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药典委员会细菌制品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委于5月14~15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九届国家药典委员会细菌类制品定稿会。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会议纪要的要求执行。 附件:《中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体细菌类制品定稿会会议纪要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细菌类制品定稿会会议纪要
根据2010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委于2009年5月14-15日在京召开了2010年版《中国药典》三部细菌类制品各论及相关附录的定稿会。第九届药典委员会细菌制品专业委员会王国治、谢桂林、刘保奎、曾明、张庶民委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侯启明、叶强研究员,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唐巧英研究员,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孙美平研究员等有关专家、部分细菌类制品生产单位的代表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生物制品标准处工作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对2010年版《中国药典》三部细菌类制品拟收载的44个品种及相关附录的增修订进行了审定,确认了下列增修订意见,会议纪要如下:
一、细菌类疫苗
(一)、共性增修订
1、种子批保存项由“保存于2~8℃”修订为“种子批应冻干保存于8℃以下”;
2、百日咳、白喉及破伤风类疫苗共性修订
(1)、联合疫苗配方中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分别由固定值修订为不高于原含量;
(2)、百日咳原液种子批菌种检定项中血清学试验取消单价分型血清的定性凝集试验,增订对fim2,fim3抗原的血清学检测;
3、吸附皮上划痕用鼠疫、布氏以及炭疽活疫苗原液和成品细菌浓度测定中增订分光光度法检测;
4、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以及布氏菌纯蛋白衍生物原液蛋白质含量测定方法由凯氏定氮法修订为lowry法;
5、伤寒类疫苗通用名中“副伤寒甲、乙”修订为“甲型副伤寒、乙型副伤寒”。
6、a群、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共性修订:
明确原液制备时,工作种子进行培养特性及染色镜检合格后接种培养基;取消工艺中不再采用的杀菌方法;将具体的工艺参数修订为原则性要求,增订超滤方法用于多糖纯化;成品检定中对供试品需要特定含量要求的检测项目另外规定复溶稀释的浓度。
7、成品检定中液体剂型增订装量检查,冻干剂型增订装量差异检查。
(二)、各论增修订内容
1、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
(1)、附录1百日咳疫苗原液制造项下生产用菌种取消“含1型、2型和3型凝集原的菌株”,增订菌株名称;原液制造中纯菌检查和杀菌检查所用培养基由普通血液琼脂斜面修订为“改良包-姜培养基”;
(2)、附录2百日咳疫苗效价测定中百日咳参考菌苗和供试品的稀释倍数改为原则要求;攻击菌培养用培养基增订其它适宜的培养基;增加每个稀释度免疫的小鼠数量和对照小鼠数量;试验组攻击后再进行对照组毒力测定修订为“再进行攻击菌的ld50测定”;结果观察由攻击后第2天修订为第3天开始逐日观察。
2、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1)、配方中各抗原含量均修订为不高于原含量;
(2)、无细胞百日咳的鉴别试验增加酶联免疫法;
(3)、附录无细胞百日咳原液制造检定中增订菌种保存项;生产用种子培养增订“活性炭半综合培养基”;生产用培养基明确为“s-s(stainer-scholte)培养基或其他适宜的培养基”;小鼠体重减轻试验小鼠称重时间由注射后16小时修订为注射后16~18小时;小鼠组胺致敏试验结果判定增订且无动物死亡的要求。
3、吸附破伤风疫苗
(1)、菌种名称修订为cmcc64008或其它经国家药品管理当局批准的破伤风菌种;
(2)、种子批检定项中特异性中和试验增订观察时间为5天;
(3)、种子批保存项增订工作种子批可2~8℃保存于液体培养基中的要求;
(4)、制备生产用种子时,工作种子批由在产毒培养基种子管中传2~3代修订为传1~3代;
(5)、脱毒过程中,由脱毒检查合格后测定絮状单位改为脱毒到期后测定,增订复试时动物数量应加倍的要求;
(6)、原液保存增加总有效期不超过6年的要求。
4、吸附白喉疫苗标准
(1)、种子批检定项中生化反应取消了糊精和可溶性淀粉;
(2)、配制吸附类毒素时加入氯化钠后的浓度由7.5~9 g/l修订为“加至8.5g/l”;
(3)、脱毒过程中增加了“脱毒到期的类毒素或精制类毒素应每瓶取样做絮状单位(lf)测定”;
(4)、原液保存增订总有效期不超过6年的要求。
5、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1)、原液制造及检定修订为应符合“吸附白喉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2)、配制吸附类毒素时加入氯化钠后的浓度由7.5~9 g/l修订为“加至8.5g/l”;
6、吸附皮上划痕用鼠疫活疫苗
(1)、半成品配制的细菌浓度,由“每1次人用剂量含菌7.0×108~9.0×108”修订为“每1 ml含菌1.6×1010”;
(2)、成品细菌浓度修订为“每1次人用剂量含菌数不高于9.5×108”;
7、皮上划痕人用布氏菌活疫苗
