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雷击风险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颁发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服函[2010]1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芜湖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雷击风险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芜价经费〔2010〕86 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雷击风险评估属自愿委托项目,如果建设单位或业主未进行委托评估,防雷技术服务机构不得强制收取雷击风险评估费。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