
┃┃ ┃ ┣━━━━━━━━━━━━━━━━━━━━━╋━━━━╋━━╋━━╋━━┫
┃件应急 ┃ ┃与核实┃ 2.2.1.3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 ┃┃┃┃┃
┃处置┃ 2.2突发 ┃ ┃ ┃√ ┃√ ┃√ ┃√ ┃
┃┃公共卫生 ┃ ┃防控制中心报告┃┃┃┃┃
┃┃ ┣━━━━━━━╋━━━━━━━━━━━━━━━━━━━━━╋━━━━╋━━╋━━╋━━┫
┃┃事件报告 ┃ ┃2.2.2.1对初步认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 ┃┃┃√ ┃√ ┃
┃┃与预警┃ ┃出预警建议┃┃┃┃┃
┃┃ ┃ 2.2.2事件 ┃ ┃┃┃┃┃
┃┃ ┃ ┣━━━━━━━━━━━━━━━━━━━━━╋━━━━╋━━╋━━╋━━┫
┃┃ ┃预警 ┃ 2.2.2.2对初步认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跟 ┃┃√ ┃√ ┃√ ┃
┃┃ ┃ ┃踪监测,及时上报,并采取控制措施 ┃┃┃┃┃
┃┣━━━━━╋━━━━━━━╋━━━━━━━━━━━━━━━━━━━━━╋━━━━╋━━╋━━╋━━┫
┃┃ ┃ ┃2.3.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确证 ┃√ ┃√ ┃√ ┃√ ┃
┃┃ ┃ ┣━━━━━━━━━━━━━━━━━━━━━╋━━━━╋━━╋━━╋━━┫
┃┃ 2.3突发 ┃ ┃ 2.3.1.2启动预案,开展现场处置 ┃√ ┃√ ┃√ ┃√ ┃
┃┃公共卫生 ┃2.3.1事件  ┃ ┃┃┃┃┃
┃┃ ┃ ┣━━━━━━━━━━━━━━━━━━━━━╋━━━━╋━━╋━━╋━━┫
┃┃事件应急 ┃调查处置 ┃ 2.3.1.3开展应急监测  ┃┃√ ┃√ ┃√ ┃
┃┃ ┃ ┣━━━━━━━━━━━━━━━━━━━━━╋━━━━╋━━╋━━╋━━┫
┃┃处置 ┃ ┃ 2.3.1.4查找事件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 ┃√ ┃√ ┃√ ┃
┃┃ ┃ ┣━━━━━━━━━━━━━━━━━━━━━╋━━━━╋━━╋━━╋━━┫
┃┃ ┃ ┃ 2.3.1.5确定高危人群,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 ┃√ ┃√ ┃
┗━━━━━━┻━━━━━┻━━━━━━━┻━━━━━━━━━━━━━━━━━━━━━┻━━━━┻━━┻━━┻━━┛
续表
┏━━━━━━┳━━━━━━┳━━━━━━━┳━━━━━━━━━━━━━━━━━━━━━━┳━━━┳━━┳━━┳━━┓
┃基本职责┃工作任务┃ 项 目 ┃内容┃国家 ┃省 ┃市 ┃县 ┃
┣━━━━━━╋━━━━━━╋━━━━━━━╋━━━━━━━━━━━━━━━━━━━━━━╋━━━╋━━╋━━╋━━┫
┃┃2.3突发公 ┃ ┃2.3.1.6报告事件处置进程,及时反馈处置┃ ┃┃┃┃
┃┃共卫生事件 ┃2.3.1事件  ┃信息┃ √ ┃√ ┃√ ┃√ ┃
┃┃┃调查处置 ┃┃ ┃┃┃┃
┃┃┃ ┣━━━━━━━━━━━━━━━━━━━━━━╋━━━╋━━╋━━╋━━┫
┃┃应急处置┃ ┃ 2.3.1.7完成结案报告 ┃ √ ┃√ ┃√ ┃√ ┃
┃┣━━━━━━╋━━━━━━━╋━━━━━━━━━━━━━━━━━━━━━━╋━━━╋━━╋━━╋━━┫
┃┃┃ ┃2.4.1.1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评估 ┃ √ ┃√ ┃√ ┃√ ┃
┃┃┃ ┣━━━━━━━━━━━━━━━━━━━━━━╋━━━╋━━╋━━╋━━┫
┃2.突发公  ┃┃2.4.1事件  ┃ 2.4.1.2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危害评估 ┃ √ ┃√ ┃√ ┃√ ┃
┃┃┃ ┣━━━━━━━━━━━━━━━━━━━━━━╋━━━╋━━╋━━╋━━┫
┃共卫生事┃┃危害评估 ┃ 2.4.1.3事件对社会和经济造成的影响评估  ┃ √ ┃√ ┃√ ┃√ ┃
┃┃┃ ┣━━━━━━━━━━━━━━━━━━━━━━╋━━━╋━━╋━━╋━━┫
┃件应急 ┃ 2.4突发公 ┃ ┃ 2.4.1.4事件的发展预测  ┃ √ ┃√ ┃√ ┃√ ┃
┃处置┃┃ ┃┃ ┃┃┃┃
┃┃共卫生事件 ┃ ┃┃ ┃┃┃┃
┃┃┣━━━━━━━╋━━━━━━━━━━━━━━━━━━━━━━╋━━━╋━━╋━━╋━━┫
┃┃评估┃ ┃2.4.2.1事件应急准备的评估┃ ┃√ ┃√ ┃√ ┃
┃┃┃ ┣━━━━━━━━━━━━━━━━━━━━━━╋━━━╋━━╋━━╋━━┫
┃┃┃ 2.4.2事件 ┃ 2.4.2.2事件处置的及时性评估 ┃ √ ┃√ ┃√ ┃√ ┃
┃┃┃ ┣━━━━━━━━━━━━━━━━━━━━━━╋━━━╋━━╋━━╋━━┫
┃┃┃处置评估 ┃ 2.4.2.3事件处置措施的有效性评估 ┃ √ ┃√ ┃√ ┃√ ┃
┃┃┃ ┣━━━━━━━━━━━━━━━━━━━━━━╋━━━╋━━╋━━╋━━┫
┃┃┃ ┃ 2.4.2.4事件处置措施的风险评估  ┃ √ ┃√ ┃√ ┃√ ┃
┣━━━━━━╋━━━━━━╋━━━━━━━╋━━━━━━━━━━━━━━━━━━━━━━╋━━━╋━━╋━━╋━━┫
┃┃3.1.建设 ┃ ┃3.1.1.1网络建设与管理┃ √ ┃√ ┃√ ┃√ ┃
┃┃疾病预防控 ┃3.1.1基础  ┃┃ ┃┃┃┃
┃┃┃ ┣━━━━━━━━━━━━━━━━━━━━━━╋━━━╋━━╋━━╋━━┫
┃┃┃建设 ┃ 3.1.1.2网络系统维护 ┃ √ ┃√ ┃√ ┃√ ┃
┃┃┃ ┣━━━━━━━━━━━━━━━━━━━━━━╋━━━╋━━╋━━╋━━┫
┃┃制信息平台 ┃ ┃ 3.1.1.3网络应用软件开发、推广和维护 ┃ √ ┃√ ┃┃┃
┃┣━━━━━━╋━━━━━━━╋━━━━━━━━━━━━━━━━━━━━━━╋━━━╋━━╋━━╋━━┫
┃┃┃3.2.1信息  ┃3.2.1.1建立信息收集、汇总和交换制度,规 ┃ √ ┃ √ ┃√ ┃√ ┃
┃┃┃收集、交换统 ┃范管理 ┃ ┃┃┃┃
┃┃┃ ┣━━━━━━━━━━━━━━━━━━━━━━╋━━━╋━━╋━━╋━━┫
┃┃┃筹管理┃ 3.2.1.2信息安全管理 ┃ √ ┃√ ┃√ ┃√ ┃
┃┃┣━━━━━━━╋━━━━━━━━━━━━━━━━━━━━━━╋━━━╋━━╋━━╋━━┫
┃┃┃ ┃3.2.2.1收集、分析和利用社会人口、经济、 ┃ √ ┃√ ┃√ ┃√ ┃
┃┃┃ ┃气象与卫生资源、服务能力等基本信息 ┃ ┃┃┃┃
┃┃┃ ┣━━━━━━━━━━━━━━━━━━━━━━╋━━━╋━━╋━━╋━━┫
┃┃┃ ┃ 3.2.2.2收集、分析和利用病媒生物基本 ┃ ┃┃┃┃
┃┃┃ ┃信息┃ √ ┃√ ┃√ ┃√ ┃
┃┃┃ ┣━━━━━━━━━━━━━━━━━━━━━━╋━━━╋━━╋━━╋━━┫
┃┃┃ ┃ 3.2.2.3收集、分析和利用疫情报告和各类  ┃ ┃┃┃┃
┃┃┃ ┃传染病发生流行信息 ┃ √ ┃√ ┃√ ┃√ ┃
┃┃┃ ┣━━━━━━━━━━━━━━━━━━━━━━╋━━━╋━━╋━━╋━━┫
┃ 3.疫情及 ┃┃ ┃ 3.2.2.4收集、分析和利用免疫预防相关 ┃ ┃┃┃┃
┃健康相关┃┃ ┃信息┃ √ ┃√ ┃√ ┃√ ┃
┃┃┃ ┣━━━━━━━━━━━━━━━━━━━━━━╋━━━╋━━╋━━╋━━┫
┃因素信息┃┃ ┃ 3.2.2.5收集、分析和利用地方病、寄生虫病 ┃ ┃┃┃┃
┃管理┃ 3.2信息系 ┃ ┃流行信息┃ √ ┃√ ┃√ ┃√ ┃
┃┃┃ ┣━━━━━━━━━━━━━━━━━━━━━━╋━━━╋━━╋━━╋━━┫
┃┃统管理 ┃ 3.2.2数据 ┃ 3.2.2.6收集、分析和利用突发公共卫生事  ┃ ┃┃┃┃
┃┃┃库的建立和┃件信息 ┃ √ ┃√ ┃√ ┃√ ┃
┃┃┃ ┣━━━━━━━━━━━━━━━━━━━━━━╋━━━╋━━╋━━╋━━┫
┃┃┃利用 ┃ 3.2.2.7收集、分析和利用慢性非传染性疾  ┃ √ ┃√ ┃√ ┃√ ┃
┃┃┃ ┃病、学生常见病及危害因素信息┃ ┃┃┃┃
┃┃┃ ┣━━━━━━━━━━━━━━━━━━━━━━╋━━━╋━━╋━━╋━━┫
┃┃┃ ┃ 3.2.2.8收集、分析和利用死因信息 ┃ √ ┃√ ┃√ ┃√ ┃
┃┃┃ ┣━━━━━━━━━━━━━━━━━━━━━━╋━━━╋━━╋━━╋━━┫
┃┃┃ ┃ 3.2.2.9收集、分析和利用职业、食品、放射 ┃ √ ┃√ ┃√ ┃√ ┃
┃┃┃ ┃等各种健康危害因素信息 ┃ ┃┃┃┃
┃┃┃ ┣━━━━━━━━━━━━━━━━━━━━━━╋━━━╋━━╋━━╋━━┫
┃┃┃ ┃ 3.2.2.10收集、分析和利用农村改水改厕、 ┃ √ ┃√ ┃√ ┃√ ┃
┃┃┃ ┃垃圾粪便无害化管理信息 ┃ ┃┃┃┃
┃┃┃ ┣━━━━━━━━━━━━━━━━━━━━━━╋━━━╋━━╋━━╋━━┫
┃┃┃ ┃ 3.2.2.11收集、分析和利用实验室检验检测 ┃ √ ┃√ ┃√ ┃√ ┃
┃┃┃ ┃信息┃ ┃┃┃┃
┃┃┃ ┣━━━━━━━━━━━━━━━━━━━━━━╋━━━╋━━╋━━╋━━┫
┃┃┃ ┃ 3.2.2.12收集、分析和利用科研培训和健康 ┃ √ ┃√ ┃√ ┃ √ ┃
┃┃┃ ┃教育信息┃ ┃┃┃┃
┗━━━━━━┻━━━━━━┻━━━━━━━┻━━━━━━━━━━━━━━━━━━━━━━┻━━━┻━━┻━━┻━━┛
续表
┏━━━━━━┳━━━━━━┳━━━━━━━┳━━━━━━━━━━━━━━━━━━━━━┳━━━┳━━┳━━┳━━┓
┃基本职责┃工作任务┃ 项 目 ┃内容 ┃国家 ┃省 ┃市 ┃县 ┃
┣━━━━━━╋━━━━━━╋━━━━━━━╋━━━━━━━━━━━━━━━━━━━━━╋━━━╋━━╋━━╋━━┫
┃┃3.2信息系 ┃3.2.3信息  ┃3.2.3.1信息收集、汇总质量管理与控制┃ √ ┃√ ┃ √ ┃√ ┃
┃┃┃ ┣━━━━━━━━━━━━━━━━━━━━━╋━━━╋━━╋━━╋━━┫
┃┃┃质量管理和┃ 3.2.3.2信息分析、报告质量管理与控制  ┃ √ ┃√ ┃√ ┃√ ┃
┃┃统管理 ┃ ┃ ┃ ┃┃┃┃
┃┃┃ ┣━━━━━━━━━━━━━━━━━━━━━╋━━━╋━━╋━━╋━━┫
┃┃┃控制 ┃ 3.2.3.3相关制度执行状况考核督导  ┃ √ ┃√ ┃√ ┃√ ┃
┃3.疫情及  ┃┃ ┃ ┃ ┃┃┃┃
┃┣━━━━━━╋━━━━━━━╋━━━━━━━━━━━━━━━━━━━━━╋━━━╋━━╋━━╋━━┫
┃健康相关┃┃3.3.1为决  ┃3.3.1.1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分析和┃ √ ┃√ ┃√ ┃√ ┃
┃因素信息┃┃策提供科学┃论证 ┃ ┃┃┃┃
┃┃┃ ┣━━━━━━━━━━━━━━━━━━━━━╋━━━╋━━╋━━╋━━┫
┃管理┃ 3.3信息利 ┃依据 ┃ 3.3.1.2及时报告和反馈疾病预防控制信息 ┃ √ ┃√ ┃√ ┃√ ┃
┃┃用服务 ┃ ┃ ┃ ┃┃┃┃
┃┃┣━━━━━━━╋━━━━━━━━━━━━━━━━━━━━━╋━━━╋━━╋━━╋━━┫
┃┃┃ 3.3.2为社 ┃3.3.2.1提供疾病与健康信息 ┃ √ ┃√ ┃√ ┃√ ┃
┃┃┃会提供信息┃ ┃ ┃┃┃┃
┃┃┃ ┣━━━━━━━━━━━━━━━━━━━━━╋━━━╋━━╋━━╋━━┫
┃┃┃服务 ┃ 3.3.2.2提供国民健康状况相关指标  ┃ √ ┃√ ┃√ ┃√ ┃
┣━━━━━━╋━━━━━━╋━━━━━━━╋━━━━━━━━━━━━━━━━━━━━━╋━━━╋━━╋━━╋━━┫
┃┃┃4.1.1职业  ┃4.1.1.1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 ┃√ ┃√ ┃
┃┃┃ ┣━━━━━━━━━━━━━━━━━━━━━╋━━━╋━━╋━━╋━━┫
┃┃┃病危害因素┃ 4.1.1.2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效果监测  ┃ ┃√ ┃√ ┃√ ┃
┃┃┃ ┣━━━━━━━━━━━━━━━━━━━━━╋━━━╋━━╋━━╋━━┫
┃┃┃监测 ┃ 4.1.1.3职业病监测 ┃ ┃√ ┃√ ┃┃
┃┃┣━━━━━━━╋━━━━━━━━━━━━━━━━━━━━━╋━━━╋━━╋━━╋━━┫
┃┃┃ ┃4.1.2.1有害健康作业建设项目卫生学预┃ √ ┃√ ┃√ ┃√ ┃
┃┃┃ 4.1.2职业 ┃评价 ┃ ┃┃┃┃
┃┃┃病危害因素┃ ┃ ┃┃┃┃
┃┃┃ ┣━━━━━━━━━━━━━━━━━━━━━╋━━━╋━━╋━━╋━━┫
┃┃4.1职业病 ┃卫生学评价┃ 4.1.2.2化学品毒性鉴定和安全性评价 ┃ √ ┃√ ┃√ ┃┃
┃┃┃ ┣━━━━━━━━━━━━━━━━━━━━━╋━━━╋━━╋━━╋━━┫
┃┃危害因素┃ ┃ 4.1.2.3有害作业防护措施的效果评价 ┃ √ ┃√ ┃√ ┃√ ┃
┃┃┣━━━━━━━╋━━━━━━━━━━━━━━━━━━━━━╋━━━╋━━╋━━╋━━┫
┃┃控制┃ ┃4.1.3.1急慢性职业病预防与控制 ┃ √ ┃√ ┃√ ┃┃
┃┃┃ ┣━━━━━━━━━━━━━━━━━━━━━╋━━━╋━━╋━━╋━━┫
┃┃┃ ┃ 4.1.3.2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调查及紧急  ┃ ┃√ ┃√ ┃√ ┃
┃┃┃ 4.1.3职业 ┃处置 ┃ ┃┃┃┃
┃┃┃病危害因素┃ ┃ ┃┃┃┃
┃┃┃ ┣━━━━━━━━━━━━━━━━━━━━━╋━━━╋━━╋━━╋━━┫
┃┃┃预防与控制┃ 4.1.3.3职业性健康监护管理 ┃ ┃√ ┃√ ┃√ ┃
┃┃┃ ┣━━━━━━━━━━━━━━━━━━━━━╋━━━╋━━╋━━╋━━┫
┃┃┃ ┃ 4.1.3.4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和技术指导  ┃ √ ┃√ ┃√ ┃┃
┃┃┃ ┣━━━━━━━━━━━━━━━━━━━━━╋━━━╋━━╋━━╋━━┫
┃┃┃ ┃ 4.1.3.5职业中毒因素的干预和控制  ┃ ┃√ ┃√ ┃√ ┃
┃┣━━━━━━╋━━━━━━━╋━━━━━━━━━━━━━━━━━━━━━╋━━━╋━━╋━━╋━━┫
┃┃┃ ┃4.2.1.1放射性本底监测 ┃ ┃√ ┃√ ┃┃
┃┃┃ ┣━━━━━━━━━━━━━━━━━━━━━╋━━━╋━━╋━━╋━━┫
┃┃┃ ┃ 4.2.1.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防护监测 ┃ √ ┃√ ┃√ ┃┃
┃ 4.健康危 ┃┃4.2.1放射  ┃ ┃ ┃┃┃┃
┃┃┃ ┣━━━━━━━━━━━━━━━━━━━━━╋━━━╋━━╋━━╋━━┫
┃害因素监┃┃卫生监测 ┃ 4.2.1.3放射物质和产品防护监测 ┃ √ ┃√ ┃┃┃
┃┃┃ ┣━━━━━━━━━━━━━━━━━━━━━╋━━━╋━━╋━━╋━━┫
┃测与控制┃┃ ┃ 4.2.1.4放射性事故应急监测 ┃ ┃√ ┃√ ┃┃
┃┃┃ ┣━━━━━━━━━━━━━━━━━━━━━╋━━━╋━━╋━━╋━━┫
┃┃┃ ┃ 4.2.1.5核源影响人群健康效应监测  ┃ √ ┃√ ┃┃┃
┃┃┣━━━━━━━╋━━━━━━━━━━━━━━━━━━━━━╋━━━╋━━╋━━╋━━┫
┃┃┃ ┃4.2.2.1工作场所防护设施的评价 ┃ √ ┃√ ┃√ ┃┃
┃┃┃ 4.2.2放射 ┃ ┃ ┃┃┃┃
┃┃┃ ┣━━━━━━━━━━━━━━━━━━━━━╋━━━╋━━╋━━╋━━┫
┃┃ 4.2放射危 ┃卫生学评价┃ 4.2.2.2相关产品、场所、器材的防护效果 ┃ ┃┃┃┃
┃┃害因素控制 ┃ ┃评价 ┃  √ ┃√ ┃√ ┃┃
┃┃┣━━━━━━━╋━━━━━━━━━━━━━━━━━━━━━╋━━━╋━━╋━━╋━━┫
┃┃┃ 4.2.3放射 ┃4.2.3.1个人放射剂量监测┃ ┃√ ┃√ ┃√ ┃
┃┃┃工作人员健┃ ┃ ┃┃┃┃
┃┃┃ ┣━━━━━━━━━━━━━━━━━━━━━╋━━━╋━━╋━━╋━━┫
┃┃┃康监护┃ 4.2.3.2放射从业人员防护知识培训和指导 ┃ ┃┃┃√ ┃
┃┃┣━━━━━━━╋━━━━━━━━━━━━━━━━━━━━━╋━━━╋━━╋━━╋━━┫
┃┃┃ ┃4.2.4.1放射事故现场调查和追踪调查 ┃ √ ┃√ ┃√ ┃┃
┃┃┃ 4.2.4放射 ┃ ┃ ┃┃┃┃
┃┃┃ ┣━━━━━━━━━━━━━━━━━━━━━╋━━━╋━━╋━━╋━━┫
┃┃┃事故调查 ┃ 4.2.4.2暴露人群健康状况流行病学调查和 ┃ ┃┃┃┃
┃┃┃ ┃紧急处置 ┃ √ ┃√ ┃√ ┃┃
┃┃┃处置 ┃ ┃ ┃┃┃┃
┃┃┃ ┣━━━━━━━━━━━━━━━━━━━━━╋━━━╋━━╋━━╋━━┫
┃┃┃ ┃ 4.2.4.3放射源控制与危害消除  ┃ √ ┃√ ┃┃┃
┃┣━━━━━━╋━━━━━━━╋━━━━━━━━━━━━━━━━━━━━━╋━━━╋━━╋━━╋━━┫
┃┃ 4.3环境危 ┃4.3.1环境  ┃4.3.1.1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 ┃ ┃√ ┃√ ┃√ ┃
┃┃┃ ┣━━━━━━━━━━━━━━━━━━━━━╋━━━╋━━╋━━╋━━┫
┃┃┃危害因素 ┃ 4.3.1.2医院污水处理效果监测  ┃ ┃√ ┃√ ┃√ ┃
┃┃害因素控制 ┃ ┃ ┃ ┃┃┃┃
┃┃┃ ┣━━━━━━━━━━━━━━━━━━━━━╋━━━╋━━╋━━╋━━┫
┃┃┃监测 ┃ 4.3.1.3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监测 ┃ ┃√ ┃√ ┃√ ┃
┗━━━━━━┻━━━━━━┻━━━━━━━┻━━━━━━━━━━━━━━━━━━━━━┻━━━┻━━┻━━┻━━┛
续表
┏━━━━━┳━━━━━━┳━━━━━━━┳━━━━━━━━━━━━━━━━━━━━━━┳━━━┳━━┳━━┳━━┓
┃基本职责 ┃工作任务┃ 项 目 ┃内容┃国家 ┃省 ┃市 ┃县 ┃
┣━━━━━╋━━━━━━╋━━━━━━━╋━━━━━━━━━━━━━━━━━━━━━━╋━━━╋━━╋━━╋━━┫
┃ ┃┃4.3.1环境  ┃4.3.1.4化妆品影响健康因素监测┃ ┃√ ┃√ ┃┃
┃ ┃┃ ┣━━━━━━━━━━━━━━━━━━━━━━╋━━━╋━━╋━━╋━━┫
┃ ┃┃危害因素 ┃ 4.3.1.5公共场所影响健康因素监测 ┃ ┃√ ┃√ ┃√ ┃
┃ ┃┃ ┣━━━━━━━━━━━━━━━━━━━━━━╋━━━╋━━╋━━╋━━┫
┃ ┃┃监测 ┃ 4.3.1.6室内微小环境影响健康因素监测 ┃ ┃┃√ ┃√ ┃
┃ ┃┣━━━━━━━╋━━━━━━━━━━━━━━━━━━━━━━╋━━━╋━━╋━━╋━━┫
┃ ┃┃ 4.3.2环境 ┃4.3.2.1影响健康环境因素基础调查和动态┃ ┃┃√ ┃√ ┃
┃ ┃┃健康影响因┃观察┃ ┃┃┃┃
┃ ┃┃ ┣━━━━━━━━━━━━━━━━━━━━━━╋━━━╋━━╋━━╋━━┫
┃ ┃┃素调查┃ 4.3.2.2人体内有害物质蓄积水平调查  ┃ ┃√ ┃√ ┃┃
┃ ┃┣━━━━━━━╋━━━━━━━━━━━━━━━━━━━━━━╋━━━╋━━╋━━╋━━┫
┃ ┃┃ ┃4.3.3.1预防性卫生学评价 ┃ √ ┃√ ┃√ ┃√ ┃
┃ ┃┃ ┣━━━━━━━━━━━━━━━━━━━━━━╋━━━╋━━╋━━╋━━┫
┃ ┃4.3环境危 ┃ 4.3.3环境 ┃ 4.3.3.2环境健康效应的评价  ┃ ┃√ ┃√ ┃┃
┃ ┃┃ ┣━━━━━━━━━━━━━━━━━━━━━━╋━━━╋━━╋━━╋━━┫
┃ ┃害因素控制 ┃健康影响因┃ 4.3.3.3环境相关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 ┃ ┃√ ┃√ ┃√ ┃
┃ ┃┃ ┣━━━━━━━━━━━━━━━━━━━━━━╋━━━╋━━╋━━╋━━┫
┃ ┃┃素控制┃┃ ┃┃┃┃
┃ ┃┃ ┃ 4.3.3.4参与环境污染健康危害事故调查与  ┃ ┃┃┃┃
┃ ┃┃ ┃处理┃ √ ┃√ ┃√ ┃√ ┃
┃ ┃┣━━━━━━━╋━━━━━━━━━━━━━━━━━━━━━━╋━━━╋━━╋━━╋━━┫
┃ ┃┃ ┃4.3.4.1改水改厕基本情况调查与报告┃ ┃┃┃√ ┃
┃ ┃┃ ┣━━━━━━━━━━━━━━━━━━━━━━╋━━━╋━━╋━━╋━━┫
┃ ┃┃ 4.3.4农村 ┃ 4.3.4.2农村饮用水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 ┃√ ┃√ ┃√ ┃
┃ ┃┃ ┣━━━━━━━━━━━━━━━━━━━━━━╋━━━╋━━╋━━╋━━┫
┃ ┃┃改水改厕 ┃ 4.3.4.3农村改水、改厕效果评价  ┃ ┃√ ┃√ ┃√ ┃
┃ ┃┃ ┣━━━━━━━━━━━━━━━━━━━━━━╋━━━╋━━╋━━╋━━┫
┃ ┃┃指导 ┃┃ ┃┃┃┃
┃ ┃┃ ┃ 4.3.4.4农村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 ┃ ┃√ ┃√ ┃√ ┃
┃ ┃┃ ┃评价┃ ┃┃┃┃
┃ ┣━━━━━━╋━━━━━━━╋━━━━━━━━━━━━━━━━━━━━━━╋━━━╋━━╋━━╋━━┫
┃ ┃┃4.4.1食品  ┃4.4.1.1食品危害健康因素监测 ┃ √ ┃√ ┃√ ┃√ ┃
┃ ┃┃ ┣━━━━━━━━━━━━━━━━━━━━━━╋━━━╋━━╋━━╋━━┫
┃ ┃┃危害健康因┃ 4.4.1.2相关危害健康因素预防和控制的技  ┃ √ ┃√ ┃√ ┃√ ┃
┃4.健康危 ┃┃素控制┃术指导 ┃ ┃┃┃┃
┃害因素监 ┃┃ ┃┃ ┃┃┃┃
┃ ┃┣━━━━━━━╋━━━━━━━━━━━━━━━━━━━━━━╋━━━╋━━╋━━╋━━┫
┃测与控制 ┃┃ 4.4.2食源 ┃4.4.2.1流行病学调查 ┃ ┃√ ┃√ ┃√ ┃
┃ ┃┃ ┣━━━━━━━━━━━━━━━━━━━━━━╋━━━╋━━╋━━╋━━┫
┃ ┃ 4.4食品安 ┃性疾病的 ┃ 4.4.2.2食源性疾病现场处置  ┃ √ ┃√ ┃√ ┃√ ┃
┃ ┃┃ ┣━━━━━━━━━━━━━━━━━━━━━━╋━━━╋━━╋━━╋━━┫
┃ ┃全和食源性 ┃控制 ┃ 4.4.2.3参与污染源控制与消除 ┃ √ ┃√ ┃√ ┃√ ┃
┃ ┃┣━━━━━━━╋━━━━━━━━━━━━━━━━━━━━━━╋━━━╋━━╋━━╋━━┫
┃ ┃疾病预防┃ 4.4.3食源 ┃4.4.3.1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预警 ┃ √ ┃√ ┃√ ┃√ ┃
┃ ┃控制┃ ┃┃ ┃┃┃┃
┃ ┃┃ ┣━━━━━━━━━━━━━━━━━━━━━━╋━━━╋━━╋━━╋━━┫
┃ ┃┃性疾病的 ┃ 4.4.3.2有关重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测和 ┃ √ ┃√ ┃√ ┃√ ┃
┃ ┃┃预防 ┃预警┃ ┃┃┃┃
┃ ┃┣━━━━━━━╋━━━━━━━━━━━━━━━━━━━━━━╋━━━╋━━╋━━╋━━┫
┃ ┃┃ 4.4.4食品 ┃4.4.4.1食品生产原料、场所、过程安全性卫 ┃ ┃┃┃┃
┃ ┃┃ ┃生学评价┃ √ ┃√ ┃√ ┃√ ┃
┃ ┃┃安全评价 ┃┃ ┃┃┃┃
┃ ┃┃ ┣━━━━━━━━━━━━━━━━━━━━━━╋━━━╋━━╋━━╋━━┫
┃ ┃┃ ┃ 4.4.4.2食品安全性卫生学评价 ┃ √ ┃√ ┃√ ┃┃
┃ ┣━━━━━━╋━━━━━━━╋━━━━━━━━━━━━━━━━━━━━━━╋━━━╋━━╋━━╋━━┫
┃ ┃┃4.5.1营养  ┃4.5.1.1人群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 √ ┃√ ┃√ ┃√ ┃
┃ ┃┃ ┣━━━━━━━━━━━━━━━━━━━━━━╋━━━╋━━╋━━╋━━┫
┃ ┃ 4.5营养监 ┃监测 ┃ 4.5.1.2食品营养监测与评价  ┃ √ ┃√ ┃√ ┃√ ┃
┃ ┃测与营养┃ ┃┃ ┃┃┃┃
┃ ┃┣━━━━━━━╋━━━━━━━━━━━━━━━━━━━━━━╋━━━╋━━╋━━╋━━┫
┃ ┃改善┃ 4.5.2营养 ┃4.5.2.1人群合理膳食指导 ┃ √ ┃√ ┃√ ┃√ ┃
┃ ┃┃ ┣━━━━━━━━━━━━━━━━━━━━━━╋━━━╋━━╋━━╋━━┫
┃ ┃┃改善 ┃ 4.5.2.2营养调查 ┃ √ ┃√ ┃√ ┃┃
┃ ┣━━━━━━╋━━━━━━━╋━━━━━━━━━━━━━━━━━━━━━━╋━━━╋━━╋━━╋━━┫
┃ ┃┃4.6.1学生  ┃4.6.1.1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 ┃√ ┃√ ┃√ ┃
┃ ┃┃ ┣━━━━━━━━━━━━━━━━━━━━━━╋━━━╋━━╋━━╋━━┫
┃ ┃┃常见病和相┃ 4.6.1.2学生因病缺课及死亡情况监测  ┃ ┃√ ┃√ ┃√ ┃
┃ ┃┃ ┣━━━━━━━━━━━━━━━━━━━━━━╋━━━╋━━╋━━╋━━┫
┃ ┃ 4.6学生常 ┃关危害因素┃ 4.6.1.3学生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 ┃√ ┃√ ┃√ ┃
┃ ┃┃ ┣━━━━━━━━━━━━━━━━━━━━━━╋━━━╋━━╋━━╋━━┫
┃ ┃见病和相关 ┃监测 ┃ 4.6.1.4学生健康相关行为监测和评估  ┃ ┃√ ┃√ ┃√ ┃
┃ ┃┣━━━━━━━╋━━━━━━━━━━━━━━━━━━━━━━╋━━━╋━━╋━━╋━━┫
┃ ┃危害因素┃ ┃┃ ┃┃┃┃
┃ ┃控制┃ 4.6.2学生 ┃4.6.2.1学生常见病报告的日常和动态管理┃ ┃┃┃√ ┃
┃ ┃┃ ┣━━━━━━━━━━━━━━━━━━━━━━╋━━━╋━━╋━━╋━━┫
┃ ┃┃常见病防治┃ 4.6.2.2学生常见病防治方案的实施指导 ┃ ┃┃√ ┃√ ┃
┃ ┃┃ ┣━━━━━━━━━━━━━━━━━━━━━━╋━━━╋━━╋━━╋━━┫
┃ ┃┃与管理┃ 4.6.2.3学生常见病防治效果的监测与评价  ┃ ┃┃√ ┃√ ┃
┗━━━━━┻━━━━━━┻━━━━━━━┻━━━━━━━━━━━━━━━━━━━━━━┻━━━┻━━┻━━┻━━┛
续表
┏━━━━━┳━━━━━━┳━━━━━━━┳━━━━━━━━━━━━━━━━━━━━━━━┳━━━┳━━┳━━┳━━┓
┃基本职责 ┃工作任务┃ 项 目 ┃内容 ┃国家 ┃省 ┃市 ┃县 ┃
┣━━━━━╋━━━━━━╋━━━━━━━╋━━━━━━━━━━━━━━━━━━━━━━━╋━━━╋━━╋━━╋━━┫
┃ ┃┃ ┃5.1.1.1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 ┃ ┃┃┃┃
┃ ┃┃5.1.1网络  ┃制体系┃ √ ┃√ ┃√ ┃√ ┃
┃ ┃┃ ┣━━━━━━━━━━━━━━━━━━━━━━━╋━━━╋━━╋━━╋━━┫
┃ ┃┃建设 ┃ 5.1.1.2研究制定相关检验标准和规程 ┃ √ ┃√ ┃┃┃
┃ ┃┃ ┣━━━━━━━━━━━━━━━━━━━━━━━╋━━━╋━━╋━━╋━━┫
┃ ┃5.1实验室 ┃ ┃ 5.1.1.3规范参比实验室 ┃ √ ┃√ ┃┃┃
┃ ┃┣━━━━━━━╋━━━━━━━━━━━━━━━━━━━━━━━╋━━━╋━━╋━━╋━━┫
┃ ┃管理┃ ┃5.1.2.1规范实验室建设 ┃ √ ┃√ ┃√ ┃√ ┃
┃ ┃┃ ┣━━━━━━━━━━━━━━━━━━━━━━━╋━━━╋━━╋━━╋━━┫
┃ ┃┃ 5.1.2实验 ┃ 5.1.2.2安全防护和管理 ┃ √ ┃√ ┃√ ┃√ ┃
┃ ┃┃ ┣━━━━━━━━━━━━━━━━━━━━━━━╋━━━╋━━╋━━╋━━┫
┃ ┃┃室建设┃ 5.1.2.3提供相关功能评价、技术仲裁和出 ┃ √ ┃√ ┃√ ┃√ ┃
┃ ┃┃ ┃证服务┃ ┃┃┃┃
┃ ┣━━━━━━╋━━━━━━━╋━━━━━━━━━━━━━━━━━━━━━━━╋━━━╋━━╋━━╋━━┫
┃ ┃┃ ┃5.2.1.1免疫学检验 ┃ √ ┃√ ┃√ ┃√ ┃
┃ ┃┃5.2.1病原  ┃ ┃ ┃┃┃┃
┃ ┃┃ ┣━━━━━━━━━━━━━━━━━━━━━━━╋━━━╋━━╋━━╋━━┫
┃ ┃┃学快速检测┃ 5.2.1.2生物化学检验  ┃ √ ┃√ ┃√ ┃√ ┃
┃ ┃┃ ┣━━━━━━━━━━━━━━━━━━━━━━━╋━━━╋━━╋━━╋━━┫
┃ ┃┃ ┃ 5.2.1.3分子生物学检验 ┃ √ ┃√ ┃√ ┃┃
┃ ┃┣━━━━━━━╋━━━━━━━━━━━━━━━━━━━━━━━╋━━━╋━━╋━━╋━━┫
┃ ┃┃ ┃5.2.2.1细菌培养分离鉴定┃ √ ┃√ ┃√ ┃√ ┃
┃ ┃┃ ┣━━━━━━━━━━━━━━━━━━━━━━━╋━━━╋━━╋━━╋━━┫
┃ ┃┃ 5.2.2病原 ┃ 5.2.2.2病毒培养分离鉴定  ┃ √ ┃√ ┃√ ┃┃
┃ ┃┃ ┣━━━━━━━━━━━━━━━━━━━━━━━╋━━━╋━━╋━━╋━━┫
┃ ┃┃学分离鉴定┃ 5.2.2.3霉菌培养分离鉴定  ┃ √ ┃√ ┃√ ┃┃
┃ ┃┃ ┣━━━━━━━━━━━━━━━━━━━━━━━╋━━━╋━━╋━━╋━━┫
┃ ┃ 5.2微生物 ┃ ┃ 5.2.2.4其他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 ┃ √ ┃√ ┃┃┃
┃ ┃┣━━━━━━━╋━━━━━━━━━━━━━━━━━━━━━━━╋━━━╋━━╋━━╋━━┫
┃ ┃与寄生虫病 ┃ ┃5.2.3.1食品、水、空气、涉水产品、化妆品等 ┃ ┃√ ┃√ ┃√ ┃
┃ ┃学检验 ┃ 5.2.3卫生 ┃微生物检验┃ ┃┃┃┃
┃ ┃┃学微生物 ┃ ┃ ┃┃┃┃
┃ ┃┃ ┣━━━━━━━━━━━━━━━━━━━━━━━╋━━━╋━━╋━━╋━━┫
┃ ┃┃检验 ┃ 5.2.3.2消毒灭菌效果检测  ┃ ┃√ ┃√ ┃√ ┃
┃ ┃┃ ┣━━━━━━━━━━━━━━━━━━━━━━━╋━━━╋━━╋━━╋━━┫
┃5.实验室 ┃┃ ┃ 5.2.3.3健康相关物品微生物检验 ┃ ┃√ ┃√ ┃√ ┃
┃ ┃┣━━━━━━━╋━━━━━━━━━━━━━━━━━━━━━━━╋━━━╋━━╋━━╋━━┫
┃检测检验 ┃┃ ┃5.2.4.1寄生虫病病原学检验 ┃ ┃┃√ ┃√ ┃
┃与评价┃┃ ┃ ┃ ┃┃┃┃
┃ ┃┃ ┣━━━━━━━━━━━━━━━━━━━━━━━╋━━━╋━━╋━━╋━━┫
┃ ┃┃ 5.2.4寄生 ┃ 5.2.4.2寄生虫病中间宿主的种群鉴定和密 ┃ ┃√ ┃√ ┃√ ┃
┃ ┃┃ ┃度测定┃ ┃┃┃┃
┃ ┃┃虫病学检验┃ ┃ ┃┃┃┃
┃ ┃┃ ┣━━━━━━━━━━━━━━━━━━━━━━━╋━━━╋━━╋━━╋━━┫
┃ ┃┃ ┃ 5.2.4.3寄生虫病中间宿主和虫媒抗药性  ┃ ┃┃┃┃
┃ ┃┃ ┃测定 ┃ ┃√ ┃√ ┃┃
┃ ┣━━━━━━╋━━━━━━━╋━━━━━━━━━━━━━━━━━━━━━━━╋━━━╋━━╋━━╋━━┫
┃ ┃┃5.3.1有毒  ┃5.3.1.1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检测┃ ┃√ ┃√ ┃√ ┃
┃ ┃┃ ┣━━━━━━━━━━━━━━━━━━━━━━━╋━━━╋━━╋━━╋━━┫
┃ ┃┃有害因素 ┃ 5.3.1.2公共场所有毒有害因素检测  ┃ ┃√ ┃√ ┃√ ┃
┃ ┃┃ ┣━━━━━━━━━━━━━━━━━━━━━━━╋━━━╋━━╋━━╋━━┫
┃ ┃┃检测 ┃ 5.3.1.3室内微小环境有毒有害因素检测  ┃ ┃√ ┃√ ┃√ ┃
┃ ┃┣━━━━━━━╋━━━━━━━━━━━━━━━━━━━━━━━╋━━━╋━━╋━━╋━━┫
┃ ┃┃ ┃5.3.2.1饮用水和水源水质分析┃ ┃√ ┃√ ┃√ ┃
┃ ┃┃ ┣━━━━━━━━━━━━━━━━━━━━━━━╋━━━╋━━╋━━╋━━┫
┃ ┃┃ 5.3.2健康 ┃ 5.3.2.2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  ┃ ┃√ ┃√ ┃√ ┃
┃ ┃┃相关物品有┃安全性分析┃ ┃┃┃┃
┃ ┃┃ ┣━━━━━━━━━━━━━━━━━━━━━━━╋━━━╋━━╋━━╋━━┫
┃ ┃┃毒有害因素┃ 5.3.2.3消杀产品和卫生产品卫生质量分析 ┃ √ ┃√ ┃√ ┃┃
┃ ┃┃ ┣━━━━━━━━━━━━━━━━━━━━━━━╋━━━╋━━╋━━╋━━┫
┃ ┃ 5.3理化  ┃检测 ┃ 5.3.2.4健康相关物品材料的安全性和卫生 ┃ √ ┃√ ┃┃┃
┃ ┃检验┃ ┃质量分析 ┃ ┃┃┃┃
┃ ┃┣━━━━━━━╋━━━━━━━━━━━━━━━━━━━━━━━╋━━━╋━━╋━━╋━━┫
┃ ┃┃ ┃5.3.3.1食物中毒事件毒物检测分析┃ √ ┃√ ┃√ ┃√ ┃
┃ ┃┃ ┣━━━━━━━━━━━━━━━━━━━━━━━╋━━━╋━━╋━━╋━━┫
┃ ┃┃ ┃ 5.3.3.2职业中毒事件毒物检测分析  ┃ √ ┃√ ┃√ ┃√ ┃
┃ ┃┃ ┣━━━━━━━━━━━━━━━━━━━━━━━╋━━━╋━━╋━━╋━━┫
┃ ┃┃ 5.3.3中毒 ┃ 5.3.3.3农药中毒事件毒物检测分析  ┃ √ ┃√ ┃√ ┃√ ┃
┃ ┃┃ ┣━━━━━━━━━━━━━━━━━━━━━━━╋━━━╋━━╋━━╋━━┫
┃ ┃┃事件毒物 ┃ 5.3.3.4化学污染事件污染因素检测分析  ┃ √ ┃√ ┃√ ┃┃
┃ ┃┃ ┣━━━━━━━━━━━━━━━━━━━━━━━╋━━━╋━━╋━━╋━━┫
┃ ┃┃检测 ┃ 5.3.3.5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因素检测分析 ┃ ┃√ ┃√ ┃√ ┃
┃ ┃┃ ┣━━━━━━━━━━━━━━━━━━━━━━━╋━━━╋━━╋━━╋━━┫
┃ ┃┃ ┃ 5.3.3.6协助开展核、放射污染事件因素检 ┃ √ ┃√ ┃√ ┃┃
┃ ┃┃ ┃测分析┃ ┃┃┃┃
┗━━━━━┻━━━━━━┻━━━━━━━┻━━━━━━━━━━━━━━━━━━━━━━━┻━━━┻━━┻━━┻━━┛
续表
┏━━━━━━┳━━━━━━┳━━━━━━━┳━━━━━━━━━━━━━━━━━━━━━━┳━━━┳━━┳━━┳━━┓
┃基本职责┃工作任务┃ 项 目 ┃内容┃国家 ┃省 ┃市 ┃县 ┃
┣━━━━━━╋━━━━━━╋━━━━━━━╋━━━━━━━━━━━━━━━━━━━━━━╋━━━╋━━╋━━╋━━┫
┃┃┃ ┃5.4.1.1毒性试验 ┃ √ ┃√ ┃┃┃
┃┃┃ ┣━━━━━━━━━━━━━━━━━━━━━━╋━━━╋━━╋━━╋━━┫
┃┃┃5.4.1毒性  ┃ 5.4.1.2刺激性与过敏性试验  ┃ √ ┃√ ┃┃┃
┃┃┃ ┣━━━━━━━━━━━━━━━━━━━━━━╋━━━╋━━╋━━╋━━┫
┃┃┃测定 ┃ 5.4.1.3致癌与致畸毒性试验  ┃ √ ┃√ ┃┃┃
┃┃┃ ┣━━━━━━━━━━━━━━━━━━━━━━╋━━━╋━━╋━━╋━━┫
┃5.实验室  ┃5.4毒理检 ┃ ┃ 5.4.1.4内分泌干扰物(作用)与神经毒性等 ┃ √ ┃√ ┃┃┃
┃检测检验┃测与评价┃ ┃试验┃ ┃┃┃┃
┃与评价 ┃┃ ┃┃ ┃┃┃┃
┃┃┣━━━━━━━╋━━━━━━━━━━━━━━━━━━━━━━╋━━━╋━━╋━━╋━━┫
┃┃┃ ┃5.4.2.1营养与保健食品功能评价┃ √ ┃√ ┃┃┃
┃┃┃ ┣━━━━━━━━━━━━━━━━━━━━━━╋━━━╋━━╋━━╋━━┫
┃┃┃ 5.4.2功能 ┃ 5.4.2.2化妆品功能评价  ┃ √ ┃√ ┃┃┃
┃┃┃评价 ┃┃ ┃┃┃┃
┃┃┃ ┣━━━━━━━━━━━━━━━━━━━━━━╋━━━╋━━╋━━╋━━┫
┃┃┃ ┃ 5.4.2.3其他健康相关物品有关功能评价 ┃ √ ┃√ ┃┃┃
┣━━━━━━╋━━━━━━╋━━━━━━━╋━━━━━━━━━━━━━━━━━━━━━━╋━━━╋━━╋━━╋━━┫
┃┃┃ ┃6.1.1.1公众健康相关、精神卫生、伤害知┃ √ ┃√ ┃√ ┃√ ┃
┃┃┃6.1.1健康  ┃识、能力、态度、行为调查┃ ┃┃┃┃
┃┃┃ ┣━━━━━━━━━━━━━━━━━━━━━━╋━━━╋━━╋━━╋━━┫
┃┃6.1制定健 ┃教育基线及┃ 6.1.1.2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  ┃ √ ┃√ ┃√ ┃√ ┃
┃┃┃ ┃知识、能力、态度、行为调查 ┃ ┃┃┃┃
┃┃康教育与健 ┃需求调查 ┃┃ ┃┃┃┃
┃┃┃ ┣━━━━━━━━━━━━━━━━━━━━━━╋━━━╋━━╋━━╋━━┫
┃┃┃ ┃ 6.1.1.3目标人群危险行为相关知识、能力、 ┃ √ ┃√ ┃√ ┃√ ┃
┃┃康促进方案 ┃ ┃态度、行为调查 ┃ ┃┃┃┃
┃┃┣━━━━━━━╋━━━━━━━━━━━━━━━━━━━━━━╋━━━╋━━╋━━╋━━┫
┃┃┃ 6.1.2健康 ┃6.1.2.1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方案制定┃ ┃√ ┃√ ┃√ ┃
┃┃┃教育方案 ┃┃ ┃┃┃┃
┃┃┃ ┣━━━━━━━━━━━━━━━━━━━━━━╋━━━╋━━╋━━╋━━┫
┃┃┃制定 ┃ 6.1.2.2重点项目健康教育活动方案制定 ┃ √ ┃√ ┃√ ┃┃
┃┣━━━━━━╋━━━━━━━╋━━━━━━━━━━━━━━━━━━━━━━╋━━━╋━━╋━━╋━━┫
┃┃┃6.2.1实施  ┃6.2.1.1实施经常性健康教育策略┃ ┃√ ┃√ ┃√ ┃
┃┃┃ ┣━━━━━━━━━━━━━━━━━━━━━━╋━━━╋━━╋━━╋━━┫
┃┃┃健康教育 ┃ 6.2.1.2实施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 ┃√ ┃√ ┃√ ┃
┃┃┃策略 ┃等健康教育策略 ┃ ┃┃┃┃
┃┃┣━━━━━━━╋━━━━━━━━━━━━━━━━━━━━━━╋━━━╋━━╋━━╋━━┫
┃┃┃ 6.2.2重点 ┃6.2.2.1实施农民、学生、社区居民等重点人 ┃ √ ┃√ ┃√ ┃√ ┃
┃┃┃人群健康 ┃群健康教育策略 ┃ ┃┃┃┃
┃┃┃ ┣━━━━━━━━━━━━━━━━━━━━━━╋━━━╋━━╋━━╋━━┫
┃┃┃ ┃ 6.2.2.2开展特殊人群的心理疏导与行为 ┃ ┃┃┃┃
┃┃┃教育 ┃┃ √ ┃√ ┃√ ┃ √ ┃
┃┃┃ ┃干预┃ ┃┃┃┃
┃┃┣━━━━━━━╋━━━━━━━━━━━━━━━━━━━━━━╋━━━╋━━╋━━╋━━┫
┃ 6.健康教 ┃┃ ┃6.2.3.1制作卫生题材新闻、卫生科普及各┃ ┃┃┃┃
┃育与健康┃ 6.2健康教 ┃ 6.2.3宣传 ┃类卫生专题等音像宣传资料┃ √ ┃√ ┃√ ┃√ ┃
┃┃┃ ┣━━━━━━━━━━━━━━━━━━━━━━╋━━━╋━━╋━━╋━━┫
┃促进┃┃资料制作 ┃ 6.2.3.2编辑新闻、科普、专题稿件等文字类 ┃ ┃┃┃┃
┃┃育与健康促 ┃ ┃┃ √ ┃√ ┃√ ┃√ ┃
┃┃进活动 ┃ ┃宣传资料┃ ┃┃┃┃
┃┃┣━━━━━━━╋━━━━━━━━━━━━━━━━━━━━━━╋━━━╋━━╋━━╋━━┫
┃┃┃ 6.2.4宣传 ┃6.2.4.1普通人群健康教育传播方式、技巧┃ √ ┃√ ┃√ ┃√ ┃
┃┃┃ ┣━━━━━━━━━━━━━━━━━━━━━━╋━━━╋━━╋━━╋━━┫
┃┃┃方式与技巧┃ 6.2.4.2重点与特殊人群传播与干预方式、  ┃ √ ┃√ ┃√ ┃√ ┃
┃┃┃的开发研究┃技巧┃ ┃┃┃┃
┃┃┣━━━━━━━╋━━━━━━━━━━━━━━━━━━━━━━╋━━━╋━━╋━━╋━━┫
┃┃┃ 6.2.5公众 ┃6.2.5.1建立与媒体及有关部门协作合作关系 ┃ √ ┃√ ┃√ ┃√ ┃
┃┃┃ ┣━━━━━━━━━━━━━━━━━━━━━━╋━━━╋━━╋━━╋━━┫
┃┃┃日常宣传 ┃ 6.2.5.2健康教育资料的提供和发布 ┃ √ ┃√ ┃√ ┃√ ┃
┃┃┣━━━━━━━╋━━━━━━━━━━━━━━━━━━━━━━╋━━━╋━━╋━━╋━━┫
┃┃┃ 6.2.6公众 ┃6.2.6.1举办卫生保健与防病知识讲座、报┃ √ ┃√ ┃√ ┃√ ┃
┃┃┃ ┃告和咨询┃ ┃┃┃┃
┃┃┃专题宣传 ┃┃ ┃┃┃┃
┃┃┃ ┣━━━━━━━━━━━━━━━━━━━━━━╋━━━╋━━╋━━╋━━┫
┃┃┃ ┃ 6.2.6.2组织、参与各类卫生宣传日活动 ┃ √ ┃√ ┃√ ┃√ ┃
┃┣━━━━━━╋━━━━━━━╋━━━━━━━━━━━━━━━━━━━━━━╋━━━╋━━╋━━╋━━┫
┃┃┃6.3.1过程  ┃6.3.1.1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评价┃ ┃√ ┃√ ┃√ ┃
┃┃┃ ┣━━━━━━━━━━━━━━━━━━━━━━╋━━━╋━━╋━━╋━━┫
┃┃ 6.3健康教 ┃评价 ┃ 6.3.1.2重点项目健康教育活动评价 ┃ √ ┃√ ┃√ ┃┃
┃┃┣━━━━━━━╋━━━━━━━━━━━━━━━━━━━━━━╋━━━╋━━╋━━╋━━┫
┃┃育和健康促 ┃ ┃6.3.2.1目标人群宣传覆盖情况 ┃ √ ┃√ ┃√ ┃√ ┃
┃┃进活动评估 ┃ 6.3.2效果 ┃┃ ┃┃┃┃
┃┃┃ ┣━━━━━━━━━━━━━━━━━━━━━━╋━━━╋━━╋━━╋━━┫
┃┃┃评估 ┃ 6.3.2.2目标人群知识知晓情况 ┃ √ ┃√ ┃√ ┃√ ┃
┃┃┃ ┣━━━━━━━━━━━━━━━━━━━━━━╋━━━╋━━╋━━╋━━┫
┃┃┃ ┃ 6.3.2.3目标人群行为改变情况 ┃ √ ┃√ ┃√ ┃√ ┃
┗━━━━━━┻━━━━━━┻━━━━━━━┻━━━━━━━━━━━━━━━━━━━━━━┻━━━┻━━┻━━┻━━┛
续表
┏━━━━━┳━━━━━┳━━━━━━━┳━━━━━━━━━━━━━━━━━━━━━┳━━━┳━━┳━━┳━━┓
┃基本职责 ┃工作任务 ┃ 项 目 ┃内容 ┃国家 ┃省 ┃市 ┃县 ┃
┣━━━━━╋━━━━━╋━━━━━━━╋━━━━━━━━━━━━━━━━━━━━━╋━━━╋━━╋━━╋━━┫
┃ ┃ ┃ ┃7.1.1.1参与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相关 ┃ ┃┃┃┃
┃ ┃ ┃7.1.1拟订  ┃规范标准 ┃ √ ┃√ ┃√ ┃┃
┃ ┃ ┃ ┣━━━━━━━━━━━━━━━━━━━━━╋━━━╋━━╋━━╋━━┫
┃ ┃ ┃规划、预案、 ┃ 7.1.1.2拟订重点疾病防治规划工作或实施 ┃ √ ┃√ ┃√ ┃ √ ┃
┃ ┃ ┃ ┃方案 ┃ ┃┃┃┃
┃ ┃ ┃方案 ┃ ┃ ┃┃┃┃
┃ ┃ ┃ ┣━━━━━━━━━━━━━━━━━━━━━╋━━━╋━━╋━━╋━━┫
┃ ┃ ┃ ┃ 7.1.1.3拟订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各项预 ┃ √ ┃√ ┃√ ┃√ ┃
┃ ┃ ┃ ┃案、技术方案、制度┃ ┃┃┃┃
┃ ┃ ┣━━━━━━━╋━━━━━━━━━━━━━━━━━━━━━╋━━━╋━━╋━━╋━━┫
┃ ┃ ┃ ┃7.1.2.1指导实施技术方案和措施 ┃ √ ┃√ ┃√ ┃√ ┃
┃ ┃ ┃ ┣━━━━━━━━━━━━━━━━━━━━━╋━━━╋━━╋━━╋━━┫
┃ ┃ ┃ ┃ 7.1.2.2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和农 ┃ ┃┃┃┃
┃ ┃ ┃ 7.1.2业务 ┃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指导联系机制,落实 ┃ ┃┃√ ┃√ ┃
┃ ┃ ┃指导 ┃责任 ┃ ┃┃┃┃
┃ ┃ ┃ ┣━━━━━━━━━━━━━━━━━━━━━╋━━━╋━━╋━━╋━━┫
┃ ┃7.1管理 ┃ ┃ 7.1.2.3指导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 ┃ ┃┃┃┃
┃ ┃指导 ┃ ┃ ┃ ┃√ ┃√ ┃√ ┃
┃ ┃ ┃ ┃层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
┃ ┃ ┣━━━━━━━╋━━━━━━━━━━━━━━━━━━━━━╋━━━╋━━╋━━╋━━┫
┃ ┃ ┃ 7.1.3技术 ┃7.1.3.1岗位技能培训与继续教育 ┃ √ ┃√ ┃√ ┃√ ┃
┃ ┃ ┃ ┣━━━━━━━━━━━━━━━━━━━━━╋━━━╋━━╋━━╋━━┫
┃ ┃ ┃ ┃ 7.1.3.2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 ┃ ┃┃┃┃
┃ ┃ ┃培训 ┃ ┃ ┃√ ┃√ ┃√ ┃
┃ ┃ ┃ ┃生服务机构人员业务培训┃ ┃┃┃┃
┃ ┃ ┃ ┣━━━━━━━━━━━━━━━━━━━━━╋━━━╋━━╋━━╋━━┫
┃ ┃ ┃ ┃ 7.1.3.3新技术、新方法培训 ┃ √ ┃√ ┃√ ┃√ ┃
┃ ┃ ┣━━━━━━━╋━━━━━━━━━━━━━━━━━━━━━╋━━━╋━━╋━━╋━━┫
┃ ┃ ┃ ┃7.1.4.1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 √ ┃√ ┃√ ┃┃
┃ ┃ ┃ 7.1.4工作 ┃评估 ┃ ┃┃┃┃
┃ ┃ ┃ ┣━━━━━━━━━━━━━━━━━━━━━╋━━━╋━━╋━━╋━━┫
┃ ┃ ┃考核 ┃ 7.1.4.2岗位技能与责任考核 ┃ √ ┃√ ┃√ ┃√ ┃
┃ ┃ ┃ ┣━━━━━━━━━━━━━━━━━━━━━╋━━━╋━━╋━━╋━━┫
┃7.技术管 ┃ ┃ ┃ 7.1.4.3参与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 ┃ ┃┃┃┃
┃理应用研 ┃ ┃ ┃层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 ┃√ ┃√ ┃√ ┃
┃究指导┃ ┃ ┃ ┃ ┃┃┃┃
┃ ┣━━━━━╋━━━━━━━╋━━━━━━━━━━━━━━━━━━━━━╋━━━╋━━╋━━╋━━┫
┃ ┃ ┃7.2.1提供  ┃7.2.1.1建立专家库 ┃ √ ┃√ ┃√ ┃√ ┃
┃ ┃ ┃ ┣━━━━━━━━━━━━━━━━━━━━━╋━━━╋━━╋━━╋━━┫
┃ ┃ ┃决策技术 ┃ 7.2.1.2政府决策技术咨询  ┃ √ ┃√ ┃√ ┃√ ┃
┃ ┃ ┃ ┣━━━━━━━━━━━━━━━━━━━━━╋━━━╋━━╋━━╋━━┫
┃ ┃ 7.2技术 ┃支持 ┃ 7.2.1.3卫生行政执法技术支撑  ┃ √ ┃√ ┃√ ┃√ ┃
┃ ┃ ┣━━━━━━━╋━━━━━━━━━━━━━━━━━━━━━╋━━━╋━━╋━━╋━━┫
┃ ┃支持 ┃ 7.2.2提供 ┃ ┃ ┃┃┃┃
┃ ┃ ┃技术咨询 ┃7.2.2.1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 √ ┃√ ┃√ ┃√ ┃
┃ ┃ ┃服务 ┃ ┃ ┃┃┃┃
┃ ┣━━━━━╋━━━━━━━╋━━━━━━━━━━━━━━━━━━━━━╋━━━╋━━╋━━╋━━┫
┃ ┃ ┃7.3.1主要  ┃7.3.1.1公共卫生专题调查和问题确认 ┃ √ ┃√ ┃┃┃
┃ ┃ ┃ ┣━━━━━━━━━━━━━━━━━━━━━╋━━━╋━━╋━━╋━━┫
┃ ┃ ┃公共卫生问┃ 7.3.1.2公共卫生问题原因分析  ┃ √ ┃√ ┃┃┃
┃ ┃ ┃ ┣━━━━━━━━━━━━━━━━━━━━━╋━━━╋━━╋━━╋━━┫
┃ ┃ ┃题的研究 ┃ 7.3.1.3公共卫生问题干预对策研究  ┃ √ ┃√ ┃┃┃
┃ ┃ ┣━━━━━━━╋━━━━━━━━━━━━━━━━━━━━━╋━━━╋━━╋━━╋━━┫
┃ ┃ ┃ ┃7.3.2.1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 √ ┃√ ┃┃┃
┃ ┃ ┃ ┣━━━━━━━━━━━━━━━━━━━━━╋━━━╋━━╋━━╋━━┫
┃ ┃ ┃ 7.3.2技术 ┃ 7.3.2.2适宜技术论证和评价 ┃ √ ┃√ ┃√ ┃┃
┃ ┃ ┃ ┣━━━━━━━━━━━━━━━━━━━━━╋━━━╋━━╋━━╋━━┫
┃ ┃ 7.3应用 ┃开发 ┃ 7.3.2.3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 ┃ √ ┃√ ┃√ ┃√ ┃
┃ ┃研究 ┃ ┃ ┃ ┃┃┃┃
┃ ┃ ┃ ┣━━━━━━━━━━━━━━━━━━━━━╋━━━╋━━╋━━╋━━┫
┃ ┃ ┃ ┃ 7.3.2.4应急处置技术研究  ┃ √ ┃√ ┃┃┃
┃ ┃ ┣━━━━━━━╋━━━━━━━━━━━━━━━━━━━━━╋━━━╋━━╋━━╋━━┫
┃ ┃ ┃ ┃7.3.3.1快速诊断和鉴别诊断研究 ┃ √ ┃√ ┃┃┃
┃ ┃ ┃ ┣━━━━━━━━━━━━━━━━━━━━━╋━━━╋━━╋━━╋━━┫
┃ ┃ ┃ 7.3.3应用 ┃ 7.3.3.2疾病流行因素和病原学研究  ┃ √ ┃√ ┃┃┃
┃ ┃ ┃ ┣━━━━━━━━━━━━━━━━━━━━━╋━━━╋━━╋━━╋━━┫
┃ ┃ ┃ ┃ 7.3.3.3健康影响因素、有害作用机理及干 ┃ ┃┃┃┃
┃ ┃ ┃研究 ┃ ┃ √ ┃√ ┃┃┃
┃ ┃ ┃ ┃预、控制措施研究 ┃ ┃┃┃┃
┃ ┃ ┃ ┣━━━━━━━━━━━━━━━━━━━━━╋━━━╋━━╋━━╋━━┫
┃ ┃ ┃ ┃ 7.3.3.4其他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研究  ┃ √ ┃√ ┃┃┃
┗━━━━━┻━━━━━┻━━━━━━━┻━━━━━━━━━━━━━━━━━━━━━┻━━━┻━━┻━━┻━━┛
附件2: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 (卫疾控发[2008]68号)
目录
疾病预防控制区域绩效评估指标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评估指标 疾病预防控制区域绩效评估指标 一、疾病预防控制区域绩效评估指标
┏━━━━━━━┳━━━━┳━━━━━━━━━━━━┳━━━━━━━━━━━━━━━━━┳━━━━━━━┳━━━━━┳━━━━┓
┃ ┃指标┃┃ ┃资料收集 ┃ ┃ 分┃
┃类别 ┃┃评价指标┃指标要求(注:*) ┃ ┃ 权重┃┃
┃ ┃ 数┃┃ ┃途径(注:*) ┃ ┃ 值┃
┣━━━━━━━╋━━━━╋━━━━━━━━━━━━╋━━━━━━━━━━━━━━━━━╋━━━━━━━╋━━━━━╋━━━━┫
┃ ┃┃ 1.1儿童疫苗接种率 ┃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a ┃ 0.1048 ┃ 105  ┃
┃ ┃┣━━━━━━━━━━━━╋━━━━━━━━━━━━━━━━━╋━━━━━━━╋━━━━━╋━━━━┫
┃1.传染病预  ┃2  ┃┃ 与自身前五年发病率作纵向比 ┃ ┃ ┃┃
┃防控制┃┃ 1.2传染病总发病率┃ ┃a/d ┃ 0.0467 ┃47 ┃
┃ ┃┃┃ 较,持平或下降 ┃ ┃ ┃┃
┣━━━━━━━╋━━━━╋━━━━━━━━━━━━╋━━━━━━━━━━━━━━━━━╋━━━━━━━╋━━━━━╋━━━━┫
┃ 2.慢性非传 ┃┃ 2.1居民健康档案建 ┃辖区县覆盖率100% ┃a/d ┃ 0.0565 ┃57 ┃
┃染性疾病预防 ┃2  ┃档覆盖率┃人口覆盖率60%┃ ┃ ┃┃
┃ ┃┣━━━━━━━━━━━━╋━━━━━━━━━━━━━━━━━╋━━━━━━━╋━━━━━╋━━━━┫
┃ ┃┃ 2.2慢性病病人规范 ┃辖区县覆盖率100% ┃ ┃ ┃┃
┃控制 ┃┃┃ ┃a/d ┃ 0.0703 ┃70 ┃
┃ ┃┃管理率 ┃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60%┃ ┃ ┃┃
┣━━━━━━━╋━━━━╋━━━━━━━━━━━━╋━━━━━━━━━━━━━━━━━╋━━━━━━━╋━━━━━╋━━━━┫
┃ ┃┃ 3.1突发公共卫生事 ┃100% ┃a ┃ 0.0784 ┃78 ┃
┃ 3.突发公共 ┃2  ┃件报告及时率┃ ┃ ┃ ┃┃
┃ ┃┣━━━━━━━━━━━━╋━━━━━━━━━━━━━━━━━╋━━━━━━━╋━━━━━╋━━━━┫
┃卫生事件处置 ┃┃ 3.2突发公共卫生事 ┃≥0.85  ┃d ┃ 0.0870 ┃87 ┃
┃ ┃┃件规范处置指数 ┃ ┃ ┃ ┃┃
┣━━━━━━━╋━━━━╋━━━━━━━━━━━━╋━━━━━━━━━━━━━━━━━╋━━━━━━━╋━━━━━╋━━━━┫
┃ ┃┃ 4.1健康危害因素监 ┃100% ┃d ┃ 0.0252 ┃25 ┃
┃ ┃┃测与干预覆盖率 ┃ ┃ ┃ ┃┃
┃ ┃┣━━━━━━━━━━━━╋━━━━━━━━━━━━━━━━━╋━━━━━━━╋━━━━━╋━━━━┫
┃ 4.健康危害 ┃┃ 4.2新建改(扩)建项  ┃100% ┃d ┃ 0.0315 ┃32 ┃
┃因素监测评价 ┃4  ┃目卫生学评价率 ┃ ┃ ┃ ┃┃
┃ ┃┣━━━━━━━━━━━━╋━━━━━━━━━━━━━━━━━╋━━━━━━━╋━━━━━╋━━━━┫
┃ ┃┃ 4.3农村安全饮用水 ┃ ┃ ┃ ┃┃
┃与干预┃┃┃≥90%┃a ┃ 0.0285 ┃29 ┃
┃ ┃┃覆盖率 ┃ ┃ ┃ ┃┃
┃ ┃┣━━━━━━━━━━━━╋━━━━━━━━━━━━━━━━━╋━━━━━━━╋━━━━━╋━━━━┫
┃ ┃┃ 4.4农村无害化厕所 ┃≥80%┃a ┃ 0.0285 ┃29 ┃
┃ ┃┃普及率 ┃ ┃ ┃ ┃┃
┣━━━━━━━╋━━━━╋━━━━━━━━━━━━╋━━━━━━━━━━━━━━━━━╋━━━━━━━╋━━━━━╋━━━━┫
┃ ┃┃ 5.1居民基本卫生防 ┃地区 东中 西部 ┃ ┃ ┃┃
┃ ┃┃病知识知晓率┃农村≥80%≥70%≥60%┃a/d ┃ 0.0532 ┃53 ┃
┃ 5.健康教育 ┃2  ┃┃城市≥85%≥75%≥65%┃ ┃ ┃┃
┃ ┃┣━━━━━━━━━━━━╋━━━━━━━━━━━━━━━━━╋━━━━━━━╋━━━━━╋━━━━┫
┃和健康促进┃┃┃地区 东中 西部 ┃ ┃ ┃┃
┃ ┃┃ 5.2居民基本卫生防 ┃农村≥70%≥60%≥50%┃a/d ┃ 0.0744 ┃74 ┃
┃ ┃┃病行为形成率┃ ┃ ┃ ┃┃
┃ ┃┃┃城市≥75%≥65%≥55%┃ ┃ ┃┃
┣━━━━━━━╋━━━━╋━━━━━━━━━━━━╋━━━━━━━━━━━━━━━━━╋━━━━━━━╋━━━━━╋━━━━┫
┃ ┃┃ 6.1疾病预防控制经 ┃逐年增加,且不低于当地财政支 ┃a ┃ 0.1605 ┃ 161  ┃
┃ ┃┃费投入占地方财政经 ┃出增长比例┃ ┃ ┃┃
┃ ┃┃常性支出的比例 ┃ ┃ ┃ ┃┃
┃ ┃┣━━━━━━━━━━━━╋━━━━━━━━━━━━━━━━━╋━━━━━━━╋━━━━━╋━━━━┫
┃ ┃┃ 6.2基础设施和仪器┃ ≥80% ┃a ┃ 0.0326 ┃33 ┃
┃ ┃┃ 设备达标单位比例 ┃ ┃ ┃ ┃┃
┃ ┃┣━━━━━━━━━━━━╋━━━━━━━━━━━━━━━━━╋━━━━━━━╋━━━━━╋━━━━┫
┃ ┃┃ 6.3人力综合素质  ┃省级≥6.70,市级≥5.97,县级┃a ┃ 0.0563 ┃56 ┃
┃ 6.运行保障 ┃5  ┃指数┃≥4.93  ┃ ┃ ┃┃
┃ ┃┣━━━━━━━━━━━━╋━━━━━━━━━━━━━━━━━╋━━━━━━━╋━━━━━╋━━━━┫
┃ ┃┃ 6.4实验室检验能力 ┃≥95%┃a ┃ 0.0312 ┃31 ┃
┃ ┃┃达标单位比例┃ ┃ ┃ ┃┃
┃ ┃┣━━━━━━━━━━━━╋━━━━━━━━━━━━━━━━━╋━━━━━━━╋━━━━━╋━━━━┫
┃ ┃┃┃(1)辖区所有信息网络直报用户 ┃ ┃ ┃┃
┃ ┃┃6.5信息网络正常运 ┃≥80%; ┃a/d ┃ 0.0346 ┃35 ┃
┃ ┃┃行率┃ (2)乡镇级≥80%,县以上医疗卫 ┃ ┃ ┃┃
┃ ┃┃┃生机构100%  ┃ ┃ ┃┃
┣━━━━━━━╋━━━━╋━━━━━━━━━━━━╋━━━━━━━━━━━━━━━━━╋━━━━━━━╋━━━━━╋━━━━┫
┃合 计┃17 ┃ —┃—┃ — ┃ 1.0000 ┃ 1000 ┃
┗━━━━━━━┻━━━━┻━━━━━━━━━━━━┻━━━━━━━━━━━━━━━━━┻━━━━━━━┻━━━━━┻━━━━┛
*注:资料收集途径中a——利用上级报表和记录的方法;b——现场观测的方法;c——公众意见调查方法;d—利用评估对象日常工作记录和数据。 二、疾病预防控制区域绩效评估指标使用说明 1.1 儿童疫苗接种率
┏━━━━━━━━━━┳━━━━━━━━━━━━━━┳━━━━━┓
┃指标┃指标要求┃分值 ┃
┣━━━━━━━━━━╋━━━━━━━━━━━━━━╋━━━━━┫
┃儿童疫苗接种率 ┃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 ┃105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辖区内国家免疫规划规定使用疫苗的接种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免疫规划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儿童疫苗接种率=儿童全程接种某种疫苗人数/同期辖区内某种疫苗应接种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原则上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没有开展信息化管理的地区查看接种率年报表或近年接种率调查资料;根据地方统计年鉴年龄别儿童数资料核算报告接种率,验证一致性,相差±5%为一致,认可报告接种率。 或者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方法,估算疫苗接种率。疫苗接种率=[实际管理的儿童数+1/2未管理儿童数]/目标儿童数×100%。其中,未管理儿童数=目标管理儿童数-实际管理儿童数。相差±5%为一致,认可报告接种率。 如果考核年度有本级抽样调查接种结果,以该调查接种率为准。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部门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免疫、医疗机构计划免疫接种门诊等相关职能部门。 教育系统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核查登记有关单位。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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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量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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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儿 ┃年 ┃辖区儿 ┃疫苗 ┃应接种 ┃实接种 ┃全程接 ┃接种率 ┃参 ┃接种调 ┃调查接 ┃调查全 ┃┃ ┃
┃童疫┃度 ┃童数┃种类 ┃人数┃人数┃种人数 ┃┃数 ┃查人数 ┃种人数 ┃程接种 ┃调查接 ┃资料 ┃
┃┃┃┃ ┃┃┃┃┃┃┃┃ 人数 ┃种率┃质量 ┃
┃苗接┃┃┃ ┃┃┃┃┃┃┃┃┃┃ ┃
┃┣━━╋━━━━╋━━━╋━━━━╋━━━━╋━━━━╋━━━━╋━━╋━━━━╋━━━━╋━━━━╋━━━━╋━━━┫
┃种率┃┃┃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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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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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接种人数×接种次数 1.2 传染病总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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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指标要求┃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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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总发病率 ┃ 与自身前五年发病率作纵向比较,持平或下降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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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疾病控制规划或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传染病年总发病率(1/10万)=校正报告传染病病例数/当年统计人口数×100000 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年末订正报告的病例数,通过传染病漏报率校正年总发病率。 (4)资料收集方法: 传染病漏报率来源于各市、县、区上报的漏报调查情况或者采用专题调查资料。其中,居民漏报率来源于疾病监测点的数据,医疗机构漏报率来源于医疗机构疫情漏报调查。 该指标应结合每年对辖区内零缺报县或单位进行督导情况进行评估。省级零缺报县督导覆盖率占所辖零缺报县的50%以上,少于10个零缺报县的全部督导;市级对零缺报县全部进行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对零缺报网络直报单位进行督导,每月1次。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疫情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等相关部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网络直报资料。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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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年 ┃辖区医 ┃实现网 ┃网络直 ┃零缺报 ┃县以上医 ┃省级督导 ┃市级督导 ┃县级督 ┃┃┃
┃┃┃疗机构 ┃络直报 ┃报覆盖 ┃医疗机 ┃疗机构零 ┃零缺报单 ┃零缺报单 ┃导零缺 ┃本级漏 ┃校正总 ┃
┃┃度 ┃┃的医疗 ┃┃┃缺报单位 ┃ ┃ ┃报单位 ┃ 报率 ┃发病率 ┃
┃┃┃ 总数 ┃┃ 率┃构数┃ ┃ 位数┃ 位数┃┃┃┃
┃┃┃┃机构数 ┃┃┃数┃ ┃ ┃ 数┃┃┃
┃┣━━╋━━━━╋━━━━╋━━━━╋━━━━╋━━━━━╋━━━━━╋━━━━━╋━━━━╋━━━━╋━━━━┫
┃1.2传 ┃本 ┃┃┃┃┃ ┃ ┃ ┃┃┃┃
┃染病总 ┃年 ┃┃┃┃┃ ┃ ┃ ┃┃┃┃
┃┃度 ┃┃┃┃┃ ┃ ┃ ┃┃┃┃
┃┣━━╋━━━━╋━━━━╋━━━━╋━━━━╋━━━━━╋━━━━━╋━━━━━╋━━━━╋━━━━╋━━━━┫
┃发病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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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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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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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
┣━━━━━━━━━━━━━╋━━━━━━━━━━━━━━━━━━━╋━━━━━┫
┃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辖区县覆盖率100%;人口覆盖率60%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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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级相关规划、方案和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覆盖情况。计算方法为: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县(区)覆盖率=居民健康档案覆盖率超过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县级考核居民健康档案的人群覆盖率。计算方法为: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辖区健康档案建档居民数/辖区总人口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国家、省级制定的规划、方案、报表、督导记录、建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计算覆盖率。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部门,提供有关健康档案、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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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辖区城市社 ┃开展建档城 ┃┃实建 ┃ ┃ ┃ 电子档 ┃ ┃ ┃实际督 ┃
