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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0]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目前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赛事临近,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尤为重要和迫切。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办发〔2010〕36号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死角和隐患。我省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由省食品安全整顿办另行制订下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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