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疾控字[2010]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卫生部《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和《2010年全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的要求,为做好2010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市卫生局组织制定了《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
我国政府2005年向国际社会承诺到2012年全面实现消除麻疹。为加速我国消除麻疹进程,卫生部与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卫疾控发〔2010〕65号),并决定2010年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适龄儿童麻疹强化免疫工作。为保证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最大程度地发挥强化免疫的防控效果,根据《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强化免疫,是指无论目标人群既往是否接种过麻疹或含麻疹成分的疫苗,也无论是否曾经患过麻疹,均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接种一剂麻疹疫苗,以达到消除免疫空白、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阻断麻疹病毒循环的目的。强化免疫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消除麻疹的有效策略之一。 一、指导原则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要坚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以区县为组织单位,全面整合医疗资源,确保强化免疫活动目标实现。 二、工作目标 1、以区县为单位,目标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和分年龄组强化免疫接种率均大于95%; 2、以街乡为单位,学龄前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大于95%; 3、以学校为单位,学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大于95%。 三、目标人群和时间 (一)目标人群。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8月龄至14岁(1995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中国籍儿童。 非中国籍适龄儿童视监护人意愿进行接种。 (二)时间。2010年9月11日至20日。 四、强化免疫活动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部门职责。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强化免疫活动。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成立市级消除麻疹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消除麻疹工作的实施;组织制定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及接种工作督导方案;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动员培训;组织开展接种实施的督导评估和总结工作,保证强化免疫工作有序、有效、安全开展。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制定本辖区强化免疫接种实施方案、接种工作督导方案;切实落实宣传动员、组织安排和各类相关信息报送等工作;指定辖区内负责强化免疫的预防接种单位,验收辖区内临时接种场所;组织区县疾控中心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技术培训与指导;根据本辖区强化免疫接种任务做好人员、物资等保障工作;对接种过程中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建立医疗机构救治的绿色通道。各级疾控中心在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负责开展接种人员培训、疫苗供应与调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等工作;成立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技术指导专家组,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等工作;组织预防接种单位和各临时接种点做好接种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和报送;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的准备、实施和信息反馈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在强化免疫工作结束后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各级卫生监督所参与强化免疫的现场督导和接种率评估工作。各有关医疗机构按照辖区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此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各免疫接种单位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区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负责落实对辖区内目标人群强化免疫工作;做好麻疹疫苗接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报告、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接种记录,按时汇总并报送各项相关信息。 (二)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和宣传。各区县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强化免疫活动方案、接种现场实施、接种禁忌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和评价方法等。 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与媒体密切协作,向公众宣传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使公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与预防控制知识,以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增强主动参与意识,为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各区县要提前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 摸底调查人员应采取入户或通过学校、托幼机构等方式给家长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告知接种的时间和地点、接种时应携带接种证等事项,负责填写《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所在区县疾控中心。市、区县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区县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四)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强化免疫所用疫苗、注射器由市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按照市疾控中心、区县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的顺序逐级发放。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加强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登记管理,做到帐、苗相符。麻疹疫苗要在2-8℃的条件下运输储存。疫苗稀释液储存在2-8℃或室温条件下,不得零下冻结,若室温储存,应冷却至2-8℃再使用。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应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温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及各种表格、宣传材料、知情同意书、培训合格证、督导评估证由市级统一印制,并逐级分发至接种单位,各区县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可以印制相关材料。各类材料按时间安排逐级下发。负责接种场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现场处置的医疗机构应在强化免疫前准备好足够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设施,并随时补充。 (五)现场接种实施。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辖区内的强化免疫工作计划,指定辖区内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本次强化免疫的疫苗接种工作。区县卫生局可根据目标人群的摸底情况、接种单位分布和人员配置等,在托幼园所或学校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场所,临时接种场所应符合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临时接种场所要求(附件2),并需向区县卫生局提出验收申请,经区县卫生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强化免疫活动现场接种点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要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学校等集体单位临时设置的接种点,更要严密组织、严格实施,防止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发生。临时接种场所要安排足够数量的有资质的接种人员和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接种与医疗救治。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附件3),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强化免疫系统评估前的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所有预防接种人员必须佩带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 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各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技术指导专家组,应严格按照《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附件4)和《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附件5)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须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六、督导 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成立督导小组,按照《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督导方案》(附件6),对下一级机构强化免疫活动的准备、实施、评估和总结阶段开展全程现场督导。 督导形式分为巡回督导和定点督导两种。其中每个区县应至少保证一名市级定点督导人员,每个街道(乡、镇)应至少保证一名区县级定点督导人员。对工作薄弱地区还可增派定点督导员。 发现问题后,督导人员要向被督导单位现场反馈,后者应及时纠正解决。同时,督导人员还应随时上报督导情况。 七、评估 强化免疫活动的疫苗接种工作结束后,市级对每个区县的重点街道(乡、镇)进行接种率评估,区县级对每个街道(乡、镇)进行接种率评估。接种率评估工作按照《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评估方案》(附件7)进行。 不达标的地区需分析原因。确认原因后,由摸底调查组查漏,接种单位给予补种,严重不达标者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重新摸底并开展强化免疫。 八、资料收集、总结和报告 强化免疫期间的所有相关文件、会议和培训记录、宣传材料、数据报表、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等原始资料和图片影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备查。 (一)摸底资料上报 9月5日前,接种单位根据摸底调查组上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汇总填写《麻疹强化免疫应种与实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8)中“本次强化免疫应种人数”部分并上报区县疾控中心,区县疾控中心于9月6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于9月1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 (二)每日信息上报 接种期间,全市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节假日、周末正常报告。《麻疹强化免疫接种情况与不良反应日报表》(附件9)中“接种情况”部分报告至接种工作结束,“不良反应”部分报告至接种工作结束后的第15日。具体时间和流程如下:每日接种完成后,于当日下午15:00前,接种单位将当日《麻疹强化免疫接种情况与不良反应日报表》填写完整后上报至区县疾控中心;区县疾控中心审核并汇总后于16:30前上报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审核汇总后于18:30上报至市卫生局。 (三)总结和资料上报 强化免疫结束后,各区县应及时撰写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评估、接种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附件10),于2010年10月20日前以纸质报告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上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于10月31日上报市卫生局和中国疾控中心。 总结报表须同时以excel文档数据库形式上报。 附件:1.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2.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临时接种场所要求 3.2010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知情同意书(略) 4.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 5.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督导方案 7.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评估方案 8.2010年北京市麻疹强化免疫应种与实种情况汇总统计表 9.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情况与不良反应日报表 10.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附件1: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按出生年份登记) 区(县)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学校/  幼儿园 摸底登记员 登记时间:2010