┃2.1居 ┃年 ┃区和农村基 ┃市社区和农 ┃ 辖区 ┃档人 ┃健康档案 ┃ 参 ┃ 案覆盖 ┃资料 ┃督导 ┃导机构 ┃
┃民健康 ┃度 ┃层卫生服务 ┃村基层卫生 ┃ 人数 ┃ ┃ 覆盖率 ┃ 数 ┃ ┃质量 ┃次数 ┃┃
┃档案建 ┃┃┃┃┃ 数 ┃ ┃ ┃ 人数┃ ┃ ┃ 数┃
┃档覆盖 ┃┃ 机构数┃服务机构数 ┃┃ ┃ ┃ ┃ ┃ ┃ ┃┃
┃┣━━╋━━━━━━╋━━━━━━╋━━━━╋━━━╋━━━━━╋━━━╋━━━━━╋━━━╋━━━╋━━━━┫
┃率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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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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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建档人数×每档案填写项目总数 2.2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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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指标要求┃分值 ┃
┣━━━━━━━━━━━━━╋━━━━━━━━━━━━╋━━━━━┫
┃ ┃辖区(县)覆盖率100%  ┃ ┃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70┃
┃ ┃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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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根据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和有关规定要求规范管理的项目。 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精神疾病等。 规范管理是指资料完整不缺项,没有逻辑错误;规则治疗、定期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至少1年更新1次;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 按目前国家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方案开展工作的视为规范管理。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级慢性病防治规划、方案和有关规定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的覆盖情况。计算方法为: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县(区)覆盖率=开展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覆盖率超过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县级评价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计算方法为: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的病人数/同期辖区内应规范管理的慢性病病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相关方案、报表、干预等归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数据,或从专题调查资料获得。省、市级应掌握各县开展社区(乡镇)综合防治的情况,有对社区乡镇的督导和指导记录和反馈意见,核实规范管理率、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各级根据慢性病防治规划方案等要求,评估目标实现情况。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综合防制、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的健康档案、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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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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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辖有城市社 ┃开展综合防治 ┃机构综 ┃建档慢 ┃制定干 ┃实行 ┃干预 ┃规范 ┃慢性病 ┃┃ ┃
┃2.2慢 ┃年度 ┃区和农村基 ┃城市社区和农 ┃合防治 ┃病人数 ┃预计划 ┃干预 ┃项目 ┃管理 ┃人规范 ┃参 ┃资料 ┃
┃┃ ┃┃ ┃┃┃┃ ┃ ┃ ┃┃数 ┃质量 ┃
┃性病病 ┃ ┃层卫生服务 ┃村基层卫生服 ┃覆盖率 ┃┃人数┃人数 ┃数┃人数 ┃管理率 ┃┃ ┃
┃人规范 ┃ ┃机构数 ┃ 务机构数┃┃┃┃ ┃ ┃ ┃┃┃ ┃
┃┣━━━╋━━━━━━╋━━━━━━━╋━━━━╋━━━━╋━━━━╋━━━╋━━━╋━━━╋━━━━╋━━╋━━━┫
┃管理率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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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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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规范管理病人数×规范管理各项目数 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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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指标要求 ┃分值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 ┃100%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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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有关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报告及时率=ⅰ、ⅱ、ⅲ、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规定时限报告数/ⅰ、ⅱ、ⅲ、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数×10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数是指按照各类途径接报后,经核实符合预案报告标准的数量。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时间为准,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报告后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实的为及时,计算及时率。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报告的全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核查报告的时间是否符合自事件确认后到系统生成的时间间隔。自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最早接到信息并可初步判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时间为起点,可从电话记录、初次报告等获取。 疫情信息可按照网络直报达到分级标准数量的最后一例系统生成时间为起点。无确切时间记录视为不合格。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部门有关登记、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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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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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突 ┃ ┃接报事件┃及时报告事件┃报告及时率 ┃
┃发公共 ┃年度 ┃┃┃┃
┃┃ ┣━━━┳━━┳━━━┳━━━┳━━━╋━━━┳━━┳━━━┳━━━┳━━━╋━━━┳━━┳━━━┳━━━┳━━━┫
┃┃ ┃总数 ┃ⅰ级┃ⅱ级 ┃ⅲ级 ┃ⅳ级 ┃总数 ┃ⅰ级┃ⅱ级 ┃ⅲ级 ┃ⅳ级 ┃总数 ┃ⅰ级┃ⅱ级 ┃ⅲ级 ┃ⅳ级 ┃
┃卫生事 ┃ ┃ ┃┃ ┃ ┃ ┃ ┃┃ ┃ ┃ ┃ ┃┃ ┃ ┃ ┃
┃┣━━━╋━━━╋━━╋━━━╋━━━╋━━━╋━━━╋━━╋━━━╋━━━╋━━━╋━━━╋━━╋━━━╋━━━╋━━━┫
┃件报告 ┃ ┃ ┃┃ ┃ ┃ ┃ ┃┃ ┃ ┃ ┃ ┃┃ ┃ ┃ ┃
┃及时率 ┃ ┃ ┃┃ ┃ ┃ ┃ ┃┃ ┃ ┃ ┃ ┃┃ ┃ ┃ ┃
┃┣━━━╋━━━╋━━╋━━━╋━━━╋━━━╋━━━╋━━╋━━━╋━━━╋━━━╋━━━╋━━╋━━━╋━━━╋━━━┫
┃总数┃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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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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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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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指标要求 ┃分值 ┃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 ┃≥0.85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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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内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情况。如本年度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评价报告的相关信息。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有关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照评估量表计算每起事件的分值。 规范处置指数=抽取事件规范处置评分之和/抽取事件起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评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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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内容 ┃权重% ┃评价依据┃评分原则 ┃结果和数量 ┃得分 ┃
┣━━━━━━╋━━━━╋━━━━━━━━━━━━━━━━━━━━━━━━╋━━━━━━━━━╋━━━━━━╋━━━┫
┃┃┃初次报告┃共10分,全部符┃┃ ┃
┃┃┃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报告,  ┃合得满分。┃┃ ┃
┃┃┃及时审核; ┃初次报告不及 ┃┃ ┃
┃┃┃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材 ┃时,本项不得分。 ┃┃ ┃
┃┃┃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 ┃10个项目一项 ┃┃ ┃
┃┃┣━━━━━━━━━━━━━━━━━━━━━━━━┫ ┣━━━━━━╋━━━┫
┃┃┃进程报告┃不符合或不完善┃┃ ┃
┃┃┃①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减1分。  ┃┃ ┃
┃┃┃和原因或可能因素;事件的发展势态和危害 ┃ ┃┃ ┃
┃┃┃性评估;┃ ┃┃ ┃
┃1.事件报告 ┃10 ┃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 ┃┃ ┃
┃┃┃③资源使用情况。┃ ┃┃ ┃
┃┃┣━━━━━━━━━━━━━━━━━━━━━━━━┫ ┣━━━━━━╋━━━┫
┃┃┃结案报告┃ ┃┃ ┃
┃┃┃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 ┃ ┃┃ ┃
┃┃┃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 ┃ ┃┃ ┃
┃┃┃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 ┃┃ ┃
┃┃┃③评价措施效果;┃ ┃┃ ┃
┃┃┃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 ┃┃ ┃
┃┃┃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 ┃┃ ┃
┃┃┃建议。 ┃ ┃┃ ┃
┣━━━━━━╋━━━━╋━━━━━━━━━━━━━━━━━━━━━━━━╋━━━━━━━━━╋━━━━━━╋━━━┫
┃┃┃按照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义的 ┃共10分。不符合┃┃ ┃
┃2.事件确认 ┃10 ┃疾病有关标准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定义减5分,未及  ┃┃ ┃
┃┃┃┃时定级减5分,其  ┃┃ ┃
┃┃┃准确,响应级别符合应急预案的要求┃ ┃┃ ┃
┃┃┃┃他适度减分。 ┃┃ ┃
┣━━━━━━╋━━━━╋━━━━━━━━━━━━━━━━━━━━━━━━╋━━━━━━━━━╋━━━━━━╋━━━┫
┃┃┃①制定调查处置的相关方案,方案格式规范、┃每项各4分。每 ┃┃ ┃
┃┃┃合理;调查内容符合事件的初步假设,要素和┃项缺少一种要素┃┃ ┃
┃┃┃相关调查表格齐全; ┃减1分,单项得 ┃┃ ┃
┃3.事件处置 ┃20 ┃②组成现场所需的相关专业工作队;┃分减完为止。 ┃┃ ┃
┃准备┃┃┃ ┃┃ ┃
┃┃┃③实验标本采集器材充足;┃ ┃┃ ┃
┃┃┃④现场处置的设备、器材、药品充足; ┃ ┃┃ ┃
┃┃┃⑤个人防护用品充足。┃ ┃┃ ┃
┣━━━━━━╋━━━━╋━━━━━━━━━━━━━━━━━━━━━━━━╋━━━━━━━━━╋━━━━━━╋━━━┫
┃┃┃①成立现场处理组,明确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 ┃每项各5分,每 ┃┃ ┃
┃┃┃检测、医疗救治、后勤供应等小组等职责任务; ┃项中缺少一种要┃┃ ┃
┃┃┃②开展流行因素调查;按病例定义逐个核实和┃素或不完整减1 ┃┃ ┃
┃┃┃调查已报告的病例,确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单项得分减┃┃ ┃
┃┃┃③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医学观察, ┃完为止。 ┃┃ ┃
┃4.事件现场 ┃30 ┃不明原因疾病、甲类及参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 ┃┃ ┃
┃处置┃┃100%追踪;乙类不低于85%;丙类不低于60%; ┃ ┃┃ ┃
┃┃┃④“三间分布”描述清楚,数字、表格和图表等 ┃ ┃┃ ┃
┃┃┃使用准确; ┃ ┃┃ ┃
┃┃┃⑤有疫点、疫区的划定,必要时采取检疫和封┃ ┃┃ ┃
┃┃┃锁措施。┃ ┃┃ ┃
┃┃┃⑥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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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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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内容 ┃权重% ┃评价依据 ┃评分原则┃结果和数量 ┃得分 ┃
┣━━━━━━╋━━━━╋━━━━━━━━━━━━━━━━━━━━━╋━━━━━━━━╋━━━━━━╋━━━┫
┃┃┃①疫点、疫区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消杀灭方法 ┃每项各4分,每  ┃┃ ┃
┃┃┃正确;┃项中缺少一种要 ┃┃ ┃
┃┃┃②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素或不完整减1  ┃┃ ┃
┃5.控制措施 ┃20 ┃资料;┃分,单项得分减 ┃┃ ┃
┃落实┃┃③按要求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服药等特异性┃完为止。┃┃ ┃
┃┃┃保护措施,有接种服药人数记录;┃┃┃ ┃
┃┃┃④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 ┃┃┃ ┃
┃┃┃⑤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 ┃┃┃ ┃
┣━━━━━━╋━━━━╋━━━━━━━━━━━━━━━━━━━━━╋━━━━━━━━╋━━━━━━╋━━━┫
┃┃┃①资料整理:从组织管理、事件的起因、调查 ┃资料整理和评估 ┃┃ ┃
┃┃┃处理的过程及效果、主要做法、经验和有待解 ┃各5分。每项缺  ┃┃ ┃
┃┃┃决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工作总结。有关调查表┃少一种要素或不 ┃┃ ┃
┃┃┃格、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及时归档。┃完整减1分,单  ┃┃ ┃
┃┃┃②评估: ┃项得分减完 ┃┃ ┃
┃6.总结评估 ┃10 ┃·初步分析与最终结论逻辑关系正确 ┃为止。 ┃┃ ┃
┃┃┃·病原学病因或流行病学病因明确┃┃┃ ┃
┃┃┃·控制措施落实、所需的资源满足工作需要┃┃┃ ┃
┃┃┃·控制效果明显,采取控制措施一个最长潜┃┃┃ ┃
┃┃┃伏期后没有病例┃┃┃ ┃
┃┃┃·对社会、成本效益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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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料收集方法: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为准。随机抽取5起事件,不足5起全查;根据评估量表,从事件报告、流调、监测、控制、结案、评估等关键环节,查阅相关处置资料进行评价。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事件处置资料,食品药品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食物中毒事件处置资料。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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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年 ┃报告 ┃处置 ┃调查 ┃处置 ┃治疗 ┃医学 ┃ ┃┃监测 ┃其中 ┃┃ ┃规范 ┃
┃3.2突发 ┃ 度 ┃事件 ┃事件 ┃人数 ┃人数 ┃人数 ┃观察 ┃消杀 ┃ 监测 ┃ ┃ ┃参 ┃资料 ┃ ┃
┃ ┃ ┃ ┃ ┃ ┃ ┃ ┃ ┃面积 ┃样品数 ┃项目 ┃监测 ┃数 ┃质量 ┃处置 ┃
┃公共卫生 ┃ ┃ 数 ┃ 数 ┃ ┃ ┃ ┃人数 ┃ ┃┃ 数 ┃人数 ┃┃ ┃指数 ┃
┃ ┣━━━╋━━━╋━━━╋━━━╋━━━╋━━━╋━━━╋━━━╋━━━━╋━━━╋━━━╋━━╋━━━╋━━━┫
┃事件规范 ┃ ┃ ┃ ┃ ┃ ┃ ┃ ┃ ┃┃ ┃ ┃┃ ┃ ┃
┃处置指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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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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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
┣━━━━━━━━━━━━━━━╋━━━━━━━╋━━━━━┫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 ┃10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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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辖区掌握主要危害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及其危害因素的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下发的相关规范和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①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种类数/应开展职业危害监测的种类总数×100% ②放射性本底监测项目开展率=实际开展监测项目数/应开展监测项目总数×100% ③食品污染监测率=已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数/应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数×100% ④生活饮用水监测完成率=完成监测任务的单位数/辖区应开展监测单位总数×100% 监测单位为计划开展监测任务的监测点数。 ⑤学生常见病防治监测覆盖率=学生常见传染病防治监测的学校数/辖区内学校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国家、省级相关监测计划或方案,核实其中至少两种方案的实施记录、报表、总结报告和反馈资料,以及主要健康危害因素干预措施的落实情况。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生常见病防制等相关部门、有关监测哨点的记录、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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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量化数据 ┃
┣━━━━╋━━┳━━┳━━━┳━━━┳━━━┳━━━┳━━━┳━━━┳━━━┳━━━┳━━━━┳━━━━┳━━━┳━━┳━━━━┳━━━━┳━━┫
┃┃┃辖 ┃计划 ┃开展 ┃作业 ┃计划 ┃开展 ┃放射 ┃食品 ┃食品 ┃辖区┃┃ ┃辖 ┃学生常 ┃┃┃
┃4.1健 ┃┃区 ┃职业 ┃职业 ┃ ┃ ┃ ┃ ┃ ┃ ┃应开展 ┃完成┃饮用 ┃区 ┃┃学生┃资 ┃
┃康危害 ┃年 ┃┃危害 ┃危害 ┃场所 ┃放射 ┃放射 ┃监测 ┃监测 ┃监测 ┃┃┃ ┃┃见传染 ┃┃┃
┃因素监 ┃度 ┃人 ┃监测 ┃监测 ┃监测 ┃监测 ┃监测 ┃项目 ┃覆盖 ┃人口 ┃饮用水 ┃饮用水 ┃水监 ┃学 ┃病防治 ┃常见病 ┃料 ┃
┃┃┃口 ┃种类 ┃种类 ┃覆盖 ┃项目 ┃项目 ┃开展 ┃人口 ┃覆盖 ┃监测的 ┃监测任 ┃测完 ┃校 ┃监测学 ┃监测┃质 ┃
┃测与干 ┃┃数 ┃ ┃ ┃率┃数┃数┃率┃数┃率┃监测点 ┃务点数 ┃成率 ┃总 ┃校数┃覆盖率 ┃量 ┃
┃预覆盖 ┃┃┃数┃数┃ ┃ ┃ ┃ ┃ ┃ ┃总数┃┃ ┃数 ┃┃┃┃
┃┣━━╋━━╋━━━╋━━━╋━━━╋━━━╋━━━╋━━━╋━━━╋━━━╋━━━━╋━━━━╋━━━╋━━╋━━━━╋━━━━╋━━┫
┃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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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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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
┏━━━━━━━━━━━━━━━━┳━━━━━━━┳━━━━━┓
┃指标┃指标要求 ┃分值 ┃
┣━━━━━━━━━━━━━━━━╋━━━━━━━╋━━━━━┫
┃ 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100%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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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新建改(扩)建项目即建设部门或发改部门立项的新建改(扩)建项目。 (2)指标的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新建改(扩)建项目评价数/同期新建改(扩)建项目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建设或发改等部门立项的建设项目书、考核年度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报告书,计算项目卫生学评价率。 (5)资料来源: 辖区建设或发改等有关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部门,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资料、档案、报表等。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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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4.2新 ┃┃辖区┃新建改 ┃┃┃┃┃ ┃┃┃ ┃┃
┃建改┃年 ┃新改┃(扩)建┃ 省级 ┃ 市级 ┃ 县级 ┃┃收集 ┃ 评价 ┃ 开展 ┃监测 ┃ 出具 ┃
┃(扩)建┃度 ┃(扩)建┃项目┃ 评价 ┃ 评价 ┃ 评价 ┃涉及┃参数 ┃ 可行 ┃ 监测 ┃项目 ┃ 报告 ┃
┃项目卫 ┃┃项目┃卫生学 ┃项目数 ┃项目数 ┃项目数 ┃人口数 ┃ ┃┃┃ ┃┃
┃┃┃┃┃┃┃┃┃总数 ┃项目数 ┃项目数 ┃参数 ┃项目数 ┃
┃生学评 ┃┃总数┃评价率 ┃┃┃┃┃ ┃┃┃ ┃┃
┃┣━━╋━━━━╋━━━━╋━━━━╋━━━━╋━━━━╋━━━━╋━━━╋━━━━╋━━━━╋━━━╋━━━━┫
┃价率┃┃┃┃┃┃┃┃ ┃┃┃ ┃┃
┃┣━━╋━━━━╋━━━━╋━━━━╋━━━━╋━━━━╋━━━━╋━━━╋━━━━╋━━━━╋━━━╋━━━━┫
┃┃┃┃┃┃┃┃┃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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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
┏━━━━━━━━━━━━━┳━━━━━━━┳━━━━━┓
┃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
┣━━━━━━━━━━━━━╋━━━━━━━╋━━━━━┫
┃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 ┃≥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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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农村安全饮用水受益人群覆盖情况。 农村安全饮用水是指经检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饮用水。包括农村居民基本饮用水量、水质和病区改水等。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农村安全饮用水受益人口数/同期辖区人口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有关部门统计报告、监测资料或当地统计年鉴、年报表,内容包括农村供水方式的类型、数量、分布和改进情况。 (5)资料来源: 辖区有关安全饮用水管理、卫生行政、爱卫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部门,有关监测哨点登记、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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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 ┃辖区 ┃┃┃┃ ┃ ┃┃┃安全┃ ┃
┃4.3农 ┃年度 ┃人口 ┃ 受益 ┃应监测 ┃实监测 ┃ 应监测 ┃ 实监测 ┃应监测 ┃实监测 ┃饮用水 ┃资料 ┃
┃村安全 ┃ ┃总数 ┃人口数 ┃样本数 ┃样本数 ┃项目总数 ┃项目总数 ┃总参数 ┃总参数 ┃覆盖率 ┃质量 ┃
┃饮用水 ┃ ┃ ┃┃┃┃ ┃ ┃┃┃┃ ┃
┃┣━━━╋━━━╋━━━━╋━━━━╋━━━━╋━━━━━╋━━━━━╋━━━━╋━━━━╋━━━━╋━━━┫
┃覆盖率 ┃ ┃ ┃┃┃┃ ┃ ┃┃┃┃ ┃
┃┣━━━╋━━━╋━━━━╋━━━━╋━━━━╋━━━━━╋━━━━━╋━━━━╋━━━━╋━━━━╋━━━┫
┃┃ ┃ ┃┃┃┃ ┃ ┃┃┃┃ ┃
┣━━━━┻━━━┻━━━┻━━━━┻━━━━┻━━━━┻━━━━━┻━━━━━┻━━━━┻━━━━┻━━━━┻━━━┫
┃备注: ┃
┗━━━━━━━━━━━━━━━━━━━━━━━━━━━━━━━━━━━━━━━━━━━━━━━━━━━━━━━━━━┛
4.4 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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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
┣━━━━━━━━━━━━━╋━━━━━━━╋━━━━━┫
┃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 ┃≥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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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农村地区无害化厕所普及情况。 农村无害化厕所是指达到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的农村居民户厕;农村学校无害化厕所是指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农村学校卫生厕所建造的意见》规定的农村学校厕所。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相关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农户数/同期辖区农村总户数×100% 农村学校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农村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学校数/同期辖区农村学校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辖区内农村、学校厕所无害化处理工作计划、方案和实施办法、督导、指导意见,有关部门统计报告、监测资料或当地统计年鉴及月、年报表、简报、年终考核计划、总结报告等,核实资料统计无害化厕所普及率。 (5)资料来源: 辖区农业、畜牧、改水改厕等管理、卫生统计、爱卫会、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相关部门有关登记、报表等。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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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 ┃辖有农民 ┃建有无害化 ┃ 农村无害化 ┃ 辖区 ┃建无害化┃学校无害化 ┃ ┃
┃4.4农 ┃年度 ┃ ┃┃ ┃┃┃┃资料质量 ┃
┃┃ ┃ 总户数 ┃ 厕所户数 ┃ 厕所普及率 ┃学校数 ┃厕所学校数 ┃厕所普及率 ┃ ┃
┃┣━━━╋━━━━━╋━━━━━━╋━━━━━━━╋━━━━╋━━━━━━╋━━━━━━╋━━━━━┫
┃村无害 ┃ ┃ ┃┃ ┃┃┃┃ ┃
┃化厕所 ┃ ┃ ┃┃ ┃┃┃┃ ┃
┃┣━━━╋━━━━━╋━━━━━━╋━━━━━━━╋━━━━╋━━━━━━╋━━━━━━╋━━━━━┫
┃普及率 ┃ ┃ ┃┃ ┃┃┃┃ ┃
┣━━━━┻━━━┻━━━━━┻━━━━━━┻━━━━━━━┻━━━━┻━━━━━━┻━━━━━━┻━━━━━┫
┃备注: ┃
┗━━━━━━━━━━━━━━━━━━━━━━━━━━━━━━━━━━━━━━━━━━━━━━━━━━━━━━┛
5.1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
┃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
┣━━━━━━━━━━━━━━━╋━━━━━━━━━━━━━━━━━╋━━━━━┫
┃ ┃ 地区东中西部┃ ┃
┃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 农村 ≥80% ≥70% ≥60%; ┃53┃
┃ ┃ 城市 ≥85% ≥75% ≥65%;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农村和城市居民对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的知晓程度。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近二年国家或有关部门健康教育行动纲要有关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和总结。 (5)资料来源: 辖区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卫生统计、爱国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健康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档案、报表、视频音频资料、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 ┃量化数据┃
┣━━━━╋━━┳━━━━┳━━━━┳━━━━┳━━━━┳━━━┳━━━┳━━━━┳━━━┳━━━┳━━━━━┳━━━━┫
┃┃┃计划宣 ┃开展宣 ┃计划宣 ┃ 开展 ┃抽查 ┃抽查 ┃ 开展 ┃被调 ┃被调 ┃ ┃┃
┃5.1居 ┃年 ┃教目标 ┃教的目 ┃教各类 ┃宣教的 ┃目标 ┃各类 ┃宣教的 ┃查者 ┃查者 ┃目标人群 ┃┃
┃民基本 ┃度 ┃人群种 ┃标人群 ┃ 目标 ┃ 目标 ┃人群 ┃目标 ┃ 目标 ┃应答 ┃合计 ┃基本防病 ┃ 资料 ┃
┃卫生防 ┃┃ 类数 ┃种类数 ┃ 人群 ┃ 人群 ┃种类 ┃人群 ┃ 人群 ┃ 题 ┃答对 ┃ 知识┃ 质量 ┃
┃病知识 ┃┃┃┃总人数 ┃总人数 ┃ 数 ┃人数 ┃种类数 ┃总数 ┃题数 ┃ 知晓率 ┃┃
┃┣━━╋━━━━╋━━━━╋━━━━╋━━━━╋━━━╋━━━╋━━━━╋━━━╋━━━╋━━━━━╋━━━━┫
┃知晓率 ┃┃┃┃┃┃ ┃ ┃┃ ┃ ┃ ┃┃
┃┣━━╋━━━━╋━━━━╋━━━━╋━━━━╋━━━╋━━━╋━━━━╋━━━╋━━━╋━━━━━╋━━━━┫
┃┃┃┃┃┃┃ ┃ ┃┃ ┃ ┃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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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
┏━━━━━━━━━━━━━━━┳━━━━━━━━━━━━━━━━━┳━━━━━┓
┃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
┣━━━━━━━━━━━━━━━╋━━━━━━━━━━━━━━━━━╋━━━━━┫
┃ ┃ 地区东中西部┃ ┃
┃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 ┃ 农村 ≥70% ≥60% ≥50%; ┃74┃
┃ ┃ 城市 ≥75% ≥65% ≥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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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农村和城市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的形成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被调查居民正确行为项数/被调查居民行为总项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近二年国家或有关部门健康教育行动纲要有关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和总结。 (5)资料来源: 辖区精神文明和健康城市创建、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资料、报表等。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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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计划┃ 开展 ┃计划 ┃开展 ┃抽查┃抽查┃ 开展 ┃被调┃被调查 ┃目标人群 ┃ ┃
┃5.2居 ┃年 ┃目标┃ 宣教 ┃各类 ┃宣教 ┃┃┃ 行为 ┃┃ 居民 ┃基本卫生 ┃资料 ┃
┃民基本 ┃度 ┃人群┃ 目标 ┃目标 ┃目标 ┃目标┃各类┃ 干预 ┃居民┃ 正确 ┃防病行为 ┃质量 ┃
┃卫生防 ┃┃种类数 ┃人群种 ┃人群 ┃人群 ┃人群┃目标┃ 人群 ┃行为┃ 行为 ┃形成率┃ ┃
┃┃┃┃类数┃人数 ┃人数 ┃种类数 ┃人群数 ┃种类数 ┃总项数 ┃总项数 ┃ ┃ ┃
┃病行为 ┃┃┃┃ ┃ ┃┃┃┃┃┃ ┃ ┃
┃┣━━╋━━━━╋━━━━╋━━━╋━━━╋━━━━╋━━━━╋━━━━╋━━━━╋━━━━╋━━━━━╋━━━┫
┃形成率 ┃┃┃┃ ┃ ┃┃┃┃┃┃ ┃ ┃
┃┣━━╋━━━━╋━━━━╋━━━╋━━━╋━━━━╋━━━━╋━━━━╋━━━━╋━━━━╋━━━━━╋━━━┫
┃┃┃┃┃ ┃ ┃┃┃┃┃┃ ┃ ┃
┣━━━━┻━━┻━━━━┻━━━━┻━━━┻━━━┻━━━━┻━━━━┻━━━━┻━━━━┻━━━━┻━━━━━┻━━━┫
┃备注: ┃
┗━━━━━━━━━━━━━━━━━━━━━━━━━━━━━━━━━━━━━━━━━━━━━━━━━━━━━━━━━━━━┛
6.1 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
┏━━━━━━━━━━━━━━━━━━━━━┳━━━━━━━━━━━━━━━━━━━━━┳━━━━┓
┃指标 ┃指标要求 ┃ 分值 ┃
┣━━━━━━━━━━━━━━━━━━━━━╋━━━━━━━━━━━━━━━━━━━━━╋━━━━┫
┃ 疾控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 ┃ 逐年增加,且不低于当地财政支出增长比例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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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本级财政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占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本级财政年度划拨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类经费总额/同期当地财政经常性支出总额×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近三年卫生统计年鉴、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决算等有关资料。 (5)资料来源: 辖区财政和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相关财务凭证、报表等。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指标┃量化数据 ┃
┣━━━━━━━━╋━━━┳━━━━━━━━┳━━━━━━━━━━┳━━━━━━━━━━┳━━━━━━━━┫
┃6.1疾病预防控 ┃年度 ┃ 当地年财政支 ┃本级财政年拨给疾控 ┃疾控机构各类经费占 ┃较上年度递增率 ┃
┃制经费投入占地 ┃ ┃出总额 ┃机构各类经费总额┃ 财政支出的比例┃┃
┃┣━━━╋━━━━━━━━╋━━━━━━━━━━╋━━━━━━━━━━╋━━━━━━━━┫
┃方财政经常性支 ┃ ┃┃┃┃┃
┃┣━━━╋━━━━━━━━╋━━━━━━━━━━╋━━━━━━━━━━╋━━━━━━━━┫
┃出的比例┃ ┃┃┃┃┃
┃┣━━━╋━━━━━━━━╋━━━━━━━━━━╋━━━━━━━━━━╋━━━━━━━━┫
┃┃ ┃┃┃┃┃
┣━━━━━━━━┻━━━┻━━━━━━━━┻━━━━━━━━━━┻━━━━━━━━━━┻━━━━━━━━┫
┃备注: ┃
┗━━━━━━━━━━━━━━━━━━━━━━━━━━━━━━━━━━━━━━━━━━━━━━━━━━━━┛
6.2 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达标单位比例
┏━━━━━━━━━━━━━━━━━┳━━━━━━━┳━━━━━┓
┃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
┣━━━━━━━━━━━━━━━━━╋━━━━━━━╋━━━━━┫
┃ 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达标单位比例 ┃≥80 ┃33┃
┗━━━━━━━━━━━━━━━━━┻━━━━━━━┻━━━━━┛
(1)指标界定与解释: 评价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装备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达标单位比例=装备达标的单位数/同期辖区应装备的单位总数×100% 实验仪器设备达标率=已达到国家标准的a类种数/同期辖区国家标准a类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近二年的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报告数据和机构的设备档案、固定资产登记台帐、计量认证/认可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检定、运行、维护记录和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部门所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财务、后勤、设备装备、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有关档案、登记、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6.2基础 ┃ ┃ ┃a类实验仪器  ┃达标 ┃人均建筑 ┃ 实验室 ┃人均建筑 ┃实验室面积 ┃ ┃
┃设施和仪 ┃年度 ┃辖区疾控 ┃ ┃ ┃ ┃ ┃ ┃┃资料 ┃
┃器设备达 ┃ ┃ 机构数 ┃设备配置率┃单位 ┃面积达标 ┃面积达标 ┃面积达标 ┃ 达标单位 ┃质量 ┃
┃ ┃ ┃ ┃≥90%单位数 ┃比例 ┃ 单位数 ┃ 单位数 ┃单位比例 ┃比例┃ ┃
┃标单位┃ ┃ ┃ ┃ ┃ ┃ ┃ ┃┃ ┃
┃ ┣━━━╋━━━━━╋━━━━━━━╋━━━╋━━━━━╋━━━━━╋━━━━━╋━━━━━━╋━━━┫
┃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6.3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
┃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 ┃
┣━━━━━━━━━━━╋━━━━━━━━━━━━━━━━━━━━━╋━━━━━┫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省级≥6.70,市级≥5.97,县级≥4.93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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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年龄、学历、职称等综合素质。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该指标为学历(e)、职称(t)和年龄(y)三指标的综合表达,由基本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报告数据,现场查阅人事、技术档案等有关资料进行核实。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事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职称晋升、继续教育和学历提高、执业资格等相关资料、档案、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指标 ┃量化数据┃
┣━━━━━━━━━╋━━━┳━━━━━━┳━━━━━━┳━━━━━━┳━━━━━━━┳━━━━━┫
┃ ┃年度 ┃ 综合素质 ┃ 现场核实 ┃ 资料符合 ┃现场核实 ┃资料质量 ┃
┃6.3人力综合素质 ┃ ┃得分┃人数┃人数┃符合率┃ ┃
┃ ┣━━━╋━━━━━━╋━━━━━━╋━━━━━━╋━━━━━━━╋━━━━━┫
┃指数 ┃ ┃┃┃┃ ┃ ┃
┃ ┣━━━╋━━━━━━╋━━━━━━╋━━━━━━╋━━━━━━━╋━━━━━┫
┃ ┃ ┃┃┃┃ ┃ ┃
┣━━━━━━━━━┻━━━┻━━━━━━┻━━━━━━┻━━━━━━┻━━━━━━━┻━━━━━┫
┃备注: ┃
┗━━━━━━━━━━━━━━━━━━━━━━━━━━━━━━━━━━━━━━━━━━━━━━━━┛
6.4 实验室检验能力达标单位比例
┏━━━━━━━━━━━━━━━━┳━━━━━━━┳━━━━━┓
┃指标┃指标要求 ┃分值 ┃
┣━━━━━━━━━━━━━━━━╋━━━━━━━╋━━━━━┫
┃实验室检验能力达标单位比例 ┃≥95%┃31┃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实验室检验能力达标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a类要求开展的工作项目。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实验室检验能力达标单位比例=a类检验项目达标的单位数/辖区应达标的单位总数×100% 实验室检验能力达标率=机构实际能开展a类项目数/机构必须开展的a类项目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近二年的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报告数据。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部门所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验、质量管理或计量管理、设备装备等相关职能部门档案、登记、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指标┃量化数据 ┃
┣━━━━━━━━━━╋━━━┳━━━━━━━━┳━━━━━━━━━━━━┳━━━━━━━┳━━━━━┫
┃┃年度 ┃辖区疾控机构数 ┃a类检验项目≥85%单位数 ┃达标单位比例 ┃资料质量 ┃
┃6.4实验室检验能力 ┃ ┃┃┃ ┃ ┃
┃┣━━━╋━━━━━━━━╋━━━━━━━━━━━━╋━━━━━━━╋━━━━━┫
┃达标单位比例┃ ┃┃┃ ┃ ┃
┃┣━━━╋━━━━━━━━╋━━━━━━━━━━━━╋━━━━━━━╋━━━━━┫
┃┃ ┃┃┃ ┃ ┃
┣━━━━━━━━━━┻━━━┻━━━━━━━━┻━━━━━━━━━━━━┻━━━━━━━┻━━━━━┫
┃备注: ┃
┗━━━━━━━━━━━━━━━━━━━━━━━━━━━━━━━━━━━━━━━━━━━━━━━━━━┛
6.5 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
┏━━━━━━━━━━━┳━━━━━━━━━━━━━━━━━━━━━━━━┳━━━━━┓
┃指标 ┃指标要求┃分值 ┃
┣━━━━━━━━━━━╋━━━━━━━━━━━━━━━━━━━━━━━━╋━━━━━┫
┃ 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 ┃乡镇级≥80%,县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00% ┃35┃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辖区内信息网络直报用户的网络运行情况。 能够按规定报告数据的,视为正常运行。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相关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辖区内正常运行的信息网络直报用户数/辖区信息网络直报用户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及信息网络统计等相关资料,评价正常运行情况。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部门所辖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设备装备等相关部门档案、登记、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 ┃量化数据┃
┣━━━━╋━━━┳━━━━━━┳━━━━━━━┳━━━━━┳━━━━━━┳━━━━━━━┳━━━━━━┳━━━┫
┃┃ ┃辖区县以上 ┃正常运行县以 ┃辖区乡镇 ┃正常运行乡 ┃县以上医疗卫 ┃乡镇卫生机 ┃ ┃
┃6.5信 ┃年度 ┃医疗卫生机 ┃上医疗卫生机 ┃ 卫生机 ┃ 镇卫生机 ┃生机构正常运 ┃ 构正常运 ┃资料 ┃
┃息网络 ┃ ┃构数┃构数 ┃ 构数┃构数┃行率 ┃行率┃质量 ┃
┃正常运 ┃ ┃┃ ┃ ┃┃ ┃┃ ┃
┃┣━━━╋━━━━━━╋━━━━━━━╋━━━━━╋━━━━━━╋━━━━━━━╋━━━━━━╋━━━┫
┃行率┃ ┃┃ ┃ ┃┃ ┃┃ ┃
┃┣━━━╋━━━━━━╋━━━━━━━╋━━━━━╋━━━━━━╋━━━━━━━╋━━━━━━╋━━━┫
┃┃ ┃┃ ┃ ┃┃ ┃┃ ┃
┣━━━━┻━━━┻━━━━━━┻━━━━━━━┻━━━━━┻━━━━━━┻━━━━━━━┻━━━━━━┻━━━┫
┃备注:┃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评估指标 一、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评估指标
┏━━━━┳━━━━━━━━┳━━━━━━━━━━━┳━━━━━━━━━━━━━━┳━━━━━┳━━━━━┳━━━━┓
┃┃┃ ┃┃资料收集 ┃ ┃┃
┃ 类别 ┃项目┃指标 ┃指标要求(注:*)  ┃途径 ┃ 权重┃分值┃
┃┃┃ ┃┃(注:*) ┃ ┃┃
┣━━━━╋━━━━━━━━╋━━━━━━━━━━━╋━━━━━━━━━━━━━━╋━━━━━╋━━━━━╋━━━━┫
┃┃┃1.1.1疫情报告综合  ┃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并与上年┃a ┃ 0.0054 ┃5  ┃
┃┃┃评价指数 ┃持平或有下降; ┃ ┃ ┃┃
┃┃┣━━━━━━━━━━━╋━━━━━━━━━━━━━━╋━━━━━╋━━━━━╋━━━━┫
┃┃┃ 1.1.2医疗机构传染 ┃(1)横向与纵向比较有下降  ┃d ┃ 0.0040 ┃4  ┃
┃┃1.1传染病预防 ┃病漏报率 ┃(2)无漏报 ┃ ┃ ┃┃
┃┃┣━━━━━━━━━━━╋━━━━━━━━━━━━━━╋━━━━━╋━━━━━╋━━━━┫
┃┃控制┃ 1.1.3传染病监测完 ┃100%  ┃ a+d┃ 0.0040 ┃4  ┃
┃┃┃成率 ┃┃ ┃ ┃┃
┃┃┣━━━━━━━━━━━╋━━━━━━━━━━━━━━╋━━━━━╋━━━━━╋━━━━┫
┃┃┃ 1.1.4暴发疫情规范 ┃≥0.8 ┃d ┃ 0.0040 ┃4  ┃
┃┃┃处置指数 ┃┃ ┃ ┃┃
┃┣━━━━━━━━╋━━━━━━━━━━━╋━━━━━━━━━━━━━━╋━━━━━╋━━━━━╋━━━━┫
┃┃┃1.2.1冷链运转管理  ┃100%  ┃ b+d┃ 0.0037 ┃4  ┃
┃┃┃使用完好率┃┃ ┃ ┃┃
┃┃┣━━━━━━━━━━━╋━━━━━━━━━━━━━━╋━━━━━╋━━━━━╋━━━━┫
┃┃┃ 1.2.2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 ┃ a+d┃ 0.0047 ┃5  ┃
┃┃┣━━━━━━━━━━━╋━━━━━━━━━━━━━━╋━━━━━╋━━━━━╋━━━━┫
┃┃ 1.2免疫规划  ┃ 1.2.3规范接种单位 ┃≥90% ┃ b+d┃ 0.0046 ┃5  ┃
┃┃┃覆盖率┃┃ ┃ ┃┃
┃┃┣━━━━━━━━━━━╋━━━━━━━━━━━━━━╋━━━━━╋━━━━━╋━━━━┫
┃┃┃ 1.2.4疫苗接种疑似 ┃≥90% ┃d ┃ 0.0038 ┃4  ┃
┃1.疾病 ┃┃异常反应规范处置率┃┃ ┃ ┃┃
┃┣━━━━━━━━╋━━━━━━━━━━━╋━━━━━━━━━━━━━━╋━━━━━╋━━━━━╋━━━━┫
┃预防与 ┃┃1.3.1艾滋病自愿咨  ┃100%  ┃ a+d┃ 0.0089 ┃9  ┃
┃控制┃┃询检测点覆盖率┃┃ ┃ ┃┃
┃┃ 1.3艾滋病预防 ┃ ┃┃ ┃ ┃┃
┃┃┣━━━━━━━━━━━╋━━━━━━━━━━━━━━╋━━━━━╋━━━━━╋━━━━┫
┃┃控制┃ 1.3.2通过实验室质 ┃100%  ┃ a+d┃ 0.0100 ┃10 ┃
┃┃┃控考核合格率 ┃┃ ┃ ┃┃
┃┣━━━━━━━━╋━━━━━━━━━━━╋━━━━━━━━━━━━━━╋━━━━━╋━━━━━╋━━━━┫
┃┃┃1.4.1新涂阳病人发  ┃≥70% ┃ a+d┃ 0.0057 ┃6  ┃
┃┃┃现率 ┃┃ ┃ ┃┃
┃┃ 1.4结核病预防 ┃ ┃┃ ┃ ┃┃
┃┃┣━━━━━━━━━━━╋━━━━━━━━━━━━━━╋━━━━━╋━━━━━╋━━━━┫
┃┃控制┃ 1.4.2 dots覆盖率  ┃100%  ┃ a+d┃ 0.0057 ┃6  ┃
┃┃┣━━━━━━━━━━━╋━━━━━━━━━━━━━━╋━━━━━╋━━━━━╋━━━━┫
┃┃┃ 1.4.3病人系统管理 ┃≥95% ┃ a+d┃ 0.0057 ┃6  ┃
┃┃┃率┃┃ ┃ ┃┃
┃┣━━━━━━━━╋━━━━━━━━━━━╋━━━━━━━━━━━━━━╋━━━━━╋━━━━━╋━━━━┫
┃┃┃1.5.1新生儿首剂乙  ┃东部≥90%;中部≥80%;西 ┃a ┃ 0.0096 ┃10 ┃
┃┃ 1.5乙肝预防控 ┃肝疫苗及时接种率 ┃部≥75%┃ ┃ ┃┃
┃┃┣━━━━━━━━━━━╋━━━━━━━━━━━━━━╋━━━━━╋━━━━━╋━━━━┫
┃┃制 ┃ 1.5.2五岁以下儿童 ┃<1%┃ a+d┃ 0.0072 ┃7  ┃
┃┃┃表面抗原携带率┃┃ ┃ ┃┃
┃┣━━━━━━━━╋━━━━━━━━━━━╋━━━━━━━━━━━━━━╋━━━━━╋━━━━━╋━━━━┫
┃┃ 1.6血吸虫病预 ┃1.6.1血吸虫病人群  ┃达到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 ┃ ┃┃
┃┃┃ ┃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 a+d┃ 0.0076 ┃8  ┃
┃┃防控制 ┃感染率┃┃ ┃ ┃┃
┃┃┃ ┃ 2015年)目标  ┃ ┃ ┃┃
┗━━━━┻━━━━━━━━┻━━━━━━━━━━━┻━━━━━━━━━━━━━━┻━━━━━┻━━━━━┻━━━━┛
续表
┏━━━━━┳━━━━━━━━┳━━━━━━━━━━━┳━━━━━━━━━━━━━┳━━━━━┳━━━━━┳━━━━┓
┃ ┃┃ ┃ ┃资料收集 ┃ ┃┃
┃ 类别┃项目┃指标 ┃指标要求(注:*) ┃途径 ┃ 权重┃分值┃
┃ ┃┃ ┃ ┃(注:*) ┃ ┃┃
┣━━━━━╋━━━━━━━━╋━━━━━━━━━━━╋━━━━━━━━━━━━━╋━━━━━╋━━━━━╋━━━━┫
┃ ┃1.6血吸虫病预 ┃ ┃达到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 ┃ ┃ ┃┃
┃ ┃防控制 ┃1.6.2钉螺感染率 ┃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 ┃ a+d┃ 0.0055 ┃5  ┃
┃ ┃┃ ┃ 2015年)目标 ┃ ┃ ┃┃
┃ ┣━━━━━━━━╋━━━━━━━━━━━╋━━━━━━━━━━━━━╋━━━━━╋━━━━━╋━━━━┫
┃ ┃┃1.7.1病媒生物监测  ┃100% ┃ a+d┃ 0.0078 ┃8  ┃
┃ ┃┃完成率┃ ┃ ┃ ┃┃
┃ ┃ 1.7虫媒及自然 ┃ ┃ ┃ ┃ ┃┃
┃ ┃┣━━━━━━━━━━━╋━━━━━━━━━━━━━╋━━━━━╋━━━━━╋━━━━┫
┃ ┃疫源性疾病控制 ┃ 1.7.2虫媒及自然疫 ┃ ┃ ┃ ┃┃
┃ ┃┃源性相关疾病规范处┃≥0.80  ┃d ┃ 0.0058 ┃6  ┃
┃ ┃┃置指数┃ ┃ ┃ ┃┃
┃ ┣━━━━━━━━╋━━━━━━━━━━━╋━━━━━━━━━━━━━╋━━━━━╋━━━━━╋━━━━┫
┃ ┃┃1.8.1寄生虫人群感  ┃达到辖区控制规划标准 ┃ a+d┃ 0.0081 ┃8  ┃
┃ ┃┃染率 ┃ ┃ ┃ ┃┃
┃ ┃ 1.8寄生虫病预 ┃ ┃ ┃ ┃ ┃┃
┃ ┃┣━━━━━━━━━━━╋━━━━━━━━━━━━━╋━━━━━╋━━━━━╋━━━━┫
┃ ┃防控制 ┃ 1.8.2人群规范药物 ┃达到《2006—2015年全国┃ ┃ ┃┃
┃1.疾病  ┃┃驱虫覆盖率┃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要 ┃ a+d┃ 0.0054 ┃5  ┃
┃ ┃┃ ┃求┃ ┃ ┃┃
┃预防与┃┃ ┃ ┃ ┃ ┃┃
┃ ┣━━━━━━━━╋━━━━━━━━━━━╋━━━━━━━━━━━━━╋━━━━━╋━━━━━╋━━━━┫
┃ ┃┃1.9.1碘盐监测覆盖  ┃ ┃ ┃ ┃┃
┃控制 ┃┃ ┃100% ┃ a+d┃ 0.0082 ┃8  ┃
┃ ┃┃率┃ ┃ ┃ ┃┃
┃ ┃ 1.9地方病预防 ┃ ┃ ┃ ┃ ┃┃
┃ ┃┣━━━━━━━━━━━╋━━━━━━━━━━━━━╋━━━━━╋━━━━━╋━━━━┫
┃ ┃┃ 1.9.2氟、砷中毒病 ┃ ┃ ┃ ┃┃