(1)、明确制备生产用种子传代不超过3代;
(2)、配制过程中取消原液纯菌合格后才可分装冻干的要求;
(3)、成品细菌浓度测定修订为“每1次人用剂量含菌应不高于1.1×1010”;
8、皮内注射用卡介苗
(1)、原液制备项下菌种培养温度由37℃修订为37~39℃;
(2)、原液的浓度测定方法限定为分光光度法;
(3)、半成品检定项浓度测定增订限度要求:“半成品浓度应不超过配制浓度的110%”;
(4)、半成品检定项增订沉降率测定及活力测定,并要求沉降率不大于20%,半成品的活力大于参考品;
9、伤寒vi多糖疫苗
(1)、菌种名称中增加菌种编号;
(2)、明确原液制备时,工作种子进行培养特性及染色镜检合格后接种培养基;纯化过程中具体的工艺参数修订为原则性要求;
(3)、半成品检定取消“多糖含量测定”。
10、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原液检定项下细菌内毒素检查的限值由不高于100eu/μg修订为不高于50eu/μg;多糖分子大小测定方法的改进应进一步开展方法学研究和相关验证项工作。
11、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1)种子批传代修订为主种子批传代不超过5代,工作种子批传代应不超过5代;
(2)在半成品配制中乳糖含量暂定为5.0~6.0mg;
(3)a群和c群多糖原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查标准修订定为不高于25eu/μg;
(4成品检定增订细菌内毒素检查,限值为每1次人用剂量应不高于2500eu;
(5)进一步规范标准的文字和格式。
12、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1)多糖的细菌内毒素修订为不高于15eu/μg;原液细菌内毒素修订为不高于5 eu/μg;成品检定增订细菌内毒素检查,限值为应不高于25 eu/剂;
(2)半成品配制取消防腐剂硫柳汞;
(3)进一步规范标准的文字和格式。
13、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
(1)、制备生产用种子增订其它适宜培养基;
(2)、原液无有毒分枝杆菌试验取消动物法。
14、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
(1)、增订对生产用种子的要求;
(2)、原液无有毒分枝杆菌试验取消动物法。
15、布氏菌纯蛋白衍生物
明确种子批传代应不超过5代;
16、锡克试验毒素
(1)、种子批检定项中生化反应取消糊精和可溶性淀粉;
(2)、制备生产用种子时工作种子批传代至血清斜面改为传代于适宜的培养基。
二、免疫血清及抗毒素
1、取消三氯甲烷作为抗血清制品防腐剂的使用;
2、原液和成品检定中取消类a血型物质的检测;在制造项下增订原材料胃酶进行类a血型物质的检测;
3、马匹采血前,免疫血清效价测定增订为“采用动物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
4、保存、运输及有效期项下,有效期自分装之日起计修订为自生产之日起计算;
5、成品种属来源鉴别试验增订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并在附录中收录该方法;
6、成品f(ab’)2含量测定方法修订为用附录ⅳ c “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规定上样量为25μg;并增订完整igg含量应不高于10%的要求;
7、规格项下增订装量标示,成品检定中液体剂型增订装量检查,冻干剂型增订装量差异检查;
8、抗蝮蛇毒血清等5个抗蛇毒血清制品分别以冻干和液体剂型分列标准。
三、a型肉毒毒素
1、种子批保存中工作种子批的保存修订为“也可接种于适宜培养基于8℃以下保存”;
2、原制毒素的毒力测定修订为由“1.0×105~1.0×106ld50/ml”修订为“应不低于1.0×105 ld50/ml”;结晶毒素的毒力测定由“1.0×105~1.0×106ld50/ml”修订为“应不低于1.0χ106ld50/ml ”;
3、毒素自然结晶时,取消透析外液中添加防腐剂的规定。
4、规格项下由“每瓶含a型肉毒毒素50u~100u”修订为“每瓶含a型肉毒毒素50u、100u”。
5、半成品检定取消效价测定;
6、成品检查项增订内毒素检查: 依附录? e方法检查,应不高于7.5eu/瓶;
7、保存和有效期,按照批准的内容,修订为“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四、预防类细菌性疫苗使用说明的增修订意见
1、同意以企业、中检所收集和反馈的不良反应情况为依据,使用说明中不良反应以常见不良反应、罕见不良反应、极罕见不良反应分类,并增订相关内容;
2、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和《关于印发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202号)的要求增修订相关内容。
3、不良反应描述中红肿、发热等以轻、中、重度分级进行描述;对于有些疫苗增订相应的警示语:如严禁注射、严禁冻结等;[禁忌]中增订“对疫苗的任何组分过敏者”的内容;[注意事项]中多人份灭活疫苗增订“开启后/疫苗复溶后,应放置于2~8℃并于1小时用完”。
4、进一步规范临床专业术语的表述;
5、对新收录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制品,由于反馈数据有限,按批准的注册标准内容收录。
五、附录增修订
1、吸附白喉疫苗效价测定法
(1)、小鼠-vero细胞法的培养液改为适宜培养液;
(2)、小鼠-vero细胞法测定法项下,阳性对照小鼠血清制备时动物免疫用疫苗修订为含白喉类毒素成分的疫苗;制备阳性对照血清取消冷冻干燥;
2、吸附破伤风疫苗效价测定法
明确攻击用毒素所用的稀释液。
3、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法
测定法中类毒素与抗毒素的结合温度由45℃水浴修订为45~50℃水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