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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08药品GMP国际论坛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食药监办函[2008]3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实施药品gmp水平,总结和交流国内外实施药品gmp经验,国家局将在北京举办“2008药品gmp国际论坛”,邀请美国fda、欧盟emea、who、pic/s以及相关协会、制药行业的专家,就实施药品gmp的先进经验、药品gmp发展趋势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交流与研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办单位 主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办: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国家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8日至9日,会期一天半。12月7日报到。 地点:北京广西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电话:010-67796688 传真:010-67705177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3-4人(含药品gmp检查员)。 请各省局于2008年12月1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参会人员名单发至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耿莉敏、于瑞龙 电 话:82212866转6011或6010 传 真:82212857 email:genglimin@ccpie.org yuruilong@ccpie.org 四、其他事项 论坛会务工作委托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参加论坛人员往返差旅及市内交通费用自理,论坛期间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 联系人:郭清伍、刘景起 电 话:010-88331002,88331052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参会人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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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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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电 话│ 手机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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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住宿 │ 是   否  │
│  北京广西大厦  │入住日期:12月 日,离开日期:12月 日,共 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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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参会代表申请住宿后,在论坛报到时,可直接办理入住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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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2008年12月1日15:00前将参会回执传真或email至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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