┃ ┃控制┃ ┃ ┃ ┃ ┃┃
┃ ┃┃区改水、改灶监测覆┃≥95%┃ a+d┃ 0.0061 ┃6  ┃
┃ ┃┃盖率 ┃ ┃ ┃ ┃┃
┃ ┣━━━━━━━━╋━━━━━━━━━━━╋━━━━━━━━━━━━━╋━━━━━╋━━━━━╋━━━━┫
┃ ┃┃ ┃(1)疾病死因报告规范达标 ┃ ┃ ┃┃
┃ ┃┃ ┃率≥80% ┃ ┃ ┃┃
┃ ┃┃1.10.1死因报告率┃ ┃ a+d┃ 0.0059 ┃6  ┃
┃ ┃┃ ┃(2)医疗机构死因报告覆盖 ┃ ┃ ┃┃
┃ ┃ 1.10慢性非传 ┃ ┃率达100% ┃ ┃ ┃┃
┃ ┃┣━━━━━━━━━━━╋━━━━━━━━━━━━━╋━━━━━╋━━━━━╋━━━━┫
┃ ┃染性疾病预防控 ┃ 1.10.2居民健康档  ┃100% ┃ a+d┃ 0.0042 ┃4  ┃
┃ ┃制 ┃案建档覆盖率 ┃ ┃ ┃ ┃┃
┃ ┃┣━━━━━━━━━━━╋━━━━━━━━━━━━━╋━━━━━╋━━━━━╋━━━━┫
┃ ┃┃ 1.10.3慢性病病人  ┃≥60%┃d ┃ 0.0042 ┃4  ┃
┃ ┃┃规范管理覆盖率┃ ┃ ┃ ┃┃
┣━━━━━╋━━━━━━━━╋━━━━━━━━━━━╋━━━━━━━━━━━━━╋━━━━━╋━━━━━╋━━━━┫
┃ ┃┃2.1.1预案体系完整  ┃ ┃ ┃ ┃┃
┃ ┃2.1应急预案┃ ┃100% ┃ a+d┃ 0.0382 ┃38 ┃
┃ ┃┃率┃ ┃ ┃ ┃┃
┃ ┣━━━━━━━━╋━━━━━━━━━━━╋━━━━━━━━━━━━━╋━━━━━╋━━━━━╋━━━━┫
┃ 2.公共 ┃┃2.2.1模拟演练指数  ┃≥0.9┃d ┃ 0.0125 ┃13 ┃
┃ ┃┣━━━━━━━━━━━╋━━━━━━━━━━━━━╋━━━━━╋━━━━━╋━━━━┫
┃卫生突┃ 2.2应急准备  ┃ 2.2.2应急物品储备 ┃100% ┃ b+d┃ 0.0131 ┃13 ┃
┃发事件┃┃齐全率┃ ┃ ┃ ┃┃
┃ ┣━━━━━━━━╋━━━━━━━━━━━╋━━━━━━━━━━━━━╋━━━━━╋━━━━━╋━━━━┫
┃应急处┃┃ ┃ ┃ ┃ ┃┃
┃置┃┃2.3.1规范处置指数  ┃≥0.85  ┃d ┃ 0.0173 ┃17 ┃
┃ ┃ 2.3应急处置  ┃ ┃ ┃ ┃ ┃┃
┃ ┃┣━━━━━━━━━━━╋━━━━━━━━━━━━━╋━━━━━╋━━━━━╋━━━━┫
┃ ┃┃ 2.3.2事件原因查明 ┃≥80%┃ a+d┃ 0.0230 ┃23 ┃
┃ ┃┃率┃ ┃ ┃ ┃┃
┣━━━━━╋━━━━━━━━╋━━━━━━━━━━━╋━━━━━━━━━━━━━╋━━━━━╋━━━━━╋━━━━┫
┃ 3.信息 ┃3.1硬件基础建 ┃3.1.1网络建设评价  ┃≥0.9┃ b+d┃ 0.0285 ┃28 ┃
┃管理 ┃设 ┃指数 ┃ ┃ ┃ ┃┃
┗━━━━━┻━━━━━━━━┻━━━━━━━━━━━┻━━━━━━━━━━━━━┻━━━━━┻━━━━━┻━━━━┛
续表
┏━━━━━┳━━━━━━━━┳━━━━━━━━━━━┳━━━━━━━━┳━━━━━┳━━━━━┳━━━━┓
┃ ┃┃ ┃┃资料收集 ┃ ┃┃
┃ 类别┃项目┃指标 ┃指标要求┃途径 ┃ 权重┃分值┃
┃ ┃┃ ┃  (注:*)┃(注:*) ┃ ┃┃
┣━━━━━╋━━━━━━━━╋━━━━━━━━━━━╋━━━━━━━━╋━━━━━╋━━━━━╋━━━━┫
┃ ┃┃3.2.1数据报告及时  ┃≥0.95 ┃d ┃ 0.0148 ┃15 ┃
┃ ┃┃性和完整性评价指数┃┃ ┃ ┃┃
┃ ┃┣━━━━━━━━━━━╋━━━━━━━━╋━━━━━╋━━━━━╋━━━━┫
┃ ┃3.2信息收集┃ 3.2.2国际、国内疾 ┃┃ ┃ ┃┃
┃ ┃┃病相关信息检索评价┃≥0.9 ┃d ┃ 0.0137 ┃14 ┃
┃3.信息  ┃┃指数 ┃┃ ┃ ┃┃
┃ ┣━━━━━━━━╋━━━━━━━━━━━╋━━━━━━━━╋━━━━━╋━━━━━╋━━━━┫
┃管理 ┃┃3.3.1数据分析评价  ┃┃ ┃ ┃┃
┃ ┃ 3.3信息分析  ┃ ┃≥0.9 ┃d ┃ 0.0285 ┃28 ┃
┃ ┃┃指数 ┃┃ ┃ ┃┃
┃ ┣━━━━━━━━╋━━━━━━━━━━━╋━━━━━━━━╋━━━━━╋━━━━━╋━━━━┫
┃ ┃┃3.4.1发病趋势预测  ┃≥0.9 ┃d ┃ 0.0139 ┃14 ┃
┃ ┃ 3.4信息利用  ┃评价指数 ┃┃ ┃ ┃┃
┃ ┃┣━━━━━━━━━━━╋━━━━━━━━╋━━━━━╋━━━━━╋━━━━┫
┃ ┃┃ 3.4.2信息利用率┃≥90% ┃d ┃ 0.0146 ┃15 ┃
┣━━━━━╋━━━━━━━━╋━━━━━━━━━━━╋━━━━━━━━╋━━━━━╋━━━━━╋━━━━┫
┃ ┃┃4.1.1职业健康监护  ┃≥90% ┃d ┃ 0.0057 ┃6  ┃
┃ ┃┃项目开展率┃┃ ┃ ┃┃
┃ ┃┣━━━━━━━━━━━╋━━━━━━━━╋━━━━━╋━━━━━╋━━━━┫
┃ ┃4.1职业病危害 ┃ 4.1.2职业危害因素 ┃100%  ┃d ┃ 0.0058 ┃6  ┃
┃ ┃因素监测与控制 ┃监测覆盖率┃┃ ┃ ┃┃
┃ ┃┣━━━━━━━━━━━╋━━━━━━━━╋━━━━━╋━━━━━╋━━━━┫
┃ ┃┃ 4.1.3职业病危害卫 ┃≥0.9 ┃d ┃ 0.0063 ┃6  ┃
┃ ┃┃生学评价指数 ┃┃ ┃ ┃┃
┃ ┣━━━━━━━━╋━━━━━━━━━━━╋━━━━━━━━╋━━━━━╋━━━━━╋━━━━┫
┃ ┃┃4.2.1放射性本底监  ┃≥80% ┃d ┃ 0.0060 ┃6  ┃
┃ ┃┃测项目开展率 ┃┃ ┃ ┃┃
┃ ┃┣━━━━━━━━━━━╋━━━━━━━━╋━━━━━╋━━━━━╋━━━━┫
┃ ┃ 4.2放射危害因 ┃ 4.2.2放射性职业危 ┃≥0.9 ┃d ┃ 0.0066 ┃7  ┃
┃ ┃素控制 ┃害卫生学评价指数 ┃┃ ┃ ┃┃
┃ ┃┣━━━━━━━━━━━╋━━━━━━━━╋━━━━━╋━━━━━╋━━━━┫
┃ ┃┃ 4.2.3放射工作人员 ┃100%  ┃d ┃ 0.0083 ┃8  ┃
┃ ┃┃个人剂量检测率┃┃ ┃ ┃┃
┃ ┣━━━━━━━━╋━━━━━━━━━━━╋━━━━━━━━╋━━━━━╋━━━━━╋━━━━┫
┃ 4.健康 ┃┃4.3.1食品污染监测  ┃≥95% ┃d ┃ 0.0097 ┃10 ┃
┃危害因┃ 4.3食源性疾病 ┃率┃┃ ┃ ┃┃
┃ ┃┣━━━━━━━━━━━╋━━━━━━━━╋━━━━━╋━━━━━╋━━━━┫
┃素监测┃预防控制┃ 4.3.2人群合理膳食 ┃┃ ┃ ┃┃
┃与控制┃┃ ┃100%  ┃d ┃ 0.0086 ┃9  ┃
┃ ┃┃指导覆盖率┃┃ ┃ ┃┃
┃ ┣━━━━━━━━╋━━━━━━━━━━━╋━━━━━━━━╋━━━━━╋━━━━━╋━━━━┫
┃ ┃┃4.4.1生活饮用水监  ┃100%  ┃ a+d┃ 0.0100 ┃10 ┃
┃ ┃┃测率 ┃┃ ┃ ┃┃
┃ ┃┣━━━━━━━━━━━╋━━━━━━━━╋━━━━━╋━━━━━╋━━━━┫
┃ ┃ 4.4环境危害因 ┃ 4.4.2农村改水改厕 ┃100%  ┃d ┃ 0.0095 ┃9  ┃
┃ ┃素控制 ┃技术支持覆盖率┃┃ ┃ ┃┃
┃ ┃┣━━━━━━━━━━━╋━━━━━━━━╋━━━━━╋━━━━━╋━━━━┫
┃ ┃┃ 4.4.3公共场所监测 ┃100%  ┃d ┃ 0.0125 ┃13 ┃
┃ ┃┃率┃┃ ┃ ┃┃
┃ ┣━━━━━━━━╋━━━━━━━━━━━╋━━━━━━━━╋━━━━━╋━━━━━╋━━━━┫
┃ ┃ 4.5学生常见病 ┃4.5.1学生常见病防  ┃≥90% ┃d ┃ 0.0195 ┃19 ┃
┃ ┃和相关危害因素 ┃治督导覆盖率 ┃┃ ┃ ┃┃
┃ ┃控制┃ ┃┃ ┃ ┃┃
┃ ┣━━━━━━━━╋━━━━━━━━━━━╋━━━━━━━━╋━━━━━╋━━━━━╋━━━━┫
┃ ┃ 4.6消毒质量监 ┃4.6.1消毒质量监测  ┃100%  ┃d ┃ 0.0195 ┃19 ┃
┃ ┃测 ┃覆盖率┃┃ ┃ ┃┃
┗━━━━━┻━━━━━━━━┻━━━━━━━━━━━┻━━━━━━━━┻━━━━━┻━━━━━┻━━━━┛
续表
┏━━━━━┳━━━━━━━━┳━━━━━━━━━━━━┳━━━━━━━━━┳━━━━━┳━━━━━━┳━━━━┓
┃ ┃┃┃ ┃资料收集 ┃┃┃
┃ 类别┃项目┃指标┃指标要求(注:*) ┃途径 ┃ 权重 ┃分值┃
┃ ┃┃┃ ┃(注:*) ┃┃┃
┣━━━━━╋━━━━━━━━╋━━━━━━━━━━━━╋━━━━━━━━━╋━━━━━╋━━━━━━╋━━━━┫
┃ ┃┃5.1.1实验室检验项 ┃≥85%┃ a+d┃ 0.0131  ┃13 ┃
┃ ┃┃目开展率┃ ┃ ┃┃┃
┃ ┃5.1实验室检验 ┃┃ ┃ ┃┃┃
┃ ┃┣━━━━━━━━━━━━╋━━━━━━━━━╋━━━━━╋━━━━━━╋━━━━┫
┃ ┃能力┃ 5.1.2检验设备达标率 ┃≥90%┃ a+d┃ 0.0131  ┃13 ┃
┃ ┃┣━━━━━━━━━━━━╋━━━━━━━━━╋━━━━━╋━━━━━━╋━━━━┫
┃5.实验  ┃┃ 5.1.3检验设备正常┃≥95%┃ b+d┃ 0.0152  ┃15 ┃
┃ ┃┃运行率 ┃ ┃ ┃┃┃
┃室检验┃┃┃ ┃ ┃┃┃
┃ ┣━━━━━━━━╋━━━━━━━━━━━━╋━━━━━━━━━╋━━━━━╋━━━━━━╋━━━━┫
┃ ┃┃5.2.1实验室安全管 ┃ ┃ ┃┃┃
┃ ┃ 5.2实验室安全 ┃┃无实验室安全事故 ┃ b+d┃ 0.0413  ┃41 ┃
┃ ┃┃理 ┃ ┃ ┃┃┃
┃ ┣━━━━━━━━╋━━━━━━━━━━━━╋━━━━━━━━━╋━━━━━╋━━━━━━╋━━━━┫
┃ ┃┃5.3.1实验室质控覆 ┃ ┃ ┃┃┃
┃ ┃ 5.3实验室管理 ┃┃≥85%┃ a+d┃ 0.0413  ┃41 ┃
┃ ┃┃盖率┃ ┃ ┃┃┃
┣━━━━━╋━━━━━━━━╋━━━━━━━━━━━━╋━━━━━━━━━╋━━━━━╋━━━━━━╋━━━━┫
┃ ┃6.1社会公众健 ┃6.1.1主要卫生宣传 ┃≥10次┃d ┃ 0.0547  ┃55 ┃
┃ 6.健康 ┃康教育 ┃活动次数┃ ┃ ┃┃┃
┃ ┣━━━━━━━━╋━━━━━━━━━━━━╋━━━━━━━━━╋━━━━━╋━━━━━━╋━━━━┫
┃教育与┃┃6.2.1目标人群重点 ┃≥75%┃ a+d┃ 0.0277  ┃28 ┃
┃健康促┃ 6.2目标人群健 ┃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 ┃ ┃┃┃
┃ ┃┣━━━━━━━━━━━━╋━━━━━━━━━╋━━━━━╋━━━━━━╋━━━━┫
┃进┃康教育 ┃ 6.2.2目标人群行为┃ ┃ ┃┃┃
┃ ┃┃干预指数┃≥0.7┃ a+d┃ 0.0245  ┃24 ┃
┣━━━━━╋━━━━━━━━╋━━━━━━━━━━━━╋━━━━━━━━━╋━━━━━╋━━━━━━╋━━━━┫
┃ ┃┃7.1.1岗位技能培训 ┃100% ┃d ┃ 0.0146  ┃15 ┃
┃ ┃┃率  
┃ ┃7.1技能培训┃┃ ┃ ┃┃┃
┃ ┃┣━━━━━━━━━━━━╋━━━━━━━━━╋━━━━━╋━━━━━━╋━━━━┫
┃ ┃┃ 7.1.2对下级单位专┃100% ┃d ┃ 0.0146  ┃15 ┃
┃ ┃┃业培训率┃ ┃ ┃┃┃
┃ ┣━━━━━━━━╋━━━━━━━━━━━━╋━━━━━━━━━╋━━━━━╋━━━━━━╋━━━━┫
┃ ┃ 7.2继续医学教 ┃7.2.1继续医学教育 ┃≥90%┃ a+d┃ 0.0280┃28 ┃
┃ ┃育 ┃合格率 ┃ ┃ ┃┃┃
┃ ┣━━━━━━━━╋━━━━━━━━━━━━╋━━━━━━━━━╋━━━━━╋━━━━━━╋━━━━┫
┃ 7.技术 ┃┃7.3.1科研项目综合 ┃ ┃ ┃┃┃
┃指导与┃┃评分┃≥20 ┃d ┃ 0.0098┃10 ┃
┃ ┃┣━━━━━━━━━━━━╋━━━━━━━━━╋━━━━━╋━━━━━━╋━━━━┫
┃应用研┃┃┃ ┃ ┃┃┃
┃究┃ 7.3科研能力  ┃ 7.3.2科研成果获奖┃≥20 ┃ a+d┃ 0.0122  ┃12 ┃
┃ ┃┃综合评分┃ ┃ ┃┃┃
┃ ┃┣━━━━━━━━━━━━╋━━━━━━━━━╋━━━━━╋━━━━━━╋━━━━┫
┃ ┃┃ 7.3.3专业人员年人┃≥0.5┃ b+d┃ 0.0095  ┃9  ┃
┃ ┃┃均论文发表数┃ ┃ ┃┃┃
┃ ┣━━━━━━━━╋━━━━━━━━━━━━╋━━━━━━━━━╋━━━━━╋━━━━━━╋━━━━┫
┃ ┃┃7.4.1专业人员下基 ┃≥20 ┃d ┃ 0.0138  ┃14 ┃
┃ ┃┃层指导人均天数 ┃ ┃ ┃┃┃
┃ ┃ 7.4技术指导  ┃┃ ┃ ┃┃┃
┃ ┃┣━━━━━━━━━━━━╋━━━━━━━━━╋━━━━━╋━━━━━━╋━━━━┫
┃ ┃┃ 7.4.2专业人员指导┃≥85%┃ b+d┃ 0.0171  ┃17 ┃
┃ ┃┃社区覆盖率 ┃ ┃ ┃┃┃
┣━━━━━╋━━━━━━━━╋━━━━━━━━━━━━╋━━━━━━━━━╋━━━━━╋━━━━━━╋━━━━┫
┃ ┃┃8.1.1单位职工满意度  ┃≥90%┃ c+d┃ 0.0179  ┃18 ┃
┃ ┃┣━━━━━━━━━━━━╋━━━━━━━━━╋━━━━━╋━━━━━━╋━━━━┫
┃ 8.综合 ┃8.1满意度调查 ┃┃ ┃ ┃┃┃
┃指标 ┃┃ 8.1.2社会公众满意┃≥90%┃ a+c┃ 0.0223┃22 ┃
┃ ┃┃度 ┃ ┃ ┃┃┃
┗━━━━━┻━━━━━━━━┻━━━━━━━━━━━━┻━━━━━━━━━┻━━━━━┻━━━━━━┻━━━━┛
续表
┏━━━━━┳━━━━━━━━┳━━━━━━━━━━━┳━━━━━━━━━┳━━━━━┳━━━━━┳━━━━┓
┃ ┃┃ ┃ ┃资料收集 ┃ ┃┃
┃ 类别┃项目┃指标 ┃ 指标要求(注:*)┃途径 ┃ 权重┃分值┃
┃ ┃┃ ┃ ┃(注:*) ┃ ┃┃
┣━━━━━╋━━━━━━━━╋━━━━━━━━━━━╋━━━━━━━━━╋━━━━━╋━━━━━╋━━━━┫
┃ ┃┃8.1.3相关部门满意  ┃ ┃ ┃ ┃┃
┃ ┃8.1满意度调查 ┃ ┃≥85%┃ a+c┃ 0.0210 ┃21 ┃
┃ ┃┃度┃ ┃ ┃ ┃┃
┃ ┣━━━━━━━━╋━━━━━━━━━━━╋━━━━━━━━━╋━━━━━╋━━━━━╋━━━━┫
┃ ┃┃8.2.1人力综合素质  ┃≥6.83  ┃a ┃ 0.0073 ┃7  ┃
┃ ┃┃指数 ┃ ┃ ┃ ┃┃
┃ ┃┣━━━━━━━━━━━╋━━━━━━━━━╋━━━━━╋━━━━━╋━━━━┫
┃ ┃┃ 8.2.2现场流行病学 ┃≥20%┃a+b+d  ┃ 0.0075 ┃7  ┃
┃ ┃┃调查人员比例 ┃ ┃ ┃ ┃┃
┃ ┃┣━━━━━━━━━━━╋━━━━━━━━━╋━━━━━╋━━━━━╋━━━━┫
┃ ┃┃ 8.2.3能力资质综合 ┃≥10 ┃d ┃ 0.0087 ┃9  ┃
┃ ┃┃评分 ┃ ┃ ┃ ┃┃
┃ ┃┣━━━━━━━━━━━╋━━━━━━━━━╋━━━━━╋━━━━━╋━━━━┫
┃8.综合  ┃┃ 8.2.4指令性工作完 ┃100% ┃ a+d┃ 0.0080 ┃8  ┃
┃指标 ┃ 8.2机构综合保 ┃成率 ┃ ┃ ┃ ┃┃
┃ ┃┣━━━━━━━━━━━╋━━━━━━━━━╋━━━━━╋━━━━━╋━━━━┫
┃ ┃障能力 ┃ ┃ ┃ ┃ ┃┃
┃ ┃┃ 8.2.5财政拨款占年 ┃100% ┃ a+d┃ 0.0190 ┃19 ┃
┃ ┃┃度支出的比例 ┃ ┃ ┃ ┃┃
┃ ┃┣━━━━━━━━━━━╋━━━━━━━━━╋━━━━━╋━━━━━╋━━━━┫
┃ ┃┃ 8.2.6职工年人均拨 ┃较上年增加┃ a+d┃ 0.0194 ┃19 ┃
┃ ┃┃款数 ┃ ┃ ┃ ┃┃
┃ ┃┣━━━━━━━━━━━╋━━━━━━━━━╋━━━━━╋━━━━━╋━━━━┫
┃ ┃┃ 8.2.7项目预算完成 ┃100% ┃ a+d┃ 0.0086 ┃9  ┃
┃ ┃┃率┃ ┃ ┃ ┃┃
┃ ┃┣━━━━━━━━━━━╋━━━━━━━━━╋━━━━━╋━━━━━╋━━━━┫
┃ ┃┃ 8.2.8基本建设达标 ┃ ┃ ┃ ┃┃
┃ ┃┃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a+b+d  ┃ 0.0081 ┃8  ┃
┣━━━━━╋━━━━━━━━╋━━━━━━━━━━━╋━━━━━━━━━╋━━━━━╋━━━━━╋━━━━┫
┃合计 ┃34 ┃77┃—┃ —  ┃ 1.0000 ┃ 1000 ┃
┗━━━━━┻━━━━━━━━┻━━━━━━━━━━━┻━━━━━━━━━┻━━━━━┻━━━━━┻━━━━┛
资料收集途径中a——利用上级报表和记录的方法;b——现场观测的方法;c——公众意见调查方法;d—利用评估对象日常工作记录和数据。 二、设区的市级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评估指标
┏━━━━┳━━━━━━━━┳━━━━━━━━━━━┳━━━━━━━━━━━━━┳━━━┳━━━┳━━━━━┓
┃┃┃ ┃ ┃ ┃ ┃ 资料收 ┃
┃ 类别 ┃项目┃指标 ┃指标要求 ┃市级 ┃县级 ┃ ┃
┃┃┃ ┃ ┃ ┃ ┃ 集途径 ┃
┣━━━━╋━━━━━━━━╋━━━━━━━━━━━╋━━━━━━━━━━━━━╋━━━╋━━━╋━━━━━┫
┃┃┃1.1.1疫情报告综合  ┃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并与上年 ┃ √ ┃  √ ┃a ┃
┃┃┃评价指数 ┃持平或有下降 ┃ ┃ ┃ ┃
┃┃┣━━━━━━━━━━━╋━━━━━━━━━━━━━╋━━━╋━━━╋━━━━━┫
┃┃┃ 1.1.2医疗机构传染 ┃(1)横向与纵向比较有 ┃ √ ┃ √ ┃d ┃
┃┃┃ ┃ 下降; ┃ ┃ ┃ ┃
┃┃┃病漏报率 ┃(2)无漏报  ┃ ┃ ┃ ┃
┃┃┣━━━━━━━━━━━╋━━━━━━━━━━━━━╋━━━╋━━━╋━━━━━┫
┃1.疾病 ┃┃ 1.1.3传染病监测完 ┃100% ┃ √ ┃ √ ┃  a+d  ┃
┃预防与 ┃1.1传染病预防 ┃成率 ┃ ┃ ┃ ┃ ┃
┃┃┣━━━━━━━━━━━╋━━━━━━━━━━━━━╋━━━╋━━━╋━━━━━┫
┃┃控制┃ 1.1.4暴发疫情规范 ┃ ┃ ┃ ┃ ┃
┃控制┃┃ ┃≥0.8┃ √ ┃ √ ┃d ┃
┃┃┃处置指数 ┃ ┃ ┃ ┃ ┃
┃┃┣━━━━━━━━━━━╋━━━━━━━━━━━━━╋━━━╋━━━╋━━━━━┫
┃┃┃ 1.1.5暴发疫情调查 ┃100% ┃ √ ┃ √ ┃d ┃
┃┃┃率┃ ┃ ┃ ┃ ┃
┃┃┣━━━━━━━━━━━╋━━━━━━━━━━━━━╋━━━╋━━━╋━━━━━┫
┃┃┃ 1.1.6疫情报告督导 ┃≥60%┃ √ ┃ √ ┃d ┃
┃┃┃覆盖率┃ ┃ ┃ ┃ ┃
┗━━━━┻━━━━━━━━┻━━━━━━━━━━━┻━━━━━━━━━━━━━┻━━━┻━━━┻━━━━━┛
续表
┏━━━━┳━━━━━━━━┳━━━━━━━━━━━━┳━━━━━━━━━━━━┳━━━┳━━━┳━━━━━┓
┃┃┃┃┃ ┃ ┃ 资料收 ┃
┃ 类别 ┃项目┃指标┃指标要求┃市级 ┃县级 ┃ ┃
┃┃┃┃┃ ┃ ┃ 集途径 ┃
┣━━━━╋━━━━━━━━╋━━━━━━━━━━━━╋━━━━━━━━━━━━╋━━━╋━━━╋━━━━━┫
┃┃┃1.1.7散发疫情规范 ┃≥0.8 ┃ —  ┃ √ ┃d ┃
┃┃1.1传染病预防 ┃处置指数┃┃ ┃ ┃ ┃
┃┃┣━━━━━━━━━━━━╋━━━━━━━━━━━━╋━━━╋━━━╋━━━━━┫
┃┃控制┃ 1.1.8网络直报覆盖┃100%  ┃ ┃ √ ┃a+d ┃
┃┃┃率 ┃┃ — ┃ ┃ ┃
┃┣━━━━━━━━╋━━━━━━━━━━━━╋━━━━━━━━━━━━╋━━━╋━━━╋━━━━━┫
┃┃┃1.2.2疫苗接种率  ┃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 ┃ √ ┃ √ ┃a+d ┃
┃┃┣━━━━━━━━━━━━╋━━━━━━━━━━━━╋━━━╋━━━╋━━━━━┫
┃┃┃ 1.2.3规范接种单位┃≥90% ┃ √ ┃ √ ┃b+d ┃
┃┃┃覆盖率 ┃┃ ┃ ┃ ┃
┃┃┣━━━━━━━━━━━━╋━━━━━━━━━━━━╋━━━╋━━━╋━━━━━┫
┃┃┃ 1.2.4疫苗接种疑似┃≥90% ┃ √ ┃ √ ┃d ┃
┃┃┃异常反应规范处置率 ┃┃ ┃ ┃ ┃
┃┃┣━━━━━━━━━━━━╋━━━━━━━━━━━━╋━━━╋━━━╋━━━━━┫
┃┃┃ 1.2.5适龄儿童建证┃≥95% ┃ √ ┃ √ ┃a+d ┃
┃┃┃率 ┃┃ ┃ ┃ ┃
┃┃┣━━━━━━━━━━━━╋━━━━━━━━━━━━╋━━━╋━━━╋━━━━━┫
┃┃┃ 1.2.6入托、入学儿┃≥95% ┃ √ ┃ √ ┃a+d ┃
┃┃┃童接种证查验率 ┃┃ ┃ ┃ ┃
┃┃┣━━━━━━━━━━━━╋━━━━━━━━━━━━╋━━━╋━━━╋━━━━━┫
┃┃ 1.2免疫规划  ┃ 1.2.7儿童预防接种┃100%  ┃ √ ┃ √ ┃a+b ┃
┃┃┃信息系统覆盖率 ┃┃ ┃ ┃ ┃
┃┃┣━━━━━━━━━━━━╋━━━━━━━━━━━━╋━━━╋━━━╋━━━━━┫
┃┃┃ 1.2.8疫苗接种疑似┃100%  ┃ √ ┃ √ ┃d ┃
┃┃┃异常反应监测覆盖率 ┃┃ ┃ ┃ ┃
┃┃┣━━━━━━━━━━━━╋━━━━━━━━━━━━╋━━━╋━━━╋━━━━━┫
┃1.疾病 ┃┃ 1.2.9接种监测报告┃100%  ┃ √ ┃ √ ┃a+d ┃
┃预防与 ┃┃覆盖率 ┃┃ ┃ ┃ ┃
┃┃┣━━━━━━━━━━━━╋━━━━━━━━━━━━╋━━━╋━━━╋━━━━━┫
┃控制┃┃ 1.2.10人群抗体水 ┃100%  ┃ √ ┃ — ┃d ┃
┃┃┃平监测完成率┃┃ ┃ ┃ ┃
┃┃┣━━━━━━━━━━━━╋━━━━━━━━━━━━╋━━━╋━━━╋━━━━━┫
┃┃┃ 1.2.11流动儿童接 ┃≥90% ┃  — ┃ √ ┃a+d ┃
┃┃┃种率┃┃ ┃ ┃ ┃
┃┣━━━━━━━━╋━━━━━━━━━━━━╋━━━━━━━━━━━━╋━━━╋━━━╋━━━━━┫
┃┃┃1.3.1艾滋病自愿咨 ┃100%  ┃ √ ┃ √ ┃a+d ┃
┃┃┃询检测点覆盖率 ┃┃ ┃ ┃ ┃
┃┃┣━━━━━━━━━━━━╋━━━━━━━━━━━━╋━━━╋━━━╋━━━━━┫
┃┃┃ 1.3.2艾滋病检测实┃100%  ┃ √ ┃ √ ┃a+d ┃
┃┃┃验室质量控制合格率 ┃┃ ┃ ┃ ┃
┃┃┣━━━━━━━━━━━━╋━━━━━━━━━━━━╋━━━╋━━━╋━━━━━┫
┃┃┃ 1.3.3艾滋病高危人┃90%┃ √ ┃ √ ┃a+d ┃
┃┃┃群预防服务措施覆盖率┃┃ ┃ ┃ ┃
┃┃┣━━━━━━━━━━━━╋━━━━━━━━━━━━╋━━━╋━━━╋━━━━━┫
┃┃ 1.3艾滋病预防 ┃ 1.3.4为感染者、病人 ┃┃ ┃ ┃ ┃
┃┃控制┃及其家庭提供关怀、支┃100%  ┃ √ ┃ √ ┃a+d ┃
┃┃┃持和服务的比例 ┃┃ ┃ ┃ ┃
┃┃┣━━━━━━━━━━━━╋━━━━━━━━━━━━╋━━━╋━━━╋━━━━━┫
┃┃┃ 1.3.5为感染者和病┃┃ ┃ ┃ ┃
┃┃┃人提供抗病毒或中医 ┃80%┃ √ ┃ √ ┃d ┃
┃┃┃治疗率 ┃┃ ┃ ┃ ┃
┃┃┣━━━━━━━━━━━━╋━━━━━━━━━━━━╋━━━╋━━━╋━━━━━┫
┃┃┃ 1.3.6特定人群安全┃90%┃ √ ┃ — ┃d ┃
┃┃┃套使用率┃┃ ┃ ┃ ┃
┗━━━━┻━━━━━━━━┻━━━━━━━━━━━━┻━━━━━━━━━━━━┻━━━┻━━━┻━━━━━┛
续表
┏━━━━┳━━━━━━━━┳━━━━━━━━━━━━┳━━━━━━━━━━━━━━┳━━━┳━━━┳━━━━━┓
┃┃┃┃┃ ┃ ┃ 资料收 ┃
┃ 类别 ┃项目┃指标┃指标要求┃市级 ┃县级 ┃ ┃
┃┃┃┃┃ ┃ ┃ 集途径 ┃
┣━━━━╋━━━━━━━━╋━━━━━━━━━━━━╋━━━━━━━━━━━━━━╋━━━╋━━━╋━━━━━┫
┃┃┃1.3.7特定人群艾滋 ┃┃ ┃ ┃ ┃
┃┃┃病病毒感染率┃纵向比较有控制 ┃ √ ┃ √ ┃  a+d  ┃
┃┃┣━━━━━━━━━━━━╋━━━━━━━━━━━━━━╋━━━╋━━━╋━━━━━┫
┃┃1.3艾滋病预防 ┃ 1.3.8特定人群注射┃┃ ┃ ┃ ┃
┃┃┃针具并使用安全套的 ┃80%┃ √ ┃ — ┃d ┃
┃┃控制┃┃┃ ┃ ┃ ┃
┃┃┃比例┃┃ ┃ ┃ ┃
┃┃┣━━━━━━━━━━━━╋━━━━━━━━━━━━━━╋━━━╋━━━╋━━━━━┫
┃┃┃ 1.3.9高危人群检测┃≥60% ┃ √ ┃ ┃  a+d  ┃
┃┃┃知晓率 ┃┃ ┃ — ┃ ┃
┃┣━━━━━━━━╋━━━━━━━━━━━━╋━━━━━━━━━━━━━━╋━━━╋━━━╋━━━━━┫
┃┃┃1.4.1新涂阳病人发 ┃≥70% ┃ √ ┃ √ ┃  a+d  ┃
┃┃┃现率┃┃ ┃ ┃ ┃
┃┃┣━━━━━━━━━━━━╋━━━━━━━━━━━━━━╋━━━╋━━━╋━━━━━┫
┃┃┃ 1.4.2 dots覆盖率 ┃100%  ┃ √ ┃ — ┃  a+d  ┃
┃┃┣━━━━━━━━━━━━╋━━━━━━━━━━━━━━╋━━━╋━━━╋━━━━━┫
┃┃┃ 1.4.3病人系统管理率 ┃≥95% ┃ √ ┃ √ ┃  a+d  ┃
┃┃┣━━━━━━━━━━━━╋━━━━━━━━━━━━━━╋━━━╋━━━╋━━━━━┫
┃┃┃ 1.4.4新涂阳病人治┃≥85% ┃ √ ┃ √ ┃  a+d  ┃
┃┃┃愈率┃┃ ┃ ┃ ┃
┃┃┣━━━━━━━━━━━━╋━━━━━━━━━━━━━━╋━━━╋━━━╋━━━━━┫
┃┃┃ 1.4.5医疗机构病人┃≥95% ┃ √ ┃ √ ┃  a+d  ┃
┃┃ 1.4结核病预防 ┃报告率 ┃┃ ┃ ┃ ┃
┃┃┣━━━━━━━━━━━━╋━━━━━━━━━━━━━━╋━━━╋━━━╋━━━━━┫
┃┃控制┃┃┃ ┃ ┃ ┃
┃┃┃ 1.4.6病人转诊率 ┃≥95% ┃ √ ┃ √ ┃a+d ┃
┃┃┣━━━━━━━━━━━━╋━━━━━━━━━━━━━━╋━━━╋━━━╋━━━━━┫
┃┃┃ 1.4.7结核病防治机┃≥85% ┃ √ ┃ √ ┃a+d ┃
┃1.疾病 ┃┃构追踪到位率┃┃ ┃ ┃ ┃
┃┃┣━━━━━━━━━━━━╋━━━━━━━━━━━━━━╋━━━╋━━━╋━━━━━┫
┃预防与 ┃┃ 1.4.8病人家属筛查┃≥85% ┃ √ ┃ √ ┃a+d ┃
┃控制┃┃率 ┃┃ ┃ ┃ ┃
┃┃┣━━━━━━━━━━━━╋━━━━━━━━━━━━━━╋━━━╋━━━╋━━━━━┫
┃┃┃ 1.4.9痰涂片镜检室┃┃ ┃ ┃ ┃
┃┃┃间质量保证体系覆盖 ┃100%  ┃ √ ┃ √ ┃a+d ┃
┃┃┃率 ┃┃ ┃ ┃ ┃
┃┣━━━━━━━━╋━━━━━━━━━━━━╋━━━━━━━━━━━━━━╋━━━╋━━━╋━━━━━┫
┃┃┃1.5.1新生儿首剂乙 ┃东部≥90%;中部≥80%;西 ┃ ┃ ┃ ┃
┃┃ 1.5乙肝预防控 ┃肝疫苗及时接种率┃部≥75%(以县为单位) ┃ √ ┃ √ ┃a+d ┃
┃┃┣━━━━━━━━━━━━╋━━━━━━━━━━━━━━╋━━━╋━━━╋━━━━━┫
┃┃制 ┃ 1.5.3十二月龄儿童┃≥90%(以县为单位)┃ √ ┃ √ ┃a+d ┃
┃┃┃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 ┃┃ ┃ ┃ ┃
┃┣━━━━━━━━╋━━━━━━━━━━━━╋━━━━━━━━━━━━━━╋━━━╋━━━╋━━━━━┫
┃┃┃1.6.1血吸虫病人群 ┃达到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 ┃ ┃ ┃
┃┃┃┃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  √ ┃  √ ┃  a+d  ┃
┃┃┃感染率 ┃┃ ┃ ┃ ┃
┃┃┃┃ 2015年)目标  ┃ ┃ ┃ ┃
┃┃┣━━━━━━━━━━━━╋━━━━━━━━━━━━━━╋━━━╋━━━╋━━━━━┫
┃┃ 1.6血吸虫病预 ┃ 1.6.2钉螺感染率 ┃同上┃ √ ┃ √ ┃  a+d  ┃
┃┃┣━━━━━━━━━━━━╋━━━━━━━━━━━━━━╋━━━╋━━━╋━━━━━┫
┃┃防控制 ┃ 1.6.3农村无害化厕┃┃ ┃ ┃ ┃
┃┃┃所普及率┃同上┃ √ ┃ √ ┃  a+d  ┃
┃┃┣━━━━━━━━━━━━╋━━━━━━━━━━━━━━╋━━━╋━━━╋━━━━━┫
┃┃┃ 1.6.4急性血吸虫病┃同上┃ √ ┃ √ ┃  a+d  ┃
┃┃┃病例规范治疗率 ┃┃ ┃ ┃ ┃
┃┣━━━━━━━━╋━━━━━━━━━━━━╋━━━━━━━━━━━━━━╋━━━╋━━━╋━━━━━┫
┃┃ 1.7虫媒及自然 ┃1.7.1病媒生物监测 ┃100%  ┃ √ ┃ √ ┃  a+d  ┃
┃┃疫源性疾病控制 ┃完成率 ┃┃ ┃ ┃ ┃
┗━━━━┻━━━━━━━━┻━━━━━━━━━━━━┻━━━━━━━━━━━━━━┻━━━┻━━━┻━━━━━┛
续表
┏━━━━┳━━━━━━━━┳━━━━━━━━━━━━┳━━━━━━━━━━━━━━┳━━━┳━━━┳━━━━━┓
┃┃┃┃┃ ┃ ┃ 资料收 ┃
┃ 类别 ┃项目┃指标┃指标要求┃市级 ┃县级 ┃ ┃
┃┃┃┃┃ ┃ ┃ 集途径 ┃
┣━━━━╋━━━━━━━━╋━━━━━━━━━━━━╋━━━━━━━━━━━━━━╋━━━╋━━━╋━━━━━┫
┃┃┃1.7.2虫媒及自然疫 ┃┃ ┃ ┃ ┃
┃┃┃源性相关疾病规范处 ┃≥0.80 ┃ √ ┃ √ ┃d ┃
┃┃1.7虫媒及自然 ┃置指数 ┃┃ ┃ ┃ ┃
┃┃┣━━━━━━━━━━━━╋━━━━━━━━━━━━━━╋━━━╋━━━╋━━━━━┫
┃┃┃ 1.7.3虫媒及自然疫┃达国家监测方案要求,方案┃ ┃ ┃ ┃
┃┃疫源性疾病控制 ┃┃┃ — ┃ √ ┃d ┃
┃┃┃源性疾病个案调查率 ┃无要求的≥85% ┃ ┃ ┃ ┃
┃┃┣━━━━━━━━━━━━╋━━━━━━━━━━━━━━╋━━━╋━━━╋━━━━━┫
┃┃┃ 1.7.4病媒生物抗药┃100%  ┃ √ ┃ — ┃d ┃
┃┃┃性监测完成率┃┃ ┃ ┃ ┃
┃┣━━━━━━━━╋━━━━━━━━━━━━╋━━━━━━━━━━━━━━╋━━━╋━━━╋━━━━━┫
┃┃┃1.8.1寄生虫人群感 ┃┃ ┃ ┃ ┃
┃┃ 1.8寄生虫病预 ┃染率┃达到辖区控制规划标准┃ √ ┃ √ ┃  a+d  ┃
┃┃┣━━━━━━━━━━━━╋━━━━━━━━━━━━━━╋━━━╋━━━╋━━━━━┫
┃┃防控制 ┃ 1.8.2人群规范药物┃达到《2006—2015年全国重┃ √ ┃ √ ┃  a+d  ┃
┃┃┃驱虫覆盖率 ┃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要求┃ ┃ ┃ ┃
┃┣━━━━━━━━╋━━━━━━━━━━━━╋━━━━━━━━━━━━━━╋━━━╋━━━╋━━━━━┫
┃┃┃1.9.1碘盐监测覆盖 ┃100%  ┃ √ ┃ √ ┃  a+d  ┃
┃┃┃率 ┃┃ ┃ ┃ ┃
┃┃┣━━━━━━━━━━━━╋━━━━━━━━━━━━━━╋━━━╋━━━╋━━━━━┫
┃┃┃ 1.9.2饮水型氟、砷┃┃ ┃ ┃ ┃
┃┃┃中毒病区改水监测覆 ┃≥95% ┃ √ ┃ √ ┃  a+d  ┃
┃┃ 1.9地方病预防 ┃盖率┃┃ ┃ ┃ ┃
┃┃┣━━━━━━━━━━━━╋━━━━━━━━━━━━━━╋━━━╋━━━╋━━━━━┫
┃┃控制┃ 1.9.3燃煤污染型地┃┃ ┃ ┃ ┃
┃┃┃方性氟、砷中毒病区 ┃≥95% ┃ √ ┃ √ ┃  a+d  ┃
┃┃┃改炉改灶监测覆盖率 ┃┃ ┃ ┃ ┃
┃┃┣━━━━━━━━━━━━╋━━━━━━━━━━━━━━╋━━━╋━━━╋━━━━━┫
┃1.疾病 ┃┃ 1.9.4消除碘缺乏病┃100%  ┃ √ ┃ √ ┃  a+d  ┃
┃预防与 ┃┃达标率 ┃┃ ┃ ┃ ┃
┃控制┃┃┃┃ ┃ ┃ ┃
┃┣━━━━━━━━╋━━━━━━━━━━━━╋━━━━━━━━━━━━━━╋━━━╋━━━╋━━━━━┫
┃┃┃┃(1)疾病死因报告规范达标  ┃ ┃ ┃ ┃
┃┃┃┃率≥80%; ┃ ┃ ┃ ┃
┃┃┃┃(2)省级医疗机构死因报告  ┃ ┃ ┃ ┃
┃┃┃1.10.1死因报告率 ┃┃ √ ┃ √ ┃  a+d  ┃
┃┃┃┃覆盖率达100%,市级死因 ┃ ┃ ┃ ┃
┃┃ 1.10慢性非传 ┃┃报告规范达标率100%,县 ┃ ┃ ┃ ┃
┃┃染性疾病预防控 ┃┃级死因报告登记率100%  ┃ ┃ ┃ ┃
┃┃制 ┃┃┃ ┃ ┃ ┃
┃┃┣━━━━━━━━━━━━╋━━━━━━━━━━━━━━╋━━━╋━━━╋━━━━━┫
┃┃┃ 1.10.2居民健康档 ┃100%,60%(建档率)  ┃ √ ┃ √ ┃d ┃
┃┃┃案建档覆盖率┃┃ ┃ ┃ ┃
┃┃┣━━━━━━━━━━━━╋━━━━━━━━━━━━━━╋━━━╋━━━╋━━━━━┫
┃┃┃ 1.10.3慢性病人规 ┃≥60% ┃ √ ┃ √ ┃d ┃
┃┃┃范管理覆盖率┃┃ ┃ ┃ ┃
┃┣━━━━━━━━╋━━━━━━━━━━━━╋━━━━━━━━━━━━━━╋━━━╋━━━╋━━━━━┫
┃┃┃┃2010年:80%乡开展,每乡┃ ┃ ┃ ┃
┃┃┃1.11.1年发热病人 ┃血检率≥60%;2015年: ┃ ┃ ┃ ┃
┃┃┃血检率 ┃95%乡开展,每乡血检率≥┃ √ ┃ √ ┃  a+d  ┃
┃┃ 1.11疟疾预防 ┃┃70%┃ ┃ ┃ ┃
┃┃┣━━━━━━━━━━━━╋━━━━━━━━━━━━━━╋━━━╋━━━╋━━━━━┫
┃┃控制┃ 1.11.2疟疾病例规 ┃2010年≥80%;2015年≥90% ┃ √ ┃ √ ┃  a+d  ┃
┃┃┃范治疗率┃┃ ┃ ┃ ┃
┃┃┣━━━━━━━━━━━━╋━━━━━━━━━━━━━━╋━━━╋━━━╋━━━━━┫
┃┃┃ 1.11.3间日疟病人 ┃┃ ┃ ┃ ┃
┃┃┃传播休止期规范根治 ┃2010年≥85%;2015年≥90% ┃ √ ┃ √ ┃  a+d  ┃
┃┃┃率 ┃┃ ┃ ┃ ┃
┗━━━━┻━━━━━━━━┻━━━━━━━━━━━━┻━━━━━━━━━━━━━━┻━━━┻━━━┻━━━━━┛
续表
┏━━━━━┳━━━━━━━━┳━━━━━━━━━━━┳━━━━━━━┳━━━┳━━━┳━━━━━┓
┃ ┃┃ ┃ ┃ ┃ ┃ 资料收 ┃
┃ 类别┃项目┃指标 ┃指标要求 ┃市级 ┃县级 ┃ ┃
┃ ┃┃ ┃ ┃ ┃ ┃ 集途径 ┃
┣━━━━━╋━━━━━━━━╋━━━━━━━━━━━╋━━━━━━━╋━━━╋━━━╋━━━━━┫
┃ ┃┃2.1.1预案体系完整  ┃ ┃ ┃ ┃ ┃
┃ ┃2.1应急预案┃ ┃100% ┃ √ ┃ √ ┃  a+d  ┃
┃ ┃┃率┃ ┃ ┃ ┃ ┃
┃ ┣━━━━━━━━╋━━━━━━━━━━━╋━━━━━━━╋━━━╋━━━╋━━━━━┫
┃ ┃┃2.2.1模拟演练指数  ┃≥0.9┃ √ ┃ √ ┃d ┃
┃ ┃┣━━━━━━━━━━━╋━━━━━━━╋━━━╋━━━╋━━━━━┫
┃ ┃ 2.2应急准备  ┃ 2.2.2应急物品储备 ┃100% ┃ √ ┃ √ ┃  b+d  ┃
┃2.突发  ┃┃齐全率┃ ┃ ┃ ┃ ┃
┃ ┣━━━━━━━━╋━━━━━━━━━━━╋━━━━━━━╋━━━╋━━━╋━━━━━┫
┃公共卫┃┃2.3.1规范处置指数  ┃≥0.70  ┃ √ ┃ √ ┃d ┃
┃生事件┃┃ ┃ ┃ ┃ ┃ ┃
┃ ┃┣━━━━━━━━━━━╋━━━━━━━╋━━━╋━━━╋━━━━━┫
┃ ┃┃ 2.3.2事件原因查明 ┃ ┃ ┃ ┃ ┃
┃处置 ┃┃ ┃≥70%┃ √ ┃  — ┃  a+d  ┃
┃ ┃┃率┃ ┃ ┃ ┃ ┃
┃ ┃ 2.3应急处置  ┃ ┃ ┃ ┃ ┃ ┃
┃ ┃┣━━━━━━━━━━━╋━━━━━━━╋━━━╋━━━╋━━━━━┫
┃ ┃┃ 2.3.3事件报告及时 ┃100% ┃ — ┃ √ ┃  a+b  ┃
┃ ┃┃率┃ ┃ ┃ ┃ ┃
┃ ┃┣━━━━━━━━━━━╋━━━━━━━╋━━━╋━━━╋━━━━━┫
┃ ┃┃ 2.3.4相关信息网络 ┃100% ┃ — ┃ √ ┃  a+b  ┃
┃ ┃┃直报率┃ ┃ ┃ ┃ ┃
┣━━━━━╋━━━━━━━━╋━━━━━━━━━━━╋━━━━━━━╋━━━╋━━━╋━━━━━┫
┃ ┃3.1硬件基础建 ┃3.1.1网络建设评价  ┃≥0.9┃ √ ┃ √ ┃  b+d  ┃
┃ ┃设 ┃指数 ┃ ┃ ┃ ┃ ┃
┃ ┣━━━━━━━━╋━━━━━━━━━━━╋━━━━━━━╋━━━╋━━━╋━━━━━┫
┃ ┃┃3.2.1数据报告及时  ┃≥0.95  ┃ √ ┃ √ ┃d ┃
┃ ┃┃性和完整性评价指数┃ ┃ ┃ ┃ ┃
┃ ┃┣━━━━━━━━━━━╋━━━━━━━╋━━━╋━━━╋━━━━━┫
┃ ┃ 3.2信息收集  ┃ 3.2.2国际、国内疾 ┃ ┃ ┃ ┃ ┃
┃ 3.信息 ┃┃病相关信息检索评价┃≥0.9┃ √ ┃ √ ┃d ┃
┃管理 ┃┃指数 ┃ ┃ ┃ ┃ ┃
┃ ┣━━━━━━━━╋━━━━━━━━━━━╋━━━━━━━╋━━━╋━━━╋━━━━━┫
┃ ┃┃3.3.1数据分析评价  ┃ ┃ ┃ ┃ ┃
┃ ┃ 3.3信息分析  ┃ ┃≥0.9┃ √ ┃ √ ┃d ┃
┃ ┃┃指数 ┃ ┃ ┃ ┃ ┃
┃ ┣━━━━━━━━╋━━━━━━━━━━━╋━━━━━━━╋━━━╋━━━╋━━━━━┫
┃ ┃┃3.4.1发病趋势预测  ┃≥0.9┃ √ ┃ √ ┃d ┃
┃ ┃ 3.4信息利用  ┃评价指数 ┃ ┃ ┃ ┃ ┃
┃ ┃┣━━━━━━━━━━━╋━━━━━━━╋━━━╋━━━╋━━━━━┫
┃ ┃┃ 3.4.2信息利用率┃≥90%┃ √ ┃ √ ┃d ┃
┣━━━━━╋━━━━━━━━╋━━━━━━━━━━━╋━━━━━━━╋━━━╋━━━╋━━━━━┫
┃ ┃┃4.1.1职业健康监护  ┃≥90%┃ √ ┃ √ ┃d ┃
┃ ┃┃项目开展率┃ ┃ ┃ ┃ ┃
┃ ┃┣━━━━━━━━━━━╋━━━━━━━╋━━━╋━━━╋━━━━━┫
┃ ┃4.1职业病危害 ┃ 4.1.2职业危害因素 ┃100% ┃ √ ┃ √ ┃d ┃
┃ ┃因素监测与控制 ┃监测覆盖率┃ ┃ ┃ ┃ ┃
┃ ┃┣━━━━━━━━━━━╋━━━━━━━╋━━━╋━━━╋━━━━━┫
┃ ┃┃ 4.1.3职业病危害卫 ┃≥0.9┃ √ ┃ √ ┃d ┃
┃ ┃┃生学评价指数 ┃ ┃ ┃ ┃ ┃
┃ ┣━━━━━━━━╋━━━━━━━━━━━╋━━━━━━━╋━━━╋━━━╋━━━━━┫
┃ 4.健康 ┃┃4.2.1放射性本底监  ┃≥80%┃ √ ┃ — ┃d ┃
┃危害因┃┃测项目开展率 ┃ ┃ ┃ ┃ ┃
┃ ┃┣━━━━━━━━━━━╋━━━━━━━╋━━━╋━━━╋━━━━━┫
┃素监测┃ 4.2放射危害因 ┃ 4.2.2放射性职业危 ┃≥0.9┃ √ ┃ ┃d ┃
┃与控制┃素控制 ┃害卫生学评价指数 ┃ ┃ ┃  — ┃ ┃
┃ ┃┣━━━━━━━━━━━╋━━━━━━━╋━━━╋━━━╋━━━━━┫
┃ ┃┃ 4.2.3放射工作人员 ┃100% ┃ √ ┃ √ ┃d ┃
┃ ┃┃个人剂量检测率┃ ┃ ┃ ┃ ┃
┃ ┣━━━━━━━━╋━━━━━━━━━━━╋━━━━━━━╋━━━╋━━━╋━━━━━┫
┃ ┃┃4.3.1食品污染监测  ┃≥95%┃ √ ┃ √ ┃d ┃
┃ ┃ 4.3食源性疾病 ┃率┃ ┃ ┃ ┃ ┃
┃ ┃┣━━━━━━━━━━━╋━━━━━━━╋━━━╋━━━╋━━━━━┫
┃ ┃预防控制┃ 4.3.2人群合理膳食 ┃100% ┃ √ ┃ √ ┃d ┃
┃ ┃┃指导覆盖率┃ ┃ ┃ ┃ ┃
┗━━━━━┻━━━━━━━━┻━━━━━━━━━━━┻━━━━━━━┻━━━┻━━━┻━━━━━┛
续表
┏━━━━━┳━━━━━━━━┳━━━━━━━━━━━┳━━━━━━━━━┳━━━┳━━━┳━━━━━┓
┃ ┃┃ ┃ ┃ ┃ ┃ 资料收 ┃
┃ 类别┃项目┃指标 ┃指标要求 ┃市级 ┃县级 ┃ ┃
┃ ┃┃ ┃ ┃ ┃ ┃ 集途径 ┃
┣━━━━━╋━━━━━━━━╋━━━━━━━━━━━╋━━━━━━━━━╋━━━╋━━━╋━━━━━┫
┃ ┃┃4.4.1生活饮用水监  ┃100% ┃ √ ┃ √ ┃d ┃
┃ ┃┃测率 ┃ ┃ ┃ ┃ ┃
┃ ┃┣━━━━━━━━━━━╋━━━━━━━━━╋━━━╋━━━╋━━━━━┫
┃ ┃4.4环境危害因 ┃ 4.4.2农村改水改厕 ┃100% ┃ √ ┃ √ ┃d ┃
┃ ┃素控制 ┃技术支持覆盖率┃ ┃ ┃ ┃ ┃
┃ ┃┣━━━━━━━━━━━╋━━━━━━━━━╋━━━╋━━━╋━━━━━┫
┃4.健康  ┃┃ 4.4.3公共场所监测 ┃ ┃ ┃ ┃ ┃
┃危害因┃┃ ┃100% ┃ √ ┃ √ ┃d ┃
┃素监测┃┃率┃ ┃ ┃ ┃ ┃
┃ ┣━━━━━━━━╋━━━━━━━━━━━╋━━━━━━━━━╋━━━╋━━━╋━━━━━┫
┃与控制┃ 4.5学生常见病 ┃4.5.1学生常见病防  ┃ ┃ ┃ ┃ ┃
┃ ┃和相关危害因素 ┃ ┃≥90%┃ √ ┃ √ ┃d ┃
┃ ┃控制┃治督导覆盖率 ┃ ┃ ┃ ┃ ┃
┃ ┣━━━━━━━━╋━━━━━━━━━━━╋━━━━━━━━━╋━━━╋━━━╋━━━━━┫
┃ ┃ 4.6消毒质量监 ┃4.6.1消毒质量监测  ┃100% ┃ √ ┃ √ ┃d ┃
┃ ┃测 ┃覆盖率┃ ┃ ┃ ┃ ┃
┣━━━━━╋━━━━━━━━╋━━━━━━━━━━━╋━━━━━━━━━╋━━━╋━━━╋━━━━━┫
┃ ┃┃5.1.1实验室检验项  ┃≥85%┃ √ ┃ √ ┃a+d ┃
┃ ┃┃目开展率 ┃ ┃ ┃ ┃ ┃
┃ ┃┣━━━━━━━━━━━╋━━━━━━━━━╋━━━╋━━━╋━━━━━┫
┃ ┃5.1实验室检验 ┃ 5.1.2检验设备达标 ┃≥90%┃ √ ┃ √ ┃a+d ┃
┃ ┃能力┃率┃ ┃ ┃ ┃ ┃
┃ ┃┣━━━━━━━━━━━╋━━━━━━━━━╋━━━╋━━━╋━━━━━┫
┃ 5.实验 ┃┃ 5.1.3检验设备正常 ┃≥95%┃ √ ┃  √ ┃  b+d  ┃
┃室检验┃┃运行率┃ ┃ ┃ ┃ ┃
┃ ┣━━━━━━━━╋━━━━━━━━━━━╋━━━━━━━━━╋━━━╋━━━╋━━━━━┫
┃ ┃┃5.2.1实验室安全管  ┃ ┃ ┃ ┃ ┃
┃ ┃ 5.2实验室安全 ┃ ┃无实验室安全事故 ┃ √ ┃ √ ┃  b+d  ┃
┃ ┃┃理┃ ┃ ┃ ┃ ┃
┃ ┣━━━━━━━━╋━━━━━━━━━━━╋━━━━━━━━━╋━━━╋━━━╋━━━━━┫
┃ ┃┃5.3.1实验室质控覆  ┃ ┃ ┃ ┃ ┃
┃ ┃ 5.3实验室管理 ┃ ┃≥85%┃ √ ┃ √ ┃  a+d  ┃
┃ ┃┃盖率 ┃ ┃ ┃ ┃ ┃
┣━━━━━╋━━━━━━━━╋━━━━━━━━━━━╋━━━━━━━━━╋━━━╋━━━╋━━━━━┫
┃ ┃6.1社会公众健 ┃6.1.1主要卫生宣传  ┃≥10次┃ √ ┃ √ ┃d ┃
┃ 6.健康 ┃康教育 ┃活动次数 ┃ ┃ ┃ ┃ ┃
┃ ┣━━━━━━━━╋━━━━━━━━━━━╋━━━━━━━━━╋━━━╋━━━╋━━━━━┫
┃教育与┃┃6.2.1目标人群重点  ┃≥75%┃ √ ┃ √ ┃  a+d  ┃
┃健康促┃ 6.2目标人群健 ┃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 ┃ ┃ ┃
┃ ┃┣━━━━━━━━━━━╋━━━━━━━━━╋━━━╋━━━╋━━━━━┫
┃进┃康教育 ┃ 6.2.2目标人群行为 ┃≥0.7┃ √ ┃ √ ┃  a+d  ┃
┃ ┃┃干预指数 ┃ ┃ ┃ ┃ ┃
┣━━━━━╋━━━━━━━━╋━━━━━━━━━━━╋━━━━━━━━━╋━━━╋━━━╋━━━━━┫
┃ ┃┃7.1.1岗位技能培训  ┃100% ┃ √ ┃ √ ┃  a+d  ┃
┃ ┃┃率┃ ┃ ┃ ┃ ┃
┃ ┃7.1技能培训┃ ┃ ┃ ┃ ┃ ┃
┃ ┃┣━━━━━━━━━━━╋━━━━━━━━━╋━━━╋━━━╋━━━━━┫
┃ ┃┃ 7.1.2对下级单位专 ┃100% ┃ √ ┃ √ ┃  a+d  ┃
┃ 7.技术 ┃┃业培训率 ┃ ┃ ┃ ┃ ┃
┃ ┣━━━━━━━━╋━━━━━━━━━━━╋━━━━━━━━━╋━━━╋━━━╋━━━━━┫
┃指导与┃ 7.2继续医学教 ┃7.2.1继续医学教育  ┃≥90%┃ √ ┃ √ ┃  a+d  ┃
┃应用研┃育 ┃合格率┃ ┃ ┃ ┃ ┃
┃ ┣━━━━━━━━╋━━━━━━━━━━━╋━━━━━━━━━╋━━━╋━━━╋━━━━━┫
┃究┃┃ ┃ ┃ ┃ ┃ ┃
┃ ┃┃7.3.3专业人员年人  ┃≥0.5┃ √ ┃ √ ┃  b+d  ┃
┃ ┃┃均论文发表数 ┃ ┃ ┃ ┃ ┃
┃ ┃ 7.3科研能力  ┃ ┃ ┃ ┃ ┃ ┃
┃ ┃┣━━━━━━━━━━━╋━━━━━━━━━╋━━━╋━━━╋━━━━━┫
┃ ┃┃ 7.3.4科研项目及成 ┃市级≥10,县级≥5 ┃ √ ┃ √ ┃  a+d  ┃
┃ ┃┃果获奖综合评分┃ ┃ ┃ ┃ ┃
┗━━━━━┻━━━━━━━━┻━━━━━━━━━━━┻━━━━━━━━━┻━━━┻━━━┻━━━━━┛
续表
┏━━━━━┳━━━━━━━━┳━━━━━━━━━━━━┳━━━━━━━━━━━━━┳━━━━┳━━━━┳━━━━━┓
┃ ┃┃┃ ┃┃┃ 资料收 ┃
┃ 类别┃项目┃指标┃指标要求 ┃市级┃县级┃ ┃
┃ ┃┃┃ ┃┃┃ 集途径 ┃
┣━━━━━╋━━━━━━━━╋━━━━━━━━━━━━╋━━━━━━━━━━━━━╋━━━━╋━━━━╋━━━━━┫
┃7.技术  ┃┃7.4.1专业人员下基 ┃市级≥30,县级≥60┃ √┃ √┃d ┃
┃ ┃┃层指导人均天数 ┃ ┃┃┃ ┃
┃指导与┃7.4技术指导┃┃ ┃┃┃ ┃
┃ ┃┣━━━━━━━━━━━━╋━━━━━━━━━━━━━╋━━━━╋━━━━╋━━━━━┫
┃应用研┃┃ 7.4.2专业人员指导┃100% ┃ √┃ √┃b+d ┃
┃究┃┃覆盖率 ┃ ┃┃┃ ┃
┣━━━━━╋━━━━━━━━╋━━━━━━━━━━━━╋━━━━━━━━━━━━━╋━━━━╋━━━━╋━━━━━┫
┃ ┃┃8.1.1单位职工满意 ┃≥90%┃ √┃ √┃c+d ┃
┃ ┃┃度 ┃ ┃┃┃ ┃
┃ ┃8.1满意度调查 ┃┃ ┃┃┃ ┃
┃ ┃┣━━━━━━━━━━━━╋━━━━━━━━━━━━━╋━━━━╋━━━━╋━━━━━┫
┃ ┃┃ 8.1.2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 √┃a+c ┃
┃ ┃┣━━━━━━━━━━━━╋━━━━━━━━━━━━━╋━━━━╋━━━━╋━━━━━┫
┃ ┃┃ 8.1.3相关部门满意度 ┃≥85%┃ √┃ √┃a+c ┃
┃ ┣━━━━━━━━╋━━━━━━━━━━━━╋━━━━━━━━━━━━━╋━━━━╋━━━━╋━━━━━┫
┃ ┃┃8.2.1人力综合素质 ┃市级≥6.05,县级≥4.99 ┃ √┃ √┃a ┃
┃ ┃┃指数┃ ┃┃┃ ┃
┃ ┃┣━━━━━━━━━━━━╋━━━━━━━━━━━━━╋━━━━╋━━━━╋━━━━━┫
┃ ┃┃ 8.2.2现场流行病学┃市级≥30%,县级≥40%┃ √┃ √┃ a+b+d ┃
┃ ┃┃调查人员比例┃ ┃┃┃ ┃
┃ ┃┣━━━━━━━━━━━━╋━━━━━━━━━━━━━╋━━━━╋━━━━╋━━━━━┫
┃ 8.综合 ┃┃ 8.2.3能力资质综合  ┃ 市级≥4,县级≥2┃ √┃ √┃d ┃
┃指标 ┃┃ 评分 ┃ ┃┃┃ ┃
┃ ┃┣━━━━━━━━━━━━╋━━━━━━━━━━━━━╋━━━━╋━━━━╋━━━━━┫
┃ ┃ 8.2机构综合保 ┃ 8.2.4指令性工作完┃100% ┃ √┃ √┃  a+d  ┃
┃ ┃障能力 ┃成率┃ ┃┃┃ ┃
┃ ┃┣━━━━━━━━━━━━╋━━━━━━━━━━━━━╋━━━━╋━━━━╋━━━━━┫
┃ ┃┃ 8.2.5财政拨款占年┃100% ┃ √┃ √┃  a+d  ┃
┃ ┃┃度支出的比例┃ ┃┃┃ ┃
┃ ┃┣━━━━━━━━━━━━╋━━━━━━━━━━━━━╋━━━━╋━━━━╋━━━━━┫
┃ ┃┃ 8.2.6职工年人均拨┃较上年增加┃ √┃ √┃  a+d  ┃
┃ ┃┃款数┃ ┃┃┃ ┃
┃ ┃┣━━━━━━━━━━━━╋━━━━━━━━━━━━━╋━━━━╋━━━━╋━━━━━┫
┃ ┃┃ 8.2.7项目预算完成率 ┃100% ┃ √┃ √┃  a+d  ┃
┃ ┃┣━━━━━━━━━━━━╋━━━━━━━━━━━━━╋━━━━╋━━━━╋━━━━━┫
┃ ┃┃ 8.2.8基本建设达标率 ┃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 √┃ √┃ a+b+d ┃
┣━━━━━┻━━━━━━━━┻━━━━━━━━━━━━┻━━━━━━━━━━━━━╋━━━━╋━━━━╋━━━━━┫
┃指标数合计┃104 ┃101 ┃ ┃
┗━━━━━━━━━━━━━━━━━━━━━━━━━━━━━━━━━━━━━━━━━┻━━━━┻━━━━┻━━━━━┛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评估指标使用说明 1.1.1 疫情报告综合评价指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疫情报告综合评价指数 ┃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并与上年持平或有下降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报告质量的评价标准,根据零缺报率(%)、未及时报告率(%)、未及时审核率(%)、重卡率(%)等指标计算疫情报告综合评价指数。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质量评价结果。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以系统自动生成方式和结果为准。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数据。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部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络直报资料。 (6)基本数据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年 ┃零缺 ┃未及 ┃未及 ┃重 ┃综合 ┃国家或 ┃网络直 ┃县级以 ┃乡镇 ┃其他 ┃有报告 ┃一年少 ┃
┃ ┃┃ ┃时报 ┃时审 ┃卡 ┃评价 ┃本地┃报单位 ┃上医院 ┃卫生 ┃医疗 ┃病例单 ┃于12例 ┃
┃ ┃度 ┃报率 ┃ ┃ ┃┃ ┃┃┃┃ ┃ ┃┃┃
┃ ┃┃ ┃告率 ┃核率 ┃率 ┃指数 ┃位次┃ 数量 ┃ 数量 ┃ 院 ┃机构 ┃ 位数 ┃单位数 ┃
┃1.1.1疫 ┃┃ ┃ ┃ ┃┃ ┃┃┃┃ ┃ ┃┃┃
┃ ┣━━╋━━━╋━━━╋━━━╋━━╋━━━╋━━━━╋━━━━╋━━━━╋━━━╋━━━╋━━━━╋━━━━┫
┃情报告综 ┃┃ ┃ ┃ ┃┃ ┃┃┃┃ ┃ ┃┃┃
┃合评价指 ┃┃ ┃ ┃ ┃┃ ┃┃┃┃ ┃ ┃┃┃
┃数┃┃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1.1.2 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省 ┃市 ┃县 ┃
┣━━━━━━━━━━━━━╋━━━━━━━━━━━━╋━━━━╋━━━━╋━━━━┫
┃ ┃ (1)横向与纵向比较; ┃┃┃┃
┃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 ┃┃√ ┃√ ┃√ ┃
┃ ┃(2)无漏报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估乡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查出传染病病例数-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查出传染病病例数×100% 督导覆盖率(%)=督导单位数/辖区单位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按国家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制定辖区医疗机构漏报调查方案;根据相关资料,核查方案的执行情况;根据各级调查结果,主要从方案的科学性,调查结果的可信程度等评价漏报调查结果的可信度,计算漏报率;或者采用专题调查资料;该指标应在每年对辖区内零缺报县或单位进行督导的基础上进行评估。省级零缺报县督导覆盖率占所辖零缺报县的50%以上,少于10个零缺报县的全部督导;市级对零缺报县全部进行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对零缺报网络直报单位进行督导,每月1次。 (5)资料来源: 上级和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疫情管理、报告部门相关资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络直报资料。 (6)基本数据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1.1.2 ┃ 年 ┃报告机 ┃调查机 ┃调查病 ┃查出传 ┃查出传 ┃漏报病 ┃漏报率 ┃ 零缺 ┃ 督导 ┃督导率 ┃
┃ 医疗卫 ┃ 度 ┃ 构数 ┃ 构数 ┃ 人数 ┃ 染病 ┃ 染病 ┃ 人数 ┃ (%)┃报县数 ┃ 县数 ┃ (%)┃
┃ 生机构 ┃ ┃┃┃┃ 种数 ┃ 人数 ┃┃┃┃┃┃
┃ ┣━━━╋━━━━╋━━━━╋━━━━╋━━━━╋━━━━╋━━━━╋━━━━╋━━━━╋━━━━╋━━━━┫
┃ 传染病 ┃ ┃┃┃┃┃┃┃┃┃┃┃
┃ ┣━━━╋━━━━╋━━━━╋━━━━╋━━━━╋━━━━╋━━━━╋━━━━╋━━━━╋━━━━╋━━━━┫
┃ 漏报率 ┃ ┃┃┃┃┃┃┃┃┃┃┃
┣━━━━━┻━━━┻━━━━┻━━━━┻━━━━┻━━━━┻━━━━┻━━━━┻━━━━┻━━━━┻━━━━┻━━━━┫
┃备注:┃
┗━━━━━━━━━━━━━━━━━━━━━━━━━━━━━━━━━━━━━━━━━━━━━━━━━━━━━━━━━━━┛
1.1.3 传染病监测完成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传染病监测完成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监测开展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相关病种监测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传染病监测完成率=国家、省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病种数/国家、省监测方案要求监测的传染病种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相关监测方案、总结、报告及记录等材料,判定监测质量、频率。随机抽查国家规定的5种监测病种,对照方案要求的各项监测和质控指标,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程度,核实监测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各相关业务科室或有关监测哨点的记录、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1.1.3 ┃ 年 ┃ 应监 ┃ 实际监 ┃监测完┃计划监 ┃实际监 ┃监测项 ┃参 ┃抽查病 ┃完成 ┃┃监测指标 ┃完成任 ┃
┃ ┃ ┃ 测病 ┃测病 ┃ ┃测项目 ┃测项目 ┃┃┃┃ ┃完成率 ┃或工作任 ┃┃
┃ 传染病 ┃ 度 ┃┃ ┃成率(%)┃┃┃ 目数 ┃数 ┃种数┃项数 ┃┃ ┃务数┃
┃ ┃ ┃ 种数 ┃种数 ┃ ┃数据数 ┃数据数 ┃┃┃┃ ┃┃务项数┃┃
┃ 监测完 ┃ ┃┃ ┃ ┃┃┃┃┃┃ ┃┃ ┃┃
┃ ┣━━━╋━━━━╋━━━━━╋━━━━━╋━━━━╋━━━━╋━━━━╋━━╋━━━━╋━━━╋━━━━╋━━━━━╋━━━━┫
┃ 成率┃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1.4 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 ┃≥0.8┃√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辖区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情况。暴发的定义见评估量表。 (2)指标的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方案和规范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见评估量表。 暴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抽取疫情规范处置评分之和/同期辖区抽取疫情起数 暴发疫情规范处置评估量表
┏━━━━┳━━━━┳━━━┳━━━━━━━━━━━━━━━━━━━━━━━━━━┳━━━━━━━━┳━━━━┳━━━━┓
┃评价┃评价┃ ┃┃┃结果和 ┃┃
┃指标┃内容┃权重 ┃评价依据┃ 评分原则 ┃┃ 得分 ┃
┃┃┃ ┃┃┃ 数量 ┃┃
┣━━━━╋━━━━╋━━━╋━━━━━━━━━━━━━━━━━━━━━━━━━━╋━━━━━━━━╋━━━━╋━━━━┫
┃┃┃ ┃根据当地提供的初步报告和病例基本信息进行判定。 ┃符合暴发定义┃┃┃
┃┃ 1.判 ┃ ┃①国家或本级有明确暴发定义的疾病按有关标准判┃得5分  ┃┃┃
┃┃ 定准 ┃5 ┃定;┃其他不得分。┃┃┃
┃┃ 确┃ ┃②无明确标准的参照国家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
┃┃┃ ┃准进行。┃┃┃┃
┃┣━━━━╋━━━╋━━━━━━━━━━━━━━━━━━━━━━━━━━╋━━━━━━━━╋━━━━╋━━━━┫
┃┃2.判  ┃ ┃以达到暴发数量标准的病例报告时间为起点,确定┃判定及时得5 ┃┃┃
┃┃定及┃5 ┃暴发的时间为止点,间隔24小时以内判定为及时。┃分,不及时不得 ┃┃┃
┃┃时 ┃ ┃主要针对疫情网络直报情况判定。 ┃分。┃┃┃
┃┣━━━━╋━━━╋━━━━━━━━━━━━━━━━━━━━━━━━━━╋━━━━━━━━╋━━━━╋━━━━┫
┃┃┃ ┃有调查方案并具备如下要素: ┃每个要素各2 ┃┃┃
┃┃3.调  ┃ ┃①方案格式规范、合理; ┃分,缺少一个或 ┃┃┃
┃┃查方┃10┃②调查内容符合该病的初步假设; ┃者不规范不得┃┃┃
┃┃┃ ┃③病例定义符合该病的特点; ┃分。┃┃┃
┃┃案 ┃ ┃┃┃┃┃
┃┃┃ ┃④有个案调查表或一览表;┃┃┃┃
┃┃┃ ┃⑤实验室标本采集、检测方法正确。┃┃┃┃
┃┣━━━━╋━━━╋━━━━━━━━━━━━━━━━━━━━━━━━━━╋━━━━━━━━╋━━━━╋━━━━┫
┃┃┃ ┃①组成包括相关专业现场和检验人员工作队;┃每项各1分,缺  ┃┃┃
┃┃┃ ┃②标本采集所需器材完备(询问相关人员和查阅有┃少一个或者不┃┃┃
┃┃4.人  ┃ ┃┃┃┃┃
┃┃┃ ┃关资料); ┃规范不得分。┃┃┃
┃ 暴发 ┃员、物 ┃5 ┃③实验室具备相应检验能力(考虑分级检验能力标准); ┃┃┃┃
┃ 疫情 ┃资准┃ ┃④现场所需的消杀药品、器械等完备(询问相关人员 ┃┃┃┃
┃ 规范 ┃备 ┃ ┃┃┃┃┃
┃ 处置 ┃┃ ┃和查阅有关资料); ┃┃┃┃
┃ 指数 ┃┃ ┃⑤现场调查的相关表格、资料等齐全(查看资料)。 ┃┃┃┃
┃┣━━━━╋━━━╋━━━━━━━━━━━━━━━━━━━━━━━━━━╋━━━━━━━━╋━━━━╋━━━━┫
┃┃┃ ┃①按病例定义逐个核实和调查已报告的病例,对目标 ┃每个项目各5 ┃┃┃
┃┃┃ ┃区域和人群、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病例搜索; ┃分,根据调查报 ┃┃┃
┃┃┃ ┃②“三间分布”描述清晰,指标、表格和图表使用规范; ┃告进行评估。对 ┃┃┃
┃┃┃ ┃③开展流行因素调查,包括追踪传染源和密切接触┃每个项目中的要 ┃┃┃
┃┃5.现  ┃ ┃者,调查传播途径、确定易感人群、疫点、疫区等; ┃素有一项不符合 ┃┃┃
┃┃场调┃30┃④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减1分,单项得  ┃┃┃
┃┃查 ┃ ┃报告及时; ┃分减完为止。┃┃┃
┃┃┃ ┃⑤分析方法正确,数据逻辑关系合理,统计指标使用 ┃┃┃┃
┃┃┃ ┃规范; ┃┃┃┃
┃┃┃ ┃⑥阶段性调查结论或建议有相应数据支持,并对进一 ┃┃┃┃
┃┃┃ ┃步调查和处置具有指导意义。 ┃┃┃┃
┃┣━━━━╋━━━╋━━━━━━━━━━━━━━━━━━━━━━━━━━╋━━━━━━━━╋━━━━╋━━━━┫
┃┃┃ ┃①根据流行特征制定传染源管理措施; ┃①和②项各4分, ┃┃┃
┃┃6.传  ┃ ┃②对已知传染源实施医学观察或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③项2分。单项  ┃┃┃
┃┃染源┃10┃③传染源管理相关数据收集、记录完整。┃不完整缺少一个 ┃┃┃
┃┃管理┃ ┃┃要素减1分,单项 ┃┃┃
┃┃┃ ┃┃得分减完为止。 ┃┃┃
┗━━━━┻━━━━┻━━━┻━━━━━━━━━━━━━━━━━━━━━━━━━━┻━━━━━━━━┻━━━━┻━━━━┛
续表
┏━━━┳━━━━┳━━━┳━━━━━━━━━━━━━━━━━━━━━━━━━┳━━━━━━━━┳━━━━┳━━━┓
┃评价 ┃ 评价 ┃ ┃ ┃┃结果和 ┃ ┃
┃指标 ┃ 内容 ┃权重 ┃评价依据 ┃评分原则┃┃得分 ┃
┃ ┃┃ ┃ ┃┃ 数量 ┃ ┃
┣━━━╋━━━━╋━━━╋━━━━━━━━━━━━━━━━━━━━━━━━━╋━━━━━━━━╋━━━━╋━━━┫
┃ ┃┃ ┃①根据流行特征制定控制措施; ┃第①、②项各5  ┃┃ ┃
┃ ┃┃ ┃②疫点处理及时、方法正确;┃分,③~⑥项各 ┃┃ ┃
┃ ┃7.控制 ┃20┃③健康教育措施针对性强,落实到位;┃2.5分。单项要 ┃┃ ┃
┃ ┃措施┃ ┃④适时开展应急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素不完整缺少一 ┃┃ ┃
┃ ┃┃ ┃⑤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 ┃项减1分,单项  ┃┃ ┃
┃ ┃┃ ┃⑥评价控制效果,适时调整控制措施。┃得分减完为止。 ┃┃ ┃
┃ ┣━━━━╋━━━╋━━━━━━━━━━━━━━━━━━━━━━━━━╋━━━━━━━━╋━━━━╋━━━┫
┃ ┃┃ ┃①从组织管理、暴发疫情的起因、调查处理的过程及┃第①项4分,第  ┃┃ ┃
┃ ┃┃ ┃结果、主要做法、经验和有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系统的┃②项1分。单 ┃┃ ┃
┃暴发 ┃8.总结 ┃5 ┃工作总结,总结报告格式规范,内容齐全;┃项要素不完整┃┃ ┃
┃疫情 ┃报告┃ ┃②有关调查表格、数据、资料完整,分类整理、及时归 ┃缺少一项减1 ┃┃ ┃
┃规范 ┃┃ ┃档。 ┃分,单项得分减 ┃┃ ┃
┃处置 ┃┃ ┃ ┃完为止。┃┃ ┃
┃指数 ┃┃ ┃ ┃┃┃ ┃
┃ ┣━━━━╋━━━╋━━━━━━━━━━━━━━━━━━━━━━━━━╋━━━━━━━━╋━━━━╋━━━┫
┃ ┃┃ ┃①初步分析与最终结论逻辑关系正确;┃每个要素占2 ┃┃ ┃
┃ ┃┃ ┃②病原学病因或流行病学病因明确; ┃分。单项要素┃┃ ┃
┃ ┃┃ ┃③在确定暴发后1个平均潜伏期内落实控制措施、  ┃不完整或缺少┃┃ ┃
┃ ┃┃ ┃所需资源满足工作需要;┃一项减1分,单  ┃┃ ┃
┃ ┃9.评估 ┃10┃ ┃┃┃ ┃
┃ ┃┃ ┃④控制效果明显,在暴发区域内采取控制措施后,在┃项得分减完为┃┃ ┃
┃ ┃┃ ┃1个最长潜伏期后病例明显减少,2个潜伏期内流行 ┃止。┃┃ ┃
┃ ┃┃ ┃终止;┃┃┃ ┃
┃ ┃┃ ┃⑤有成本效益分析,经验教训总结。 ┃┃┃ ┃
┣━━━┻━━━━┻━━━┻━━━━━━━━━━━━━━━━━━━━━━━━━┻━━━━━━━━┻━━━━┻━━━┫
┃规范处置指数=各项得分之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相关资料为准。随机抽取评估年度5起暴发疫情,不足5起全查;按评估量表评估调查处置的相关方案、报告和记录材料等;省、市级抽查相关信息报告事件并查阅相关报告进行判定。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资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制、消毒杀虫除害、免疫规划和学生常见病防制等相关业务科室、相关医疗机构的记录、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1.1.4 ┃ 年 ┃ 报告 ┃ 处置 ┃ 调查 ┃ 处置 ┃ 治疗 ┃ 医学观 ┃ 消杀 ┃ 监测样 ┃监测项 ┃其中监 ┃参 ┃资料 ┃规范处 ┃
┃ 暴发疫 ┃ 度 ┃ 起数 ┃ 起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察人数 ┃ 面积 ┃品数 ┃ 目数 ┃测人数 ┃数 ┃质量 ┃置指数 ┃
┃ 情规范 ┃ ┃┃┃┃┃┃ ┃┃ ┃┃┃┃ ┃┃
┃ ┣━━━╋━━━━╋━━━━╋━━━━╋━━━━╋━━━━╋━━━━━╋━━━━╋━━━━━╋━━━━╋━━━━╋━━╋━━━╋━━━━┫
┃ 处置指 ┃ ┃┃┃┃┃┃ ┃┃ ┃┃┃┃ ┃┃
┃ ┣━━━╋━━━━╋━━━━╋━━━━╋━━━━╋━━━━╋━━━━━╋━━━━╋━━━━━╋━━━━╋━━━━╋━━╋━━━╋━━━━┫
┃ 数 ┃ ┃┃┃┃┃┃ ┃┃ ┃┃┃┃ ┃┃
┣━━━━━┻━━━┻━━━━┻━━━━┻━━━━┻━━━━┻━━━━┻━━━━━┻━━━━┻━━━━━┻━━━━┻━━━━┻━━┻━━━┻━━━━┫
┃备注:┃
┗━━━━━━━━━━━━━━━━━━━━━━━━━━━━━━━━━━━━━━━━━━━━━━━━━━━━━━━━━━━━━━━━━━━━━━━━━┛
1.1.5 暴发疫情调查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暴发疫情调查率 ┃10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暴发疫情的调查情况。暴发是指国家有明确暴发定义,或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有关传染病报告标准的传染病。 (2)指标的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暴发疫情调查率=开展调查的起数/同期辖区暴发疫情总起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相关资料为准,核实辖区传染病暴发调查情况。查阅个案表、调查报告等资料,有个案表或调查报告视为调查。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资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制、消毒杀虫除害、计划免疫和学生常见病防制等相关业务科室、相关医疗机构的记录、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暴发疫 ┃ 开展调 ┃调查率 ┃暴发疫 ┃开展调 ┃暴发疫 ┃调查 ┃调查 ┃ ┃ 资料 ┃
┃ 1.1.5 ┃ 年度 ┃ ┃ ┃┃ 情病 ┃ 查病 ┃情涉及 ┃ ┃ ┃参数 ┃┃
┃ ┃┃ 情总数 ┃ 查数┃ (%)┃┃┃┃人数 ┃质量 ┃ ┃ 质量 ┃
┃ 暴发疫 ┃┃ ┃ ┃┃ 种数 ┃ 种数 ┃ 人数 ┃ ┃ ┃ ┃┃
┃ ┣━━━━╋━━━━━╋━━━━━╋━━━━╋━━━━╋━━━━╋━━━━╋━━━╋━━━╋━━━╋━━━━┫
┃ 情调查 ┃┃ ┃ ┃┃┃┃┃ ┃ ┃ ┃┃
┃ 率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1.6 疫情报告督导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疫情报告督导覆盖率 ┃≥6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的督导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疫情报告督导覆盖率=督导医疗卫生机构数/同期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相关资料为准,确认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总数;核查相关资料,确认评估年度实际督导的医疗卫生机构数;查阅相关工作记录,每年至少对所辖的乡镇卫生院督导2次,抽查督导医疗报告单位的报告率、报告真实性和及时性。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资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疫情管理督导相关业务科室、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相关部门等报告、督导资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络直报资料。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辖区内医疗卫 ┃年度内实际督导的 ┃覆盖率 ┃ 辖有县┃ 督导县┃┃┃
┃ 1.1.6 ┃ 年度 ┃┃ ┃┃┃┃ 督导报告质量 ┃ 参数 ┃
┃ ┃┃生机构总数 ┃ 医疗卫生机构数 ┃ (%)┃ (乡镇)数 ┃(乡镇)数 ┃┃┃
┃ ┣━━━━╋━━━━━━━━╋━━━━━━━━━╋━━━━╋━━━━━━╋━━━━━━╋━━━━━━━━╋━━━━┫
┃ 疫情报 ┃┃┃ ┃┃┃┃┃┃
┃ 告督导 ┃┃┃ ┃┃┃┃┃┃
┃ ┣━━━━╋━━━━━━━━╋━━━━━━━━━╋━━━━╋━━━━━━╋━━━━━━╋━━━━━━━━╋━━━━┫
┃ 覆盖率 ┃┃┃ ┃┃┃┃┃┃
┣━━━━━┻━━━━┻━━━━━━━━┻━━━━━━━━━┻━━━━┻━━━━━━┻━━━━━━┻━━━━━━━━┻━━━━┫
┃ 备注:┃
┗━━━━━━━━━━━━━━━━━━━━━━━━━━━━━━━━━━━━━━━━━━━━━━━━━━━━━━━━━━━━━━┛
1.1.7 散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散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 ┃≥0.8┃┃┃√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甲、乙类急性传染病首例病例和重点防控传染病散发疫情的处置情况,如人致病性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常见传染病本流行周期的首例病例,无明显聚集性的急性传染病等。 (2)指标的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见评估量表。 散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抽取疫情规范处置评分之和/同期辖区抽取疫情起数 散发疫情规范处置评估量表
┏━━━┳━━━━━━┳━━━┳━━━━━━━━━━━━━━━━━━━━━┳━━━━━━━━━┳━━━━┳━━━┓
┃评价 ┃评价┃ ┃ ┃ ┃结果和 ┃ ┃
┃指标 ┃内容┃权重 ┃评价依据及分值┃评分原则 ┃┃得分 ┃
┃ ┃┃ ┃ ┃ ┃ 数量 ┃ ┃
┣━━━╋━━━━━━╋━━━╋━━━━━━━━━━━━━━━━━━━━━╋━━━━━━━━━╋━━━━╋━━━┫
┃ ┃┃ ┃根据当地提供的病例基本信息进行判定。散┃判定准确得5分,  ┃┃ ┃
┃ ┃┃ ┃发的判定符合以下条件:┃不准确不得分。┃┃ ┃
┃ ┃1.判定准确 ┃5 ┃①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发生的散在病例; ┃ ┃┃ ┃
┃ ┃┃ ┃②各病例之间在发病时间和地点上没有明显┃ ┃┃ ┃
┃ ┃┃ ┃联系。┃ ┃┃ ┃
┃ ┣━━━━━━╋━━━╋━━━━━━━━━━━━━━━━━━━━━╋━━━━━━━━━╋━━━━╋━━━┫
┃ ┃┃ ┃以接到病例报告时间为起点,电话核实或现┃反应及时得5分,  ┃┃ ┃
┃散发 ┃2.反应及时 ┃5 ┃ ┃ ┃┃ ┃
┃ ┃┃ ┃场调查在12小时内响应为及时。 ┃不及时不得分。┃┃ ┃
┃疫情 ┃┃ ┃ ┃ ┃┃ ┃
┃ ┣━━━━━━╋━━━╋━━━━━━━━━━━━━━━━━━━━━╋━━━━━━━━━╋━━━━╋━━━┫
┃规范 ┃┃ ┃①调查已报告的病例和接触者,搜索相关医┃每项各8分,每项  ┃┃ ┃
┃处置 ┃┃ ┃疗机构; ┃少一个要素减1 ┃┃ ┃
┃ ┃┃ ┃②追踪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调查传播途径、 ┃分,单项得分减完 ┃┃ ┃
┃指数 ┃┃ ┃ ┃ ┃┃ ┃
┃ ┃┃ ┃确定易感人群、疫点等;┃为止。┃┃ ┃
┃ ┃3.现场调查 ┃40┃③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检验结果报告及时,对 ┃ ┃┃ ┃
┃ ┃┃ ┃流行病学分析具有实际意义;┃ ┃┃ ┃
┃ ┃┃ ┃④数据逻辑关系合理,统计指标使用准确;┃ ┃┃ ┃
┃ ┃┃ ┃⑤阶段性调查结论或建议有相应数据支持,┃ ┃┃ ┃
┃ ┃┃ ┃并对进一步调查和处置具有指导意义。┃ ┃┃ ┃
┗━━━┻━━━━━━┻━━━┻━━━━━━━━━━━━━━━━━━━━━┻━━━━━━━━━┻━━━━┻━━━┛
续表
┏━━━┳━━━━━━┳━━━┳━━━━━━━━━━━━━━━━━━━━━━┳━━━━━━━━━┳━━━━┳━━━┓
┃评价 ┃评价┃权重 ┃评价依据及分值 ┃评分原则 ┃结果和 ┃得分 ┃
┃指标 ┃内容┃ ┃┃ ┃ 数量 ┃ ┃
┣━━━╋━━━━━━╋━━━╋━━━━━━━━━━━━━━━━━━━━━━╋━━━━━━━━━╋━━━━╋━━━┫
┃ ┃┃ ┃①根据流行特征制定传染源管理措施; ┃①、③项各5分,  ┃┃ ┃
┃ ┃┃ ┃②对已知传染源实施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相 ┃第②项10分。每┃┃ ┃
┃ ┃4.传染源管 ┃20┃关措施;┃项少一个要素减┃┃ ┃
┃ ┃理 ┃ ┃┃ ┃┃ ┃
┃ ┃┃ ┃③传染源管理相关数据收集、记录完整。┃1分,单项得分减  ┃┃ ┃
┃ ┃┃ ┃┃完为止。 ┃┃ ┃
┃散发 ┃┃ ┃┃ ┃┃ ┃
┃ ┣━━━━━━╋━━━╋━━━━━━━━━━━━━━━━━━━━━━╋━━━━━━━━━╋━━━━╋━━━┫
┃疫情 ┃┃ ┃①健康教育措施针对性强,落实到位; ┃每项5分。每项 ┃┃ ┃
┃规范 ┃5.控制措施 ┃20┃②适时开展应急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少一个要素减1 ┃┃ ┃
┃处置 ┃┃ ┃③正确采取消杀等处理措施; ┃分,单项得分减完 ┃┃ ┃
┃ ┃┃ ┃④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无二代病例。┃为止。┃┃ ┃
┃指数 ┃┃ ┃┃ ┃┃ ┃
┃ ┣━━━━━━╋━━━╋━━━━━━━━━━━━━━━━━━━━━━╋━━━━━━━━━╋━━━━╋━━━┫
┃ ┃┃ ┃①根据流行病学、病原学和临床学资料,撰写┃第①项6分,②项  ┃┃ ┃
┃ ┃┃ ┃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对组织、技术等措施进┃2分。每项少一 ┃┃ ┃
┃ ┃6.总结报告 ┃10┃行评估;┃个要素减1分,单  ┃┃ ┃
┃ ┃┃ ┃②有关调查表格、数据、资料完整,分类整理、 ┃项得分减完为止。 ┃┃ ┃
┃ ┃┃ ┃及时归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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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处置指数=各项得分之和/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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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料收集方法: 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相关资料为准。随机抽取评估年度5起散发疫情,不足5起全查;按评估量表评估调查处置的相关方案、报告和记录材料等;主要从传染源管理、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对高危人群采取适宜防护措施,控制相关影响因素等方面采用评估量表进行评估。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制、消毒杀虫除害、免疫规划和学生常见病防制等相关业务科室的记录、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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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1.1.7 ┃┃ 甲乙类 ┃ ┃ 医学观 ┃ 消杀疫 ┃采集样 ┃检测标 ┃ 预防投药 ┃┃ 甲乙类 ┃ 规范处 ┃
┃ 散发疫 ┃ 年度 ┃ 传染病 ┃ 处置数 ┃ 察人数 ┃ 点数┃ 品数 ┃ 本数 ┃ 人数/应急┃ 参数 ┃ 传染病 ┃ 置指数 ┃
┃ 情规范 ┃┃ 报告数 ┃ ┃ ┃ ┃┃┃ 接种人数 ┃┃ 抽查数 ┃ ┃
┃ ┣━━━━╋━━━━━╋━━━━━╋━━━━━╋━━━━━╋━━━━╋━━━━╋━━━━━━╋━━━━╋━━━━━╋━━━━━┫
┃ 处置指 ┃┃ ┃ ┃ ┃ ┃┃┃┃┃ ┃ ┃
┃ ┣━━━━╋━━━━━╋━━━━━╋━━━━━╋━━━━━╋━━━━╋━━━━╋━━━━━━╋━━━━╋━━━━━╋━━━━━┫
┃ 数 ┃┃ ┃ ┃ ┃ ┃┃┃┃┃ ┃ ┃
┣━━━━━┻━━━━┻━━━━━┻━━━━━┻━━━━━┻━━━━━┻━━━━┻━━━━┻━━━━━━┻━━━━┻━━━━━┻━━━━━┫
┃ 备注:┃
┗━━━━━━━━━━━━━━━━━━━━━━━━━━━━━━━━━━━━━━━━━━━━━━━━━━━━━━━━━━━━━━━━━━━━┛
1.1.8 网络直报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网络直报覆盖率 ┃10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覆盖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相关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网络直报覆盖率=实现网络直报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数/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数据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通过查阅日常报告资料、工作方案和总结报告、相关信息反馈资料等。计算网络直报覆盖率。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资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制等业务科室和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辖区纳入 ┃ 实现网络直报 ┃覆盖率(%)┃辖区医疗卫生 ┃ 实现网络直报的 ┃覆盖率(%)┃
┃ 1.1.8 ┃ 年度 ┃ 管理医疗 ┃ 医疗机构数┃┃ 单位总数┃医疗卫生单位总数 ┃┃
┃ 网络直 ┃┃ 机构总数 ┃┃┃ ┃ ┃┃
┃ 报覆盖 ┃┃┃┃┃ ┃ ┃┃
┃ ┣━━━━╋━━━━━━╋━━━━━━━━╋━━━━━━╋━━━━━━━╋━━━━━━━━━╋━━━━━━┫
┃ 率 ┃┃┃┃┃ ┃ ┃┃
┃ ┣━━━━╋━━━━━━╋━━━━━━━━╋━━━━━━╋━━━━━━━╋━━━━━━━━━╋━━━━━━┫
┃ ┃┃┃┃┃ ┃ ┃┃
┣━━━━━┻━━━━┻━━━━━━┻━━━━━━━━┻━━━━━━┻━━━━━━━┻━━━━━━━━━┻━━━━━━┫
┃备注: ┃
┗━━━━━━━━━━━━━━━━━━━━━━━━━━━━━━━━━━━━━━━━━━━━━━━━━━━━━━━━━━┛
1.2.1 冷链运转管理使用完好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冷链运转管理使用完好率 ┃10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冷链设备管理和配备情况。 (2)指标的依据: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相关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冷链设备使用率=实际使用的设备数/设备总数×100% 冷链设备完好率=正常运转的设备数/设备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冷链管理、运送符合规范要求;查看设备台帐、温度监测、保养和维修记录情况;现场核查低温冷库、普通冷库、冷藏车和冰箱装备情况;依据台帐和记录计算使用率(不含备用设备)和完好率,现场抽查核实。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免疫、设备装备等相关部门及辖区计划免疫接种门诊的相关资料和实物。 (6)基本信息收集:
┏━━━━━━┳━━━━━━━━━━━━━━━━━━━━━━━━━━━━━━━━━━━━━━━━━━━━━━━━━━┓
┃指标┃量化数据┃
┣━━━━━━╋━━━┳━━━━━┳━━━━━━┳━━━━━━┳━━━━━┳━━━━━┳━━━━━━┳━━━┳━━━┫
┃1.2.1冷链 ┃年度 ┃现有冷链 ┃实际使用的 ┃能正常运转 ┃设备使用 ┃设备完好 ┃运转记录齐 ┃记录 ┃资料 ┃
┃┃ ┃设备数┃ 设备数┃的设备数┃率(%) ┃ 率(%)┃ 全设备数 ┃参数 ┃质量 ┃
┃运转管理使 ┃ ┃ ┃┃┃ ┃ ┃┃ ┃ ┃
┃┣━━━╋━━━━━╋━━━━━━╋━━━━━━╋━━━━━╋━━━━━╋━━━━━━╋━━━╋━━━┫
┃用完好率┃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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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2.2 疫苗接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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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省 ┃市 ┃县 ┃
┣━━━━━━━━╋━━━━━━━━━━━━━━╋━━━━╋━━━━╋━━━━┫
┃疫苗接种率 ┃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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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主要评价辖区国家免疫规划规定使用疫苗的接种率。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免疫规划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疫苗接种率=儿童全程接种某种疫苗人数/同期辖区某种疫苗应接种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原则上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没有开展信息化管理的地区可以查看接种率年报表、接种率信息反馈或近年接种率调查资料;根据地方统计年鉴年龄别儿童数资料核算报告接种率,验证一致性,相差±5%为一致,认可报告接种率。 或者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方法估算疫苗接种率=[实际管理的儿童数+1/2未管理儿童数]/目标儿童数×100%。其中,未管理儿童数=目标儿童数-实际管理儿童数。相差±5%为一致,认可报告接种率。 如果考核年度有本级标准的抽样调查接种结果,以该调查接种率为准。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资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等相关业务部门及辖区计划免疫接种对象。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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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 1.2.2 ┃ 年 ┃ 辖区 ┃疫苗 ┃应接种 ┃实接种 ┃全程接 ┃接种率 ┃参 ┃接种 ┃调查 ┃调查全 ┃调查接 ┃督导┃实际督 ┃资料 ┃
┃ 某种疫 ┃ 度 ┃ 儿童 ┃种类 ┃人数┃人数┃种人数 ┃(%) ┃数 ┃调查 ┃接种 ┃程接种 ┃种率┃县(区)┃导单┃质量 ┃
┃ 苗接种 ┃ ┃ 数┃ 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 数┃位数┃ ┃
┃ ┣━━━╋━━━━╋━━━╋━━━━╋━━━━╋━━━━╋━━━━╋━━╋━━━╋━━━╋━━━━╋━━━━╋━━━━╋━━━━╋━━━┫
┃ 率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2.3 规范接种单位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规范接种单位覆盖率 ┃≥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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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管理情况。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为准判断规范化接种门诊,省制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省级执行。 (2)指标的依据: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卫生部相关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规范接种单位覆盖率=规范化接种单位数/辖区接种单位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根据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查阅相关报表、专项调查、相关验收等资料,核实规范接种单位覆盖率。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资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免疫规划接种门诊有关资料、实物。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1.2.3 ┃ 年 ┃ 辖区接种 ┃达国家标 ┃达省标准 ┃┃┃┃ ┃┃┃ ┃
┃ 规范接 ┃ 度 ┃ 单位数┃ 准接种 ┃ 接种单 ┃达国标 ┃达省标 ┃参 ┃评估调查 ┃达标数 ┃达标率 ┃资料质量 ┃
┃ ┃ ┃┃ ┃ ┃覆盖率 ┃覆盖率 ┃数 ┃ 单位数 ┃┃┃ ┃
┃ 种单位 ┃ ┃┃ 单位数 ┃ 位数┃┃┃┃ ┃┃┃ ┃
┃ ┣━━━╋━━━━━━╋━━━━━╋━━━━━╋━━━━╋━━━━╋━━╋━━━━━╋━━━━╋━━━━╋━━━━━┫
┃ 覆盖率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2.4 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规范处置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规范处置率 ┃≥9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被评估机构内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疫苗接种副反应和异常反应的规范处置情况。 异常反应包括疑似异常反应、确定的异常反应及其他与接种有关的接种反应事件。 规范处置指对疑似异常反应的诊断、治疗及对群体癔症的处理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并有相关记录材料。 (2)指标的依据: 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方案和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异常反应规范处置率=按规范处置的异常反应事件数/同期辖区异常反应报告事件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通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评估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处置报告等情况;查阅处理记录、报告,并根据规范要求对质量作出评估,计算规范处置率。 核查5起,不足5起全查。重点核查较为严重的异常反应事件(如有死亡发生的,涉及1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免疫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计划免疫接种门诊有关资料、网络直报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
┃指标 ┃量化数据 ┃
┣━━━━━╋━━━━┳━━━━━━┳━━━━━━┳━━━━━━━━┳━━━━━━━━━┳━━━━┳━━━━━━┫
┃ 1.2.4 ┃ 年度 ┃ 报告起数 ┃ 处置起数 ┃ 规范处置起数 ┃ 规范处置率(%)┃ 参数 ┃ 资料质量 ┃
┃ 异常反 ┃┃┃┃┃ ┃┃┃
┃ ┣━━━━╋━━━━━━╋━━━━━━╋━━━━━━━━╋━━━━━━━━━╋━━━━╋━━━━━━┫
┃ 应规范 ┃┃┃┃┃ ┃┃┃
┃ ┣━━━━╋━━━━━━╋━━━━━━╋━━━━━━━━╋━━━━━━━━━╋━━━━╋━━━━━━┫
┃ 处置率 ┃┃┃┃┃ ┃┃┃
┣━━━━━┻━━━━┻━━━━━━┻━━━━━━┻━━━━━━━━┻━━━━━━━━━┻━━━━┻━━━━━━┫
┃备注:┃
┗━━━━━━━━━━━━━━━━━━━━━━━━━━━━━━━━━━━━━━━━━━━━━━━━━━━━━━━┛
1.2.5 适龄儿童建证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适龄儿童建证率 ┃≥95%┃┃√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被评估机构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建证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适龄儿童建证率=适龄儿童已建预防接种证人数/辖区适龄儿童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或现场调查结合核查统计资料评估,查阅报表、专项调查、信息反馈、年龄别人口等资料,或近年市/县接种率调查资料;从调查方法,样本数量、表格填写规范程度,判定标准等进行认同性评估。如无调查资料,县级单位可采用lqas方法对适龄儿童进行现场调查建证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相关部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免疫规划接种门诊、适龄儿童家庭、教育系统幼儿园、小学等有关部门资料。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 ┃ ┃ ┃┃┃ ┃┃┃┃资料质量 ┃┃┃
┃ ┃ 年 ┃ 辖区适 ┃应建 ┃实际 ┃建证 ┃调查应 ┃调查实 ┃规范 ┃调查┃调查规 ┃参 ┃(方案、实┃督导┃实际督 ┃
┃ 1.2.5 ┃ 度 ┃龄儿 ┃证人 ┃建证 ┃率┃建证┃际建证 ┃建证 ┃建证┃范建┃数 ┃施计划、 ┃县(区)┃ 导单 ┃
┃ 适龄儿 ┃ ┃童数 ┃数┃人数 ┃(%)┃人数┃人数┃数┃率(%)┃证数┃┃ ┃ 数┃ 位数 ┃
┃ ┃ ┃ ┃ ┃ ┃ ┃┃┃ ┃┃┃┃总结等) ┃┃┃
┃ 童建证 ┃ ┃ ┃ ┃ ┃ ┃┃┃ ┃┃┃┃ ┃┃┃
┃ ┣━━━╋━━━━━╋━━━╋━━━╋━━━╋━━━━╋━━━━╋━━━╋━━━━╋━━━━╋━━╋━━━━━╋━━━━╋━━━━┫
┃ 率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1.2.6 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 ┃≥95%┃┃√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入托、入学儿童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执行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查验入托、入学儿童数/辖区入托、入学儿童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报告、专项调查、辖区学校和在托、在学儿童或近年辖区统一组织调查等资料,核实查验率。 随机抽查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学儿童30人,核实现场调查结果与资料统计结果的一致性。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免疫相关部门、适龄儿童家庭、教育系统幼儿园、小学等有关部门资料。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2.6入 ┃年 ┃辖区学┃辖区入┃ 应查验 ┃实际查验 ┃儿童接 ┃实际督导┃儿童接种 ┃参 ┃资料 ┃
┃托、入学 ┃度 ┃校、幼托 ┃托、入学 ┃儿童接种 ┃儿童接种 ┃种史查 ┃学校、幼托 ┃史查验督 ┃┃ ┃
┃儿童接种 ┃┃机构数┃儿童总数 ┃ 证人数 ┃ 证人数 ┃ 验率 ┃ 机构数┃导覆盖率 ┃数 ┃质量 ┃
┃ ┣━━╋━━━━━╋━━━━━╋━━━━━╋━━━━━╋━━━━╋━━━━━━╋━━━━━╋━━╋━━━┫
┃证查验率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2.7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覆盖率 ┃10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儿童免疫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儿童免疫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数/辖区内接种单位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通过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查核建证、接种等相关资料及网络运行情况;现场查看至少2处接种点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核实覆盖率。实施网络报告并进入国家系统的判断为实施;未进入国家信息系统的判断为未实施。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免疫规划接种门诊有关资料、网络直报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辖区 ┃实施儿童 ┃实施网络┃ ┃ ┃ ┃┃ ┃┃ ┃
┃1.2.7儿 ┃年 ┃内接 ┃预防接种 ┃报告,但未 ┃未实施网 ┃儿童预防 ┃儿童预防 ┃┃ ┃┃ ┃
┃ ┃┃ ┃ ┃┃ ┃ ┃ ┃┃接种 ┃接种单 ┃ ┃
┃童预防接 ┃度 ┃种单 ┃信息管理 ┃进入国家┃络报告的 ┃接种信息 ┃接种实施 ┃参 ┃单位 ┃位督导 ┃资料 ┃
┃种信息系 ┃┃位总 ┃系统的接 ┃信息管理┃ 接种单 ┃系统覆盖 ┃网络报告 ┃┃ ┃┃ ┃
┃ ┃┃ 数 ┃种单位数 ┃系统的接┃ 位数┃ 率(%)┃覆盖率┃数 ┃督导 ┃覆盖率 ┃质量 ┃
┃ ┃┃ ┃ ┃┃ ┃ ┃(%)┃┃ 数 ┃(%) ┃ ┃
┃统覆盖率 ┃┃ ┃ ┃种单位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2.8 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覆盖率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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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工作状况。 (2)指标的依据: 国家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异常反应监测覆盖率=实施疫苗接种副反应监测月常规报告接种单位数/辖区接种单位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辖区月报表、汇总表、网络报告、辖区接种单位数等资料;核实覆盖率;开展月常规报告及“零报告”的单位为已实施。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免疫规划接种门诊有关资料、网络直报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实施疫苗 ┃实施疫苗接 ┃疫苗接种 ┃ ┃应开展 ┃实际开 ┃ ┃┃ ┃
┃ ┃年 ┃接种 ┃接种副反 ┃种副反应监 ┃疑似异常 ┃月常规┃疑似异 ┃展疑似 ┃监测 ┃┃ ┃
┃ ┃┃单位 ┃应监测报 ┃ 测月常规 ┃反应监测 ┃开展“零 ┃常反应 ┃异常反 ┃点督 ┃参 ┃资料 ┃
┃1.2.8异 ┃度 ┃ ┃ ┃┃ ┃报告”单 ┃┃应监测 ┃导次 ┃数 ┃质量 ┃
┃ ┃┃总数 ┃告接种单 ┃ 报告接种 ┃ 覆盖率 ┃ 位数┃监测的 ┃┃ ┃┃ ┃
┃常反应监 ┃┃ ┃ 位数┃ 单位数┃(%)┃ ┃疫苗数 ┃ 的疫 ┃ 数 ┃┃ ┃
┃ ┃┃ ┃ ┃┃ ┃ ┃┃ 苗数 ┃ ┃┃ ┃
┃测覆盖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1.2.9 接种监测报告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接种监测报告覆盖率 ┃10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被评估机构辖区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报告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接种监测报告覆盖率=实施接种监测报告的单位数/辖区应报告接种单位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根据监测方案,查阅监测系统运转情况;现场查看市、县、社区(乡镇)执行监测方案情况、相关报表、记录,核实监测报告率;实施网络报告的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结果为准。未实行网络报告的以纸质报告为准。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免疫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计划免疫接种门诊有关资料、网络直报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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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实施接种监 ┃辖区监测报 ┃辖区接种监 ┃开展监测报 ┃督导接种 ┃ ┃ ┃
┃1.2.9接 ┃年度 ┃测报告的单 ┃告接种单位 ┃测报告覆盖 ┃告接种 ┃监测报告 ┃参数 ┃资料质量 ┃
┃种监测报 ┃ ┃位数┃总数┃ 率(%) ┃疫苗数 ┃单位次数 ┃ ┃ ┃
┃ ┣━━━╋━━━━━━╋━━━━━━╋━━━━━━╋━━━━━━╋━━━━━╋━━━╋━━━━━┫
┃告覆盖率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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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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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人群抗体水平监测完成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人群抗体水平监测完成率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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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人群抗体水平监测工作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技术管理规程》和相应监测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人群抗体水平监测完成率=实际检测人数/计划应检测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根据省、市级下达年度免疫监测方案,查阅方案、原始资料、总结等资料;对免疫监测方案设计、数据分析、实验室方法等完整性、准确性和实现方案目标程度作出评估。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疫规划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免疫规划接种门诊有关资料、网络直报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 ┃量化数据 ┃
┣━━━━━━╋━━━━┳━━━━━━┳━━━━━┳━━━━┳━━━━━━━┳━━━━━━━┳━━━━━┳━━┳━━━┫
┃┃┃ 疫苗针对 ┃传染病抗 ┃实际开 ┃ ┃ ┃ ┃┃ ┃
┃ 1.2.10 ┃ 年度 ┃ 传染病种 ┃体调查应 ┃展传染 ┃各种传染病抗 ┃ ┃抗体阳性 ┃参 ┃资料 ┃
┃┃┃┃ ┃病抗体 ┃体阳性人数┃调查检测人数 ┃ 率(%) ┃数 ┃质量 ┃
┃ 人群抗体 ┃┃ 类数 ┃ 开展数 ┃┃ ┃ ┃ ┃┃ ┃
┃┃┃┃ ┃调查数 ┃ ┃ ┃ ┃┃ ┃
┃┣━━━━╋━━━━━━╋━━━━━╋━━━━╋━━━━━━━╋━━━━━━━╋━━━━━╋━━╋━━━┫
┃ 水平监测 ┃┃┃ ┃┃ ┃ ┃ ┃┃ ┃
┃┣━━━━╋━━━━━━╋━━━━━╋━━━━╋━━━━━━━╋━━━━━━━╋━━━━━╋━━╋━━━┫
┃┃┃┃ ┃┃ ┃ ┃ ┃┃ ┃
┣━━━━━━┻━━━━┻━━━━━━┻━━━━━┻━━━━┻━━━━━━━┻━━━━━━━┻━━━━━┻━━┻━━━┫
┃备注: ┃
┗━━━━━━━━━━━━━━━━━━━━━━━━━━━━━━━━━━━━━━━━━━━━━━━━━━━━━━━━━━┛
1.2.11 流动儿童接种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流动儿童接种率 ┃≥90%┃┃┃√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辖区内5岁以下流动儿童接种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预防接种工作技术规程、规范及相关的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率=调查发现某种疫苗实种人数/调查辖区适龄流动儿童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流动人口接种报表、总结等资料;县级选取1个流动人口聚集地,对集贸市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采用批质量抽样方法现场调查30名流动儿童,进行快速评估。核实资料统计结果的一致性。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免疫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计划免疫接种门诊、流动人口聚集地和相关学校等有关资料、网络直报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 ┃量化数据┃
┣━━━━━━╋━━━┳━━━━┳━━━┳━━━┳━━━┳━━━━┳━━━┳━━━━┳━━━━┳━━━━━┳━━━━┳━━━━┳━━━━┳━━━┫
┃┃ 年 ┃ 辖区 ┃应接 ┃实接 ┃全程 ┃接种┃ 参 ┃ 接种 ┃ 调查 ┃ 调查全 ┃调查接 ┃┃实际督 ┃ ┃
┃ 1.2.11 ┃ 度 ┃ 流动 ┃种人 ┃种人 ┃接种 ┃ 率┃ 数 ┃ 调查 ┃ 接种 ┃ 程接种 ┃种率┃督导县 ┃导单┃资料 ┃
┃┃ ┃┃ ┃ ┃ ┃┃ ┃┃┃ ┃┃(区)数┃┃质量 ┃
┃ 流动儿┃ ┃儿童数 ┃ 数 ┃ 数 ┃人数 ┃ (%)┃ ┃ 人数 ┃ 人数 ┃人数 ┃(%) ┃┃位数┃ ┃
┃┣━━━╋━━━━╋━━━╋━━━╋━━━╋━━━━╋━━━╋━━━━╋━━━━╋━━━━━╋━━━━╋━━━━╋━━━━╋━━━┫
┃ 童接种┃ ┃┃ ┃ ┃ ┃┃ ┃┃┃ ┃┃┃┃ ┃
┃ 率┃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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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覆盖率 ┃100% ┃√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辖区内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个县(区)设立2—3个自愿咨询检测点。 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的县(区)应符合①辖区设立监测点数量符合工作方案要求;②监测点人员、设施、制度等符合有关规定;③负责检测的实验室条件达到有关要求;④服务范围覆盖辖区人口;⑤自愿咨询监测点切实开展工作。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覆盖率=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的县(区)数/辖区县(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现场查阅开展工作计划、方案、文件、报表、记录和报告等相关资料,评估工作落实情况。 (5)资料来源: 艾滋病防治有关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和自愿咨询检测点的相关资料、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 辖区县 ┃ 建有自 ┃ 建有自 ┃ 咨询检 ┃┃┃┃ ┃
┃1.3.1艾 ┃年 ┃ 辖区县 ┃ 以上医 ┃ 愿咨询 ┃ ┃ ┃┃┃┃ ┃
┃滋病自愿 ┃度 ┃ (区)数┃ 疗卫生 ┃ 检测点 ┃ 愿咨询 ┃ 测点┃咨询检 ┃咨询检 ┃咨询检 ┃资料 ┃
┃ ┃┃ ┃ ┃ 的县┃ 检测┃(vct)覆 ┃测人数 ┃测项目 ┃测参数 ┃质量 ┃
┃咨询检测 ┃┃ ┃ 机构数 ┃ ┃ 点数┃ 盖率┃┃┃┃ ┃
┃ ┃┃ ┃ ┃ (区)数┃ ┃ ┃┃┃┃ ┃
┃ ┣━━╋━━━━━╋━━━━━╋━━━━━╋━━━━━╋━━━━━╋━━━━╋━━━━╋━━━━╋━━━┫
┃点覆盖率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3.2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合格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合格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辖区内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为合格实验室。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合格率=质控考核验收合格实验室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艾滋病检测的实验室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现场查阅组织的质控项目及其考核验收计划、方案、总结等相关资料、数据;查验省卫生厅批准通过的实验室认证合格单位名录等相关文件、证书。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防治相关业务和质量管理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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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1.3.2艾 ┃年 ┃辖区┃辖区县以 ┃建有实验 ┃建有实验 ┃ ┃ ┃┃┃ ┃┃ ┃
┃滋病检测 ┃度 ┃县(区)┃上医疗卫 ┃室的县┃室的县以 ┃实行实验 ┃质控 ┃考核合 ┃考核合 ┃考核 ┃参 ┃资料 ┃
┃ ┃┃┃ ┃ ┃上医疗卫 ┃质控的┃项目 ┃格项┃格实验 ┃合格 ┃数 ┃质量 ┃
┃实验室质 ┃┃ 数┃生机构数 ┃(区)数 ┃ ┃实验室┃ 数 ┃目数┃室数┃ 率 ┃┃ ┃
┃ ┃┃┃ ┃ ┃生机构数 ┃ ┃ ┃┃┃ ┃┃ ┃
┃ ┣━━╋━━━━╋━━━━━╋━━━━━╋━━━━━╋━━━━━╋━━━╋━━━━╋━━━━╋━━━╋━━╋━━━┫
┃量控制合 ┃┃┃ ┃ ┃ ┃ ┃ ┃┃┃ ┃┃ ┃
┃格率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1.3.3 艾滋病高危人群预防服务措施覆盖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艾滋病高危人群预防服务措施覆盖率 ┃9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对掌握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实施预防干预的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高危人群预防服务措施覆盖率=被调查者中过去12个月接受主要艾滋病预防服务的高危人数/辖区被调查的高危人总数×100% 高危人群定义参照有关规定,按高危人群的类型分性别和年龄组计算。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核实综合监测或专题调查工作计划、方案、记录和报告等相关资料,评估监测或专题调查数据的覆盖面,对主要预防干预服务项目工作落实程度进行评估。 主要艾滋病预防干预服务包括:①安全套推广;②药物维持疗法;③清洁针具提供/交换;④艾滋病咨询与检测;⑤同伴教育;⑥性病诊疗服务;⑦其它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预防干预相关业务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医疗机构性病门诊等的资料、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3.3艾 ┃ 年 ┃辖区县 ┃开展预防干预 ┃ 其中7项均开  ┃ 开展预防干预 ┃ 接受服务 ┃
┃滋病高危 ┃ 度 ┃(区)数┃ 服务县(区)数 ┃ 展的县(区)数 ┃ 服务项目总数 ┃ 项目人数 ┃
┃ ┣━━━╋━━━━╋━━━━━━━━━╋━━━━━━━━╋━━━━━━━━╋━━━━━━┫
┃人群预防 ┃ ┃┃ ┃┃┃┃
┃服务措施 ┃ ┃┃ ┃┃┃┃
┃ ┣━━━╋━━━━╋━━━━━━━━━╋━━━━━━━━╋━━━━━━━━╋━━━━━━┫
┃覆盖率┃ ┃┃ ┃┃┃┃
┣━━━━━┻━━━┻━━━━┻━━━━━━━━━┻━━━━━━━━┻━━━━━━━━┻━━━━━━┫
┃备注:┃
┗━━━━━━━━━━━━━━━━━━━━━━━━━━━━━━━━━━━━━━━━━━━━━━━━━┛
1.3.4 为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支持和服务的比例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为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 ┃100% ┃┃√ ┃√ ┃
┃支持和服务的比例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对辖区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服务工作落实情况。 关怀支持与服务主要指:①宣教咨询:发放宣教材料,免费提供安全套,提供咨询和家庭护理培训等。②家庭病床:对感染者/病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随访,建立随访档案。③药物提供:对需要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或部分免费提供药物(包括中药)。 关怀救助:①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部门的低保;②对未纳入民政部门低保的感染者、病人及家属每人每月能得到一定补助;③子女免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④提供开展生产自救、参加互助小组、就业等帮助。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获得关怀、支持和服务的比例=过去12个月内,本人及其家庭获得来自亲戚、朋友以外的其它组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或个人的关怀与支持的感染者和病人的人数/过去12个月内,登记在册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包括在这12月内已故的患者,不包括12个月前已故的患者)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通过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报表、专题调查获得;查阅工作计划、方案、登记人数、记录和报告等相关资料,评价关怀支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 依据艾滋病监测网络确定感染者、病人的数量。感染者、病人数量按照过去12个月内在本辖区居住过的人数计算。关怀服务项目落实齐全为合格人数。缺项不计入合格人数;无资料记录或记录不全视为不合格。 (5)资料来源: 辖区民政、卫生行政有关职能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防治相关业务科室、医疗机构相关条线的资料、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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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1.3.4为 ┃┃辖区艾滋病┃调查获得 ┃关怀支 ┃调查获得 ┃发放宣 ┃发放 ┃免费提 ┃纳入民 ┃ ┃
┃感染者、 ┃年 ┃ 病毒感染┃关怀、支 ┃持与服 ┃关怀、支 ┃ 教材 ┃宣教 ┃ 供安 ┃政部门 ┃资料 ┃
┃病人及其 ┃度 ┃ 者、病人及 ┃持和服┃务主要 ┃持和服务 ┃ 料种 ┃材料 ┃ 全套 ┃低保对 ┃质量 ┃
┃家庭提供 ┃┃ 家庭人数┃务人数┃ 形式 ┃ 的比例 ┃ 类数 ┃ 数 ┃ 数量 ┃象人数 ┃ ┃
┃ ┣━━╋━━━━━━━╋━━━━━╋━━━━╋━━━━━╋━━━━╋━━━╋━━━━╋━━━━╋━━━┫
┃关怀、支 ┃┃ ┃ ┃┃ ┃┃ ┃┃┃ ┃
┃持和服务 ┃┃ ┃ ┃┃ ┃┃ ┃┃┃ ┃
┃ ┣━━╋━━━━━━━╋━━━━━╋━━━━╋━━━━━╋━━━━╋━━━╋━━━━╋━━━━╋━━━┫
┃的比例┃┃ ┃ ┃┃ ┃┃ ┃┃┃ ┃
┣━━━━━┻━━┻━━━━━━━┻━━━━━┻━━━━┻━━━━━┻━━━━┻━━━┻━━━━┻━━━━┻━━━┫
┃备注: ┃
┗━━━━━━━━━━━━━━━━━━━━━━━━━━━━━━━━━━━━━━━━━━━━━━━━━━━━━━━━┛
1.3.5 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或中医治疗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或中医治疗率 ┃8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或中医治疗的工作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率=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的病人数/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总数×100% 分子包括上一年度接受治疗的人数,加上当年度开始治疗的人数,减去当年度中止治疗的人数(包括死亡人数)。分母用cd4检测后根据国家方案符合治疗标准的比例推算。 抗病毒治疗和中医治疗分类统计。 (4)资料收集方法: 根据卫生机构记录、病例报告统计计算。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的开始和结束日期是记录的重要部分,应尽可能避免报告周期的重叠;查阅工作计划、方案、记录和报告等相关资料,评估资料完整性、准确性。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有关医疗机构。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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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1.3.5为 ┃ ┃符合治疗标准 ┃艾滋病 ┃艾滋病 ┃当年度 ┃接受抗 ┃接受 ┃接受抗病 ┃┃
┃感染者和 ┃ 年 ┃ 的艾滋病病 ┃病毒感 ┃ 病人 ┃接受治 ┃ 病毒 ┃中医 ┃毒治疗或 ┃ 资料 ┃
┃病人提供 ┃ 度 ┃ 毒感染者和 ┃染者调 ┃ 调查 ┃疗的调 ┃ 治疗 ┃治疗 ┃中医治疗 ┃ 质量 ┃
┃抗病毒或 ┃ ┃ 病人调查数 ┃ 查数 ┃ 数┃查人数 ┃ 人数 ┃人数 ┃ 的比例 ┃┃
┃ ┣━━━╋━━━━━━━╋━━━━╋━━━━╋━━━━╋━━━━╋━━━╋━━━━━╋━━━━┫
┃中医治疗 ┃ ┃ ┃┃┃┃┃ ┃ ┃┃
┃ ┣━━━╋━━━━━━━╋━━━━╋━━━━╋━━━━╋━━━━╋━━━╋━━━━━╋━━━━┫
┃率┃ ┃ ┃┃┃┃┃ ┃ ┃┃
┣━━━━━┻━━━┻━━━━━━━┻━━━━┻━━━━┻━━━━┻━━━━┻━━━┻━━━━━┻━━━━┫
┃备注: ┃
┗━━━━━━━━━━━━━━━━━━━━━━━━━━━━━━━━━━━━━━━━━━━━━━━━━━━━┛
1.3.6 特定人群安全套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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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特定人群安全套使用率 ┃9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内女性商业性服务工作者安全套使用情况,旨在评价对于艾滋病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实施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暗娼安全套使用率=接受调查的暗娼在过去12个月中最近一次发生商业性行为时报告使用了安全套的人数/调查的暗娼总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从综合监测或专题调查中获得,查阅工作计划、方案、记录和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 调查必须询问被调查者以下问题:在过去12个月中,最近一次发生商业性行为时是否使用了安全套,并有统计结果;调查结果按居住分布(城市或农村)分类、分年龄计算。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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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 ┃ ┃┃ 开展 ┃ 接受调 ┃被调查者在过去12个 ┃ ┃调查结果 ┃小于 ┃大于或 ┃ ┃
┃ 1.3.6 ┃ 年 ┃┃ 调查 ┃ 查的┃月中最近一次发生商 ┃使用 ┃ 是否按 ┃25岁 ┃等于25 ┃资料 ┃
┃ 特定人 ┃ 度 ┃ 数据来源 ┃┃ ┃┃ ┃ ┃ ┃┃ ┃
┃ ┃ ┃┃ 的区 ┃ 暗娼┃业性行为时报告使┃比例 ┃ 照分类 ┃组比 ┃ 岁组 ┃质量 ┃
┃ 群安全 ┃ ┃┃ 县数 ┃ 总数┃用了安全套的人数┃ ┃ 计算? ┃ 例 ┃ 比例 ┃ ┃
┃ 套使用 ┃ ┃┃┃ ┃┃ ┃ ┃ ┃┃ ┃
┃ ┣━━━╋━━━━━━╋━━━━╋━━━━━╋━━━━━━━━━━╋━━━╋━━━━━╋━━━╋━━━━╋━━━┫
┃ 率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3.7 特定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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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省 ┃市 ┃县 ┃
┣━━━━━━━━━━━━━━━╋━━━━━━━━━━╋━━━━╋━━━━╋━━━━┫
┃特定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纵向比较有控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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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艾滋病感染者动态监测工作落实程度。 特定人群指:暗娼、注射吸毒人群、男男性接触者、性病门诊就诊者及孕产妇等。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及相关工作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特定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特定人群中艾滋病病毒检测阳性的人数/特定人群中参加艾滋病病毒检测的人数×100% 应按特定人群的类型分性别和年龄组分别计算。年龄组:<25岁和≥25岁组。 (4)资料收集方法: 从监测或专题调查中获得,查阅考核年度工作计划、方案、记录和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按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相关资料完整、可信视为开展。核实考核年度感染率与近3年平均感染率比较。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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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 1.3.7 ┃ 年 ┃ 数 ┃ 被调查特 ┃特定人群┃ 特定人 ┃特定人 ┃调查结果 ┃┃┃ ┃ ┃┃
┃ ┃ ┃ 据 ┃ 定人群种 ┃中参加艾┃群中艾滋 ┃┃是否按照 ┃小于┃大于或 ┃ ┃ ┃┃
┃ ┃ ┃ ┃┃┃ ┃┃ ┃┃ 等于 ┃男性 ┃女性 ┃资 ┃
┃ 特定人 ┃ 度 ┃ 来 ┃┃滋病病毒┃病病毒检 ┃群艾滋 ┃性别和年 ┃25岁┃┃感染 ┃感染 ┃料 ┃
┃ ┃ ┃ 源 ┃ 类数 ┃┃测阳性的 ┃病病毒 ┃ 龄分类 ┃组比例 ┃25岁组 ┃ ┃ ┃质 ┃
┃ 群艾滋 ┃ ┃ ┃┃检测的人数 ┃ ┃感染率 ┃ ┃┃ 比例 ┃率┃率┃量 ┃
┃ 病病毒 ┃ ┃ ┃┃┃ 人数┃┃ 计算? ┃┃┃ ┃ ┃┃
┃ ┣━━━╋━━━╋━━━━━━╋━━━━━━╋━━━━━╋━━━━╋━━━━━╋━━━━╋━━━━╋━━━╋━━━╋━━┫
┃ 感染率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3.8 特定人群注射针具和安全套使用的比例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特定人群注射针具和安全套使用的比例 ┃8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吸毒者共用注射针具和安全套使用情况,评估吸毒者干预措施实施效果。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吸毒者未共用注射针具并使用安全套的比例=被调查者报告最近一个月中注射毒品时未共用针具,并最近一次性行为使用了安全套的人数/被调查者中报告最近一个月注射了毒品,并且有过性行为的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从综合监测或专题调查中获得,查阅工作计划、方案、记录和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按计划要求开展并有记录的视为开展,核实指标值。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1.3.8特 ┃┃ ┃开展 ┃被调查者报告最近 ┃被调查者中报 ┃ ┃调查结 ┃小于 ┃大于或 ┃ ┃
┃ ┃┃ ┃ ┃一个月中注射毒品 ┃告最近一个月 ┃ ┃┃ ┃┃ ┃
┃定人群┃年 ┃数据 ┃调查 ┃ ┃ ┃使用 ┃果是否 ┃25岁 ┃等于25 ┃资料 ┃
┃ ┃┃ ┃ ┃时未共用针具,并 ┃注射了毒品, ┃ ┃┃ ┃┃ ┃
┃(吸毒者)┃度 ┃来源 ┃的区 ┃ ┃ ┃比例 ┃按照分 ┃组比 ┃ 岁组 ┃质量 ┃
┃ ┃┃ ┃ ┃最近一次性行为使 ┃并且有过性┃ ┃┃ ┃┃ ┃
┃未共用注 ┃┃ ┃县数 ┃ ┃ ┃ ┃类计算 ┃ 例 ┃ 比例 ┃ ┃
┃射针具并 ┃┃ ┃ ┃用了安全套的人数 ┃行为的人数┃ ┃┃ ┃┃ ┃
┃ ┣━━╋━━━╋━━━╋━━━━━━━━━╋━━━━━━━╋━━━╋━━━━╋━━━╋━━━━╋━━━┫
┃使用安全 ┃┃ ┃ ┃ ┃ ┃ ┃┃ ┃┃ ┃
┃ ┣━━╋━━━╋━━━╋━━━━━━━━━╋━━━━━━━╋━━━╋━━━━╋━━━╋━━━━╋━━━┫
┃套的比例 ┃┃ ┃ ┃ ┃ ┃ ┃┃ ┃┃ ┃
┣━━━━━┻━━┻━━━┻━━━┻━━━━━━━━━┻━━━━━━━┻━━━┻━━━━┻━━━┻━━━━┻━━━┫
┃备注: ┃
┗━━━━━━━━━━━━━━━━━━━━━━━━━━━━━━━━━━━━━━━━━━━━━━━━━━━━━━━━┛
1.3.9 艾滋病高危人群检测知晓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艾滋病高危人群检测知晓率 ┃≥60%┃┃√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高危人群接受检测和高危人群干预措施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方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高危人群检测知晓率=被调查者在过去12个月中接受过艾滋病病毒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高危人群人数/被调查的高危人群总数×100% 应按照高危人群的类型分性别和年龄组分类计算。 (4)资料收集方法: 从综合监测或专题调查、自愿咨询与检测(vct)门诊统计获得;核实工作计划、方案、调查记录和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完整性。按工作计划开展,资料完整,视为开展,计算指标值。 询问被调查者以下问题:①在过去12个月中是否接受过艾滋病检测②如果回答“是”,你是否知道检测结果据此进行统计。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1.3.9 ┃ 年 ┃ 开展检测 ┃ 自愿检测 ┃ 知晓检测 ┃ 知晓检测结果的高 ┃艾滋病检测 ┃ 资料 ┃
┃ 高危人 ┃ 度 ┃人数┃人数┃ 结果人数 ┃危人群比例 ┃ 阳性人数 ┃ 质量 ┃
┃ ┣━━━╋━━━━━━╋━━━━━━╋━━━━━━╋━━━━━━━━━━╋━━━━━━╋━━━━┫
┃ 群检测 ┃ ┃┃┃┃┃┃┃
┃ ┣━━━╋━━━━━━╋━━━━━━╋━━━━━━╋━━━━━━━━━━╋━━━━━━╋━━━━┫
┃ 知晓率 ┃ ┃┃┃┃┃┃┃
┣━━━━━┻━━━┻━━━━━━┻━━━━━━┻━━━━━━┻━━━━━━━━━━┻━━━━━━┻━━━━┫
┃备注:┃
┗━━━━━━━━━━━━━━━━━━━━━━━━━━━━━━━━━━━━━━━━━━━━━━━━━━━━━┛
1.4.1 新涂阳病人发现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新涂阳病人发现率 ┃≥7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结核病新涂阳病人发现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监测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新涂阳病人发现率=登记新涂阳病人数/同期辖区估算新涂阳发病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工作计划、方案、记录和统计分析报告以及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依据月报、季报和网络专报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结果评价。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相关部门、定点肺结核诊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4.1 ┃ 年 ┃ 辖区 ┃ 估算 ┃ 报告 ┃ 登记 ┃新涂阳 ┃ 参 ┃ 督查 ┃督查┃实登┃督查┃资料 ┃
┃ 新涂阳 ┃ 度 ┃人口数 ┃新涂阳 ┃新涂阳 ┃新涂阳 ┃ 病人 ┃ ┃┃┃┃┃ ┃
┃ 病人发 ┃ ┃┃病人数 ┃病人数 ┃病人数 ┃发现率 ┃ 数 ┃单位数 ┃病例数 ┃病例数 ┃发现率 ┃质量 ┃
┃ ┣━━━╋━━━━╋━━━━╋━━━━╋━━━━╋━━━━╋━━━╋━━━━╋━━━━╋━━━━╋━━━━╋━━━┫
┃ 现率┃ ┃┃┃┃┃┃ ┃┃┃┃┃ ┃
┃ ┣━━━╋━━━━╋━━━━╋━━━━╋━━━━╋━━━━╋━━━╋━━━━╋━━━━╋━━━━╋━━━━╋━━━┫
┃ ┃ ┃┃┃┃┃┃ ┃┃┃┃┃ ┃
┣━━━━━┻━━━┻━━━━┻━━━━┻━━━━┻━━━━┻━━━━┻━━━┻━━━━┻━━━━┻━━━━┻━━━━┻━━━┫
┃备注: ┃
┗━━━━━━━━━━━━━━━━━━━━━━━━━━━━━━━━━━━━━━━━━━━━━━━━━━━━━━━━━━━━━━┛
1.4.2 dots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dots覆盖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dots落实程度和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进展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监测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dots覆盖率为特定地区某一时间实施dots的县级行政区划数占该地区县级行政区划总数的百分比。 dots覆盖率=实施dots策略的县级行政区划数/辖区县级行政区划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工作计划、方案、月报、季报、网络专报、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等相关资料,核实记录、统计分析报告和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一致性。 按计划、方案实现dots覆盖规定的病人发现、质量评价、实验室服务、监测与评价、重点人群管理、抗结核药物监测、服务能力和培训等项目措施要求视为覆盖。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相关部门、定点肺结核诊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4.2 ┃ 年 ┃ 辖县 ┃辖区 ┃ 实施┃覆盖 ┃dots ┃网络系 ┃现场┃督导 ┃ ┃督导管 ┃参 ┃资料 ┃
┃ ┃ ┃ (区)┃人口 ┃dots的┃人口 ┃覆盖 ┃统运行 ┃督导县 ┃项目 ┃督导 ┃理合格 ┃┃ ┃
┃ dots┃ 度 ┃┃ ┃ ┃ ┃ ┃┃┃ ┃人数 ┃┃数 ┃质量 ┃
┃ ┃ ┃ 数┃ 数 ┃县(区)数┃ 数 ┃ 率 ┃状况┃(区)数┃ 数 ┃ ┃人数┃┃ ┃
┃ ┣━━━╋━━━━╋━━━╋━━━━━╋━━━╋━━━╋━━━━╋━━━━╋━━━╋━━━╋━━━━╋━━╋━━━┫
┃ 覆盖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1.4.3 结核病病人系统管理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结核病病人系统管理率 ┃≥9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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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结核病病人的系统治疗管理情况。 系统管理包括明确结核病定点诊疗单位,选择制定化疗方案,全疗程规则用药、档案齐全等要素,缺一不可。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结核病监测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病人系统管理率指一定时期内某省市(市、县)辖区内指定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系统治疗管理的病人数占其登记的肺结核病人数的百分比。 病人系统管理率=系统管理病人数/辖区登记病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结核病人登记本,实验室登记本,治疗记录卡,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系统管理要素评估核实系统管理病人数、登记病人数量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一致性。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相关部门、定点肺结核诊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 辖区 ┃ 系统 ┃病人 ┃辖区社 ┃开展病人 ┃网络信 ┃ 现场┃ 督导 ┃督导 ┃督导 ┃┃ ┃
┃ 1.4.3 ┃ 年 ┃ 登记 ┃ 管理 ┃系统 ┃区/乡 ┃管理的社 ┃息系统 ┃ 督导┃┃ ┃管理 ┃参 ┃资料 ┃
┃ 病人系 ┃ 度 ┃ 病人 ┃ 病人 ┃管理 ┃镇卫生 ┃区/乡镇 ┃ 运行 ┃ 社区/ ┃ 项目 ┃病人 ┃ ┃┃ ┃
┃ ┃ ┃┃┃ ┃┃ ┃┃ ┃ 数┃ 数 ┃合格 ┃数 ┃质量 ┃
┃ 统管理 ┃ ┃ 数┃ 数┃ 率 ┃机构数 ┃机构数┃ 状况 ┃ 乡镇数 ┃┃ ┃人数 ┃┃ ┃
┃ ┣━━━╋━━━━╋━━━━╋━━━╋━━━━╋━━━━━╋━━━━╋━━━━━╋━━━━╋━━━╋━━━╋━━╋━━━┫
┃ 率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4.4 新涂阳病人治愈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新涂阳病人治愈率 ┃≥85%┃┃√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新涂阳病人治愈情况,了解结核病人治疗效果和控制措施落实程度。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监测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新涂阳病人治愈率=治愈新涂阳病人数/辖区登记新涂阳病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通过查阅工作计划、方案、季报表、相关检查记录、统计分析报告、以及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核实一致性。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部门、定点肺结核诊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4.4 ┃┃ 治愈新涂阳 ┃登记新涂阳 ┃新涂阳病人 ┃┃ 督查┃ 抽查┃ 资料 ┃
┃ 新涂阳 ┃ 年度 ┃ ┃┃┃ 参数 ┃ ┃ ┃┃
┃ ┃┃ 病人数 ┃ 病人数┃ 治愈率┃┃ 单位数 ┃ 病例数 ┃ 质量 ┃
┃ ┣━━━━╋━━━━━━━╋━━━━━━╋━━━━━━╋━━━━╋━━━━━╋━━━━━╋━━━━┫
┃ 病人治 ┃┃ ┃┃┃┃ ┃ ┃┃
┃ ┣━━━━╋━━━━━━━╋━━━━━━╋━━━━━━╋━━━━╋━━━━━╋━━━━━╋━━━━┫
┃ 愈率┃┃ ┃┃┃┃ ┃ ┃┃
┣━━━━━┻━━━━┻━━━━━━━┻━━━━━━┻━━━━━━┻━━━━┻━━━━━┻━━━━━┻━━━━┫
┃备注: ┃
┗━━━━━━━━━━━━━━━━━━━━━━━━━━━━━━━━━━━━━━━━━━━━━━━━━━━━━━┛
1.4.5 医疗机构结核病病人报告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医疗机构结核病病人报告率 ┃≥95%┃┃√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医疗机构结核病病人报告情况,了解结核病监测策略的落实程度。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监测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网络报告病人/辖区同期发现病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和结核病登记,核对一致性。核实病例报告督导和相关调查结果。没有调查结果的每市抽查2个县,每县抽查1个县级综合性医院和2个乡镇卫生院。核对医院某时段门诊、放射科、痰检和出入院记录;统计该时段发现的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数,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报告数作比较。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相关部门、定点肺结核诊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4.5 ┃ 年 ┃ 医疗机构网络报告 ┃同期发现结核病 ┃ 医疗机构 ┃ 参 ┃ 抽查┃ 抽查医疗 ┃ 资料 ┃
┃ 医疗机 ┃ 度 ┃ 结核病病人数 ┃病人总数┃病人报告率 ┃ 数 ┃ 区县数 ┃ 机构数┃ 质量 ┃
┃ ┣━━━╋━━━━━━━━━━╋━━━━━━━━╋━━━━━━╋━━━╋━━━━━╋━━━━━━╋━━━━┫
┃ 构病人 ┃ ┃┃┃┃ ┃ ┃┃┃
┃ ┣━━━╋━━━━━━━━━━╋━━━━━━━━╋━━━━━━╋━━━╋━━━━━╋━━━━━━╋━━━━┫
┃ 报告率 ┃ ┃┃┃┃ ┃ ┃┃┃
┣━━━━━┻━━━┻━━━━━━━━━━┻━━━━━━━━┻━━━━━━┻━━━┻━━━━━┻━━━━━━┻━━━━┫
┃ 备注:┃
┗━━━━━━━━━━━━━━━━━━━━━━━━━━━━━━━━━━━━━━━━━━━━━━━━━━━━━━━━━━┛
1.4.6 结核病病人转诊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结核病病人转诊率 ┃≥95%┃┃√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内指定的结核病人转诊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指一定期间内市县辖区内指定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数占同期医疗机构进行网络报告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总数的百分比; 病人转诊率=结防机构接收到转诊单数/辖区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病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肺结核转诊记录,核实评估资料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如无资料或资料不准确,每市抽查2个县,每县抽查2个乡镇,核查转诊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相关部门、定点肺结核诊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年 ┃ 结防机构接收到 ┃ 医疗机构网络 ┃ 病人┃ 参 ┃ 抽查┃ 抽查医疗 ┃资料 ┃
┃ 1.4.6 ┃ 度 ┃转诊单数 ┃ 报告病人数┃ 转诊率 ┃ 数 ┃ 区县数 ┃ 机构数┃质量 ┃
┃ ┣━━━╋━━━━━━━━━╋━━━━━━━━╋━━━━━╋━━━╋━━━━━╋━━━━━━╋━━━┫
┃ 病人转 ┃ ┃ ┃┃ ┃ ┃ ┃┃ ┃
┃ 诊率┃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4.7 结核病防治机构追踪到位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结核病防治机构追踪到位率 ┃≥85%┃┃√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内结核病防治机构对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追踪到位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结核病防治机构追踪到位率=追踪到位病人数/应追踪病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月报表,追踪登记本,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核对。核实病人数,并比较实际追踪的病人数、系统管理数。无逻辑错误计算追踪到位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相关部门、定点肺结核诊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4.7 ┃ 年 ┃ 追踪到位 ┃ 应追踪 ┃ 追踪到位率 ┃ 参 ┃ 抽查┃ 抽查 ┃ 抽查 ┃资料 ┃
┃ 结核病 ┃ 度 ┃ 病人数┃ 病人数 ┃ ┃ 数 ┃ 区县数 ┃单位数 ┃病例数 ┃质量 ┃
┃ ┣━━━╋━━━━━━╋━━━━━╋━━━━━━━╋━━━╋━━━━━╋━━━━╋━━━━╋━━━┫
┃ 防治机 ┃ ┃┃ ┃ ┃ ┃ ┃┃┃ ┃
┃ 构追踪 ┃ ┃┃ ┃ ┃ ┃ ┃┃┃ ┃
┃ ┣━━━╋━━━━━━╋━━━━━╋━━━━━━━╋━━━╋━━━━━╋━━━━╋━━━━╋━━━┫
┃ 到位率 ┃ ┃┃ ┃ ┃ ┃ ┃┃┃ ┃
┣━━━━━┻━━━┻━━━━━━┻━━━━━┻━━━━━━━┻━━━┻━━━━━┻━━━━┻━━━━┻━━━┫
┃备注: ┃
┗━━━━━━━━━━━━━━━━━━━━━━━━━━━━━━━━━━━━━━━━━━━━━━━━━━━━━━┛
1.4.8 结核病病人家属筛查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结核病病人家属筛查率 ┃≥85%┃┃√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内新登记的涂阳肺结核病人直接接触的家庭成员筛查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监测》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指一定时期内市、县辖区内指定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对新登记的涂阳肺结核病人直接接触的家庭成员筛查的百分比。 病人家属筛查率=所接收筛查的人数/辖区直接接触的家庭成员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工作计划、方案、病人病案,新登记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检查季度报表、记录和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核实病人家属筛查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相关部门、定点肺结核诊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年 ┃ 接收筛查的病人 ┃直接接触的 ┃病人家属 ┃ 参 ┃ 抽查┃ 抽查 ┃ 抽查 ┃资料 ┃
┃ 1.4.8 ┃ 度 ┃ 家庭成员人数┃家庭成员数 ┃ 筛查率 ┃ 数 ┃ 区县数 ┃单位数 ┃病例数 ┃质量 ┃
┃ 病人家 ┃ ┃ ┃┃ ┃ ┃ ┃┃┃ ┃
┃ ┣━━━╋━━━━━━━━━╋━━━━━━╋━━━━━╋━━━╋━━━━━╋━━━━╋━━━━╋━━━┫
┃ 属筛查 ┃ ┃ ┃┃ ┃ ┃ ┃┃┃ ┃
┃ ┣━━━╋━━━━━━━━━╋━━━━━━╋━━━━━╋━━━╋━━━━━╋━━━━╋━━━━╋━━━┫
┃ 率 ┃ ┃ ┃┃ ┃ ┃ ┃┃┃ ┃
┣━━━━━┻━━━┻━━━━━━━━━┻━━━━━━┻━━━━━┻━━━┻━━━━━┻━━━━┻━━━━┻━━━┫
┃备注: ┃
┗━━━━━━━━━━━━━━━━━━━━━━━━━━━━━━━━━━━━━━━━━━━━━━━━━━━━━━━━┛
1.4.9 结核病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保证体系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结核病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保证体系覆盖率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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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控制(eqa)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监测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保证》要求开展eqa的实验室占辖区内应开展eqa实验室总数的百分比。 eqa覆盖率=至少接受一轮eqa盲法复检的实验室数/辖区实验室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工作计划、方案、实验室eqa报告,eqa反馈记录,实验室报表和记录、统计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并评价完整性、准确性。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防治相关部门、定点肺结核诊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6)基本信息收集:
┏━━━━━━━┳━━━━━━━━━━━━━━━━━━━━━━━━━━━━━━━━━━━━━━━━━┓
┃指标 ┃量化数据 ┃
┣━━━━━━━╋━━━━┳━━━━━━━━━━━┳━━━━━┳━━━━━━┳━━━━━┳━━━━━┫
┃1.4.9结核病 ┃ 年度 ┃ 至少接受一轮eqa盲法 ┃ 实验室 ┃eqa ┃参数 ┃资料 ┃
┃痰涂片镜检室 ┃┃复检的实验室数┃总数 ┃覆盖率 ┃ ┃质量 ┃
┃ ┣━━━━╋━━━━━━━━━━━╋━━━━━╋━━━━━━╋━━━━━╋━━━━━┫
┃间质量保证体 ┃┃ ┃ ┃┃ ┃ ┃
┃系(eqa)覆  ┃┃ ┃ ┃┃ ┃ ┃
┃ ┣━━━━╋━━━━━━━━━━━╋━━━━━╋━━━━━━╋━━━━━╋━━━━━┫
┃盖率 ┃┃ ┃ ┃┃ ┃ ┃
┣━━━━━━━┻━━━━┻━━━━━━━━━━━┻━━━━━┻━━━━━━┻━━━━━┻━━━━━┫
┃备注:┃
┗━━━━━━━━━━━━━━━━━━━━━━━━━━━━━━━━━━━━━━━━━━━━━━━━━┛
1.5.1 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 东部≥90%;中部≥80%;西部≥75% ┃┃┃┃
┃ 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 ┃ ┃√ ┃√ ┃√ ┃
┃┃ (以县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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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辖区内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和乙肝疫苗接种落实程度。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出生后24小时内及时接种人数/辖区应接种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年度接种率报表、出生儿童数、专项调查、疫苗消耗等资料,核查辖区报告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及时率; 县级现场调查1处医疗机构从接种登记中查30名近2年出生的儿童,进行快速评估;评估总体接种及时率和抽样调查结果的一致性。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或乙肝防治、计划免疫管理等相关部门、医疗或保健机构负责新生儿接种相关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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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1.5.1 ┃ ┃ 辖区 ┃ 辖区应 ┃ 及时 ┃ 及时 ┃网络信息 ┃ 现场 ┃督导 ┃督导 ┃调查及 ┃ 调查 ┃┃ ┃
┃ 新生儿 ┃ 年 ┃┃ ┃┃┃ ┃┃ ┃ ┃┃┃参 ┃资料 ┃
┃ 首剂乙 ┃ 度 ┃ 新生 ┃ 接种新 ┃ 接种 ┃ 接种 ┃系统运行 ┃督导县 ┃项目 ┃调查 ┃时接种 ┃ 及时 ┃数 ┃质量 ┃
┃ ┃ ┃ 儿数 ┃ 生儿数 ┃ 人数 ┃率 ┃ 状况┃(区)数┃ 数 ┃人数 ┃ 人数 ┃接种率 ┃┃ ┃
┃ 肝疫苗 ┃ ┃┃ ┃┃┃ ┃┃ ┃ ┃┃┃┃ ┃
┃ ┣━━━╋━━━━╋━━━━━╋━━━━╋━━━━╋━━━━━╋━━━━╋━━━╋━━━╋━━━━╋━━━━╋━━╋━━━┫
┃ 及时接 ┃ ┃┃ ┃┃┃ ┃┃ ┃ ┃┃┃┃ ┃
┃ ┣━━━╋━━━━╋━━━━━╋━━━━╋━━━━╋━━━━━╋━━━━╋━━━╋━━━╋━━━━╋━━━━╋━━╋━━━┫
┃ 种率┃ ┃┃ ┃┃┃ ┃┃ ┃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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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五岁以下儿童表面抗原携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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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五岁以下儿童表面抗原携带率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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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5岁以下儿童表面抗原携带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5岁以下儿童表面抗原携带率=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人数/5岁以下儿童检测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核实按国家或省抽样调查方案要求开展情况,查阅本省提供的2002年以来的方案、调查数据、原始资料、总结、人口资料等,评估调查方案、数据、实验室方法统计结果等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有关职能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或乙肝防治、计划免疫管理等相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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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 ┃ 计划 ┃ 开展 ┃辖区5  ┃ 应 ┃ ┃ ┃┃现场┃ ┃核查 ┃核查┃┃ ┃
┃ 1.5.2 ┃ 年 ┃ 调查 ┃ 调查 ┃┃调查 ┃实调 ┃阳性 ┃携带┃核查┃核查 ┃ ┃┃参 ┃资料 ┃
┃ 五岁以 ┃ 度 ┃县(区)┃县(区)┃岁以下 ┃儿童 ┃查儿 ┃ ┃┃┃ ┃阳性 ┃携带┃┃ ┃
┃ 下儿童 ┃ ┃ 数┃ 数┃儿童数 ┃数┃童数 ┃人数 ┃率(%)┃县(区)┃人数 ┃人数 ┃率(%)┃数 ┃质量 ┃
┃ ┃ ┃┃┃┃ ┃ ┃ ┃┃ 数┃ ┃ ┃┃┃ ┃
┃ 表面抗 ┃ ┃┃┃┃ ┃ ┃ ┃┃┃ ┃ ┃┃┃ ┃
┃ ┣━━━╋━━━━╋━━━━╋━━━━╋━━━╋━━━╋━━━╋━━━━╋━━━━╋━━━╋━━━╋━━━━╋━━╋━━━┫
┃ 原携带 ┃ ┃┃┃┃ ┃ ┃ ┃┃┃ ┃ ┃┃┃ ┃
┃ ┣━━━╋━━━━╋━━━━╋━━━━╋━━━╋━━━╋━━━╋━━━━╋━━━━╋━━━╋━━━╋━━━━╋━━╋━━━┫
┃ 率 ┃ ┃┃┃┃ ┃ ┃ ┃┃┃ ┃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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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十二月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省 ┃市 ┃县 ┃
┣━━━━━━━━━━━━━━━╋━━━━━━━━━━━━╋━━━━╋━━━━╋━━━━┫
┃12月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 ┃≥90%(以县为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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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十二月龄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有关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全程接种率=12月龄儿童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人数/应全程接种儿童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原则上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没有开展信息化管理的市县可以查看接种率年报表、接种率信息反馈或近年接种率调查资料;根据省统计年鉴年龄别儿童数资料核算报告接种率,验证一致性,相差±5%为一致,认可报告接种率。 或者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方法估算疫苗接种率=[实际管理的儿童数+1/2未管理儿童数]/目标儿童数×100%。其中,未管理儿童数=目标儿童数-实际管理儿童数。相差±5%为一致,认可报告接种率。 如果考核年度有本级标准的抽样调查接种结果,以该调查接种率为准。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有关职能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或乙肝防治、免疫规划管理部门、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免疫规划接种门诊、适龄儿童家庭等。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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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1.5.3十二 ┃年 ┃开展调查 ┃应全程接种人数,即辖区 ┃ 完成全程 ┃ 12月龄儿童乙肝疫苗 ┃参 ┃资料 ┃
┃月龄儿童乙 ┃度 ┃县(区)数┃ 12月龄岁以下儿童数┃ 接种人数 ┃ 全程接种率(%)┃数 ┃质量 ┃
┃┣━━╋━━━━━╋━━━━━━━━━━━━╋━━━━━━╋━━━━━━━━━━━╋━━╋━━━┫
┃肝疫苗全程 ┃┃ ┃┃┃ ┃┃ ┃
┃接种率 ┃┃ ┃┃┃ ┃┃ ┃
┃┣━━╋━━━━━╋━━━━━━━━━━━━╋━━━━━━╋━━━━━━━━━━━╋━━╋━━━┫
┃┃┃ ┃┃┃ ┃┃ ┃
┣━━━━━━┻━━┻━━━━━┻━━━━━━━━━━━━┻━━━━━━┻━━━━━━━━━━━┻━━┻━━━┫
┃备注: ┃
┗━━━━━━━━━━━━━━━━━━━━━━━━━━━━━━━━━━━━━━━━━━━━━━━━━━━━━━┛
1.6.1 血吸虫病人群感染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达到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 ┃┃┃┃
┃血吸虫病人群感染率 ┃ ┃√ ┃√ ┃√ ┃
┃┃划纲要(2004—2015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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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辖区内人群血吸虫病感染监测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长期规划纲要》、《血吸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如直接采用粪便检查采用公式1: 居民血吸虫感染率=粪便检查阳性人数/粪便检查人数×100% 如采用血清免疫学方法进行过筛,然后对所有血清学检查阳性者再进行粪便检查的则用公式2: 血吸虫病人群感染率=(粪检阳性人数/粪检人数)×(血检阳性人数/血检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辖区计划、方案、调查资料、人口资料、总结以及相关报表等,评估调查方案、数据、实验室方法统计结果、相关报表等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核实资料统计结果。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有关职能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或血吸虫病防治专业站所。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6.1 ┃ 年 ┃ 疫区 ┃计划检 ┃实际检 ┃粪检 ┃ 粪检┃ 血检 ┃ 血检阳 ┃ 感染 ┃ 参 ┃ 检查 ┃ 资料 ┃
┃ 血吸虫 ┃ 度 ┃人口数 ┃查人数 ┃查人数 ┃人数 ┃ 阳性数 ┃ 人数 ┃ 性人数 ┃ 率┃ 数 ┃ 质量 ┃ 质量 ┃
┃ ┣━━━╋━━━━╋━━━━╋━━━━╋━━━╋━━━━━╋━━━━╋━━━━━╋━━━━╋━━━╋━━━━╋━━━━┫
┃ 病人群 ┃ ┃┃┃┃ ┃ ┃┃ ┃┃ ┃┃┃
┃ 感染率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6.2 钉螺感染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达到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 ┃┃┃┃
┃钉螺感染率 ┃ ┃√ ┃√ ┃√ ┃
┃┃划纲要(2004-2015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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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辖区钉螺密度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血吸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和相关计划、监测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钉螺感染率=感染螺数/同期辖区计划解剖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辖区计划、方案、调查资料、人口资料、总结以及相关报表等,评估调查方案、数据、实验室方法统计结果、相关报表等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核实资料统计结果。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有关职能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或血吸虫病防治专业站所。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年 ┃ 有螺 ┃ 钉螺 ┃ 解剖 ┃阳性 ┃ 钉螺 ┃ 核查 ┃核查 ┃ 阳性 ┃ 核查 ┃检查 ┃资料 ┃
┃ 1.6.2 ┃ 度 ┃县(区)┃阳性县 ┃ 钉螺 ┃钉螺 ┃ 感染 ┃县(区)┃钉螺 ┃ 钉螺 ┃ 钉螺 ┃质量 ┃质量 ┃
┃ 钉螺感 ┃ ┃ 数┃(区)数┃监测数 ┃ 数 ┃ 率┃ 数┃ 数 ┃ 数┃感染率 ┃ ┃ ┃
┃ ┣━━━╋━━━━╋━━━━╋━━━━╋━━━╋━━━━╋━━━━╋━━━╋━━━━╋━━━━╋━━━╋━━━┫
┃ 染率┃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1.6.3 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 ┃达到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 ┃┃┃┃
┃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 ┃ ┃┃√ ┃√ ┃
┃ ┃划纲要(2004-2015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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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农村爱国卫生建设指导意见》、《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长期规划纲要》及监测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根据爱国卫生无害化厕所标准评价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 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无害化厕所户数/辖区农村总户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辖区计划、方案、调查资料、人口资料、总结以及相关报表等,评估调查方案、数据、实验室方法统计结果、相关报表等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核实资料统计结果。 (5)资料来源: 辖区相关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有关统计、改厕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环相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6.3 ┃ 年 ┃ 辖有县 ┃ 辖有农民 ┃无害化厕所普及 ┃建有无害化 ┃监测无害化 ┃无害化厕所 ┃资料 ┃
┃ 农村无 ┃ 度 ┃(区)数 ┃ 总户数┃县(区)数 ┃ 厕所户数 ┃ 厕所数┃ 监测率┃质量 ┃
┃ ┣━━━╋━━━━━╋━━━━━━╋━━━━━━━━╋━━━━━━╋━━━━━━╋━━━━━━╋━━━┫
┃ 害化厕 ┃ ┃ ┃┃┃┃┃┃ ┃
┃ 所监测 ┃ ┃ ┃┃┃┃┃┃ ┃
┃ ┣━━━╋━━━━━╋━━━━━━╋━━━━━━━━╋━━━━━━╋━━━━━━╋━━━━━━╋━━━┫
┃ 率 ┃ ┃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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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急性血吸虫病病例规范治疗管理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达到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 ┃┃┃┃
┃急性血吸虫病病例规范治疗管理率 ┃ ┃┃√ ┃√ ┃
┃┃划纲要(2004-2015年)目标┃┃┃┃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急性血吸虫病人规范治疗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血吸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长期规划纲要》、计划、监测方案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急性血吸虫病病例规范治疗率=接受全程足量治疗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数/辖区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工作计划、报表、总结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等信息资料;评估方案、记录、相关报表等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核实统计结果。 (5)资料来源: 卫生相关职能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和血吸虫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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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1.6.4 ┃ ┃ 应掌握 ┃ 实掌握 ┃ 应治疗人数(发 ┃全程足 ┃规范 ┃ ┃核实 ┃ ┃资料符 ┃资料 ┃┃
┃ 急性血 ┃ 年 ┃ ┃ ┃ ┃┃ ┃资料 ┃单位 ┃核实 ┃┃ ┃符 ┃
┃ 吸虫病 ┃ 度 ┃ 病例县 ┃ 病例县 ┃ 生急性血吸虫病 ┃量治疗 ┃治疗 ┃质量 ┃ ┃人数 ┃ 合单 ┃符合 ┃合 ┃
┃ ┃ ┃ ┃ ┃ ┃┃ ┃ ┃ ┃ ┃┃ ┃┃
┃ 病例规 ┃ ┃ (区)数 ┃ (区)数┃ 病例的总数)┃人数┃ 率 ┃ ┃ 数 ┃ ┃ 位数 ┃人数 ┃率 ┃
┃ ┣━━━╋━━━━━╋━━━━━╋━━━━━━━━━╋━━━━╋━━━╋━━━╋━━━╋━━━╋━━━━╋━━━╋━━┫
┃ 范治疗 ┃ ┃ ┃ ┃ ┃┃ ┃ ┃ ┃ ┃┃ ┃┃
┃ ┣━━━╋━━━━━╋━━━━━╋━━━━━━━━━╋━━━━╋━━━╋━━━╋━━━╋━━━╋━━━━╋━━━╋━━┫
┃ 管理率 ┃ ┃ ┃ ┃ ┃┃ ┃ ┃ ┃ ┃┃ ┃┃
┣━━━━━┻━━━┻━━━━━┻━━━━━┻━━━━━━━━━┻━━━━┻━━━┻━━━┻━━━┻━━━┻━━━━┻━━━┻━━┫
┃备注: ┃
┗━━━━━━━━━━━━━━━━━━━━━━━━━━━━━━━━━━━━━━━━━━━━━━━━━━━━━━━━━━━━━━━━┛
1.7.1 病媒生物监测完成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病媒生物监测完成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常见虫媒和常用药物抗药性等监测情况。 目前抗药性监测主要媒介是苍蝇、蚊子和蟑螂,随着工作的开展适度增加种类。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病媒生物监测方案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病媒生物监测完成率=病媒监测任务完成数/病媒监测计划完成总数×100% 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完成率=完成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点数/当年计划完成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点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辖区计划、方案,各类病媒生物消长和抗药性监测等相关记录、报表、总结、报告等资料;评价病媒生物监测点的设置、掌握各类病媒生物消长规律和抗药性、监测覆盖病种、标本采集等情况。省级评估中抗药性监测参照本说明1.7.4市级病媒抗药性监测要求开展,并资料完整。 (5)资料来源: 爱卫会除害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虫媒、消杀、寄生虫病或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防治相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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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1.7.1 ┃ 年 ┃ 病媒监 ┃病媒监 ┃监测 ┃应监测 ┃实监测 ┃应监 ┃实监 ┃应监 ┃实监 ┃应监 ┃实监 ┃ ┃ ┃
┃ ┃ ┃ 测任务 ┃测任务 ┃率┃县(区)┃县(区)┃测点 ┃测点 ┃测项 ┃测项 ┃测参 ┃测参 ┃监测 ┃资料 ┃
┃ 病媒生 ┃ 度 ┃ ┃┃ ┃┃┃ ┃ ┃ ┃ ┃数数 ┃数数 ┃质量 ┃质量 ┃
┃ ┃ ┃应完成数 ┃完成数 ┃(%)┃ 数┃ 数┃数┃数┃目数 ┃目数 ┃ ┃ ┃ ┃ ┃
┃ 物监测 ┃ ┃ ┃┃ ┃┃┃ ┃ ┃ ┃ ┃ 量 ┃ 量 ┃ ┃ ┃
┃ ┣━━━╋━━━━━╋━━━━╋━━━╋━━━━╋━━━━╋━━━╋━━━╋━━━╋━━━╋━━━╋━━━╋━━━╋━━━┫
┃ 完成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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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规范处置指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规范处置指数 ┃≥0.8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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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对出血热、疟疾、狂犬病、布病、乙脑、登革热等疾病发病的规范处置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相关疾病控制监测方案和国家有关防治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见评估量表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规范处置指数=抽取病种的规范处置评分之和/抽取病种数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规范处置评估量表
┏━━━━━┳━━━━━┳━━━━┳━━━━━━━━━━━━━━━━━┳━━━━━━━━━━┳━━━━━━┳━━━┓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及分值┃评分原则┃结果和数量 ┃得分 ┃
┣━━━━━╋━━━━━╋━━━━╋━━━━━━━━━━━━━━━━━╋━━━━━━━━━━╋━━━━━━╋━━━┫
┃ ┃ ┃┃①有疾病的分析、预测结果 ┃每个项目各3分。 ┃┃ ┃
┃ ┃ ┃┃②准确掌握辖区内蚊、蝇、蟑螂和鼠 ┃每一项目有一要素┃┃ ┃
┃ ┃ ┃┃等病媒生物种类、密度及其消长规律 ┃不符合要求减1分,  ┃┃ ┃
┃ ┃ ┃┃③已获得开展病媒昆虫杀虫药物抗┃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 ┃
┃ ┃分析论证 ┃12 ┃ ┃┃┃ ┃
┃ ┃ ┃┃药性的资质,全面掌握当地主要病媒 ┃┃┃ ┃
┃ ┃ ┃┃昆虫对常用杀虫药物的抗药性┃┃┃ ┃
┃ ┃ ┃┃④进行区域发病与媒介、昆虫、动物 ┃┃┃ ┃
┃ ┃ ┃┃宿主等相关性分析。┃┃┃ ┃
┃ ┣━━━━━╋━━━━╋━━━━━━━━━━━━━━━━━╋━━━━━━━━━━╋━━━━━━╋━━━┫
┃ ┃ ┃┃①方案目标、责任、措施明确,要素 ┃每个项目各4分。 ┃┃ ┃
┃ ┃ ┃┃齐全;┃每一项目有一要素┃┃ ┃
┃ ┃制定方案 ┃8  ┃ ┃┃┃ ┃
┃ ┃ ┃┃②格式规范。 ┃不符合要求减1分,  ┃┃ ┃
┃ ┃ ┃┃ ┃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 ┃
┃ ┣━━━━━╋━━━━╋━━━━━━━━━━━━━━━━━╋━━━━━━━━━━╋━━━━━━╋━━━┫
┃ ┃ ┃┃①病人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每个项目各5分。 ┃┃ ┃
┃ ┃ ┃┃②物资器械齐备┃每一项目有一要素┃┃ ┃
┃ ┃ ┃┃③健康教育措施针对性强,落实到位 ┃不符合要求减1分,  ┃┃ ┃
┃ ┃落实措施 ┃30 ┃ ┃┃┃ ┃
┃ ┃ ┃┃④适时开展应急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 ┃
┃虫媒及自 ┃ ┃┃⑤合理使用驱避剂 ┃┃┃ ┃
┃然疫源性 ┃ ┃┃⑥开展疾病、媒介等监测工作┃┃┃ ┃
┃ ┣━━━━━╋━━━━╋━━━━━━━━━━━━━━━━━╋━━━━━━━━━━╋━━━━━━╋━━━┫
┃相关疾病 ┃消除孳┃15 ┃综合使用生态、物理、化学等方法, ┃每一项目有一要素┃┃ ┃
┃规范处置 ┃生地 ┃┃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不符合要求减3分。  ┃┃ ┃
┃指数 ┃ ┃┃ ┃┃┃ ┃
┃ ┣━━━━━╋━━━━╋━━━━━━━━━━━━━━━━━╋━━━━━━━━━━╋━━━━━━╋━━━┫
┃ ┃ ┃┃①使用的杀虫剂等药品符合国家有┃每项5分,每一项目  ┃┃ ┃
┃ ┃杀虫剂等 ┃15 ┃关标准和要求 ┃有一要素不符合要┃┃ ┃
┃ ┃药品使用 ┃┃②使用方法正确,针对性强 ┃求减1分,单项得分  ┃┃ ┃
┃ ┃ ┃┃③对环境无害 ┃减完为止。 ┃┃ ┃
┃ ┣━━━━━╋━━━━╋━━━━━━━━━━━━━━━━━╋━━━━━━━━━━╋━━━━━━╋━━━┫
┃ ┃ ┃┃①调查、评价表格齐全,记录完整, ┃每项5分,每一项目  ┃┃ ┃
┃ ┃ ┃┃有完善的工作总结和分析┃有一要素不符合要┃┃ ┃
┃ ┃资料整理 ┃10 ┃ ┃┃┃ ┃
┃ ┃ ┃┃②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求减1分,单项得分  ┃┃ ┃
┃ ┃ ┃┃ ┃减完为止。 ┃┃ ┃
┃ ┣━━━━━╋━━━━╋━━━━━━━━━━━━━━━━━╋━━━━━━━━━━╋━━━━━━╋━━━┫
┃ ┃ ┃┃①有杀虫剂、驱避剂等使用效果 ┃每项2.5分,每一项 ┃┃ ┃
┃ ┃ ┃┃评估;┃目有一要素不符合┃┃ ┃
┃ ┃ ┃┃②采取措施后,控制效果明显,发病 ┃要求减1分,单项得  ┃┃ ┃
┃ ┃ ┃┃数量呈下降趋势; ┃分减完为止。┃┃ ┃
┃ ┃效果评估 ┃10 ┃ ┃┃┃ ┃
┃ ┃ ┃┃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等措施覆┃┃┃ ┃
┃ ┃ ┃┃盖易感人群; ┃┃┃ ┃
┃ ┃ ┃┃④有成本效益评估结果和经验教训┃┃┃ ┃
┃ ┃ ┃┃总结。┃┃┃ ┃
┣━━━━━┻━━━━━┻━━━━┻━━━━━━━━━━━━━━━━━┻━━━━━━━━━━┻━━━━━━┻━━━┫
┃规范处置指数=各项得分之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工作方案、处置记录、相关报表、总结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等相关资料。 现场选择2种疾病的处置资料,按评估量表评估调查处置的相关方案、报告和记录材料等,综合评价对虫媒及自然疫源性宿主消、杀、灭等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量表得分≥0.80为规范处置。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爱卫会除害管理职能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虫媒、消杀、寄生虫病及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防治等有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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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1.7.2虫媒 ┃年 ┃报告 ┃处置 ┃调查 ┃处置 ┃治疗 ┃医学 ┃ ┃监测 ┃监测 ┃其中 ┃参 ┃规范 ┃ ┃
┃及自然疫源 ┃度 ┃病例 ┃病例 ┃ ┃ ┃ ┃观察 ┃消杀 ┃样品 ┃项目 ┃监测 ┃┃处置 ┃资料 ┃
┃┃┃ 数 ┃ 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面积 ┃ 数 ┃ 数 ┃人数 ┃数 ┃指数 ┃质量 ┃
┃性相关疾病 ┃┃ ┃ ┃ ┃ ┃ ┃ ┃ ┃ ┃ ┃ ┃┃ ┃ ┃
┃┣━━╋━━━╋━━━╋━━━╋━━━╋━━━╋━━━╋━━━╋━━━╋━━━╋━━━╋━━╋━━━╋━━━┫
┃规范处置┃┃ ┃ ┃ ┃ ┃ ┃ ┃ ┃ ┃ ┃ ┃┃ ┃ ┃
┃┣━━╋━━━╋━━━╋━━━╋━━━╋━━━╋━━━╋━━━╋━━━╋━━━╋━━━╋━━╋━━━╋━━━┫
┃指数┃┃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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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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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病人个案调查率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省 ┃市 ┃县 ┃
┣━━━━━━━━━━━━━━━━╋━━━━━━━━━━━━━━━━╋━━━━╋━━━━╋━━━━┫
┃1.7.3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个案 ┃达国家监测方案要求,方案无要求 ┃┃┃┃
┃调查率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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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病人个案调查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相关疾病防治方案、计划等规范性文件。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某病个案调查率=某一病种个案调查数/该病种监测方案规定调查病例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应开展监测病种的监测方案,核查方案执行情况;查看某一病种的个案调查相关的记录材料,计算个案调查数;根据网络直报核实病例数,计算个案调查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虫媒、消杀、寄生虫病或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防治等有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量化数据 ┃
┣━━━━━╋━━━┳━━━━━━┳━━━━━━┳━━━━━━┳━━━━━━┳━━━━┳━━━━━━━━┫
┃1.7.3虫 ┃ ┃当地发生的 ┃开展个案调 ┃当年发生的 ┃开展个案调 ┃个案调 ┃ 有标准个案调 ┃
┃媒及自然 ┃年度 ┃┃┃┃┃┃┃
┃ ┃ ┃ 病种数┃查的病种数 ┃ 病例数┃查的病例数 ┃ 查率 ┃ 查表病种数┃
┃疫源性疾 ┃ ┃┃┃┃┃┃┃
┃ ┣━━━╋━━━━━━╋━━━━━━╋━━━━━━╋━━━━━━╋━━━━╋━━━━━━━━┫
┃病个案调 ┃ ┃┃┃┃┃┃┃
┃ ┣━━━╋━━━━━━╋━━━━━━╋━━━━━━╋━━━━━━╋━━━━╋━━━━━━━━┫
┃查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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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7.4 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完成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1.7.4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完成率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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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有抗药性监测任务的监测点按照国家监测方案要求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或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完成率=完成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点数/当年应完成病媒生物抗药性监测点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评估所有蚊、蝇、蟑螂、鼠、蚤、螨等应按监测方案进行监测的媒介种类;查阅工作方案、相关记录和报表、总结等工作落实情况;评估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并核实抗药性监测完成率。 (5)资料来源: 爱卫会除害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虫媒、消杀、寄生虫病或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防治等有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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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 1.7.4 ┃ 年 ┃ 应监 ┃ 实监 ┃ 监测 ┃ 应监测 ┃实监测 ┃应监测┃实监测┃应监测┃实监测┃监测 ┃资料 ┃
┃ ┃ ┃ 测药 ┃ 测药 ┃ 率┃ 县(区) ┃县(区)┃病媒生物 ┃病媒生物 ┃样本种类 ┃样本种类 ┃ ┃ ┃
┃ 病媒生 ┃ 度 ┃┃┃┃ ┃┃ ┃ ┃ ┃ ┃质量 ┃质量 ┃
┃ ┃ ┃ 物数 ┃ 物数 ┃ (%)┃ 数 ┃ 数┃ 种数┃ 种数┃参数数量 ┃参数数量 ┃ ┃ ┃
┃ ┣━━━╋━━━━╋━━━━╋━━━━╋━━━━━╋━━━━╋━━━━━╋━━━━━╋━━━━━╋━━━━━╋━━━╋━━━┫
┃ 物抗药 ┃ ┃┃┃┃ ┃┃ ┃ ┃ ┃ ┃ ┃ ┃
┃ 性监测 ┃ ┃┃┃┃ ┃┃ ┃ ┃ ┃ ┃ ┃ ┃
┃ ┣━━━╋━━━━╋━━━━╋━━━━╋━━━━━╋━━━━╋━━━━━╋━━━━━╋━━━━━╋━━━━━╋━━━╋━━━┫
┃ 完成率 ┃ ┃┃┃┃ ┃┃ ┃ ┃ ┃ ┃ ┃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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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寄生虫人群感染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寄生虫人群感染率 ┃达到辖区控制规划标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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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和有关监测方案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要求和相关监测等技术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根据分省、分类管理的原则,分别计算土源性线虫、包虫、肝吸虫等人群感染率。 人群感染率=某种监测调查阳性人数/某种监测调查总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省级应按辖区规划,制定全省监测方案;查阅相关寄生虫病的监测方案、记录、报表、总结等相关资料,确定监测调查总人数和阳性人数。监测目标人群和标本采集数量必须满足监测方案要求,方法得当,检测技术完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寄生虫病或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防治等有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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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1.8.1 ┃ 年 ┃计划监测 ┃实际监测 ┃计划调查 ┃实际调查 ┃ 监测 ┃阳性 ┃感染 ┃ 参 ┃ 监测 ┃ 资料 ┃
┃ 寄生虫 ┃ 度 ┃ 病种数 ┃ 病种数 ┃监测人数 ┃监测人数 ┃项目数 ┃人数 ┃ 率 ┃ 数 ┃ 质量 ┃ 质量 ┃
┃ ┣━━━╋━━━━━╋━━━━━╋━━━━━╋━━━━━╋━━━━╋━━━╋━━━╋━━━╋━━━━╋━━━━┫
┃ 人群感 ┃ ┃ ┃ ┃ ┃ ┃┃ ┃ ┃ ┃┃┃
┃ ┣━━━╋━━━━━╋━━━━━╋━━━━━╋━━━━━╋━━━━╋━━━╋━━━╋━━━╋━━━━╋━━━━┫
┃ 染率┃ ┃ ┃ ┃ ┃ ┃┃ ┃ ┃ ┃┃┃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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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人群规范药物驱虫覆盖率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省 ┃市 ┃县 ┃
┣━━━━━━━━━━━━━━╋━━━━━━━━━━━━━━━━━━╋━━━━╋━━━━╋━━━━┫
┃┃达到《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
┃人群规范药物驱虫覆盖率 ┃┃√ ┃√ ┃√ ┃
┃┃病防治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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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以县为单位评价评估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和相关监测等技术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人群规范药物驱虫覆盖率=药物驱虫规范治疗人数/计划应治疗人总数×100% 达到规划目标县比例=人群规范性药物驱虫覆盖率达标县数/应开展工作县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按照《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省级应制定抽查方案;查阅报表,核算覆盖率;调查结果和报告结果覆盖率相差5%以内认可报告结果。否则以抽查结果为准。以县为单位计算人群规范药物驱虫覆盖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寄生虫病或自然疫源性相关疾病防治等相关业务部门、有关医疗机构。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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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1.8.2 ┃ 年 ┃ 计划药 ┃ 实际药 ┃ 计划药 ┃ 实际药 ┃药物驱虫 ┃驱虫 ┃规范 ┃ ┃┃
┃ 人群规 ┃ 度 ┃ 物驱虫 ┃ 物驱虫 ┃ 物驱虫 ┃ 物驱虫 ┃全程足量 ┃ ┃覆盖 ┃ 参 ┃ 资料 ┃
┃ 范药物 ┃ ┃ 病种数 ┃ 病种数 ┃ 人数┃ 人数┃人数数量 ┃ 率 ┃ ┃ 数 ┃ 质量 ┃
┃ ┃ ┃ ┃ ┃ ┃ ┃ ┃ ┃ 率 ┃ ┃┃
┃ ┣━━━╋━━━━━╋━━━━━╋━━━━━╋━━━━━╋━━━━━╋━━━╋━━━╋━━━╋━━━━┫
┃ 驱虫覆 ┃ ┃ ┃ ┃ ┃ ┃ ┃ ┃ ┃ ┃┃
┃ ┣━━━╋━━━━━╋━━━━━╋━━━━━╋━━━━━╋━━━━━╋━━━╋━━━╋━━━╋━━━━┫
┃ 盖率┃ ┃ ┃ ┃ ┃ ┃ ┃ ┃ ┃ ┃┃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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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碘盐监测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碘盐监测覆盖率 ┃1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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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该承担的碘盐监测任务完成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和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省、市级评价县级达到目标要求比例。县级评估则计算碘盐监测覆盖率。 碘盐监测覆盖率=实际开展监测单位数/计划应监测单位数×100% 县级达到目标要求比例=达到目标要求县数/应该开展监测工作县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以开展碘盐监测的生产企业和居民层次监测的县(区)为单位,根据上级评估资料或从相关统计资料获得;查阅监测计划、工作方案、记录、报表等相关资料,评价工作计划落实程度。按计划完成视为开展。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地方病或合理营养等有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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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 年 ┃计划监测 ┃实际监测 ┃监测覆盖 ┃计划监测 ┃实际监测 ┃监测┃合格 ┃ 参 ┃监测 ┃资料 ┃
┃ 1.9.1 ┃ 度 ┃单位数┃单位数┃率(%) ┃样品数┃样品数┃项目数 ┃ 数 ┃ 数 ┃质量 ┃质量 ┃
┃ ┣━━━╋━━━━━╋━━━━━╋━━━━━╋━━━━━╋━━━━━╋━━━━╋━━━╋━━━╋━━━╋━━━┫
┃ 碘盐监 ┃ ┃ ┃ ┃ ┃ ┃ ┃┃ ┃ ┃ ┃ ┃
┃ 测覆盖 ┃ ┃ ┃ ┃ ┃ ┃ ┃┃ ┃ ┃ ┃ ┃
┃ ┣━━━╋━━━━━╋━━━━━╋━━━━━╋━━━━━╋━━━━━╋━━━━╋━━━╋━━━╋━━━╋━━━┫
┃ 率 ┃ ┃ ┃ ┃ ┃ ┃ ┃┃ ┃ ┃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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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改水监测覆盖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 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改水监测覆盖率 ┃≥9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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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改水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和相关技术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以县为单位计算监测覆盖率,省、市级计算达标县比例。 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改水监测覆盖率=氟、砷中毒病区实际监测改水工程数/病区已改水工程总数×100% 达标县比例=达标县(区)数/应达标县(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相关监测方案、报表、督导记录等资料,核实监测覆盖率。 (5)资料来源: 辖区政府改水改厕、卫生行政地方病防治管理相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地方病防治或环境疾病防制等相关业务部门。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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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 ┃┃ ┃ ┃┃应监 ┃实际 ┃改炉 ┃ ┃ ┃
┃ ┃┃病区已 ┃┃改水 ┃改水监 ┃实际 ┃监测 ┃参 ┃测改 ┃监测 ┃改灶 ┃监测 ┃资料 ┃
┃1.9.2饮 ┃年 ┃ 改水 ┃实际监 ┃监测 ┃测计划 ┃监测 ┃项目 ┃┃ ┃ ┃ ┃ ┃ ┃
┃水型氟、 ┃度 ┃ 工程 ┃测改水 ┃覆盖 ┃监测样 ┃样品 ┃ ┃数 ┃炉灶 ┃改炉 ┃监测 ┃质量 ┃质量 ┃
┃砷中毒病 ┃┃ 总数 ┃工程数 ┃ ┃┃ ┃ 数 ┃┃ ┃ ┃ ┃ ┃ ┃
┃ ┃┃┃┃ 率 ┃ 品数 ┃ 数 ┃ ┃┃ 数 ┃灶数 ┃ 率 ┃ ┃ ┃
┃ ┣━━╋━━━━╋━━━━╋━━━╋━━━━╋━━━╋━━━╋━━╋━━━╋━━━╋━━━╋━━━╋━━━┫
┃区改水监 ┃┃┃┃ ┃┃ ┃ ┃┃ ┃ ┃ ┃ ┃ ┃
┃测覆盖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1.9.3 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改炉改灶监测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 ┃≥95%┃┃√ ┃√ ┃
┃改炉改灶监测覆盖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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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病区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病区改炉改灶监测工作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和相关技术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县级计算改炉改灶监测率,省、市级计算达标县比例。 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改炉改灶监测率=已监测改炉灶数/应监测改炉灶数×100% 达标县比例=达标县(区)数/应达标县(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省级要根据《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制定相关指导、监测方案或年度工作计划,掌握进度。 查阅监测计划、工作方案、记录、报表等资料;评估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性,核实改炉改灶监测率和达标县比例。 (5)资料来源: 辖区政府改水改厕、卫生行政地方病防治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地方病防治或环境疾病防制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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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应监 ┃实际 ┃改炉┃计划 ┃实际 ┃监测 ┃ ┃┃ ┃辖区 ┃改炉改 ┃ 督导 ┃┃
┃1.9.3燃  ┃年 ┃测改 ┃监测 ┃改灶┃监测 ┃监测 ┃项目 ┃合格 ┃参 ┃监测 ┃县┃灶达标 ┃┃ 资料 ┃
┃┃┃ ┃ ┃┃ ┃ ┃ ┃ ┃┃ ┃ ┃┃ 县┃┃
┃煤污染型┃度 ┃炉灶 ┃改炉 ┃监测┃样品 ┃样品 ┃数┃数┃数 ┃质量 ┃(区)┃县(区)┃(区)数┃ 质量 ┃
┃地方性氟、 ┃┃ 数 ┃灶数 ┃率(%)┃数┃数┃ ┃ ┃┃ ┃数┃ 数┃┃┃
┃砷中毒病┃┃ ┃ ┃┃ ┃ ┃ ┃ ┃┃ ┃ ┃┃┃┃
┃┣━━╋━━━╋━━━╋━━━━╋━━━╋━━━╋━━━╋━━━╋━━╋━━━╋━━━╋━━━━╋━━━━╋━━━━┫
┃区改炉改┃┃ ┃ ┃┃ ┃ ┃ ┃ ┃┃ ┃ ┃┃┃┃
┃┣━━╋━━━╋━━━╋━━━━╋━━━╋━━━╋━━━╋━━━╋━━╋━━━╋━━━╋━━━━╋━━━━╋━━━━┫
┃灶监测 ┃┃ ┃ ┃┃ ┃ ┃ ┃ ┃┃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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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消除碘缺乏病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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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消除碘缺乏病达标率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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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消除碘缺乏病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和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消除碘缺乏病达标率=已达标县(区)数/应达标县(区)总数×100% 县级依据有关部门消除碘缺乏病达标验收结果评价。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上级或自我评估的资料:方案、记录、报表,评估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性。核实消除碘缺乏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目标达标情况。 (5)资料来源: 地方病防治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地方病防治、环境疾病防制或合理营养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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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年 ┃ 应达标县 ┃已达标县 ┃达标率 ┃ 应达标县┃已达标县┃达标项目 ┃督导县┃参 ┃评估 ┃资料 ┃
┃ 1.9.4 ┃ 度 ┃(区)数┃(区)数 ┃ (%)┃(区)人口数 ┃(区)人口数┃类别数┃(区)总数┃数 ┃质量 ┃质量 ┃
┃ 消除碘 ┃ ┃┃ ┃┃ ┃┃ ┃ ┃┃ ┃ ┃
┃ ┣━━━╋━━━━━━╋━━━━━╋━━━━╋━━━━━━━╋━━━━━━╋━━━━━╋━━━━━╋━━╋━━━╋━━━┫
┃ 缺乏病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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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死因报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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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1)疾病死因报告规范达标率≥80%;(2)省┃┃┃┃
┃┃级医疗机构死因报告覆盖率达100%,市级 ┃┃┃┃
┃死因报告率 ┃ ┃√ ┃√ ┃√ ┃
┃┃死因报告规范达标率100%,县级死因报告 ┃┃┃┃
┃┃登记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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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死因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死因登记规范》(试行)。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省级评价医疗机构死因报告覆盖率。 医疗机构死因报告覆盖率=开展死因报告的医疗机构数/应开展医疗机构总数 市级评价死因报告规范达标率,“规范”定义参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死因登记规范》(试行)中医疗机构死因报告的有关规定。 死因报告规范达标率=能达到死因登记规范的医疗机构数/辖区医疗机构数×100% 县级评价死因登记报告率。 死因登记报告率=死因登记报告数/辖区同期死亡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可从网络直报系统获取医疗机构数和相关数据,查阅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报告卡、调查表、报表、地区人口统计及质控指导记录等资料;审核资料填写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漏报率;审核与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的一致性,核算相关指标。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管理、慢性病防制或生命死因统计,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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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1.10.1 ┃ 年 ┃ 辖有医 ┃应报告 ┃应报告 ┃报告 ┃登记规 ┃规范 ┃辖区死 ┃登记 ┃死因登 ┃督导┃实际督 ┃ ┃
┃┃ ┃疗机 ┃医疗机 ┃医疗机 ┃覆盖 ┃范医疗 ┃达标 ┃亡总┃报告 ┃记报┃县(区)┃导单┃资料 ┃
┃ 死因报┃ 度 ┃ ┃┃┃ ┃┃ ┃┃ ┃┃┃┃质量 ┃
┃┃ ┃构数 ┃构数┃构数┃率┃机构数 ┃率┃人数┃人数 ┃告率┃ 数┃位数┃ ┃
┃┣━━━╋━━━━━╋━━━━╋━━━━╋━━━╋━━━━╋━━━╋━━━━╋━━━╋━━━━╋━━━━╋━━━━╋━━━┫
┃ 告率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1.10.2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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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100% ┃┃┃┃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 ┃√ ┃√ ┃√ ┃
┃┃60%(建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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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级相关规划、方案和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覆盖情况。计算方法为: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县(区)覆盖率=居民健康档案覆盖率超过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县级考核居民健康档案的人群覆盖率。计算方法为: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辖区健康档案建档居民数/辖区总人口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国家、省级制定的规划、方案、报表、督导记录、建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计算覆盖率。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有关健康档案、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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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 辖区城市社区 ┃开展建档城 ┃ ┃实建 ┃健康档案 ┃档案包 ┃电子档 ┃ ┃ ┃实际督 ┃
┃ 1.10.2 ┃ 年 ┃┃市社区和农 ┃辖区 ┃档人 ┃ ┃含参数 ┃案覆盖 ┃资料 ┃督导 ┃导机┃
┃ 居民健康 ┃ 度 ┃ 和农村基层卫 ┃村基层卫生 ┃人数 ┃ ┃ 覆盖率 ┃┃┃质量 ┃次数 ┃┃
┃┃ ┃ 生服务机构数 ┃┃ ┃ 数 ┃ ┃个数┃人数┃ ┃ ┃构数┃
┃ 档案建档 ┃ ┃┃服务机构数 ┃ ┃ ┃ ┃┃┃ ┃ ┃┃
┃┣━━━╋━━━━━━━━╋━━━━━━╋━━━╋━━━╋━━━━━╋━━━━╋━━━━╋━━━╋━━━╋━━━━┫
┃ 覆盖率┃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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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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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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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覆盖率 ┃≥6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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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根据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和有关规定要求规范管理的项目。 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精神疾病等。 规范管理是指资料完整不缺项,没有逻辑错误;规则治疗、定期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至少1年更新1次;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 按目前国家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方案开展工作的视为规范管理。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级慢性病防治规划、方案和有关规定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的覆盖情况。计算方法为: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县(区)覆盖率=开展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覆盖率超过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县级评价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计算方法为: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的病人数/同期辖区内应规范管理的慢性病病人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相关方案、报表、干预等归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数据,或从专题调查资料获得。省、市级应掌握各县开展社区综合防治的情况,有对社区的督导和指导记录和反馈意见,核实规范管理率、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各级根据慢性病防治规划方案等要求,评估目标实现情况。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综合防制、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健康档案、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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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 ┃ 辖有城市 ┃开展综合 ┃机构 ┃ ┃ ┃ ┃ ┃ ┃┃ ┃ ┃
┃ 1.10.3 ┃ 年 ┃ 社区和农 ┃防治城市 ┃ ┃ ┃制定 ┃ ┃ ┃ ┃┃档案 ┃ ┃
┃ 慢性病┃ 度 ┃ 村基层卫 ┃社区和农 ┃综合 ┃建档 ┃干预 ┃实行 ┃干预 ┃规范 ┃慢性病 ┃ ┃ ┃
┃ 病人规┃ ┃ 生服务机 ┃村基层卫 ┃防治 ┃慢病 ┃计划 ┃干预 ┃项目 ┃管理 ┃人规范 ┃包含 ┃资料 ┃
┃┃ ┃┃ 生服务 ┃覆盖 ┃人数 ┃人数 ┃人数 ┃ 数 ┃人数 ┃管理率 ┃参数 ┃质量 ┃
┃ 范管理┃ ┃ 构数 ┃ ┃ 率 ┃ ┃ ┃ ┃ ┃ ┃┃个数 ┃ ┃
┃┃ ┃┃ 机构数 ┃ ┃ ┃ ┃ ┃ ┃ ┃┃ ┃ ┃
┃ 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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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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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年发热病人血检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省 ┃市 ┃县 ┃
┣━━━━━━━━━━━╋━━━━━━━━━━━━━━━━╋━━━━╋━━━━╋━━━━┫
┃ ┃流行区2010年80%乡开展;以乡为 ┃┃┃┃
┃年发热病人血检率 ┃单位血检率达60%以上┃┃√ ┃√ ┃
┃ ┃2015年分别为95%和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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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疟疾流行区以乡镇为单位临床初诊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的血检情况。根据国家疟疾防治规划的目标要求,评价该工作落实情况。该指标评价必须在该乡镇具备开展血检疟原虫的能力基础上进行评价。 (2)指标的依据: 依据《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年发热病人血检率=乡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应血检人总数×100% 达到规划目标的乡比例=达到规划要求乡个数/流行区乡总数 (4)资料收集方法: 以乡为单位查阅方案、抽查和质控记录、报表、发热病人登记、总结、人口资料等;评估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并根据评估结果核实资料统计结果;以乡为单位评价血检率,同时推算全省市符合要求乡的百分比。根据发热病人登记计算应血检的病人数为分母,血检病人数为分子。考虑部分地区很难获得分母,可使用专题调查的数据推算。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寄生虫病防治或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信息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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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量化数据 ┃
┣━━━━━━╋━━━┳━━━━┳━━━━━┳━━━━┳━━━━┳━━━━┳━━━━┳━━━┳━━━━┳━━━┳━━━┫
┃ 1.11.1 ┃ 年 ┃ 辖区 ┃ 辖有社 ┃开展血 ┃门诊发 ┃发热病 ┃ 督导 ┃复检 ┃ 督导 ┃血片 ┃ ┃
┃┃ ┃ 人口 ┃ 区/乡 ┃检社区/┃热病┃ 人血 ┃社区/乡┃血片 ┃ 覆盖 ┃复检 ┃资料 ┃
┃ 年发热┃ 度 ┃┃ ┃┃┃┃┃ ┃┃ ┃质量 ┃
┃┃ ┃ 总数 ┃ 镇数┃乡镇数 ┃人数┃ 检率 ┃镇数┃ 数 ┃ 率┃ 率 ┃ ┃
┃ 病人血┃ ┃┃ ┃┃┃┃┃ ┃┃ ┃ ┃
┃┣━━━╋━━━━╋━━━━━╋━━━━╋━━━━╋━━━━╋━━━━╋━━━╋━━━━╋━━━╋━━━┫
┃ 检率 ┃ ┃┃ ┃┃┃┃┃ ┃┃ ┃ ┃
┃┣━━━╋━━━━╋━━━━━╋━━━━╋━━━━╋━━━━╋━━━━╋━━━╋━━━━╋━━━╋━━━┫
┃┃ ┃┃ ┃┃┃┃┃ ┃┃ ┃ ┃
┣━━━━━━┻━━━┻━━━━┻━━━━━┻━━━━┻━━━━┻━━━━┻━━━━┻━━━┻━━━━┻━━━┻━━━┫
┃备注: ┃
┗━━━━━━━━━━━━━━━━━━━━━━━━━━━━━━━━━━━━━━━━━━━━━━━━━━━━━━━━━━┛
1.11.2 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省 ┃市 ┃县 ┃
┣━━━━━━━━━━━━╋━━━━━━━━━━━━━━━━╋━━━━╋━━━━╋━━━━┫
┃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 ┃2010年≥80%,2015年≥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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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疟疾病例规范治疗情况。 规范治疗是指按治疗方案全程足量,定期访视,并记录齐全、完整。 评估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实现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辖区确诊和临床诊断疟疾病例规范治疗数/辖区确诊和临床诊断疟疾病例总数×100% 达到规划目标乡比例=达到规划要求乡个数/流行区乡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治疗方案、诊断治疗和抽查记录、病人登记、相关报表、总结,评估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网络直报系统数据和病例登记本、治疗登记本核对,三者一致。根据资料显示结果判定目标实现情况,必要时抽查1个乡镇现场调查目标实现情况。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寄生虫病防治或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 ┃量化数据┃
┣━━━━━━╋━━━┳━━━━━━┳━━━━━┳━━━━┳━━━━━┳━━━━┳━━━┳━━━━┳━━━┳━━━━━┳━━━━┳━━━┫
┃┃ 年 ┃ 应治疗县 ┃实际治疗 ┃应治疗 ┃全程足量 ┃规范┃资料 ┃核实┃核实 ┃资料符合 ┃资料符 ┃符合 ┃
┃ 1.11.2 ┃ ┃┃ ┃┃ ┃┃ ┃┃ ┃ ┃┃ ┃
┃ 疟疾病┃ 度 ┃(区)数┃县(区)数┃人数┃治疗人数 ┃治疗率 ┃质量 ┃单位数 ┃人数 ┃单位数┃合人数 ┃率┃
┃┣━━━╋━━━━━━╋━━━━━╋━━━━╋━━━━━╋━━━━╋━━━╋━━━━╋━━━╋━━━━━╋━━━━╋━━━┫
┃ 例规范┃ ┃┃ ┃┃ ┃┃ ┃┃ ┃ ┃┃ ┃
┃┣━━━╋━━━━━━╋━━━━━╋━━━━╋━━━━━╋━━━━╋━━━╋━━━━╋━━━╋━━━━━╋━━━━╋━━━┫
┃ 治疗率┃ ┃┃ ┃┃ ┃┃ ┃┃ ┃ ┃┃ ┃
┣━━━━━━┻━━━┻━━━━━━┻━━━━━┻━━━━┻━━━━━┻━━━━┻━━━┻━━━━┻━━━┻━━━━━┻━━━━┻━━━┫
┃备注:┃
┗━━━━━━━━━━━━━━━━━━━━━━━━━━━━━━━━━━━━━━━━━━━━━━━━━━━━━━━━━━━━━━━━━━━┛
1.11.3 间日疟病人传播休止期规范根治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 间日疟病人传播休止期规范根治率 ┃ 2010年≥85%,2015年≥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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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间日疟病人根治情况。 规范根治率是指按治疗方案全程足量,定期访视,并记录齐全、完整。 评估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实现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 (3)指标的计算方法: 间日疟病人传播休止期规范根治率=辖区疟史病例规范休治数/辖区有疟史总人数×100% 达到规划目标乡比例=达到规划要求乡个数/流行区乡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治疗方案、诊断治疗和抽查记录、病人登记、相关报表、总结;和网络直报病人数核对,评估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资料显示结果判定目标实现情况,必要时抽查1个乡镇现场调查目标实现情况。 (5)资料来源: 卫生统计,寄生虫病防治或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信息收集
┏━━━━━━┳━━━━━━━━━━━━━━━━━━━━━━━━━━━━━━━━━━━━━━━━━━━━━━━━━━━━━━━━━━━┓
┃ 指标 ┃量化数据 ┃
┣━━━━━━╋━━━┳━━━━━┳━━━━━┳━━━━┳━━━━━┳━━━━┳━━━┳━━━━┳━━━┳━━━━━┳━━━━┳━━━┫
┃ 1.11.3 ┃ 年 ┃ 应休止 ┃ 实休止 ┃有疟史 ┃全程足量 ┃规范根 ┃资料 ┃核实┃核实 ┃资料符合 ┃资料符 ┃符合 ┃
┃ 间日疟┃ 度 ┃ 期治疗 ┃ 期治疗 ┃人数┃治疗人数 ┃治率┃质量 ┃单位数 ┃人数 ┃单位数┃合人数 ┃率┃
┃ 病人传┃ ┃县(区)数┃县(区)数┃┃ ┃┃ ┃┃ ┃ ┃┃ ┃
┃┣━━━╋━━━━━╋━━━━━╋━━━━╋━━━━━╋━━━━╋━━━╋━━━━╋━━━╋━━━━━╋━━━━╋━━━┫
┃ 播休止┃ ┃ ┃ ┃┃ ┃┃ ┃┃ ┃ ┃┃ ┃
┃ 期规范┃ ┃ ┃ ┃┃ ┃┃ ┃┃ ┃ ┃┃ ┃
┃┣━━━╋━━━━━╋━━━━━╋━━━━╋━━━━━╋━━━━╋━━━╋━━━━╋━━━╋━━━━━╋━━━━╋━━━┫
┃ 根治率┃ ┃ ┃ ┃┃ ┃┃ ┃┃ ┃ ┃┃ ┃
┣━━━━━━┻━━━┻━━━━━┻━━━━━┻━━━━┻━━━━━┻━━━━┻━━━┻━━━━┻━━━┻━━━━━┻━━━━┻━━━┫
┃备注: ┃
┗━━━━━━━━━━━━━━━━━━━━━━━━━━━━━━━━━━━━━━━━━━━━━━━━━━━━━━━━━━━━━━━━━━┛
2.1.1 预案体系完整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预案体系完整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技术方案体系建设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预案和单项预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预案体系完整率=正式行文的预案和技术方案数/应制定的各类预案和技术方案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预案体系文本,以正式下发为准;评价预案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统计应制定的总数,计算完整率。应制定的预案方案是指对照国家下发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相关预案。本省必须有预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方案。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应急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综合业务管理或相关传染病防治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年 ┃应具 ┃已具 ┃完整率 ┃ 上级 ┃自己制 ┃预案涉及事件 ┃预案涉及传染病 ┃资料 ┃
┃2.1.1预 ┃ 度 ┃备数 ┃备数 ┃ (%)┃下发数 ┃定数┃类别数┃病种数 ┃质量 ┃
┃ ┣━━━╋━━━╋━━━╋━━━━╋━━━━╋━━━━╋━━━━━━━╋━━━━━━━━╋━━━┫
┃案体系完 ┃ ┃ ┃ ┃┃┃┃ ┃┃ ┃
┃整率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2.2.1 模拟演练指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模拟演练指数 ┃≥0.9┃√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模拟演练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照评估量表计算每次模拟演练的指数分值。 模拟演练指数=抽取演练指数之和/抽取演练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演练评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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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评价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结果和数量┃ 得分 ┃
┣━━━━━╋━━━━━╋━━━━╋━━━━━━━━━━━━━━━━━━╋━━━━━━━━━━━╋━━━━┫
┃ ┃ ┃┃①演练方案目的明确,要素齐全,内容 ┃每项各5分。每项缺少一 ┃┃
┃ ┃方案制定 ┃10 ┃详细,格式规范,可操作性强;┃种要素或不完整减1分, ┃┃
┃ ┃ ┃┃②有评估项目、记录表格,知识问卷。 ┃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 ┣━━━━━╋━━━━╋━━━━━━━━━━━━━━━━━━╋━━━━━━━━━━━╋━━━━┫
┃ ┃ ┃┃①演练指挥部、演练队伍、现场评估小 ┃每项各4分。每项缺少一 ┃┃
┃ ┃ ┃┃组等组织健全、分工明确;┃种要素或不完整减1分, ┃┃
┃ ┃ ┃┃②模拟现场符合演练要求;┃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 ┃演练准备 ┃20 ┃┃ ┃┃
┃ ┃ ┃┃③模拟场景准备充分;┃ ┃┃
┃ ┃ ┃┃④物资后勤保障完备;┃ ┃┃
┃ ┃ ┃┃⑤协调有关部门配合。┃ ┃┃
┃ ┣━━━━━╋━━━━╋━━━━━━━━━━━━━━━━━━╋━━━━━━━━━━━╋━━━━┫
┃ ┃ ┃┃①响应及时,按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每项各5分。每项缺少一 ┃┃
┃ ┃ ┃┃内到达现场;┃种要素或不完整减1分, ┃┃
┃ ┃ ┃┃②现场所需人员组成合理、及时到位; ┃单项得分减完为止。┃┃
┃模拟演练 ┃ ┃┃③现场所需的应急物品携带齐全、完┃ ┃┃
┃指数 ┃ ┃┃好、充足; ┃ ┃┃
┃ ┃ ┃┃④个人防护达到要求;┃ ┃┃
┃ ┃现场演练 ┃50 ┃⑤具备应急补充机制;┃ ┃┃
┃ ┃ ┃┃⑥演练技术支持系统有效运行;┃ ┃┃
┃ ┃ ┃┃⑦多部门协作机制健全; ┃ ┃┃
┃ ┃ ┃┃⑧按演练方案主题,开展现场处置;┃ ┃┃
┃ ┃ ┃┃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事件发展和处┃ ┃┃
┃ ┃ ┃┃置情况;┃ ┃┃
┃ ┃ ┃┃⑩现场评估组全过程跟踪评估。┃ ┃┃
┃ ┣━━━━━╋━━━━╋━━━━━━━━━━━━━━━━━━╋━━━━━━━━━━━╋━━━━┫
┃ ┃ ┃┃总结内容齐全:包括模拟演练从组织┃符合得20分。缺少一种 ┃┃
┃ ┃ ┃┃管理、调查处理的程序、存在的问题、 ┃要素或不完整减2分。  ┃┃
┃ ┃总结评估 ┃20 ┃┃ ┃┃
┃ ┃ ┃┃改进措施等方面总结评价,提出演练┃ ┃┃
┃ ┃ ┃┃方案修正和完善的建议。 ┃ ┃┃
┣━━━━━┻━━━━━┻━━━━┻━━━━━━━━━━━━━━━━━━┻━━━━━━━━━━━┻━━━━┫
┃模拟演练指数=各项得分之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随机抽取3次模拟演练资料,不足3次全查。查阅演练计划、脚本、总结等资料。模拟演练必须设定情节,有事件发生发展过程。根据评估量表,对反应时间,器材配备情况、有关应急处置的疫情报告、个体防护、现场流调、标本采集、现场消毒、控制措施建议等关键环节进行评估。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应急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综合业务管理或与卫生应急相关传染病防治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年 ┃已制定演 ┃方案涉及事 ┃方案涉及传 ┃年度计划 ┃年度实际 ┃有总结资 ┃ 资料 ┃ 评估 ┃
┃ 2.2.1 ┃ 度 ┃练方案数 ┃ 件类别数 ┃染病病种数 ┃演练次数 ┃演练次数 ┃ 料次数 ┃ 质量 ┃ 得分 ┃
┃ ┣━━━╋━━━━━╋━━━━━━╋━━━━━━╋━━━━━╋━━━━━╋━━━━━╋━━━━╋━━━━┫
┃ 模拟演 ┃ ┃ ┃┃┃ ┃ ┃ ┃┃┃
┃ 练指数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2.2.2 应急物品储备齐全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应急物品储备齐全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储备物资准备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预案工作规范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应急物品储备齐全率=现有符合要求应急物品储备种类数/规定应储备的应急物品种类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相关资料、储存物品;抽查至少5种物品,核实与资料的一致性。 储备种类、数量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有省级标准的,要符合省级要求;无国家和省级标准的,要符合市级标准要求。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应急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总务物质设备、综合业务管理或与卫生应急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年 ┃ 应储物 ┃实储物 ┃应急物品 ┃应储备┃ 实储备 ┃ 抽查 ┃ 一致 ┃┃ ┃
┃ 2.2.2 ┃ 度 ┃ 品种┃ 品种 ┃ 储备齐 ┃ 价值┃ 价值┃ 品种 ┃ 品种 ┃ 符合 ┃资料 ┃
┃ 应急物 ┃ ┃ 类数┃ 类数 ┃全率(%)┃ (万元)┃ (万元)┃ 数┃ 数┃率(%)┃质量 ┃
┃ ┣━━━╋━━━━━╋━━━━╋━━━━━╋━━━━━╋━━━━━╋━━━━╋━━━━╋━━━━╋━━━┫
┃ 品储备 ┃ ┃ ┃┃ ┃ ┃ ┃┃┃┃ ┃
┃ 齐全率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2.3.1 规范处置指数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省 ┃市 ┃县 ┃
┣━━━━━━━━━╋━━━━━━━━━━━━━━╋━━━━╋━━━━╋━━━━┫
┃规范处置指数 ┃省级≥0.85市县≥0.7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内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情况。 如本年度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评价报告的相关信息。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有关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照评估量表计算每起事件的分值。 规范处置指数=抽取事件规范处置指数之和/抽取事件起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评估量表
┏━━━┳━━━━━┳━━━━┳━━━━━━━━━━━━━━━━━━━┳━━━━━━━━━┳━━━━━━┳━━━┓
┃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 ┃评分原则 ┃结果和数量 ┃得分 ┃
┣━━━╋━━━━━╋━━━━╋━━━━━━━━━━━━━━━━━━━╋━━━━━━━━━╋━━━━━━╋━━━┫
┃ ┃ ┃┃初次报告 ┃共10分,全部符合 ┃┃ ┃
┃ ┃ ┃┃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得满分。 ┃┃ ┃
┃ ┃ ┃┃报告,及时审核; ┃初次报告不及时, ┃┃ ┃
┃ ┃ ┃┃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 ┃本项不得分。10┃┃ ┃
┃ ┃ ┃┃记录材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 ┃个项目一项不符合 ┃┃ ┃
┃ ┃ ┃┃进程报告 ┃或不完善减1分。  ┃┃ ┃
┃ ┃ ┃┣━━━━━━━━━━━━━━━━━━━┫ ┣━━━━━━╋━━━┫
┃ ┃ ┃┃进程报告 ┃ ┃┃ ┃
┃ ┃ ┃┃①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 ┃┃ ┃
┃ ┃ ┃┃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事件的发 ┃ ┃┃ ┃
┃ ┃1.事件报 ┃┃展势态和危害性评估; ┃ ┃┃ ┃
┃ ┃告┃10 ┃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 ┃ ┃┃ ┃
┃ ┃ ┃┃③资源使用情况。 ┃ ┃┃ ┃
┃ ┃ ┃┣━━━━━━━━━━━━━━━━━━━┫ ┣━━━━━━╋━━━┫
┃ ┃ ┃┃结案报告 ┃ ┃┃ ┃
┃ ┃ ┃┃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  ┃ ┃┃ ┃
┃ ┃ ┃┃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 ┃ ┃┃ ┃
┃ ┃ ┃┃因、影响因素;┃ ┃┃ ┃
┃ ┃ ┃┃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 ┃ ┃┃ ┃
┃ ┃ ┃┃③评价措施效果; ┃ ┃┃ ┃
┃ ┃ ┃┃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 ┃ ┃┃ ┃
┃ ┃ ┃┃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 ┃ ┃┃ ┃
┃ ┃ ┃┃处置建议。┃ ┃┃ ┃
┃ ┣━━━━━╋━━━━╋━━━━━━━━━━━━━━━━━━━╋━━━━━━━━━╋━━━━━━╋━━━┫
┃ ┃ ┃┃按照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共10分。不符合┃┃ ┃
┃ ┃2.事件确 ┃10 ┃定义的疾病有关标准判定,突发公共 ┃定义减5分,未及  ┃┃ ┃
┃规范 ┃认┃┃卫生事件分级准确,响应级别符合应 ┃时定级减5分,其  ┃┃ ┃
┃处置 ┃ ┃┃急预案的要求。┃他适度减分。 ┃┃ ┃
┃指数 ┃ ┃┃ ┃ ┃┃ ┃
┃ ┣━━━━━╋━━━━╋━━━━━━━━━━━━━━━━━━━╋━━━━━━━━━╋━━━━━━╋━━━┫
┃ ┃ ┃┃①定调查处置的相关方案,方案格式 ┃每项各4分。每项  ┃┃ ┃
┃ ┃ ┃┃规范、合理;调查内容符合事件的初步┃缺少一种要素减1  ┃┃ ┃
┃ ┃ ┃┃假设,要素和相关调查表格齐全;┃分,单项得分减完 ┃┃ ┃
┃ ┃3.事件处 ┃20 ┃②组成现场所需的相关专业工作队; ┃为止。┃┃ ┃
┃ ┃置准备┃┃ ┃ ┃┃ ┃
┃ ┃ ┃┃③实验标本采集器材充足; ┃ ┃┃ ┃
┃ ┃ ┃┃④现场处置的设备、器材、药品充足;┃ ┃┃ ┃
┃ ┃ ┃┃⑤个人防护用品充足。 ┃ ┃┃ ┃
┃ ┣━━━━━╋━━━━╋━━━━━━━━━━━━━━━━━━━╋━━━━━━━━━╋━━━━━━╋━━━┫
┃ ┃ ┃┃①成立现场处理组,明确流行病学调 ┃每项各5分,每项  ┃┃ ┃
┃ ┃ ┃┃查、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后勤供应┃中缺少一种要素或 ┃┃ ┃
┃ ┃ ┃┃等小组等职责任务;┃不完整减1分,单  ┃┃ ┃
┃ ┃ ┃┃②开展流行因素调查;按病例定义逐 ┃项得分减完为止。 ┃┃ ┃
┃ ┃ ┃┃个核实和调查已报告的病例,确证突 ┃ ┃┃ ┃
┃ ┃ ┃┃发公共卫生事件; ┃ ┃┃ ┃
┃ ┃ ┃┃③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 ┃ ┃┃ ┃
┃ ┃4.事件现 ┃30 ┃医学观察,不明原因疾病、甲类及参照┃ ┃┃ ┃
┃ ┃场处置┃┃甲类管理的传染病100%追踪;乙类  ┃ ┃┃ ┃
┃ ┃ ┃┃不低于85%;丙类不低于60%; ┃ ┃┃ ┃
┃ ┃ ┃┃④“三间分布”描述清楚,数字、表格和 ┃ ┃┃ ┃
┃ ┃ ┃┃图表等使用准确; ┃ ┃┃ ┃
┃ ┃ ┃┃⑤有疫点、疫区的划定,必要时采取检┃ ┃┃ ┃
┃ ┃ ┃┃疫和封锁措施。┃ ┃┃ ┃
┃ ┃ ┃┃⑥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 ┃┃ ┃
┃ ┃ ┃┃要求。┃ ┃┃ ┃
┗━━━┻━━━━━┻━━━━┻━━━━━━━━━━━━━━━━━━━┻━━━━━━━━━┻━━━━━━┻━━━┛
续表
┏━━━┳━━━━━┳━━━━┳━━━━━━━━━━━━━━━━━━┳━━━━━━━━━┳━━━━━━┳━━━┓
┃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评分原则 ┃结果和数量 ┃得分 ┃
┣━━━╋━━━━━╋━━━━╋━━━━━━━━━━━━━━━━━━╋━━━━━━━━━╋━━━━━━╋━━━┫
┃ ┃ ┃┃①疫点、疫区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消杀 ┃每项各4分,每项  ┃┃ ┃
┃ ┃ ┃┃灭方法正确;┃中缺少一种要素或 ┃┃ ┃
┃ ┃ ┃┃②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发放相┃不完整减1分,单  ┃┃ ┃
┃ ┃ ┃┃关宣传资料;┃项得分减完为止。 ┃┃ ┃
┃ ┃5.控制措 ┃20 ┃③按要求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服药等┃ ┃┃ ┃
┃ ┃施落实┃┃特异性保护措施,有接种服药人数 ┃ ┃┃ ┃
┃ ┃ ┃┃记录; ┃ ┃┃ ┃
┃ ┃ ┃┃④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 ┃ ┃┃ ┃
┃ ┃ ┃┃情况┃ ┃┃ ┃
┃ ┃ ┃┃⑤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 ┃┃ ┃
┃ ┣━━━━━╋━━━━╋━━━━━━━━━━━━━━━━━━╋━━━━━━━━━╋━━━━━━╋━━━┫
┃规范 ┃ ┃┃①资料整理:从组织管理、事件的起┃资料整理和评估各 ┃┃ ┃
┃处置 ┃ ┃┃因、调查处理的过程及效果、主要做┃5分。每项缺少一  ┃┃ ┃
┃指数 ┃ ┃┃法、经验和有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系统┃种要素或不完整减 ┃┃ ┃
┃ ┃ ┃┃的工作总结。有关调查表格、数据、资 ┃1分,单项得分减  ┃┃ ┃
┃ ┃ ┃┃料分类整理,及时归档。 ┃完为止。 ┃┃ ┃
┃ ┃ ┃┣━━━━━━━━━━━━━━━━━━┫ ┣━━━━━━╋━━━┫
┃ ┃ ┃┃②评估:┃ ┃┃ ┃
┃ ┃6.总结评 ┃10 ┃·初步分析与最终结论逻辑关系正确┃ ┃┃ ┃
┃ ┃估┃┃┃ ┃┃ ┃
┃ ┃ ┃┃·病原学病因或流行病学病因明确 ┃ ┃┃ ┃
┃ ┃ ┃┃·控制措施落实、所需的资源满足工┃ ┃┃ ┃
┃ ┃ ┃┃ 作需要┃ ┃┃ ┃
┃ ┃ ┃┃·控制效果明显,采取控制措施一个┃ ┃┃ ┃
┃ ┃ ┃┃ 最长潜伏期后没有病例 ┃ ┃┃ ┃
┃ ┃ ┃┃·对社会、成本效益进行评估 ┃ ┃┃ ┃
┣━━━┻━━━━━┻━━━━┻━━━━━━━━━━━━━━━━━━┻━━━━━━━━━┻━━━━━━┻━━━┫
┃规范处置指数=各项得分之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资料为准。随机抽取5起事件,不足5起全查;根据评估量表,从事件报告、流调、监测、控制、结案、评估等关键环节,查阅相关处置资料进行评价。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应急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综合业务管理或相关传染病防治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年 ┃ 报告 ┃处置 ┃调查 ┃处置 ┃治疗 ┃医学 ┃ ┃监测 ┃监测 ┃其中 ┃ ┃ 规范 ┃
┃ ┃ ┃ 事件 ┃事件 ┃ ┃ ┃ ┃观察 ┃消杀 ┃ ┃ ┃ ┃资料 ┃┃
┃ 2.3.1 ┃ 度 ┃┃ ┃人数 ┃人数 ┃人数 ┃ ┃面积 ┃样品 ┃项目 ┃监测 ┃质量 ┃ 处置 ┃
┃ ┃ ┃ 数┃ 数 ┃ ┃ ┃ ┃人数 ┃ ┃ 数 ┃ 数 ┃人数 ┃ ┃ 指数 ┃
┃ ┣━━━╋━━━━╋━━━╋━━━╋━━━╋━━━╋━━━╋━━━╋━━━╋━━━╋━━━╋━━━╋━━━━┫
┃ 规范处 ┃ ┃┃ ┃ ┃ ┃ ┃ ┃ ┃ ┃ ┃ ┃ ┃┃
┃ 置指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2.3.2 事件原因查明率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省 ┃市 ┃县 ┃
┣━━━━━━━━━━╋━━━━━━━━━━━━╋━━━━╋━━━━╋━━━━┫
┃事件原因查明率 ┃省级≥80%,市级≥7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因和病因确证情况。 原因查明是指流行病学或病原学的病因确认和原因确认。病原学病因指实验室检测结果明确。流行病学病因指有时虽然病原学证据不足,但流行病学调查传播机制和高危人群判定等明确,并在控制疫情中取得效果。原因确认指临床诊断明确或事故起因明确。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预案和工作规范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原因查明率=原因查明数/处置事件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有关事件的报告、处置记录、报表等信息资料;对原因查明信息进行核实。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应急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综合业务管理或相关传染病防治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2.3.2 ┃ 年 ┃ 报告事 ┃处置事 ┃有明确实验室 ┃通过临床明 ┃流行病学调 ┃原因查明 ┃原因查明 ┃ 资料 ┃
┃ 事件原 ┃ 度 ┃ 件数┃ 件数 ┃检测结果数┃ 确诊断数 ┃ 查明确数 ┃ 事件数 ┃ 率(%)┃ 质量 ┃
┃ ┣━━━╋━━━━━╋━━━━╋━━━━━━━╋━━━━━━╋━━━━━━╋━━━━━╋━━━━━╋━━━━┫
┃ 因查明 ┃ ┃ ┃┃ ┃┃┃ ┃ ┃┃
┃ ┣━━━╋━━━━━╋━━━━╋━━━━━━━╋━━━━━━╋━━━━━━╋━━━━━╋━━━━━╋━━━━┫
┃ 率 ┃ ┃ ┃┃ ┃┃┃ ┃ ┃┃
┣━━━━━┻━━━┻━━━━━┻━━━━┻━━━━━━━┻━━━━━━┻━━━━━━┻━━━━━┻━━━━━┻━━━━┫
┃ 备注: ┃
┗━━━━━━━━━━━━━━━━━━━━━━━━━━━━━━━━━━━━━━━━━━━━━━━━━━━━━━━━━━━┛
2.3.3 事件报告及时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事件报告及时率 ┃10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报告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预案和工作规范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事件报告及时率=按规定时限报告数/应报告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为准;在接报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实,以评估年份报告的全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为总数。根据系统生成时间和接到报告的时间间隔小于2小时计算报告及时率。具体时限自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最早接到信息并可初步判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符合相关信息报告标准的时间为起点,接报时间可从电话记录、初次报告等资料获取。疫情信息可按照网络直报达到分级标准数量的最后一例系统生成时间为起点。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应急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综合业务管理或与卫生应急相关传染病防治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 接报或发现突 ┃┃┃┃┃┃┃ ┃┃ ┃ ┃
┃ ┃ 年 ┃ 发公共卫生事 ┃按规定 ┃报告┃一般事 ┃及 ┃较大事 ┃及 ┃ 重大事 ┃及 ┃特别重大 ┃ 及 ┃
┃ 2.3.3 ┃ 度 ┃件相关信息 ┃时限报 ┃及时┃件数┃时 ┃┃时 ┃ ┃时 ┃ ┃ 时 ┃
┃ ┃ ┃┃┃┃┃数 ┃ 件数 ┃数 ┃ 件数┃数 ┃ 事件数 ┃ 数 ┃
┃ 事件报 ┃ ┃总数┃告数┃率(%)┃┃┃┃┃ ┃┃ ┃ ┃
┃ 告及时 ┃ ┃┃┃┃┃┃┃┃ ┃┃ ┃ ┃
┃ ┣━━━╋━━━━━━━━╋━━━━╋━━━━╋━━━━╋━━╋━━━━╋━━╋━━━━━╋━━╋━━━━━╋━━━┫
┃ 率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2.3.4 相关信息网络直报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相关信息网络直报率 ┃10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预案和工作规范等。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相关信息网络直报率=网络直报数/接报信息中应直报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接报信息记录资料。接报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的报告卡、电话报告、群众举报及主动搜索获得的信息,核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和相关信息网络直报率。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应急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综合业务管理或与卫生应急相关传染病防治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年 ┃接报事 ┃接报 ┃群众 ┃新闻、贴吧等 ┃下级 ┃本级 ┃核实事 ┃应网络 ┃实际网络 ┃处置事 ┃
┃ 2.3.3 ┃ 度 ┃件总数 ┃数量 ┃举报 ┃网络信息搜索 ┃报告 ┃报告 ┃ 件数 ┃直报数 ┃ 直报数 ┃ 件数 ┃
┃ 相关信 ┃ ┃┃ ┃ ┃ ┃ ┃ ┃┃┃ ┃┃
┃ ┣━━━╋━━━━╋━━━╋━━━╋━━━━━━━╋━━━╋━━━╋━━━━╋━━━━╋━━━━━╋━━━━┫
┃ 息网络 ┃ ┃┃ ┃ ┃ ┃ ┃ ┃┃┃ ┃┃
┃ 直报率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3.1.1 网络建设评价指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网络建设评价指数 ┃≥0.9┃√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辖区网络建设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评估量表评分。 网络建设评估量表
┏━━━┳━━━━━┳━━━━┳━━━━━━━━━━━━━━━━━━━┳━━━━━━━━━━┳━━━━━━┳━━━┓
┃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 ┃评分原则┃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 ┃ ┃┃①内、外网物理隔离; ┃第1项为20分,其 ┃┃ ┃
┃ ┃ ┃┃②双线路接入;┃它各项为4分,每项  ┃┃ ┃
┃ ┃ ┃┃③使用三层核心交换或二层核心交换;┃不符合要求,该项不 ┃┃ ┃
┃ ┃ ┃┃④有硬件防火墙和或入侵检测等多功 ┃得分。 ┃┃ ┃
┃ ┃系统配置 ┃40 ┃ ┃┃┃ ┃
┃ ┃ ┃┃能网关; ┃┃┃ ┃
┃ ┃ ┃┃⑤双机热备; ┃┃┃ ┃
┃ ┃ ┃┃⑥有能满足需求的数据储存、应用管理┃┃┃ ┃
┃ ┃ ┃┃设备。┃┃┃ ┃
┃ ┣━━━━━╋━━━━╋━━━━━━━━━━━━━━━━━━━╋━━━━━━━━━━╋━━━━━━╋━━━┫
┃ ┃ ┃┃①中心机房符合国家二类标准建设要求; ┃省级每项为4分,市  ┃┃ ┃
┃ ┃ ┃┃②有抗静电地板、接地、除尘; ┃级每项5分;每项不  ┃┃ ┃
┃ ┃工作环境 ┃15 ┃③电源:双电源或ups电源; ┃符合要求,该项不┃┃ ┃
┃ ┃ ┃┃④避雷装置,数据灾害性备份设备等;┃得分。 ┃┃ ┃
┃ ┃ ┃┃⑤省级有恒温、除湿设备,温湿度记录。 ┃┃┃ ┃
┃ ┣━━━━━╋━━━━╋━━━━━━━━━━━━━━━━━━━╋━━━━━━━━━━╋━━━━━━╋━━━┫
┃ ┃ ┃┃①有网络设备、终端设备的使用、维护、 ┃每项为5分,每项不  ┃┃ ┃
┃网络 ┃ ┃┃管理制度;┃符合要求,该项不┃┃ ┃
┃建设 ┃管理规范 ┃20 ┃②有数据存储、更新、维护、应用制度; ┃得分。 ┃┃ ┃
┃评价 ┃ ┃┃③有网络安全制度;┃┃┃ ┃
┃指数 ┃ ┃┃④用户权限管理制度。 ┃┃┃ ┃
┃ ┣━━━━━╋━━━━╋━━━━━━━━━━━━━━━━━━━╋━━━━━━━━━━╋━━━━━━╋━━━┫
┃ ┃ ┃┃①用户权限授权范围符合岗位需要,岗┃第1项为5分,其它┃┃ ┃
┃ ┃ ┃┃位变动后及时调整权限;┃各项为3分,每项不  ┃┃ ┃
┃ ┃ ┃┃②网络设备、vpn认证、内部管理系统 ┃符合要求,该项不┃┃ ┃
┃ ┃ ┃┃运行正常;┃得分。 ┃┃ ┃
┃ ┃ ┃┃③国家业务信息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系 ┃┃┃ ┃
┃ ┃运行情况 ┃20 ┃ ┃┃┃ ┃
┃ ┃ ┃┃统运转良好; ┃┃┃ ┃
┃ ┃ ┃┃④流量与访问实时监控,发现异常及时┃┃┃ ┃
┃ ┃ ┃┃分析处理;┃┃┃ ┃
┃ ┃ ┃┃⑤有数据库管理软件; ┃┃┃ ┃
┃ ┃ ┃┃⑥所有制度有执行记录。┃┃┃ ┃
┃ ┣━━━━━╋━━━━╋━━━━━━━━━━━━━━━━━━━╋━━━━━━━━━━╋━━━━━━╋━━━┫
┃ ┃ ┃┃①全省统一ip地址;┃第1项为1分,其它┃┃ ┃
┃ ┃ ┃┃②制定指导市县局域网建设意见或┃各项为2分,每项不  ┃┃ ┃
┃ ┃指导下级 ┃5  ┃ ┃┃┃ ┃
┃ ┃ ┃┃方案;┃符合要求,该项不┃┃ ┃
┃ ┃ ┃┃③完成方案要求的指导任务。┃得分。 ┃┃ ┃
┣━━━┻━━━━━┻━━━━┻━━━━━━━━━━━━━━━━━━━┻━━━━━━━━━━┻━━━━━━┻━━━┫
┃综合评估值=各项得分总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各地有关信息化管理计划、方案;现场查看实物、资料,核实一致性、真实性。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信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管理、综合业务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3.1.1 ┃ 年 ┃系统 ┃工作 ┃管理规 ┃发现网络 ┃及时 ┃及时 ┃全省是 ┃应指导 ┃实际指导 ┃资料 ┃
┃ ┃ ┃ ┃ ┃ 范制 ┃ 系统异 ┃处理 ┃处理 ┃否统一 ┃市县机 ┃市县机┃ ┃
┃ 网络建 ┃ 度 ┃配置 ┃环境 ┃┃ ┃ ┃ ┃┃┃ ┃质量 ┃
┃ ┃ ┃ ┃ ┃ 度数 ┃ 常起数 ┃起数 ┃ 率 ┃ip地址 ┃构次数 ┃构次数┃ ┃
┃ 设评价 ┃ ┃ ┃ ┃┃ ┃ ┃ ┃┃┃ ┃ ┃
┃ ┣━━━╋━━━╋━━━╋━━━━╋━━━━━╋━━━╋━━━╋━━━━╋━━━━╋━━━━━╋━━━┫
┃ 指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3.2.1 数据报告及时性和完整性评价指数
┏━━━━━━━━━━━━━━━━┳━━━━━━━┳━━━━━━━━━━━━━━┓
┃┃ ┃评估机构┃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数据报告及时性和完整性评价指数 ┃≥0.95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规定的信息数据报告及时和完整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评估量表评分。 数据报告及时性和完整性评估量表
┏━━━┳━━━━━┳━━━━┳━━━━━━━━━━━━━━━━┳━━━━━━━━━━━━┳━━━━━━┳━━━┓
┃指标 ┃评判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评分原则┃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 ┃ ┃┃①基本信息、疫情网络直报、突发 ┃每项为15分,每项缺1要  ┃┃ ┃
┃ ┃ ┃┃公共卫生事件等国家规定的数据┃素,减2分。 ┃┃ ┃
┃ ┃种类齐全 ┃30 ┃报告种类齐全; ┃┃┃ ┃
┃数据 ┃ ┃┃②开展监测报告的疾病种类、健┃┃┃ ┃
┃报告 ┃ ┃┃康相关因素等齐全。 ┃┃┃ ┃
┃ ┣━━━━━╋━━━━╋━━━━━━━━━━━━━━━━╋━━━━━━━━━━━━╋━━━━━━╋━━━┫
┃及时 ┃ ┃┃①按辖区规定的时限审核和报告┃每项为15分。第1项每 ┃┃ ┃
┃性和 ┃ ┃┃┃┃┃ ┃
┃ ┃ ┃┃相关数据; ┃次未按时限审核和报告减 ┃┃ ┃
┃完整 ┃报告及时 ┃30 ┃②评价应报告的责任单位及时 ┃1分;对报告未及时评价, ┃┃ ┃
┃性评 ┃ ┃┃报告。 ┃每次减1分。 ┃┃ ┃
┃价指 ┃ ┃┃┃┃┃ ┃
┃ ┣━━━━━╋━━━━╋━━━━━━━━━━━━━━━━╋━━━━━━━━━━━━╋━━━━━━╋━━━┫
┃数┃ ┃┃①按国家、辖区规定报告相关数┃每项为15分,符合要求得 ┃┃ ┃
┃ ┃ ┃┃据完整;┃满分;报告数据项目不完 ┃┃ ┃
┃ ┃报告完整 ┃30 ┃┃┃┃ ┃
┃ ┃ ┃┃②数据项目完整、数据间逻辑 ┃整或数据间有逻辑错误, ┃┃ ┃
┃ ┃ ┃┃正确。 ┃每次减1分。 ┃┃ ┃
┗━━━┻━━━━━┻━━━━┻━━━━━━━━━━━━━━━━┻━━━━━━━━━━━━┻━━━━━━┻━━━┛
续表
┏━━━┳━━━━━┳━━━━┳━━━━━━━━━━━━━━━━┳━━━━━━━━━━━━┳━━━━━━┳━━━┓
┃指标 ┃评判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评分原则┃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数据 ┃ ┃┃①原始数据、订正数据、分析表格 ┃第①项为4分,第②、③项 ┃┃ ┃
┃报告 ┃ ┃┃分别备份; ┃各3分;第①项缺1要素┃┃ ┃
┃及时 ┃ ┃┃┃┃┃ ┃
┃ ┃ ┃┃②连续收集的数据至少每月备份┃减1分,第②、③项不符合 ┃┃ ┃
┃性和 ┃备份要求 ┃10 ┃一次,分阶段收集的数据更新后┃要求不得分。┃┃ ┃
┃完整 ┃ ┃┃┃┃┃ ┃
┃性评 ┃ ┃┃备份; ┃┃┃ ┃
┃价指 ┃ ┃┃③光盘和其它储存介质三备份,┃┃┃ ┃
┃数┃ ┃┃异地存放。 ┃┃┃ ┃
┣━━━┻━━━━━┻━━━━┻━━━━━━━━━━━━━━━━┻━━━━━━━━━━━━┻━━━━━━┻━━━┫
┃综合评估值=各项得分总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和各类疾病、事件的分析、总结报告;数据备份;核实报告及时和完整性。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信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管理、综合业务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3.2.1 ┃ ┃ 应数据 ┃实数据 ┃及时 ┃应报 ┃实报 ┃应报 ┃实报 ┃应报告 ┃实报告 ┃ ┃ ┃
┃ 数据报 ┃ 年 ┃ ┃┃ ┃ ┃ ┃ ┃ ┃┃┃资料 ┃评价 ┃
┃ 告及时 ┃ 度 ┃ 报告┃ 报告 ┃报告 ┃告种 ┃告种 ┃告参 ┃告参 ┃及时完 ┃及时完 ┃质量 ┃指数 ┃
┃ ┃ ┃ 种类┃ 种类 ┃种类 ┃次数 ┃次数 ┃ 数 ┃ 数 ┃整参数 ┃整参数 ┃ ┃ ┃
┃ 性和完 ┃ ┃ ┃┃ ┃ ┃ ┃ ┃ ┃┃┃ ┃ ┃
┃ ┣━━━╋━━━━━╋━━━━╋━━━╋━━━╋━━━╋━━━╋━━━╋━━━━╋━━━━╋━━━╋━━━┫
┃ 整性评 ┃ ┃ ┃┃ ┃ ┃ ┃ ┃ ┃┃┃ ┃ ┃
┃ ┣━━━╋━━━━━╋━━━━╋━━━╋━━━╋━━━╋━━━╋━━━╋━━━━╋━━━━╋━━━╋━━━┫
┃ 价指数 ┃ ┃ ┃┃ ┃ ┃ ┃ ┃ ┃┃┃ ┃ ┃
┣━━━━━┻━━━┻━━━━━┻━━━━┻━━━┻━━━┻━━━┻━━━┻━━━┻━━━━┻━━━━┻━━━┻━━━┫
┃备注: ┃
┗━━━━━━━━━━━━━━━━━━━━━━━━━━━━━━━━━━━━━━━━━━━━━━━━━━━━━━━━━━┛
3.2.2 国际、国内疾病相关信息检索评价指数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国际、国内疾病相关信息检索评价指数 ┃≥0.9┃√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索国际、国内疾病相关信息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规范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评估量表评分。 国际、国内疾病相关信息检索评估量表
┏━━━━┳━━━━━┳━━━━┳━━━━━━━━━━━━━━━━┳━━━━━━━━━━━┳━━━━━━┳━━━┓
┃指标┃评判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评分原则 ┃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国际、 ┃ ┃┃①每日检索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每项20分。┃┃ ┃
┃国内┃ ┃┃┃ ┃┃ ┃
┃疾病┃ ┃┃有记录;┃第①项不符合要求不得 ┃┃ ┃
┃相关┃检索范围 ┃40 ┃②国、内外专业期刊、新闻媒体、 ┃分;第②项省级少1家, ┃┃ ┃
┃信息┃ ┃┃┃ ┃┃ ┃
┃检索┃ ┃┃官方网站等。省级不少于10家、┃减2分;市、县级少1┃┃ ┃
┃评价┃ ┃┃市、县级不少于5家。 ┃家,减4分。  ┃┃ ┃
┃指数┃ ┃┃┃ ┃┃ ┃
┗━━━━┻━━━━━┻━━━━┻━━━━━━━━━━━━━━━━┻━━━━━━━━━━━┻━━━━━━┻━━━┛
续表
┏━━━━┳━━━━━┳━━━━┳━━━━━━━━━━━━━━━┳━━━━━━━━━━━┳━━━━━━┳━━━┓
┃指标┃评判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 ┃评分原则 ┃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 ┃┃①学术期刊检索:每月≥1次,抽 ┃每项10分。第①项少┃┃ ┃
┃┃ ┃┃取所查当年12月上述检索记录; ┃1次减1分;第②、③项 ┃┃ ┃
┃国际、 ┃ ┃┃②官方网站检索:每天1次,查询 ┃每少记录1次各减  ┃┃ ┃
┃国内┃检索频次 ┃30 ┃ ┃ ┃┃ ┃
┃疾病┃ ┃┃检索记录;┃0.1分。 ┃┃ ┃
┃相关┃ ┃┃③新闻媒体检索:每天1次,查询 ┃ ┃┃ ┃
┃信息┃ ┃┃检索记录。┃ ┃┃ ┃
┃┣━━━━━╋━━━━╋━━━━━━━━━━━━━━━╋━━━━━━━━━━━╋━━━━━━╋━━━┫
┃检索┃ ┃┃①反馈报告及时; ┃每项15分。反馈报告┃┃ ┃
┃评价┃检索结果 ┃┃②重大事件有分析和报告。 ┃不及时,每次减1分;重 ┃┃ ┃
┃指数┃ ┃30 ┃ ┃ ┃┃ ┃
┃┃应用 ┃┃ ┃大事件未分析和报告, ┃┃ ┃
┃┃ ┃┃ ┃每次减2分。  ┃┃ ┃
┣━━━━┻━━━━━┻━━━━┻━━━━━━━━━━━━━━━┻━━━━━━━━━━━┻━━━━━━┻━━━┫
┃综合评估值=各项得分总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评估年度信息简报、信息检索汇编、总结分析报告等资料和相关记录。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信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管理、综合业务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3.2.2 ┃ ┃学术期 ┃学术期 ┃官方网 ┃官方网 ┃新闻媒 ┃新闻媒 ┃检索发 ┃分析 ┃平均 ┃平均 ┃ ┃ ┃
┃ 国际、 ┃ 年 ┃刊实际 ┃刊实际 ┃站实际 ┃站实际 ┃体实际 ┃体实际 ┃现重┃报告 ┃日检 ┃日检 ┃资料 ┃评价 ┃
┃ 国内疾 ┃ 度 ┃ 检索 ┃ 检索 ┃ 检索 ┃ 检索 ┃ 检索 ┃检索┃大事┃事件 ┃索信 ┃索媒 ┃质量 ┃指数 ┃
┃ 病相关 ┃ ┃ 次数 ┃ 参数 ┃ 次数 ┃ 参数 ┃ 次数 ┃参数┃件数┃数┃息数 ┃体数 ┃ ┃ ┃
┃ 信息检 ┃ ┃┃┃┃┃┃┃┃ ┃ ┃ ┃ ┃ ┃
┃ ┣━━━╋━━━━╋━━━━╋━━━━╋━━━━╋━━━━╋━━━━╋━━━━╋━━━╋━━━╋━━━╋━━━╋━━━┫
┃ 索评价 ┃ ┃┃┃┃┃┃┃┃ ┃ ┃ ┃ ┃ ┃
┃ ┣━━━╋━━━━╋━━━━╋━━━━╋━━━━╋━━━━╋━━━━╋━━━━╋━━━╋━━━╋━━━╋━━━╋━━━┫
┃ 指数┃ ┃┃┃┃┃┃┃┃ ┃ ┃ ┃ ┃ ┃
┣━━━━━┻━━━┻━━━━┻━━━━┻━━━━┻━━━━┻━━━━┻━━━━┻━━━━┻━━━┻━━━┻━━━┻━━━┻━━━┫
┃备注: ┃
┗━━━━━━━━━━━━━━━━━━━━━━━━━━━━━━━━━━━━━━━━━━━━━━━━━━━━━━━━━━━━━━━━┛
3.3.1 数据分析评价指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数据分析评价指数 ┃≥0.9┃√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免疫规划接种、基本信息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相关信息数据分析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规范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评估量表评分。 信息数据分析评估量表
┏━━━┳━━━━━┳━━━━┳━━━━━━━━━━━━━━━━━━┳━━━━━━━━━━━┳━━━━━━┳━━━┓
┃指标 ┃评判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评分原则 ┃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 ┃ ┃┃分析方案完整,有收集数据种类、数据 ┃未制定方案不得分。┃┃ ┃
┃ ┃制定分析 ┃10 ┃分析、挖掘利用、方法、周期与频次等 ┃缺1要素减2分。┃┃ ┃
┃ ┃方案 ┃┃┃ ┃┃ ┃
┃ ┃ ┃┃内容齐全。 ┃ ┃┃ ┃
┃ ┣━━━━━╋━━━━╋━━━━━━━━━━━━━━━━━━╋━━━━━━━━━━━╋━━━━━━╋━━━┫
┃ ┃ ┃┃①建立分析数据库; ┃每项10分。第①、②┃┃ ┃
┃ ┃ ┃┃②筛选整理数据,数据间逻辑关系 ┃项不符合要求不得 ┃┃ ┃
┃ ┃ ┃┃正确; ┃分;第③项缺1要素 ┃┃ ┃
┃ ┃ ┃┃③整理范围主要包括传染病数据监测┃减1分。  ┃┃ ┃
┃ ┃数据整理 ┃30 ┃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健 ┃ ┃┃ ┃
┃ ┃ ┃┃康相关因素监测系统、基本信息系统、 ┃ ┃┃ ┃
┃ ┃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网络死┃ ┃┃ ┃
┃ ┃ ┃┃因报告管理系统、单病专病监测系统┃ ┃┃ ┃
┃数据 ┃ ┃┃等信息数据。┃ ┃┃ ┃
┃ ┣━━━━━╋━━━━╋━━━━━━━━━━━━━━━━━━╋━━━━━━━━━━━╋━━━━━━╋━━━┫
┃分析 ┃ ┃┃①数据表达规范,所用指标、图表准┃每项8分。第①、⑤ ┃┃ ┃
┃评价 ┃ ┃┃确,疾病流行趋势和特点描述清楚,重 ┃项,每要素不符合要┃┃ ┃
┃指数 ┃ ┃┃点、特点突出; ┃求各减2分,第②、 ┃┃ ┃
┃ ┃ ┃┃②健康相关因素分析注重监测结果与┃③、④项不符合要求, ┃┃ ┃
┃ ┃ ┃┃相关疾病的关联;┃不得分。 ┃┃ ┃
┃ ┃数据分析 ┃40 ┃③单病系统应与法定传染病报告系统┃ ┃┃ ┃
┃ ┃ ┃┃进行数据一致性分析;┃ ┃┃ ┃
┃ ┃ ┃┃④基本信息分析应注重现状需求┃ ┃┃ ┃
┃ ┃ ┃┃分析; ┃ ┃┃ ┃
┃ ┃ ┃┃⑤撰写分析报告,格式规范、上述要素 ┃ ┃┃ ┃
┃ ┃ ┃┃齐全、结论正确。┃ ┃┃ ┃
┃ ┣━━━━━╋━━━━╋━━━━━━━━━━━━━━━━━━╋━━━━━━━━━━━╋━━━━━━╋━━━┫
┃ ┃ ┃┃①用于预防控制措施的制定、效果评┃每项10分。每项不 ┃┃ ┃
┃ ┃结果利用 ┃20 ┃价、流行趋势预测和卫生决策;┃符合要求,不得分。┃┃ ┃
┃ ┃ ┃┃②用于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 ┃┃ ┃
┣━━━┻━━━━━┻━━━━┻━━━━━━━━━━━━━━━━━━┻━━━━━━━━━━━┻━━━━━━┻━━━┫
┃综合评估值=各项得分总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等;查看评估年度信息简报、周、月、年分析报告、疾病专报信息及资料汇编、总结等。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信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管理、综合业务管理、传染病疫情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3.3.1 ┃ 年 ┃ 应分析 ┃实分析 ┃应分析 ┃实分析 ┃应分析 ┃实分析 ┃应及时 ┃实及时 ┃┃┃
┃ ┃ ┃ ┃┃┃┃ 信息 ┃ 信息 ┃ 报告 ┃ 报告 ┃ 资料 ┃ 评价 ┃
┃ 数据分 ┃ 度 ┃ 类别┃ 类别 ┃ 次数 ┃ 次数 ┃┃┃┃┃ 质量 ┃ 指数 ┃
┃ ┃ ┃ ┃┃┃┃ 参数 ┃ 参数 ┃ 次数 ┃ 次数 ┃┃┃
┃ 析评价 ┃ ┃ ┃┃┃┃┃┃┃┃┃┃
┃ ┣━━━╋━━━━━╋━━━━╋━━━━╋━━━━╋━━━━╋━━━━╋━━━━╋━━━━╋━━━━╋━━━━┫
┃ 指数┃ ┃ ┃┃┃┃┃┃┃┃┃┃
┃ ┣━━━╋━━━━━╋━━━━╋━━━━╋━━━━╋━━━━╋━━━━╋━━━━╋━━━━╋━━━━╋━━━━┫
┃ ┃ ┃ ┃┃┃┃┃┃┃┃┃┃
┣━━━━━┻━━━┻━━━━━┻━━━━┻━━━━┻━━━━┻━━━━┻━━━━┻━━━━┻━━━━┻━━━━┻━━━━┫
┃ 备注:┃
┗━━━━━━━━━━━━━━━━━━━━━━━━━━━━━━━━━━━━━━━━━━━━━━━━━━━━━━━━━━━━┛
3.4.1 发病趋势预测评价指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发病趋势预测评价指数 ┃≥0.9┃√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辖区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及发病前10位甲乙类传染病趋势预测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评估量表评分。 发病趋势预测评估量表
┏━━━━━┳━━━━━┳━━━┳━━━━━━━━━━━━━━━━━┳━━━━━━━━━━━┳━━━━━━┳━━━┓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权重 ┃评价依据 ┃评分原则 ┃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 ┃ ┃ ┃①辖区发病率前10位的甲乙类传 ┃每项10分;第1项缺 ┃┃ ┃
┃ ┃预测病种 ┃20┃染病;┃1病种减1分、第2项 ┃┃ ┃
┃ ┃ ┃ ┃②当地重点控制的传染病。 ┃缺1病种减1 2分。 ┃┃ ┃
┃ ┣━━━━━╋━━━╋━━━━━━━━━━━━━━━━━╋━━━━━━━━━━━╋━━━━━━╋━━━┫
┃ ┃ ┃ ┃①历史发病数据引用齐全,三间分┃每项10分;每病种不┃┃ ┃
┃ ┃ ┃ ┃布描述清晰; ┃符要求,按比例减分。 ┃┃ ┃
┃ ┃完整性┃20┃ ┃ ┃┃ ┃
┃ ┃ ┃ ┃②流行周期、控制措施效果和易感┃ ┃┃ ┃
┃ ┃ ┃ ┃人群等流行特点分析完整。 ┃ ┃┃ ┃
┃ ┣━━━━━╋━━━╋━━━━━━━━━━━━━━━━━╋━━━━━━━━━━━╋━━━━━━╋━━━┫
┃ ┃ ┃ ┃①引用方法科学,统计图表准确;┃每项5分;每项不符 ┃┃ ┃
┃ ┃ ┃ ┃②正确理解方法的局限性,影响因┃要求,不得分。┃┃ ┃
┃ ┃ ┃ ┃素控制、校正合理;┃ ┃┃ ┃
┃ ┃ ┃ ┃③预测结果准确,与预测时间内的┃ ┃┃ ┃
┃ ┃科学性┃20┃总体发病趋势一致;定性趋势预测┃ ┃┃ ┃
┃ ┃ ┃ ┃结果与实际发病率差异≤±5%为 ┃ ┃┃ ┃
┃发病趋势 ┃ ┃ ┃持平,其它判为上升或下降;┃ ┃┃ ┃
┃预测评价 ┃ ┃ ┃④注意控制措施落实程度对预测 ┃ ┃┃ ┃
┃指数 ┃ ┃ ┃结果的影响。 ┃ ┃┃ ┃
┃ ┣━━━━━╋━━━╋━━━━━━━━━━━━━━━━━╋━━━━━━━━━━━╋━━━━━━╋━━━┫
┃ ┃ ┃ ┃①长期预测,每3-5年开展一次;┃同上 ┃┃ ┃
┃ ┃ ┃ ┃②年发病趋势预测,每年3月份前 ┃ ┃┃ ┃
┃ ┃ ┃ ┃完成;┃ ┃┃ ┃
┃ ┃预测类型 ┃20┃③适时预测,流行季节前、暴发疫┃ ┃┃ ┃
┃ ┃ ┃ ┃情等根据需求进行;┃ ┃┃ ┃
┃ ┃ ┃ ┃④周、月分析中应含有发病预测的┃ ┃┃ ┃
┃ ┃ ┃ ┃内容。┃ ┃┃ ┃
┃ ┣━━━━━╋━━━╋━━━━━━━━━━━━━━━━━╋━━━━━━━━━━━╋━━━━━━╋━━━┫
┃ ┃ ┃ ┃①有信息的交流、反馈;┃同上 ┃同上┃ ┃
┃ ┃ ┃ ┃②决策者、使用者能够获取分析结┃ ┃┃ ┃
┃ ┃ ┃ ┃果,注意上下级之间、协作部门之┃ ┃┃ ┃
┃ ┃结果应用 ┃20┃ ┃ ┃┃ ┃
┃ ┃ ┃ ┃间共享; ┃ ┃┃ ┃
┃ ┃ ┃ ┃③分析结果应用到控制方案或计划; ┃ ┃┃ ┃
┃ ┃ ┃ ┃④分析结果纳入中、长期控制规划。 ┃ ┃┃ ┃
┣━━━━━┻━━━━━┻━━━┻━━━━━━━━━━━━━━━━━┻━━━━━━━━━━━┻━━━━━━┻━━━┫
┃综合评估值=各项得分总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查看评估年度信息简报、周、月、年分析报告和相关预测报告等。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信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管理、综合业务管理、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应年 ┃实年 ┃ ┃ ┃ ┃ ┃应周、 ┃实周、 ┃ ┃ ┃ ┃ ┃
┃ ┃┃ 应长 ┃ 实长 ┃ 实预 ┃发病 ┃发病 ┃实预 ┃应适 ┃实适 ┃实预 ┃月发┃月发┃实预 ┃应及 ┃实及 ┃ ┃
┃ 3.4.1 ┃┃ 期预 ┃ 期预 ┃ 测信 ┃趋势 ┃趋势 ┃测信 ┃时预 ┃时预 ┃测信 ┃┃┃测信 ┃时报 ┃时报 ┃资料 ┃
┃ 发病趋 ┃ 年度 ┃┃┃┃ ┃ ┃ ┃ ┃ ┃ ┃病预┃病预┃ ┃ ┃ ┃ ┃
┃ ┃┃ 测病 ┃ 测病 ┃ 息参 ┃预测 ┃预测 ┃息参 ┃测病 ┃测病 ┃息参 ┃┃┃息参 ┃告次 ┃告次 ┃质量 ┃
┃ 势预测 ┃┃ 种数 ┃ 种数 ┃数 ┃病种 ┃病种 ┃数┃种数 ┃种数 ┃数┃测病┃测病┃ ┃ ┃ ┃ ┃
┃ 评价指 ┃┃┃┃┃数┃数┃ ┃ ┃ ┃ ┃种数┃种数┃数┃数┃数┃ ┃
┃ 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3.4.2 信息利用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信息利用率 ┃≥9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健康危害因素相关数据分析等信息交流通报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信息利用率=向政府报告和媒体报道信息数/分析预测研究报告的信息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评估年度相关的年鉴、信息简报、疾病分析和预测报告、记录、总结等资料。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信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管理、综合业务管理、传染病疫情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年 ┃ 已预测 ┃ 实交流 ┃应及时 ┃实及时 ┃ 已预测 ┃实报告 ┃政府媒 ┃政府媒 ┃┃┃
┃ 3.4.2 ┃ 度 ┃ 类别数 ┃ 报告┃ 报告 ┃ 报告 ┃ 信息┃ 信息 ┃体采纳 ┃体采纳 ┃信息利 ┃ 资料 ┃
┃ ┃ ┃ ┃ ┃┃┃ ┃┃┃┃ 用率 ┃ 质量 ┃
┃ 信息利 ┃ ┃ ┃类别数┃ 次数 ┃ 次数 ┃ 参数┃ 参数 ┃ 次数 ┃ 参数 ┃┃┃
┃ ┣━━━╋━━━━━╋━━━━━╋━━━━╋━━━━╋━━━━━╋━━━━╋━━━━╋━━━━╋━━━━╋━━━━┫
┃ 用率┃ ┃ ┃ ┃┃┃ ┃┃┃┃┃┃
┃ ┣━━━╋━━━━━╋━━━━━╋━━━━╋━━━━╋━━━━━╋━━━━╋━━━━╋━━━━╋━━━━╋━━━━┫
┃ ┃ ┃ ┃ ┃┃┃ ┃┃┃┃┃┃
┣━━━━━┻━━━┻━━━━━┻━━━━━┻━━━━┻━━━━┻━━━━━┻━━━━┻━━━━┻━━━━┻━━━━┻━━━━┫
┃ 备注:┃
┗━━━━━━━━━━━━━━━━━━━━━━━━━━━━━━━━━━━━━━━━━━━━━━━━━━━━━━━━━━━━━━┛
4.1.1 职业健康监护项目开展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职业健康监护项目开展率 ┃≥9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健康监护项目开展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职业健康监护项目开展率=开展职业健康监护项目数/应开展项目数×100% 应开展职业健康监护项目数以本单位申报并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的项目数为准。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报表、记录、总结、报告、实验室计量认证/认可等相关资料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核实职业健康监护项目开展率。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辖区 ┃辖区 ┃应开 ┃实开 ┃实健 ┃健康 ┃ ┃有毒 ┃监测 ┃监测 ┃监测 ┃监测 ┃ ┃┃
┃ ┃┃ 开展 ┃职业 ┃展健 ┃展健 ┃康监 ┃监护 ┃有毒 ┃有害 ┃报告 ┃报告 ┃报告 ┃报告 ┃督导 ┃┃
┃ 4.1.1 ┃ 年度 ┃ 监护 ┃危害 ┃康监 ┃康监 ┃护项 ┃项目 ┃有害 ┃ ┃系统 ┃系统 ┃系统 ┃系统 ┃单位 ┃ 资料 ┃
┃ 职业健 ┃┃ 单位 ┃因素 ┃护项 ┃护项 ┃目开 ┃开展 ┃作业 ┃作业 ┃应报 ┃实报 ┃应报 ┃实报 ┃ 数 ┃ 质量 ┃
┃ ┃┃┃ ┃ ┃ ┃ ┃ ┃人数 ┃监护 ┃告单 ┃告单 ┃告次 ┃告次 ┃ ┃┃
┃ 康监护 ┃┃数 ┃类别 ┃目总 ┃目总 ┃展数 ┃率┃ ┃人数 ┃ ┃ ┃ ┃ ┃ ┃┃
┃ 项目开 ┃┃┃ ┃数┃数┃ ┃ ┃ ┃ ┃位数 ┃位数 ┃数┃ 数 ┃ ┃┃
┃ 展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4.1.2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 ┃1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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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监测方案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种类数/应开展职业危害监测的种类总数×100% 应开展职业危害监测的种类总数以国家和省监测方案要求并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许可的项目数为准。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报表、记录、总结、报告、实验室计量认证/认可等相关资料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基本信息系统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核实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职能业务部门。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 ┃ ┃ ┃监测 ┃监测 ┃监测 ┃监测 ┃ ┃
┃ ┃┃ 职业 ┃ 计划 ┃实际 ┃危害 ┃职业 ┃计划 ┃实际 ┃信息 ┃信息 ┃信息 ┃信息 ┃ ┃
┃ 4.1.2 ┃ 年度 ┃ 危害 ┃ 开展 ┃开展 ┃因素 ┃ ┃ ┃ ┃ ┃ ┃ ┃ ┃ ┃
┃ 职业危 ┃┃ 因素 ┃ 监测 ┃监测 ┃监测 ┃危害 ┃监测 ┃监测 ┃系统 ┃系统 ┃系统 ┃系统 ┃资料 ┃
┃ 害因素 ┃┃ 种类 ┃ 的种 ┃的种 ┃覆盖 ┃单位 ┃单位 ┃单位 ┃应报 ┃实报 ┃应报 ┃实报 ┃质量 ┃
┃ ┃┃┃┃ ┃ ┃ 数 ┃ 数 ┃ 数 ┃告单 ┃告单 ┃告次 ┃告次 ┃ ┃
┃ 监测覆 ┃┃┃ 类┃类┃ 率 ┃ ┃ ┃ ┃ ┃ ┃ ┃ ┃ ┃
┃ ┃┃┃┃ ┃ ┃ ┃ ┃ ┃位数 ┃位数 ┃ 数 ┃ 数 ┃ ┃
┃ 盖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4.1.3 职业病危害卫生学评价指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职业病危害卫生学评价指数 ┃≥0.9┃√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危害卫生学评价工作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评估量表评分。 职业病危害卫生学评价指数=抽取卫生学评价报告评价指数之和/抽取的卫生学报告份数。 职业病危害卫生学评价评估量表
┏━━━━┳━━━━┳━━━━━━━┳━━━━━━━━━━━━━━━━┳━━━━━━━━━┳━━━━━━┳━━━┓
┃ 指标 ┃权重┃ 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分原则 ┃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 ┃①按委托协议书编制评价方案;┃每项15分;第1项, ┃┃ ┃
┃┃30 ┃ 1.方案制定 ┃②方案目的明确、要素齐全、内容 ┃未编制评价方案不 ┃┃ ┃
┃职业病 ┃┃ ┃全面、格式完整、程序符合要求。 ┃得分,第2项每缺1 ┃┃ ┃
┃危害卫 ┃┃ ┃┃要素,减3分。 ┃┃ ┃
┃生学评 ┃┃ ┃┃ ┃┃ ┃
┃┣━━━━╋━━━━━━━╋━━━━━━━━━━━━━━━━╋━━━━━━━━━╋━━━━━━╋━━━┫
┃价指数 ┃┃ 2.职业卫生 ┃机构有服务资质。┃未资质,不得分。 ┃┃ ┃
┃┃10 ┃技术服务机┃┃ ┃┃ ┃
┃┃┃构资质┃┃ ┃┃ ┃
┗━━━━┻━━━━┻━━━━━━━┻━━━━━━━━━━━━━━━━┻━━━━━━━━━┻━━━━━━┻━━━┛
续表
┏━━━━┳━━━━┳━━━━━━━┳━━━━━━━━━━━━━━━━┳━━━━━━━━━┳━━━━━━┳━━━┓
┃ 指标 ┃权重┃ 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分原则 ┃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 ┃①评价符合方案要求;┃每项5分;不符合要 ┃┃ ┃
┃┃┃ ┃②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全面、危┃求,不得分。 ┃┃ ┃
┃┃┃ ┃害程度评价到位;┃ ┃┃ ┃
┃┃┃ 3.评价和监 ┃③健康影响评价全面;┃ ┃┃ ┃
┃┃30 ┃ ┃┃ ┃┃ ┃
┃┃┃测┃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管理措┃ ┃┃ ┃
┃职业病 ┃┃ ┃施评价具有针对性且完整、全面; ┃ ┃┃ ┃
┃危害卫 ┃┃ ┃⑤评价结论正确;┃ ┃┃ ┃
┃生学评 ┃┃ ┃⑥有专家评审意见。 ┃ ┃┃ ┃
┃价指数 ┃┃ ┃┃ ┃┃ ┃
┃┣━━━━╋━━━━━━━╋━━━━━━━━━━━━━━━━╋━━━━━━━━━╋━━━━━━╋━━━┫
┃┃┃ 4.记录和┃①按规定时间发报告;┃每项10分;不符合 ┃┃ ┃
┃┃20 ┃ ┃②原始记录完整、准确、规范、报 ┃要求,不得分。┃┃ ┃
┃┃┃报告 ┃┃ ┃┃ ┃
┃┃┃ ┃告信息齐全、规范。 ┃ ┃┃ ┃
┃┣━━━━╋━━━━━━━╋━━━━━━━━━━━━━━━━╋━━━━━━━━━╋━━━━━━╋━━━┫
┃┃┃ 5.资料整理 ┃①资料完整,及时整理、归档;┃每项5分;不符合要 ┃┃ ┃
┃┃10 ┃ ┃┃ ┃┃ ┃
┃┃┃和归档┃②统计分析方法科学、规范。 ┃求,不得分。 ┃┃ ┃
┣━━━━┻━━━━┻━━━━━━━┻━━━━━━━━━━━━━━━━┻━━━━━━━━━┻━━━━━━┻━━━┫
┃评价指数=各项得分总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范、要求或方案;随机抽取评估年度5份评价报告,不足5份全查;按评估量表评估实施方案、报告和记录材料等。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4.1.3 ┃ 年度 ┃ 申请评价 ┃按时开展职 ┃按时出具报 ┃抽查报告 ┃评价报告评 ┃ ┃ ┃
┃ 职业病 ┃┃ 单位数┃业危害评价 ┃ 告单位数 ┃ 份数┃价指数得分 ┃资料质量 ┃评价指数 ┃
┃ 危害卫 ┃┃┃ 单位数┃┃ ┃总和┃ ┃ ┃
┃ ┣━━━━╋━━━━━━╋━━━━━━╋━━━━━━╋━━━━━╋━━━━━━╋━━━━━╋━━━━━┫
┃ 生学评 ┃┃┃┃┃ ┃┃ ┃ ┃
┃ 价指数 ┃┃┃┃┃ ┃┃ ┃ ┃
┃ ┣━━━━╋━━━━━━╋━━━━━━╋━━━━━━╋━━━━━╋━━━━━━╋━━━━━╋━━━━━┫
┃ ┃┃┃┃┃ ┃┃ ┃ ┃
┣━━━━━┻━━━━┻━━━━━━┻━━━━━━┻━━━━━━┻━━━━━┻━━━━━━┻━━━━━┻━━━━━┫
┃备注: ┃
┗━━━━━━━━━━━━━━━━━━━━━━━━━━━━━━━━━━━━━━━━━━━━━━━━━━━━━━━━┛
4.2.1 放射性本底监测项目开展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放射性本底监测项目开展率 ┃≥8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放射性本底监测工作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监测项目开展率=实际开展监测项目数/应开展监测项目总数×100% 应开展监测项目数以本单位申报并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数为准。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监测计划或省级制订的开展放射性本底监测方案、记录、总结、报告、实验室计量认证/认可证书等相关资料,核实监测项目开展率。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放射、职业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放射 ┃ 资质 ┃ 实际 ┃ 监测 ┃放射 ┃ ┃ ┃监测 ┃监测 ┃监测 ┃监测 ┃ ┃
┃ 4.2.1 ┃┃ 作业 ┃ 认定 ┃ 开展 ┃ 项目 ┃作业 ┃计划 ┃实际 ┃信息 ┃信息 ┃信息 ┃信息 ┃ ┃
┃ 放射性 ┃ 年度 ┃┃ 监测 ┃ 监测 ┃┃危害 ┃监测 ┃监测 ┃系统 ┃系统 ┃系统 ┃系统 ┃资料 ┃
┃ ┃┃ 危害 ┃ 的项 ┃ 的项 ┃ 开展 ┃单位 ┃单位 ┃单位 ┃应报 ┃实报 ┃应报 ┃实报 ┃质量 ┃
┃ 本底监 ┃┃ 种类 ┃┃┃ 率┃ ┃ 数 ┃ 数 ┃告单 ┃告单 ┃告次 ┃告次 ┃ ┃
┃ 测项目 ┃┃┃ 目数 ┃ 目数 ┃┃ 数 ┃ ┃ ┃ ┃ ┃ ┃ ┃ ┃
┃ ┃┃┃┃┃┃ ┃ ┃ ┃位数 ┃位数 ┃ 数 ┃ 数 ┃ ┃
┃ 开展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4.2.2 放射性职业危害卫生学评价指数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 放射性职业危害卫生学评价指数 ┃≥0.9┃√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放射性职业危害卫生学评价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按评估量表评分。 放射性职业危害卫生学评价指数=抽取卫生学评价报告评价指数之和/抽取的卫生学报告份数 放射性职业危害卫生学评价评估量表
┏━━━┳━━━━━━┳━━━━┳━━━━━━━━━━━━━━━━┳━━━━━━━━━━┳━━━━━━┳━━━┓
┃指标 ┃ 评价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评分原则┃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放射 ┃┃┃①按委托协议书编制评价方案;┃每项15分;第1项,  ┃┃ ┃
┃性职 ┃1.方案制定 ┃30 ┃②方案目的明确、要素齐全、内容 ┃未编制评价方案不得 ┃┃ ┃
┃业危 ┃┃┃全面、格式完整、程序符合要求。 ┃分,第2项每缺1要┃┃ ┃
┃害卫 ┃┃┃┃素,减3分。 ┃┃ ┃
┃ ┣━━━━━━╋━━━━╋━━━━━━━━━━━━━━━━╋━━━━━━━━━━╋━━━━━━╋━━━┫
┃生学 ┃2.放射卫生 ┃┃机构和编制人员有服务资质。 ┃未资质,不得分。┃┃ ┃
┃评价 ┃技术服务资 ┃10 ┃┃┃┃ ┃
┃指数 ┃质 ┃┃┃┃┃ ┃
┗━━━┻━━━━━━┻━━━━┻━━━━━━━━━━━━━━━━┻━━━━━━━━━━┻━━━━━━┻━━━┛
续表
┏━━━┳━━━━━━┳━━━━┳━━━━━━━━━━━━━━━━┳━━━━━━━━━━┳━━━━━━┳━━━┓
┃指标 ┃ 评价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评分原则┃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 ┃┃┃①评价符合方案要求;┃每项5分;不符合要  ┃┃ ┃
┃ ┃┃┃②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全面、危┃求,不得分。┃┃ ┃
┃ ┃┃┃害程度评价到位;┃┃┃ ┃
┃ ┃3.评价和监 ┃┃③健康影响评价全面;┃┃┃ ┃
┃放射 ┃┃30 ┃④放射性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管┃┃┃ ┃
┃ ┃测 ┃┃┃┃┃ ┃
┃性职 ┃┃┃理措施评价具有针对性且完整、┃┃┃ ┃
┃业危 ┃┃┃┃┃┃ ┃
┃ ┃┃┃全面; ┃┃┃ ┃
┃害卫 ┃┃┃⑤评价结论正确;┃┃┃ ┃
┃生学 ┃┃┃⑥有专家评审意见。 ┃┃┃ ┃
┃ ┣━━━━━━╋━━━━╋━━━━━━━━━━━━━━━━╋━━━━━━━━━━╋━━━━━━╋━━━┫
┃评价 ┃┃┃①按规定时间发报告;┃每项10分;不符合要 ┃┃ ┃
┃指数 ┃4.记录和报 ┃┃┃┃┃ ┃
┃ ┃┃20 ┃②原始记录完整、准确、规范、报 ┃求,不得分。┃┃ ┃
┃ ┃告 ┃┃┃┃┃ ┃
┃ ┃┃┃┃┃┃ ┃
┃ ┃┃┃告信息齐全、规范。 ┃┃┃ ┃
┃ ┣━━━━━━╋━━━━╋━━━━━━━━━━━━━━━━╋━━━━━━━━━━╋━━━━━━╋━━━┫
┃ ┃5.资料整理 ┃┃①资料完整,及时整理、归档;┃每项5分;不符合要  ┃┃ ┃
┃ ┃┃10 ┃┃┃┃ ┃
┃ ┃和归档 ┃┃②统计分析方法科学、规范。 ┃求,不得分。┃┃ ┃
┣━━━┻━━━━━━┻━━━━┻━━━━━━━━━━━━━━━━┻━━━━━━━━━━┻━━━━━━┻━━━┫
┃评价指数=各项得分总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范、要求或方案;随机抽取评估年度5份评价报告,不足5份全查;按评估量表评估实施方案、报告和记录材料等。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放射、职业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4.2.2 ┃┃ 申请评价 ┃按时开展放射 ┃按时出具报 ┃抽查报告 ┃评价报告评 ┃ ┃ ┃
┃ 放射性 ┃ 年度 ┃ 单位数┃性职业危害评 ┃ 告单位数 ┃ 份数┃价指数得分 ┃资料质量 ┃评价指数 ┃
┃ 职业危 ┃┃┃ 价单位数┃┃ ┃总和┃ ┃ ┃
┃ ┣━━━━╋━━━━━━╋━━━━━━━╋━━━━━━╋━━━━━╋━━━━━━╋━━━━━╋━━━━━┫
┃ 害卫生 ┃┃┃ ┃┃ ┃┃ ┃ ┃
┃ 学评价 ┃┃┃ ┃┃ ┃┃ ┃ ┃
┃ ┣━━━━╋━━━━━━╋━━━━━━━╋━━━━━━╋━━━━━╋━━━━━━╋━━━━━╋━━━━━┫
┃ 指数┃┃┃ ┃┃ ┃┃ ┃ ┃
┣━━━━━┻━━━━┻━━━━━━┻━━━━━━━┻━━━━━━┻━━━━━┻━━━━━━┻━━━━━┻━━━━━┫
┃备注:┃
┗━━━━━━━━━━━━━━━━━━━━━━━━━━━━━━━━━━━━━━━━━━━━━━━━━━━━━━━━━┛
4.2.3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放射工作人员放射性危害个人剂量检测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率=实际开展个人剂量检测人数/当年度应检测总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范、方案及相关的检测报表和总结报告。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放射、职业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应开 ┃ 实开 ┃ 应开 ┃实开 ┃ ┃ ┃ ┃个人 ┃开展 ┃应按 ┃实际 ┃ ┃┃
┃ ┃┃ 展个 ┃ 展个 ┃ 展个 ┃展个 ┃个人 ┃随机 ┃剂量 ┃剂量 ┃剂量 ┃ ┃ ┃按时 ┃┃
┃ 4.2.3 ┃ 年度 ┃ 人剂 ┃ 人剂 ┃ 人剂 ┃人剂 ┃剂量 ┃抽取 ┃检测 ┃检测 ┃监测 ┃时报 ┃按时 ┃报告 ┃ 资料 ┃
┃ 放射工 ┃┃ 量监 ┃ 量监 ┃ 量监 ┃量监 ┃检测 ┃人数 ┃合格 ┃合格 ┃单位 ┃告份 ┃报告 ┃ ┃ 质量 ┃
┃ 作人员 ┃┃ 测单 ┃ 测单 ┃ 测人 ┃测人 ┃ 率 ┃ ┃人数 ┃ ┃ ┃ 数 ┃份数 ┃ 率 ┃┃
┃ 个人剂 ┃┃ 位数 ┃ 位数 ┃ 数┃ 数 ┃ ┃ ┃ ┃ 率 ┃ 数 ┃ ┃ ┃ ┃┃
┃ 量检测 ┃┃┃┃┃ ┃ ┃ ┃ ┃ ┃ ┃ ┃ ┃ ┃┃
┃ ┣━━━━╋━━━━╋━━━━╋━━━━╋━━━╋━━━╋━━━╋━━━╋━━━╋━━━╋━━━╋━━━╋━━━╋━━━━┫
┃ 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4.3.1 食品污染监测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食品污染监测率 ┃≥95%┃√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辖区食品污染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级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计划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食品污染监测率=已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总数/应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卫生行政部门食品污染监测方案、工作计划、现场监测调查表、食品污染监测记录、资料、总结报告等,并核算食品污染监测率。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危害健康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计划 ┃ ┃ ┃ ┃ ┃ ┃ ┃ ┃ ┃ ┃
┃ ┃┃ 计划 ┃实际 ┃监测 ┃实监 ┃ ┃计划 ┃实监 ┃ ┃ ┃ ┃ ┃ ┃
┃ ┃┃ 监测 ┃监测 ┃的各 ┃测的 ┃食品 ┃监测 ┃测的 ┃实监 ┃开展 ┃应报 ┃实按 ┃ ┃
┃ 4.3.1 ┃ 年度 ┃ 的食 ┃的食 ┃类食 ┃各类 ┃污染 ┃的各 ┃各类 ┃测的 ┃监测 ┃ ┃时报 ┃资料 ┃
┃ 食品污 ┃┃ 品类 ┃品类 ┃品项 ┃食品 ┃监测 ┃类食 ┃食品 ┃总参 ┃单位 ┃告次 ┃告次 ┃质量 ┃
┃ 染监测 ┃┃ 别┃别┃目总 ┃项目 ┃ 率 ┃品样 ┃样品 ┃ 数 ┃ 数 ┃ 数 ┃ ┃ ┃
┃ ┃┃┃ ┃ ┃ ┃ ┃ ┃ ┃ ┃ ┃ ┃ 数 ┃ ┃
┃ ┃┃┃ ┃ ┃总数 ┃ ┃品数 ┃总数 ┃ ┃ ┃ ┃ ┃ ┃
┃ 率 ┃┃┃ ┃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4.3.2 人群合理膳食指导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人群合理膳食指导覆盖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人群合理膳食指导开展情况。 人群合理膳食指导是指采用多形式、多途径,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开展普及营养科普知识、人群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指导人群合理膳食等宣传活动,并建立食品营养数据库。 (2)指标的依据: 依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人群合理膳食指导相关方案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人群合理膳食指导覆盖率=辖区内开展膳食指导项目的县(区)数/辖区县(区)总数×100% 县级依据有关部门人群合理膳食指导项目验收结果评价。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人群合理膳食指导相关方案、工作计划、现场监测调查表、对下级机构的督导、指导记录和反馈意见、月报表和全年总汇表等,并核算人群合理膳食指导覆盖率。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制、合理营养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应开 ┃┃应开 ┃实开 ┃合理 ┃ ┃ ┃ ┃ ┃ ┃
┃ 4.3.2 ┃┃ 县(区)┃展县 ┃实开┃展膳 ┃展膳 ┃膳食 ┃应覆 ┃实覆 ┃应督 ┃实督 ┃资料 ┃
┃ 人群合 ┃ 年度 ┃ ┃ ┃展县┃食指 ┃食指 ┃指导 ┃盖人 ┃盖人 ┃导次 ┃导次 ┃ ┃
┃ ┃┃ 数 ┃(区)┃┃ ┃ ┃ ┃ ┃ ┃ ┃ ┃质量 ┃
┃ 理膳食 ┃┃ ┃总数 ┃(区)数┃导项 ┃导项 ┃覆盖 ┃ 群 ┃ 群 ┃ 数 ┃ 数 ┃ ┃
┃ 指导覆 ┃┃ ┃ ┃┃目数 ┃目数 ┃ 率 ┃ ┃ ┃ ┃ ┃ ┃
┃ ┣━━━━╋━━━━━╋━━━╋━━━━╋━━━╋━━━╋━━━╋━━━╋━━━╋━━━╋━━━╋━━━┫
┃ 盖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4.4.1 生活饮用水监测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生活饮用水监测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辖区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省卫生行政部门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方案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生活饮用水监测率=已监测的各类生活饮用水的项目总数/应监测的各类生活饮用水项目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生活饮用水监测方案、生活饮用水监测资料、总结报告和相关报表等,并核算生活饮用水监测率。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环境危害健康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4.4.1 ┃ 年度 ┃ 应监测 ┃实监测 ┃应监测 ┃实监测 ┃应监测 ┃实监测 ┃应监测 ┃实监测 ┃生活饮 ┃┃
┃ ┃┃ 种类┃ 种类 ┃样本数 ┃样本数 ┃ 项目 ┃ 项目 ┃总参数 ┃总参数 ┃用水监 ┃ 资料 ┃
┃ 生活饮 ┃┃ ┃┃┃┃ 总数 ┃ 总数 ┃┃┃ 测率 ┃ 质量 ┃
┃ ┣━━━━╋━━━━━╋━━━━╋━━━━╋━━━━╋━━━━╋━━━━╋━━━━╋━━━━╋━━━━╋━━━━┫
┃ 用水监 ┃┃ ┃┃┃┃┃┃┃┃┃┃
┃ 测率┃┃ ┃┃┃┃┃┃┃┃┃┃
┃ ┣━━━━╋━━━━━╋━━━━╋━━━━╋━━━━╋━━━━╋━━━━╋━━━━╋━━━━╋━━━━╋━━━━┫
┃ ┃┃ ┃┃┃┃┃┃┃┃┃┃
┣━━━━━┻━━━━┻━━━━━┻━━━━┻━━━━┻━━━━┻━━━━┻━━━━┻━━━━┻━━━━┻━━━━┻━━━━┫
┃ 备注: ┃
┗━━━━━━━━━━━━━━━━━━━━━━━━━━━━━━━━━━━━━━━━━━━━━━━━━━━━━━━━━━━━━┛
4.4.2 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技术指导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覆盖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工作方案、计划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技术指导覆盖率=已指导的项目数/按方案要求应指导的项目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农村改水改厕指导方案、工作计划及相关统计报告、监测资料、指导记录和反馈意见、总结报告或当地统计年鉴、年报表等。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爱卫会改水改厕、疾病预防控制环境危害健康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农村改水 ┃ ┃
┃ 4.4.2 ┃┃ 计划项 ┃执行项 ┃计划指 ┃┃应监测 ┃实监测 ┃应监测 ┃实监测 ┃改厕项目 ┃资料 ┃
┃ 农村改 ┃ 年度 ┃ 目数┃ 目数 ┃导项目 ┃实指导 ┃项目总 ┃项目总 ┃┃┃ ┃ ┃
┃ 水改厕 ┃┃ ┃┃ 数┃项目数 ┃┃┃样本数 ┃样本数 ┃技术支持 ┃质量 ┃
┃ ┃┃ ┃┃┃┃ 数┃ 数┃┃┃ ┃ ┃
┃ 项目技 ┃┃ ┃┃┃┃┃┃┃┃率┃ ┃
┃ ┣━━━━╋━━━━━╋━━━━╋━━━━╋━━━━╋━━━━╋━━━━╋━━━━╋━━━━╋━━━━━╋━━━┫
┃ 术指导 ┃┃ ┃┃┃┃┃┃┃┃ ┃ ┃
┃ 覆盖率 ┃┃ ┃┃┃┃┃┃┃┃ ┃ ┃
┃ ┣━━━━╋━━━━━╋━━━━╋━━━━╋━━━━╋━━━━╋━━━━╋━━━━╋━━━━╋━━━━━╋━━━┫
┃ ┃┃ ┃┃┃┃┃┃┃┃ ┃ ┃
┣━━━━━┻━━━━┻━━━━━┻━━━━┻━━━━┻━━━━┻━━━━┻━━━━┻━━━━┻━━━━┻━━━━━┻━━━┫
┃备注:┃
┗━━━━━━━━━━━━━━━━━━━━━━━━━━━━━━━━━━━━━━━━━━━━━━━━━━━━━━━━━━━━━┛
4.4.3 公共场所监测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公共场所监测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的方案、计划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公共场所监测率=已监测的公共场所数/按方案要求应监测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省、市、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场所监测方案和工作计划、监测报告、记录、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核算监测率。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危害健康因素预防与控制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年度 ┃ 计划监测 ┃实监测 ┃计划监测 ┃实监测样 ┃计划监测 ┃┃ ┃ ┃
┃ ┃┃┃┃ ┃ ┃样品项目 ┃实监测样品 ┃公共场所 ┃资料质量 ┃
┃ 4.4.3 ┃┃ 单位数┃单位数 ┃样品总数 ┃ 品总数 ┃ ┃ 项目总数 ┃ 监测率 ┃ ┃
┃ ┃┃┃┃ ┃ ┃ 总参数 ┃┃ ┃ ┃
┃ 公共场 ┃┃┃┃ ┃ ┃ ┃┃ ┃ ┃
┃ ┣━━━━╋━━━━━━╋━━━━╋━━━━━╋━━━━━╋━━━━━╋━━━━━━╋━━━━━╋━━━━━┫
┃ 所监测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4.5.1 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覆盖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覆盖率 ┃≥9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学校传染病、常见疾病的预防控制及学生健康监测和督导等工作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的方案、计划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覆盖率=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的学校数/辖区内应督导学校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工作方案、计划、督导记录、总结等资料,并核算督导覆盖率。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常见病防治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4.5.1 ┃ 年度 ┃ 辖区各类 ┃ 计划督导 ┃实督导 ┃计划督导 ┃实督导 ┃督导覆 ┃本级应督 ┃本级实督 ┃资料 ┃
┃ 学生常 ┃┃ 学校总数 ┃ 学校数┃学校数 ┃ 频次数 ┃频次数 ┃ 盖率 ┃导学校数 ┃导学校数 ┃质量 ┃
┃ ┣━━━━╋━━━━━━╋━━━━━━╋━━━━╋━━━━━╋━━━━╋━━━━╋━━━━━╋━━━━━╋━━━┫
┃ 见病防 ┃┃┃┃┃ ┃┃┃ ┃ ┃ ┃
┃ 治督导 ┃┃┃┃┃ ┃┃┃ ┃ ┃ ┃
┃ ┣━━━━╋━━━━━━╋━━━━━━╋━━━━╋━━━━━╋━━━━╋━━━━╋━━━━━╋━━━━━╋━━━┫
┃ 覆盖率 ┃┃┃┃┃ ┃┃┃ ┃ ┃ ┃
┣━━━━━┻━━━━┻━━━━━━┻━━━━━━┻━━━━┻━━━━━┻━━━━┻━━━━┻━━━━━┻━━━━━┻━━━┫
┃备注:┃
┗━━━━━━━━━━━━━━━━━━━━━━━━━━━━━━━━━━━━━━━━━━━━━━━━━━━━━━━━━━━━━┛
4.6.1 消毒质量监测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消毒质量监测覆盖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等消毒质量监测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托幼机构消毒卫生标准》、《全国消毒、隔离、防护监测方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的方案、计划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监测覆盖率=按监测计划监测各类机构总数/应监测的各类机构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卫生行政部门工作方案和计划、督导、监测记录、报表和报告等相关资料。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及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杀虫、环境危害健康因素预防控制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辖区 ┃辖区 ┃辖区 ┃ ┃ ┃ ┃ ┃ ┃
┃ ┃┃ 辖区 ┃ 辖区 ┃ 辖区 ┃辖区 ┃各类 ┃ ┃ ┃辖区 ┃ ┃ ┃ ┃ ┃
┃ ┃┃ 应监 ┃ 实监 ┃ 应监 ┃ ┃ ┃各类 ┃各类 ┃各类 ┃监测 ┃本级 ┃本级 ┃ ┃
┃ 4.6.2 ┃ 年度 ┃ 测机 ┃ 测机 ┃ 测各 ┃实监 ┃机构 ┃机构 ┃机构 ┃ ┃ ┃应监 ┃实实 ┃资料 ┃
┃ 消毒质 ┃┃ 构类 ┃ 构类 ┃ 类机 ┃测各 ┃应监 ┃ ┃ ┃机构 ┃覆盖 ┃ ┃ ┃ ┃
┃ 量监测 ┃┃ 别数 ┃ 别数 ┃ 构总 ┃类机 ┃测样 ┃实监 ┃应监 ┃ ┃ ┃测参 ┃监测 ┃质量 ┃
┃ ┃┃┃┃ 数┃构数 ┃品总 ┃测样 ┃测总 ┃实监 ┃ 率 ┃ 数 ┃ 数 ┃ ┃
┃ ┃┃┃┃┃ ┃ ┃品数 ┃参数 ┃测数 ┃ ┃ ┃ ┃ ┃
┃ 覆盖率 ┃┃┃┃┃ ┃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5.1.1 实验室检验项目开展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实验室检验项目开展率 ┃≥85%┃√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检验项目的开展情况。 开展是指具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手册、检验报告、记录或标准物制备等资料。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检验项目开展率=实际开展的a类检测项目参数/a类必须检验项目参数×100% a类以必须开展工作项目为准。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中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基本信息部分数据;计量认证/认可相关资料;抽查理化、微生物、毒理等检验检测报告,核查检验项目实际开展情况。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质量管理、综合业务管理、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毒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基本信 ┃┃┃┃┃┃ ┃
┃ 5.1.1 ┃┃ a类必  ┃a类已  ┃检验项 ┃息报告 ┃┃计量认 ┃抽查报 ┃抽查项 ┃资料齐 ┃资料 ┃
┃ 实验室 ┃ 年度 ┃ 检项目 ┃开展项 ┃目开展 ┃系统a  ┃抽查报 ┃证/认可┃告项目 ┃目开展 ┃全项目 ┃ ┃
┃ 检验项 ┃┃ 数 ┃ 目数 ┃ 率┃类项目 ┃ 告数 ┃┃┃┃┃质量 ┃
┃ ┃┃ ┃┃┃┃┃项目数 ┃ 数┃ 率┃ 数┃ ┃
┃ 目开展 ┃┃ ┃┃┃报告数 ┃┃┃┃┃┃ ┃
┃ ┣━━━━╋━━━━━╋━━━━╋━━━━╋━━━━╋━━━━╋━━━━╋━━━━╋━━━━╋━━━━╋━━━┫
┃ 率 ┃┃ ┃┃┃┃┃┃┃┃┃ ┃
┃ ┣━━━━╋━━━━━╋━━━━╋━━━━╋━━━━╋━━━━╋━━━━╋━━━━╋━━━━╋━━━━╋━━━┫
┃ ┃┃ ┃┃┃┃┃┃┃┃┃ ┃
┣━━━━━┻━━━━┻━━━━━┻━━━━┻━━━━┻━━━━┻━━━━┻━━━━┻━━━━┻━━━━┻━━━━┻━━━┫
┃备注: ┃
┗━━━━━━━━━━━━━━━━━━━━━━━━━━━━━━━━━━━━━━━━━━━━━━━━━━━━━━━━━━━━┛
5.1.2 检验设备达标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检验设备达标率 ┃≥9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配备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仪器设备达标率=已达到国家标准的a类种数/国家标准a类总数×100% a类为完成常规工作所需仪器设备。 (4)资料收集途径: 查阅评估年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基本信息部分数据;查阅《计量认证/认可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及实验室一起设备档案、国家要求的种类数目录、固定资产登记台帐等,核查仪器设备达标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毒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5.1.2 ┃ 年度 ┃ 国标a类 ┃ 已达国标 ┃ 仪器设备 ┃疾控基本信 ┃ 档案实物 ┃计量认证/认┃ 资料 ┃
┃ 检验设 ┃┃ 总台数 ┃ 的种类数 ┃ 达标率┃ 息报告数 ┃ 符合率┃ 可设备数 ┃ 质量 ┃
┃ ┣━━━━╋━━━━━╋━━━━━━╋━━━━━━╋━━━━━━╋━━━━━━╋━━━━━━╋━━━━┫
┃ 备达标 ┃┃ ┃┃┃┃┃┃┃
┃ ┣━━━━╋━━━━━╋━━━━━━╋━━━━━━╋━━━━━━╋━━━━━━╋━━━━━━╋━━━━┫
┃ 率 ┃┃ ┃┃┃┃┃┃┃
┣━━━━━┻━━━━┻━━━━━┻━━━━━━┻━━━━━━┻━━━━━━┻━━━━━━┻━━━━━━┻━━━━┫
┃备注: ┃
┗━━━━━━━━━━━━━━━━━━━━━━━━━━━━━━━━━━━━━━━━━━━━━━━━━━━━━━━━┛
5.1.3 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率 ┃≥95%┃√ ┃√ ┃√ ┃
┗━━━━━━━━━━━━┻━━━━━━━┻━━━━┻━━━━┻━━━━┛
(1)指标界定与解释: 评价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管理和运行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率=正常运行的设备数/现有设备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评估年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基本信息部分数据、设备档案、固定资产登记台帐、《计量认证/认可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及仪器设备检定、运行、维护记录等。 现场随机抽查15种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核算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毒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5.1.3 ┃ 年度 ┃ 现有设 ┃ 正常运行 ┃仪器设备正 ┃抽查设 ┃抽查设备运 ┃抽查设备正 ┃资料质量 ┃
┃ 仪器设 ┃┃ 备总数 ┃ 设备数┃ 常运行率 ┃ 备数 ┃ 行正常数 ┃ 常运行率 ┃ ┃
┃ ┣━━━━╋━━━━━╋━━━━━━╋━━━━━━╋━━━━╋━━━━━━╋━━━━━━╋━━━━━┫
┃ 备正常 ┃┃ ┃┃┃┃┃┃ ┃
┃ 运行率 ┃┃ ┃┃┃┃┃┃ ┃
┃ ┣━━━━╋━━━━━╋━━━━━━╋━━━━━━╋━━━━╋━━━━━━╋━━━━━━╋━━━━━┫
┃ ┃┃ ┃┃┃┃┃┃ ┃
┣━━━━━┻━━━━┻━━━━━┻━━━━━━┻━━━━━━┻━━━━┻━━━━━━┻━━━━━━┻━━━━━┫
┃备注:┃
┗━━━━━━━━━━━━━━━━━━━━━━━━━━━━━━━━━━━━━━━━━━━━━━━━━━━━━━━┛
5.2.1 实验室安全管理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实验室安全管理 ┃无实验室安全事故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质量管理手册》要求。 (3)指标判定原则: 实验室安全管理指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完善、bsl-2级以上实验室布局及系统设置合理,无安全隐患,检验人员经过实验室安全培训。 事故按质量管理手册定义。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质量管理手册》有关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质量记录、事故报告单、内审和管理评审报告、安全管理部门日常管理记录等资料,走访职工、召开座谈会核实评价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总务后勤、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毒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 ┃培训 ┃ ┃ ┃┃┃ ┃ ┃
┃ ┃┃ ┃ ┃ ┃ ┃ ┃ bsl-3  ┃仪器损 ┃┃ ┃ ┃
┃ ┃┃ bsl-2  ┃实验 ┃现有 ┃合格 ┃ bsl-3  ┃ 实验室 ┃坏或仪 ┃┃ ┃ ┃
┃ 5.2.1 ┃ 年度 ┃级以上实 ┃室安 ┃检验 ┃持证 ┃ ┃ ┃┃事故发 ┃资料 ┃评价 ┃
┃ 实验室 ┃┃验室布局 ┃全管 ┃人员 ┃上岗 ┃ 实验室 ┃ 人员培 ┃器及样 ┃生情况 ┃质量 ┃得分 ┃
┃ ┃┃ ┃理制 ┃ ┃ ┃ 人员数 ┃ 训持证 ┃品的丢 ┃┃ ┃ ┃
┃ 安全管 ┃┃ 情况┃ ┃ 数 ┃人员 ┃ ┃ ┃┃┃ ┃ ┃
┃ ┃┃ ┃度数 ┃ ┃ 数 ┃ ┃ 数 ┃失数┃┃ ┃ ┃
┃ 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5.3.1 实验室质控覆盖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实验室质控覆盖率 ┃≥85%┃√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开展质量控制情况。 实验室质控指实验室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体系文件,并有效运行;定期开展实验室室内、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指导下级实验室规范化建设等。 (2)指标的依据: 依据《计量法》、《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实验室质控覆盖率=纳入实验室质控体系的项目参数之和/实验室开展项目参数总和×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报告系统基本信息部分数据、实验室认证/认可基本信息、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计划、记录和信息反馈等相关资料,核算实验室质控覆盖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质量管理、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毒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实验 ┃纳入 ┃ ┃辖区 ┃参与 ┃实参 ┃应参 ┃ ┃ ┃ ┃ ┃ ┃
┃ ┃┃ 室开 ┃质控 ┃ ┃疾控 ┃实验 ┃与比 ┃与比 ┃实验 ┃抽查 ┃抽查 ┃ ┃ ┃
┃ 5.3.1 ┃ 年度 ┃ 展项 ┃体系 ┃覆盖 ┃体系 ┃室比 ┃对实 ┃对实 ┃室比 ┃应比 ┃实比 ┃抽查 ┃ ┃
┃ 实验室 ┃┃ 目参 ┃项目 ┃ 率 ┃实验 ┃对实 ┃验项 ┃验项 ┃对项 ┃对项 ┃对项 ┃覆盖 ┃资料 ┃
┃ ┃┃┃ ┃ ┃ ┃ ┃ ┃ ┃ ┃ ┃ ┃ ┃质量 ┃
┃ 质控覆 ┃┃ 数┃参数 ┃ ┃室总 ┃验室 ┃目总 ┃目总 ┃目覆 ┃目总 ┃目总 ┃ 率 ┃ ┃
┃ ┃┃┃ ┃ ┃ 数 ┃ 数 ┃数┃数┃盖率 ┃参数 ┃参数 ┃ ┃ ┃
┃ 盖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6.1.1 主要卫生宣传活动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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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主要卫生宣传活动次数 ┃≥10次┃√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卫生宣传纪念日”开展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卫生宣传纪念日相关的卫生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计算国际组织和国家确立的卫生宣传纪念日期间开展的专题活动次数。有活动方案、工作总结等计为开展。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宣传资料、活动影像资料等相关记录,核查并统计活动开展情况。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6.1.1 ┃┃ 应开展活动 ┃实开展活动 ┃制作宣传资料 ┃发放宣传资料 ┃ 活动宣传资料 ┃
┃ 主要卫 ┃ 年度 ┃ ┃┃ ┃ ┃┃
┃ ┃┃次数 ┃次数┃种类数┃种类数┃ 发放人次数┃
┃ 生宣传 ┃┃ ┃┃ ┃ ┃┃
┃ ┣━━━━╋━━━━━━━╋━━━━━━╋━━━━━━━╋━━━━━━━╋━━━━━━━━┫
┃ 活动次 ┃┃ ┃┃ ┃ ┃┃
┃ ┣━━━━╋━━━━━━━╋━━━━━━╋━━━━━━━╋━━━━━━━╋━━━━━━━━┫
┃ 数 ┃┃ ┃┃ ┃ ┃┃
┣━━━━━┻━━━━┻━━━━━━━┻━━━━━━┻━━━━━━━┻━━━━━━━┻━━━━━━━━┫
┃备注: ┃
┗━━━━━━━━━━━━━━━━━━━━━━━━━━━━━━━━━━━━━━━━━━━━━━━━━━┛
6.2.1 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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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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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目标人群对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的知晓程度,旨在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要符合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重点疾病防控规划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100% 国家有专项规划的按规划要求的相关指标评价。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有关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成绩记录、总结资料及上级或相关部门调查材料,抽查至少3类人群的调查资料进行核实。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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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量化数据┃
┣━━━━━╋━━━━┳━━━━┳━━━━┳━━━━┳━━━━┳━━━┳━━━┳━━━┳━━━┳━━━┳━━━┳━━━┫
┃ ┃┃┃┃┃┃ ┃ ┃ ┃ ┃ ┃目标 ┃ ┃
┃ ┃┃ 计划 ┃ 开展 ┃ 计划 ┃ 开展 ┃ ┃抽查 ┃开展 ┃ ┃ ┃人群 ┃ ┃
┃ 6.2.1 ┃┃ 宣教 ┃ 宣教 ┃ 宣教 ┃ 宣教 ┃抽查 ┃各类 ┃宣教 ┃被调 ┃被调 ┃重点 ┃ ┃
┃ 目标人 ┃ 年度 ┃ 目标 ┃ 的目 ┃ 各类 ┃ 的目 ┃目标 ┃目标 ┃的目 ┃查者 ┃查者 ┃ ┃ ┃
┃ 群重点 ┃┃ 人群 ┃ 标人 ┃ 目标 ┃ 标人 ┃人群 ┃人群 ┃标人 ┃应答 ┃合计 ┃卫生 ┃资料 ┃
┃ 卫生防 ┃┃ 种类 ┃ 群种 ┃ 人群 ┃ 群人 ┃种类 ┃ ┃ ┃题总 ┃答对 ┃防病 ┃质量 ┃
┃ 病知识 ┃┃ 数┃ 类数 ┃ 人员 ┃ 员总 ┃ 数 ┃人员 ┃群种 ┃ ┃ ┃知识 ┃ ┃
┃ ┃┃┃┃ 总数 ┃ 数┃ ┃ 数 ┃类数 ┃ 数 ┃题数 ┃ ┃ ┃
┃ ┃┃┃┃┃┃ ┃ ┃ ┃ ┃ ┃知晓 ┃ ┃
┃ 知晓率 ┃┃┃┃┃┃ ┃ ┃ ┃ ┃ ┃ 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6.2.2 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 ┃≥0.7┃√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辖区目标人群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重点疾病防控规划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一抽取目标人群行为干预指数之和/抽取目标人群种类数 按照评估量表计算每类人群的指数分值。 目标人群健康教育行为干预考核评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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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评分原则 ┃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 ┃ ┃┃①方案的目标和内容与国家相关┃符合要求得满分,有┃┃ ┃
┃ ┃1.干预方 ┃┃规划目标人群的行为干预要求 ┃1项不符合不得分。 ┃┃ ┃
┃ ┃ ┃10 ┃┃ ┃┃ ┃
┃ ┃案的制定 ┃┃相符; ┃ ┃┃ ┃
┃ ┃ ┃┃②可操作。 ┃ ┃┃ ┃
┃ ┣━━━━━╋━━━━╋━━━━━━━━━━━━━━━━╋━━━━━━━━━━━╋━━━━━━╋━━━┫
┃ ┃2.目标人 ┃┃①按方案要求确定目标人群范围┃第①、②项各2.5分; ┃┃ ┃
┃ ┃群的范围 ┃5  ┃和数量;┃符合要求得满分,否┃┃ ┃
┃ ┃ ┃┃②每年实施行为干预的目标人群┃则不得分。┃┃ ┃
┃ ┃和数量┃┃┃ ┃┃ ┃
┃ ┃ ┃┃至少3类以上。  ┃ ┃┃ ┃
┃ ┣━━━━━╋━━━━╋━━━━━━━━━━━━━━━━╋━━━━━━━━━━━╋━━━━━━╋━━━┫
┃ ┃3.示范  ┃┃①省市级按项目管理要求建立示┃第①、②项各2.5分; ┃┃ ┃
┃ ┃县(区)、┃┃范县(区),县建立示范社区(乡 ┃符合要求得满分,否┃┃ ┃
┃ ┃ ┃5  ┃镇); ┃则不得分。┃┃ ┃
┃ ┃试点的┃┃②试点数量与项目管理要求┃ ┃┃ ┃
┃目标人群 ┃建立 ┃┃┃ ┃┃ ┃
┃ ┃ ┃┃一致。 ┃ ┃┃ ┃
┃行为干预 ┃ ┃┃┃ ┃┃ ┃
┃ ┣━━━━━╋━━━━╋━━━━━━━━━━━━━━━━╋━━━━━━━━━━━╋━━━━━━╋━━━┫
┃指数 ┃ ┃┃①培训有计划、有考核、有记录、 ┃第①项4分,第②、③  ┃┃ ┃
┃ ┃4.人员培 ┃┃有总结;┃项各3分;符合要求 ┃┃ ┃
┃ ┃ ┃10 ┃②培训以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训┃┃┃ ┃┃ ┃
┃ ┃ ┃┃为主; ┃第①项有1要素不符 ┃┃ ┃
┃ ┃ ┃┃③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适用性。 ┃要求减1分。  ┃┃ ┃
┃ ┣━━━━━╋━━━━╋━━━━━━━━━━━━━━━━╋━━━━━━━━━━━╋━━━━━━╋━━━┫
┃ ┃ ┃┃①宣传内容应以重点传染病、重┃同上 ┃┃ ┃
┃ ┃ ┃┃点慢性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 ┃
┃ ┃ ┃┃的防范常识和日常卫生保健常识┃ ┃┃ ┃
┃ ┃5.传播材 ┃┃等为重点; ┃ ┃┃ ┃
┃ ┃ ┃10 ┃┃ ┃┃ ┃
┃ ┃料的制备 ┃┃②材料种类应包括文字、图片、声 ┃ ┃┃ ┃
┃ ┃ ┃┃像等多种形式; ┃ ┃┃ ┃
┃ ┃ ┃┃③材料种类和数量满足干预┃ ┃┃ ┃
┃ ┃ ┃┃需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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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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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评价依据┃评分原则┃结果与数量 ┃得分 ┃
┣━━━━━╋━━━━━╋━━━━╋━━━━━━━━━━━━━━━━╋━━━━━━━━━━╋━━━━━━╋━━━┫
┃ ┃ ┃┃①有调查方案和问卷;┃符合要求得满分;第 ┃┃ ┃
┃ ┃6.基线  ┃┃②人群抽样设计合理;┃①项不符减15分;其 ┃┃ ┃
┃ ┃ ┃15 ┃③调查质量控制方法正确;┃它有1项不符减  ┃┃ ┃
┃ ┃调查 ┃┃┃┃┃ ┃
┃ ┃ ┃┃④调查问卷内容完整;┃3分。  ┃┃ ┃
┃ ┃ ┃┃⑤数据统计准确。┃┃┃ ┃
┃ ┣━━━━━╋━━━━╋━━━━━━━━━━━━━━━━╋━━━━━━━━━━╋━━━━━━╋━━━┫
┃ ┃7.干预实 ┃┃应用新闻媒体、广告宣传栏、宣传 ┃符合要求得满分;缺 ┃┃ ┃
┃ ┃ ┃20 ┃资料、健康咨询和巡回讲座等多┃1要素减4分。┃┃ ┃
┃ ┃施┃┃┃┃┃ ┃
┃ ┃ ┃┃种形式实施干预。┃┃┃ ┃
┃ ┣━━━━━╋━━━━╋━━━━━━━━━━━━━━━━╋━━━━━━━━━━╋━━━━━━╋━━━┫
┃目标人群 ┃ ┃┃①有效果评估调查记录; ┃符合要求得满分;第 ┃┃ ┃
┃行为干预 ┃8.效果评 ┃┃┃1项不符减10分;第  ┃┃ ┃
┃ ┃ ┃15 ┃②抽样设计、质量控制、统计分析 ┃┃┃ ┃
┃ ┃估┃┃┃2项5分,有1要素 ┃┃ ┃
┃指数 ┃ ┃┃合理。 ┃┃┃ ┃
┃ ┃ ┃┃┃不符减1分。 ┃┃ ┃
┃ ┣━━━━━╋━━━━╋━━━━━━━━━━━━━━━━╋━━━━━━━━━━╋━━━━━━╋━━━┫
┃ ┃ ┃┃①建立预防控制艾滋病、结核 ┃符合要求得满分;第 ┃┃ ┃
┃ ┃9.行为干 ┃┃病、慢性病等健康行为干预数 ┃1项不符减3分,第┃┃ ┃
┃ ┃预数据库 ┃5  ┃据库; ┃2项不符减2分。 ┃┃ ┃
┃ ┃ ┃┃②数据库包含相关宣传材料、宣┃┃┃ ┃
┃ ┃的建立┃┃┃┃┃ ┃
┃ ┃ ┃┃传人员、专家、干预调查效果评┃┃┃ ┃
┃ ┃ ┃┃估等。 ┃┃┃ ┃
┃ ┣━━━━━╋━━━━╋━━━━━━━━━━━━━━━━╋━━━━━━━━━━╋━━━━━━╋━━━┫
┃ ┃10.资料 ┃┃①资料完整,及时整理、归档;┃同上┃┃ ┃
┃ ┃ ┃5  ┃┃┃┃ ┃
┃ ┃总结 ┃┃②统计分析方法科学、规范。 ┃┃┃ ┃
┣━━━━━┻━━━━━┻━━━━┻━━━━━━━━━━━━━━━━┻━━━━━━━━━━┻━━━━━━┻━━━┫
┃干预指数=各项得分总和/100  ┃
┗━━━━━━━━━━━━━━━━━━━━━━━━━━━━━━━━━━━━━━━━━━━━━━━━━━━━━━━┛
(4)资料收集方法: 至少抽取3类目标人群,查阅有关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成绩记录、总结资料及上级或相关部门调查材料,依据评估量表进行评估。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计划 ┃开展 ┃计划 ┃ ┃ ┃抽查 ┃ ┃ ┃抽取 ┃ ┃ ┃
┃ ┃┃ 干预 ┃干预 ┃干预 ┃开展 ┃抽查 ┃干预 ┃开展 ┃ ┃ ┃ ┃ ┃
┃ 6.2.2 ┃ 年度 ┃ 目标 ┃的目 ┃各类 ┃干预 ┃干预 ┃各类 ┃干预 ┃目标 ┃目标 ┃ ┃ ┃
┃ 目标人 ┃┃ 人群 ┃标人 ┃目标 ┃目标 ┃目标 ┃目标 ┃的目 ┃人群 ┃人群 ┃行为 ┃ ┃
┃ 群行为 ┃┃ 种类 ┃群种 ┃人群 ┃人群 ┃人群 ┃人群 ┃标人 ┃行为 ┃行为 ┃干预 ┃资料 ┃
┃ 干预指 ┃┃ 数┃类数 ┃人员 ┃人员 ┃种类 ┃ ┃群种 ┃干预 ┃干预 ┃指数 ┃质量 ┃
┃ ┃┃┃ ┃总数 ┃总数 ┃ 数 ┃人员 ┃类数 ┃ 率 ┃指数 ┃ ┃ ┃
┃ ┃┃┃ ┃ ┃ ┃ ┃ 数 ┃ ┃ ┃之和 ┃ ┃ ┃
┃ 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7.1.1 岗位技能培训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岗位技能培训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年度岗位专业培训的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岗位技能培训率=参加培训专业人数/应培训的岗位专业人员总数×100% 培训包括外出培训和本单位培训。每专业每年至少培训1次,低于6学时不计。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培训计划、方案、学员登记、课程安排、讲义、考题、考试记录、总结报告和证书、技术档案等资料,核算年度岗位技能培训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事管理、职工继续教育管理等职能部门。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7.1.1 ┃ 年度 ┃本单位专业 ┃参加培训专 ┃ 岗位技能 ┃抽查人数 ┃资料符合 ┃抽查培训 ┃ 资料质量 ┃
┃ 岗位技 ┃┃技术人员数 ┃ 业人员数 ┃ 培训率┃ ┃ 人数┃ 符合率 ┃┃
┃ ┣━━━━╋━━━━━━╋━━━━━━╋━━━━━━╋━━━━━╋━━━━━╋━━━━━╋━━━━━━┫
┃ 能培训 ┃┃┃┃┃ ┃ ┃ ┃┃
┃ ┣━━━━╋━━━━━━╋━━━━━━╋━━━━━━╋━━━━━╋━━━━━╋━━━━━╋━━━━━━┫
┃ 率 ┃┃┃┃┃ ┃ ┃ ┃┃
┣━━━━━┻━━━━┻━━━━━━┻━━━━━━┻━━━━━━┻━━━━━┻━━━━━┻━━━━━┻━━━━━━┫
┃ 备注:┃
┗━━━━━━━━━━━━━━━━━━━━━━━━━━━━━━━━━━━━━━━━━━━━━━━━━━━━━━━━┛
7.1.2 对下级单位专业培训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对下级单位专业培训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下级专业培训的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对下级单位专业培训率=开展培训项目数/应开展培训项目数×100% 对下级培训包括上级要求的和本级计划的相关专业培训。 (4)资料收集方法: 核查年度培训计划,计算应开展项目数;查看培训方案、总结及学员登记、课程安排、讲义、考题、考试记录、证书等材料,核算对下级单位专业培训率。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业务管理及相关专业业务部门。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7.1.2 ┃┃ 应开展 ┃已培训 ┃专业培 ┃计划培 ┃ 已培训 ┃现场核 ┃抽查符 ┃抽查培 ┃ 资料 ┃
┃ 对下级 ┃ 年度 ┃ 培训项 ┃项目数 ┃ 训率 ┃训专业 ┃ 专业人 ┃实人数 ┃合人数 ┃训符合 ┃ 质量 ┃
┃ 单位专 ┃┃ 目数┃┃┃ 人数 ┃ 员数┃┃┃ 率┃┃
┃ ┣━━━━╋━━━━━╋━━━━╋━━━━╋━━━━╋━━━━━╋━━━━╋━━━━╋━━━━╋━━━━┫
┃ 业培训 ┃┃ ┃┃┃┃ ┃┃┃┃┃
┃ ┣━━━━╋━━━━━╋━━━━╋━━━━╋━━━━╋━━━━━╋━━━━╋━━━━╋━━━━╋━━━━┫
┃ 率 ┃┃ ┃┃┃┃ ┃┃┃┃┃
┣━━━━━┻━━━━┻━━━━━┻━━━━┻━━━━┻━━━━┻━━━━━┻━━━━┻━━━━┻━━━━┻━━━━┫
┃备注:┃
┗━━━━━━━━━━━━━━━━━━━━━━━━━━━━━━━━━━━━━━━━━━━━━━━━━━━━━━━━━┛
7.2.1 继续医学教育合格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继续医学教育合格率 ┃≥9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继续医学教育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继续医学教育合格率=专业技术人员(ⅰ、ⅱ类)达标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合格人数/各类应接受(ⅰ、ⅱ类)继续医学教育专业总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技术档案、年度继续教育计划、方案、培训班教材、签到、考评结果等工作记录和总结材料,核查单位应完成继续医学教育的专业人员总数、合格人数;现场抽查20名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情况。 计算学分应以学分卡为依据。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事管理、职工继续教育管理等职能部门。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应达 ┃应ⅰ ┃应ⅱ ┃实达 ┃ ⅰ类 ┃ ⅱ类 ┃ 继续 ┃ ┃ ┃抽查 ┃ ┃
┃ ┃┃ 标专 ┃类达 ┃类达 ┃标专 ┃ 实达 ┃ 实达 ┃ 医学 ┃现场 ┃抽查 ┃继续 ┃ ┃
┃ 7.2.1 ┃ 年度 ┃ 业技 ┃标专 ┃标专 ┃业技 ┃ 标专 ┃ 标专 ┃ 教育 ┃核实 ┃符合 ┃教育 ┃资料 ┃
┃ 继续医 ┃┃ 术人 ┃业技 ┃业技 ┃术人 ┃ 业技 ┃ 业技 ┃┃ ┃ ┃ ┃质量 ┃
┃ 学教育 ┃┃ 员总 ┃术人 ┃术人 ┃员总 ┃ 术人 ┃ 术人 ┃ 合格 ┃人数 ┃人数 ┃符合 ┃ ┃
┃ ┃┃ 数┃员数 ┃员数 ┃ 数 ┃ 员数 ┃ 员数 ┃ 率┃ ┃ ┃ 率 ┃ ┃
┃ 合格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7.3.1 科研项目综合评分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科研项目综合评分 ┃≥2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项目开展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以独立承担或作为第一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为准;以考核年度内正在执行的项目为准。 项目类别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项目。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单位科研档案、科研项目汇总表、立项批件或合同书、年度课题项目进展表等,核算科研项目综合评分。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业务管理、科研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7.3.1 ┃ 年度 ┃ 科研项目总数 ┃ 国家级项目数 ┃ 省部级项目数 ┃ 市厅级项目数 ┃ 综合评分 ┃
┃ 科研项 ┃┃┃┃┃┃┃
┃ ┣━━━━╋━━━━━━━━╋━━━━━━━━╋━━━━━━━━╋━━━━━━━━╋━━━━━━┫
┃ 目综合 ┃┃┃┃┃┃┃
┃ ┣━━━━╋━━━━━━━━╋━━━━━━━━╋━━━━━━━━╋━━━━━━━━╋━━━━━━┫
┃ 评分┃┃┃┃┃┃┃
┣━━━━━┻━━━━┻━━━━━━━━┻━━━━━━━━┻━━━━━━━━┻━━━━━━━━┻━━━━━━┫
┃备注:┃
┗━━━━━━━━━━━━━━━━━━━━━━━━━━━━━━━━━━━━━━━━━━━━━━━━━━━━━┛
7.3.2 科研成果获奖综合评分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科研成果获奖综合评分 ┃≥20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以独立或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为准;以考核年度内获得的科研成果获奖数为准;获奖种类为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成果获奖以发文或获奖证书为准。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相关资料与证书,核算成果获奖综合评分。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业务管理、科研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7.3.2 ┃┃ 获奖科 ┃国家级 ┃国家级 ┃省部级 ┃省部级 ┃省部级 ┃市厅级 ┃市厅级 ┃市厅级 ┃综合 ┃
┃ 科研成 ┃ 年度 ┃ 研成果 ┃一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 ┃
┃ 果获奖 ┃┃ 总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数┃评分 ┃
┃ ┣━━━━╋━━━━━╋━━━━╋━━━━╋━━━━╋━━━━╋━━━━╋━━━━╋━━━━╋━━━━╋━━━┫
┃ 综合评 ┃┃ ┃┃┃┃┃┃┃┃┃ ┃
┃ ┣━━━━╋━━━━━╋━━━━╋━━━━╋━━━━╋━━━━╋━━━━╋━━━━╋━━━━╋━━━━╋━━━┫
┃ 分 ┃┃ ┃┃┃┃┃┃┃┃┃ ┃
┣━━━━━┻━━━━┻━━━━━┻━━━━┻━━━━┻━━━━┻━━━━┻━━━━┻━━━━┻━━━━┻━━━━┻━━━┫
┃备注: ┃
┗━━━━━━━━━━━━━━━━━━━━━━━━━━━━━━━━━━━━━━━━━━━━━━━━━━━━━━━━━━━━┛
7.3.3 专业人员年人均论文发表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专业人员年人均论文发表数 ┃≥0.5┃√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年度内人均论文发表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专业人员年人均论文发表数=省级以上刊物专业人员当年发表论文数/同年单位专业人员总数 省级以上刊物包括省级,刊物以正式发行刊物为准。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年度内论文发表汇总资料、相关专业刊物和专业人员技术档案,核算专业人员年人均论文发表情况。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业务管理、科研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7.3.3 ┃┃ 单位专业 ┃省级以上刊 ┃专业人员 ┃现场核实 ┃抽查符合 ┃ 抽查符 ┃ ┃
┃ 专业人 ┃ 年度 ┃┃物当年发表 ┃年人均论 ┃ ┃ ┃ ┃资料质量 ┃
┃ ┃┃ 人员数┃┃ ┃ 人数┃ 人数┃ 合率┃ ┃
┃ 员年人 ┃┃┃ 论文数┃文发表数 ┃ ┃ ┃ ┃ ┃
┃ ┣━━━━╋━━━━━━╋━━━━━━╋━━━━━╋━━━━━╋━━━━━╋━━━━━╋━━━━━┫
┃ 均论文 ┃┃┃┃ ┃ ┃ ┃ ┃ ┃
┃ ┣━━━━╋━━━━━━╋━━━━━━╋━━━━━╋━━━━━╋━━━━━╋━━━━━╋━━━━━┫
┃ 发表数 ┃┃┃┃ ┃ ┃ ┃ ┃ ┃
┣━━━━━┻━━━━┻━━━━━━┻━━━━━━┻━━━━━┻━━━━━┻━━━━━┻━━━━━┻━━━━━┫
┃备注: ┃
┗━━━━━━━━━━━━━━━━━━━━━━━━━━━━━━━━━━━━━━━━━━━━━━━━━━━━━━┛
7.3.4 科研项目及成果获奖综合评分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科研项目及成果获奖综合评分 ┃市级≥10,县级≥5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科研课题和成果获奖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以独立承担或完成、或参与作为主要承担或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为准;以考核年度内正在执行的项目、获得的成果获奖数为准;项目类别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项目,获奖种类为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成果获奖以发文或获奖证书为准。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单位科研档案、科研项目汇总表,立项批件或合同书、年度课题项目进展表、相关成果获奖资料与证书等,核算科研项目和获奖成果综合评分。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业务管理、科研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7.3.4 ┃┃ 科研 ┃ 国家 ┃ 省部 ┃ 市级 ┃获奖 ┃国家 ┃国家 ┃省部 ┃省部 ┃省部 ┃市厅 ┃市厅 ┃市厅 ┃ ┃
┃ 科研项 ┃ 年度 ┃ 项目 ┃ 级项 ┃ 级项 ┃ 项目 ┃科研 ┃级一 ┃级二 ┃级一 ┃级二 ┃级三 ┃级一 ┃级二 ┃级三 ┃综合 ┃
┃ 目及成 ┃┃ 总数 ┃ 目数 ┃ 目数 ┃数 ┃成果 ┃等奖 ┃等奖 ┃等奖 ┃等奖 ┃等奖 ┃等奖 ┃等奖 ┃等奖 ┃评分 ┃
┃ 果获奖 ┃┃┃┃┃┃总数 ┃数┃ 数 ┃ 数 ┃ 数 ┃ 数 ┃ 数 ┃数┃数┃ ┃
┃ ┣━━━━╋━━━━╋━━━━╋━━━━╋━━━━╋━━━╋━━━╋━━━╋━━━╋━━━╋━━━╋━━━╋━━━╋━━━╋━━━┫
┃ 综合评 ┃┃┃┃┃┃ ┃ ┃ ┃ ┃ ┃ ┃ ┃ ┃ ┃ ┃
┃ 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7.4.1 专业人员下基层指导人均天数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省 ┃市 ┃县 ┃
┣━━━━━━━━━━━━━━━━╋━━━━━━━━━━━━╋━━━━╋━━━━╋━━━━┫
┃┃省级≥20, ┃┃┃┃
┃专业人员下基层指导人均天数 ┃┃√ ┃√ ┃√ ┃
┃┃市级≥30、县级≥60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内对基层专业指导的情况。 专业指导包括现场培训、调查、疫情或事件处置、督导、检查等形式。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专业人员下基层指导人均天数=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下基层专业指导天数/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年度指导计划、总结、下基层指导记录、考勤记录、技术档案等相关资料,核算年度内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下基层指导人均天数。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业务管理、人事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7.4.1 ┃┃┃ ┃现场专业技术 ┃┃ ┃ ┃┃ ┃
┃ 专业人 ┃ 年度 ┃ 单位专业 ┃现场专业技术 ┃ ┃下基层指导 ┃现场核实 ┃抽查符合 ┃抽查符 ┃资料 ┃
┃ 员下基 ┃┃人员数 ┃ 人员数 ┃人员下基层专 ┃ 人均天数 ┃ 人数┃ 人数┃ 合率 ┃质量 ┃
┃ ┃┃┃ ┃业指导天数┃┃ ┃ ┃┃ ┃
┃ 层指导 ┃┃┃ ┃ ┃┃ ┃ ┃┃ ┃
┃ ┣━━━━╋━━━━━━╋━━━━━━━╋━━━━━━━╋━━━━━━╋━━━━━╋━━━━━╋━━━━╋━━━┫
┃ 人均天 ┃┃┃ ┃ ┃┃ ┃ ┃┃ ┃
┃ ┣━━━━╋━━━━━━╋━━━━━━━╋━━━━━━━╋━━━━━━╋━━━━━╋━━━━━╋━━━━╋━━━┫
┃ 数 ┃┃┃ ┃ ┃┃ ┃ ┃┃ ┃
┣━━━━━┻━━━━┻━━━━━━┻━━━━━━━┻━━━━━━━┻━━━━━━┻━━━━━┻━━━━━┻━━━━┻━━━┫
┃备注:┃
┗━━━━━━━━━━━━━━━━━━━━━━━━━━━━━━━━━━━━━━━━━━━━━━━━━━━━━━━━━━━━━┛
7.4.2 专业人员指导覆盖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专业人员指导社区覆盖率 ┃省级≥85%、市县级≥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下基层指导工作的覆盖程度。 指导包括现场培训、调查、疫情或事件处置、督导、检查等形式。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专业人员指导覆盖率=专业人员下基层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数/辖区内应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年度指导计划、总结、下基层指导记录等相关资料,核算下基层指导覆盖率。对同一机构的重复指导不累加计算。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业务管理、人事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辖区应指导 ┃ 实际指 ┃ 指导覆 ┃ 现场核 ┃ 抽查符 ┃抽查符 ┃ 资料 ┃
┃ 7.4.2 ┃ 年度 ┃ 医疗卫生┃ ┃ ┃ ┃ ┃┃┃
┃ 专业人 ┃┃ 机构总数┃ 导数┃盖率 ┃ 实数┃ 合数┃ 合率 ┃ 质量 ┃
┃ ┣━━━━╋━━━━━━━╋━━━━━╋━━━━━╋━━━━━╋━━━━━╋━━━━╋━━━━┫
┃ 员指导 ┃┃ ┃ ┃ ┃ ┃ ┃┃┃
┃ 覆盖率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8.1.1 单位职工满意度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单位职工满意度 ┃≥9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工对其所在单位的满意程度。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单位职工满意度=满意基本满意职工人数/接受调查人员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核查单位满意度调查相关资料,或随机抽取职工20人问卷调查。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业务管理或办公室、工会、党办等相关职能部门。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8.1.1 ┃ 年度 ┃ 接受调查 ┃ 满意基本满意 ┃ 职工满 ┃现场抽查 ┃抽查符合 ┃抽查符 ┃ 资料 ┃
┃ 单位职 ┃┃ 人员总数 ┃职工人数┃ 意度┃人数 ┃ 人数┃ 合率 ┃ 质量 ┃
┃ ┣━━━━╋━━━━━━╋━━━━━━━━╋━━━━━╋━━━━━╋━━━━━╋━━━━╋━━━━┫
┃ 工满意 ┃┃┃┃ ┃ ┃ ┃┃┃
┃ ┣━━━━╋━━━━━━╋━━━━━━━━╋━━━━━╋━━━━━╋━━━━━╋━━━━╋━━━━┫
┃ 度 ┃┃┃┃ ┃ ┃ ┃┃┃
┣━━━━━┻━━━━┻━━━━━━┻━━━━━━━━┻━━━━━┻━━━━━┻━━━━━┻━━━━┻━━━━┫
┃备注: ┃
┗━━━━━━━━━━━━━━━━━━━━━━━━━━━━━━━━━━━━━━━━━━━━━━━━━━━━━━┛
8.1.2 社会公众满意度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90%┃√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社会公众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的满意程度。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基本满意的社会群众人数/接受调查的社会群众总人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核查上级、有关部门或新闻媒体年度内组织的对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相关资料,或随机抽取社会群众20人问卷调查。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精神文明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业务管理或办公室、工会、党办等相关职能部门。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8.1.2 ┃ 年度 ┃ 接受调查 ┃ 满意基本满意 ┃ 社会满 ┃现场抽查 ┃抽查符合 ┃抽查符 ┃ 资料 ┃
┃ ┃┃ 人员总数 ┃人数┃ 意度┃人数 ┃ 人数┃ 合率 ┃ 质量 ┃
┃ 社会公 ┃┃┃┃ ┃ ┃ ┃┃┃
┃ ┣━━━━╋━━━━━━╋━━━━━━━━╋━━━━━╋━━━━━╋━━━━━╋━━━━╋━━━━┫
┃ 众满意 ┃┃┃┃ ┃ ┃ ┃┃┃
┃ 度 ┃┃┃┃ ┃ ┃ ┃┃┃
┃ ┣━━━━╋━━━━━━╋━━━━━━━━╋━━━━━╋━━━━━╋━━━━━╋━━━━╋━━━━┫
┃ ┃┃┃┃ ┃ ┃ ┃┃┃
┣━━━━━┻━━━━┻━━━━━━┻━━━━━━━━┻━━━━━┻━━━━━┻━━━━━┻━━━━┻━━━━┫
┃备注: ┃
┗━━━━━━━━━━━━━━━━━━━━━━━━━━━━━━━━━━━━━━━━━━━━━━━━━━━━━━┛
8.1.3 相关部门满意度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相关部门满意度 ┃≥85%┃√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相关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的满意程度。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相关部门满意度=调查满意基本满意的相关部门人数/接受调查的相关部门人员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核查上级、有关部门或新闻媒体年度内组织的对相关部门满意度调查的资料,或随机抽取相关部门20人问卷调查。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精神文明办,疾病预防控制综合业务管理或办公室、工会、党办等相关职能部门。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交付 ┃完成 ┃交付 ┃完成 ┃ ┃ ┃ ┃ ┃
┃ ┃┃ 接受 ┃ 满意 ┃ 部门 ┃工作 ┃工作 ┃工作 ┃工作 ┃ ┃ ┃ ┃ ┃
┃ 8.1.3 ┃ 年度 ┃ 调查 ┃ 基本 ┃ 满意 ┃任务 ┃任务 ┃任务 ┃任务 ┃现场 ┃抽查 ┃抽查 ┃ ┃
┃ ┃┃ 人员 ┃ 满意 ┃┃ ┃ ┃项目 ┃项目 ┃抽查 ┃符合 ┃符合 ┃资料 ┃
┃ ┃┃┃┃┃ ┃ ┃ ┃ ┃ ┃ ┃ ┃质量 ┃
┃ 相关部 ┃┃ 总数 ┃ 人数 ┃ 度┃项目 ┃项目 ┃参数 ┃参数 ┃人数 ┃人数 ┃ 率 ┃ ┃
┃ 门满意 ┃┃┃┃┃ 数 ┃ 数 ┃ ┃ ┃ ┃ ┃ ┃ ┃
┃ ┃┃┃┃┃ ┃ ┃总数 ┃总数 ┃ ┃ ┃ ┃ ┃
┃ 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8.2.1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省级≥6.83,市级≥6.05,县级≥4.99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年龄、学历、职称等综合素质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该指标为学历(e)、职称(t)和年龄(y)三指标的综合表达,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基本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报告数据。现场查阅人事、技术档案等有关资料进行核实。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公室或人事部门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基本信息获取。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8.2.1 ┃ 年度 ┃ 人力综合素质指数 ┃现场核实人数 ┃资料符合人数 ┃现场核实符合率 ┃资料质量 ┃
┃ 人力综 ┃┃┃ ┃ ┃┃ ┃
┃ ┣━━━━╋━━━━━━━━━━╋━━━━━━━╋━━━━━━━╋━━━━━━━━╋━━━━━┫
┃ 合素质 ┃┃┃ ┃ ┃┃ ┃
┃ ┣━━━━╋━━━━━━━━━━╋━━━━━━━╋━━━━━━━╋━━━━━━━━╋━━━━━┫
┃ 指数┃┃┃ ┃ ┃┃ ┃
┣━━━━━┻━━━━┻━━━━━━━━━━┻━━━━━━━┻━━━━━━━┻━━━━━━━━┻━━━━━┫
┃备注: ┃
┗━━━━━━━━━━━━━━━━━━━━━━━━━━━━━━━━━━━━━━━━━━━━━━━━━━━━┛
8.2.2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比例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省 ┃市 ┃县 ┃
┣━━━━━━━━━━━━━━━╋━━━━━━━━━━━━━━━━━━╋━━━━╋━━━━╋━━━━┫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比例 ┃省级≥20%,市级≥30%,县级≥4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职人员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专业资格的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比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数/单位在职人员总数×100%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是指获得流行病学专业资格的或医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经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培训的人员。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报告系统基本信息数据、人事技术档案等有关资料,核算流调人员占在职人员的比例。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事管理、综合业务管理或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8.2.2 ┃ 年度 ┃ 单位在职 ┃ 现场流行病学 ┃流行病学调 ┃现场核实 ┃资料符合 ┃现场核实 ┃ 资料 ┃
┃ 现场流 ┃┃ 人员总数 ┃调查人员数 ┃查人员比例 ┃人数 ┃ 人数┃ 符合率 ┃ 质量 ┃
┃ 行病学 ┃┃┃┃┃ ┃ ┃ ┃┃
┃ ┣━━━━╋━━━━━━╋━━━━━━━━╋━━━━━━╋━━━━━╋━━━━━╋━━━━━╋━━━━┫
┃ 调查人 ┃┃┃┃┃ ┃ ┃ ┃┃
┃ ┣━━━━╋━━━━━━╋━━━━━━━━╋━━━━━━╋━━━━━╋━━━━━╋━━━━━╋━━━━┫
┃ 员比例 ┃┃┃┃┃ ┃ ┃ ┃┃
┣━━━━━┻━━━━┻━━━━━━┻━━━━━━━━┻━━━━━━┻━━━━━┻━━━━━┻━━━━━┻━━━━┫
┃备注: ┃
┗━━━━━━━━━━━━━━━━━━━━━━━━━━━━━━━━━━━━━━━━━━━━━━━━━━━━━━━━┛
8.2.3 能力资质综合评分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省 ┃市 ┃县 ┃
┣━━━━━━━━━╋━━━━━━━━━━━━━━━━╋━━━━╋━━━━╋━━━━┫
┃能力资质综合评分 ┃省级≥10,市级≥4,县级≥2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等认定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国家级甲2分、乙1分,省级甲1分、乙0.5分。 以获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为准。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评估年度各类有效资质的认定证书和档案资料,汇总统计各类资质,核算综合评分。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业务管理或办公室、档案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8.2.3 ┃ 年度 ┃获得资质 ┃是否通过 ┃是否通过 ┃是否通过 ┃其它国家 ┃其它省级 ┃ 综合 ┃ 资料 ┃
┃ ┃┃ ┃ 实验室 ┃国家计量 ┃省级计量 ┃ ┃ ┃┃┃
┃ 能力资 ┃┃ 类别数 ┃ ┃ ┃ ┃级资质数 ┃ 资质数 ┃ 评分 ┃ 质量 ┃
┃ ┃┃ ┃ 认可┃ 认证┃ 认证┃ ┃ ┃┃┃
┃ 质综合 ┃┃ ┃ ┃ ┃ ┃ ┃ ┃┃┃
┃ ┣━━━━╋━━━━━╋━━━━━╋━━━━━╋━━━━━╋━━━━━╋━━━━━╋━━━━╋━━━━┫
┃ 评分┃┃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8.2.4 指令性工作完成率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指令性工作完成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指令性工作完成率=指令性工作完成数/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年度指令性工作总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卫生行政部门年度下发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单位工作计划、项目管理书、实施方案、报表、有关记录和总结等资料,核算指令性工作完成率。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或卫生统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业务管理或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 ┃ ┃ ┃ ┃指令 ┃国家 ┃省指 ┃ ┃指令 ┃国家 ┃ ┃ ┃ ┃ ┃ ┃
┃ ┃ ┃指令 ┃国家 ┃省指 ┃性工 ┃指令 ┃ ┃ ┃性工 ┃指令 ┃省指 ┃ ┃ ┃ ┃ ┃
┃ ┃ 年 ┃性工 ┃指令 ┃令性 ┃作项 ┃性工 ┃令性 ┃指令 ┃ ┃性工 ┃令性 ┃指令 ┃现场 ┃资料 ┃现场 ┃
┃ 8.2.4 ┃ 度 ┃作总 ┃性工 ┃工作 ┃目参 ┃作项 ┃工作 ┃性工 ┃作项 ┃作项 ┃工作 ┃性工 ┃核实 ┃符合 ┃核实 ┃
┃ 指令性 ┃ ┃数┃作数 ┃数┃数总 ┃目参 ┃项目 ┃作完 ┃目完 ┃目完 ┃项目 ┃作完 ┃项目 ┃项目 ┃ ┃
┃ 工作完 ┃ ┃ ┃ ┃ ┃数┃数总 ┃参数 ┃成数 ┃成参 ┃成参 ┃完成 ┃ ┃参数 ┃参数 ┃符合 ┃
┃ ┃ ┃ ┃ ┃ ┃ ┃ ┃总数 ┃ ┃数总 ┃数总 ┃参数 ┃成率 ┃ ┃ ┃ 率 ┃
┃ ┃ ┃ ┃ ┃ ┃ ┃ ┃ ┃ ┃ ┃ ┃ ┃ ┃总数 ┃总数 ┃ ┃
┃ 成率┃ ┃ ┃ ┃ ┃ ┃数┃ ┃ ┃数┃ ┃总数 ┃ ┃ ┃ ┃ ┃
┃ ┃ ┃ ┃ ┃ ┃ ┃ ┃ ┃ ┃ ┃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8.2.5 财政拨款占年度支出的比例
┏━━━━━━━━━━━━━━━┳━━━━━━━┳━━━━━━━━━━━━━━┓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
┃ ┃ ┃省 ┃市 ┃县 ┃
┣━━━━━━━━━━━━━━━╋━━━━━━━╋━━━━╋━━━━╋━━━━┫
┃财政拨款占年度支出的比例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本级财政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年度支出经费的保障程度。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财政拨款占年度支出的比例=本级财政年度拨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类经费总和/同期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总额×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近三年卫生统计年鉴、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决算等有关资料。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财务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财务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8.2.5 ┃ 年度 ┃ 年度机构支出 ┃ 本级财政年度拨给疾控机构 ┃财政拨款占年度 ┃较上年度递增率 ┃
┃ 财政拨 ┃┃总额┃各类经费总额┃ 支出的比例┃┃
┃ ┣━━━━╋━━━━━━━━╋━━━━━━━━━━━━━━╋━━━━━━━━╋━━━━━━━━┫
┃ 款占年 ┃┃┃┃┃┃
┃ 度支出 ┃┃┃┃┃┃
┃ ┣━━━━╋━━━━━━━━╋━━━━━━━━━━━━━━╋━━━━━━━━╋━━━━━━━━┫
┃ 的比例 ┃┃┃┃┃┃
┣━━━━━┻━━━━┻━━━━━━━━┻━━━━━━━━━━━━━━┻━━━━━━━━┻━━━━━━━━┫
┃备注: ┃
┗━━━━━━━━━━━━━━━━━━━━━━━━━━━━━━━━━━━━━━━━━━━━━━━━━━━━┛
8.2.6 职工年人均拨款数
┏━━━━━━━━━━━┳━━━━━━━━┳━━━━━━━━━━━━━━┓
┃ ┃┃适用对象┃
┃指标 ┃指标要求┃┃
┃ ┃┣━━━━┳━━━━┳━━━━┫
┃ ┃┃省 ┃市 ┃县 ┃
┣━━━━━━━━━━━╋━━━━━━━━╋━━━━╋━━━━╋━━━━┫
┃职工年人均拨款数 ┃较上年增加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工人均享有本级财政年度拨款量的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工年人均拨款数=本级财政年度拨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费总和/同期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职工总数。 机构人数指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 (4)资料收集方法: 查阅会计资料及财政拨款相关文件,核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工年人均拨款数。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财务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财务和人事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8.2.6 ┃ 年度 ┃ 机构职工编制 ┃ 本级财政年度拨给疾控机构 ┃ 职工年人均 ┃┃
┃ 职工年 ┃┃总数┃经费总和┃拨款数┃较上年度递增率 ┃
┃ ┣━━━━╋━━━━━━━━╋━━━━━━━━━━━━━━╋━━━━━━━╋━━━━━━━━┫
┃ 人均拨 ┃┃┃┃ ┃┃
┃ ┣━━━━╋━━━━━━━━╋━━━━━━━━━━━━━━╋━━━━━━━╋━━━━━━━━┫
┃ 款数┃┃┃┃ ┃┃
┣━━━━━┻━━━━┻━━━━━━━━┻━━━━━━━━━━━━━━┻━━━━━━━┻━━━━━━━━┫
┃备注:┃
┗━━━━━━━━━━━━━━━━━━━━━━━━━━━━━━━━━━━━━━━━━━━━━━━━━━━┛
8.2.7 项目预算完成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项目预算完成率 ┃100%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年度预算资金在同年度中的使用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项目资金管理、预算支出绩效分析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指标的计算方法: 项目预算完成率=项目预算评估年度支出数/项目预算评估年度安排数×100%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评估年度项目预算安排计划、拨款文件、项目合同书,财务台帐、工作记录等资料,核算项目预算评估年度完成率。 (5)资料来源: 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和财务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和财务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8.2.7 ┃ 年度 ┃安排项目数 ┃已完成项目数 ┃项目预算 ┃ 项目预算 ┃┃┃
┃ 项目预 ┃┃┃ ┃ 安排数 ┃ 支出数┃项目预算完成率 ┃ 资料质量 ┃
┃ ┣━━━━╋━━━━━━╋━━━━━━━╋━━━━━╋━━━━━━╋━━━━━━━━╋━━━━━━┫
┃ 算完成 ┃┃┃ ┃ ┃┃┃┃
┃ ┣━━━━╋━━━━━━╋━━━━━━━╋━━━━━╋━━━━━━╋━━━━━━━━╋━━━━━━┫
┃ 率 ┃┃┃ ┃ ┃┃┃┃
┣━━━━━┻━━━━┻━━━━━━┻━━━━━━━┻━━━━━┻━━━━━━┻━━━━━━━━┻━━━━━━┫
┃备注: ┃
┗━━━━━━━━━━━━━━━━━━━━━━━━━━━━━━━━━━━━━━━━━━━━━━━━━━━━━━┛
8.2.8 基本建设达标率
┏━━━━━━━━━━┳━━━━━━━━━━━┳━━━━━━━━━━━━━━┓
┃┃ ┃适用对象┃
┃指标┃指标要求 ┃┃
┃┃ ┣━━━━┳━━━━┳━━━━┫
┃┃ ┃省 ┃市 ┃县 ┃
┣━━━━━━━━━━╋━━━━━━━━━━━╋━━━━╋━━━━╋━━━━┫
┃基本建设达标率 ┃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 ┃√ ┃√ ┃
┗━━━━━━━━━━┻━━━━━━━━━━━┻━━━━┻━━━━┻━━━━┛
(1)指标的界定与解释: 评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建设的达标情况。 (2)指标的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础设施设计合理,功能完善。 (3)指标的计算方法: 人均建筑面积和实验室面积达到国家标准。 (4)资料收集方法: 查看单位基建档案,计算人均建筑面积和实验室面积;参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查阅运行情况记录和资质评审等材料,评价基础设施设计和功能到位程度。 (5)资料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财务和总务后勤管理等相关部门和机构。 (6)基本情况登记表:
┏━━━━━┳━━━━━━━━━━━━━━━━━━━━━━━━━━━━━━━━━━━━━━━━━━━━━━━━━┓
┃ 指标┃量化数据 ┃
┣━━━━━╋━━━━┳━━━━━━┳━━━━━━┳━━━━━━┳━━━━━━━━┳━━━━━━━┳━━━━━━┫
┃ 8.2.8 ┃ 年度 ┃单位在编职 ┃ 单位建筑 ┃单位实验室 ┃ 实验室面积占 ┃人均建筑面积 ┃ 资料质量 ┃
┃ 基本建 ┃┃ 工总数┃ 总面积┃面积┃ 总面积的%┃ ┃┃
┃ ┣━━━━╋━━━━━━╋━━━━━━╋━━━━━━╋━━━━━━━━╋━━━━━━━╋━━━━━━┫
┃ 设达标 ┃┃┃┃┃┃ ┃┃
┃ ┣━━━━╋━━━━━━╋━━━━━━╋━━━━━━╋━━━━━━━━╋━━━━━━━╋━━━━━━┫
┃ 率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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