编号

家长

姓名

儿童

姓名

公历出生日期

(年/月/日)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户籍状况

本次

接种日期

本次未种原因[2]

备注

本市

外省

 

 

 

 

 

 

 

 

 

 

 

 

 

 

 

 

 

 

 

 

 

 

 

 

 

 

 

 

 

 

 

 

 

 

 

 

 

 

 

 

 

 

 

 

 

 

 

 

 

 

 

 

 

 

 

 

 

 

 

 

 

 

 

 

 

 

 

 

 

 

 

 

 

 

 

 

 

 

 

 

 

 

 

 

 

 

 

 

 

 

 

 

 

 

 

 

 

 

 

 

 

 

 

 

 

 

 

 

 

 

 

 

 

 

 

 

 

 

 

 

 

 

 

 

 

 

 

 

 

 

 

 

 

 

 

 

 

 

 

 

 

 

 

 

 

 

 

 

 

 

 

 

 

 

 

 

 

 

 

 

 

 

 

 

 

[1]户籍状况:根据户籍是否在本市作为判定标准,并在相应位置划√。 [2]未种原因:接种时外出=1,接种禁忌=2,缓种(临时接种禁忌)=3,家长拒绝接种=4,其他=5并请在备注中注明。 [3]为便于接种时的查找、登记和后期统计汇总,摸底时可将同一村(居民委)/集体单位的相同出生年份儿童登记在一起。 附件2: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临时接种场所要求
一、申报和验收 1、由集体单位首先按照下述接种场所要求的具体规定,选择临时接种场所,并向所在区县卫生局申请验收。 2、区县卫生局接到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申报场所进行验收、审批。 3、验收合格后方能安排接种。 二、接种场所要求 1、接种室应选择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的房间;根据接种人数确定接种室个数;避免多人同时在同一接种室接种。 2、接种室内要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接种前使用紫外线对接种室消毒60分钟,消毒情况应及时记录。 3、接种区域要有足够的面积摆放疫苗、冷链设备、治疗盘、医用酒精、消毒棉签、污物桶、接种器材以及急救箱和氧气袋等;并能够保证接种人员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4、临时接种场所应当设置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观察区域,每个接种场所可根据接种人数设立多个观察区域,并保证各区域有临床医生负责观察。 5、不良反应观察区域要摆放一定数量的座椅,以便受种人员能够在接种后观察30分钟。 6、设在医院的接种场所应远离所属医院传染病门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感染性门诊,避免疫苗受种者与其它就诊患者共用同一通道进入接种门诊。 三、组织管理 1、集体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的组织、宣传、动员工作。 2、集体单位应根据接种对象数量合理安排,派专人维持好现场秩序,并保证接种后每名受种对象要观察30分钟后再离开。 3、集体单位要做好受种人员的信息登记和知情同意书发放工作。 4、承担接种的医务人员必须接受过区县卫生局组织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人员培训并考试合格。 附件4: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方案
一、目的 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时妥善处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中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析评价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安全性,保证麻疹强化免疫的顺利实施。 二、监测病例定义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dverse event following immunization,简称aefi)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 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serious aefi)是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导致死亡;危及生命;导致永久或显著的伤残或器官功能损伤。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癫痫、臂丛神经炎、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脑病、脑炎和脑膜炎、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卡介苗骨髓炎、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晕厥、中毒性休克综合征、全身化脓性感染等。 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 cluster)是指短时间内同一接种单位的受种者中,发生的2例及以上相同或类似临床症状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短时间内同一接种单位的同种疫苗受种者中,发生相同或类似临床症状的非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明显增多。 三、报告 (一)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aefi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二)报告范围 aefi报告范围按照发生时限分为以下情形: 1、24小时内:如过敏性休克、不伴休克的过敏反应(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晕厥、癔症等。 2、5天内:如发热 (腋温≥38.6℃)、血管性水肿、全身化脓性感染(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5cm)、硬结(直径>2.5cm)、局部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组织炎)等。 3、15天内:如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癫痫、多发性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等。 4、6周内: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格林巴利综合征。 5、3个月内:如臂丛神经炎。 6、其他: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其他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三)报告程序 aefi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aefi(包括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接种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2小时内逐级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aefi后48小时内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附表1),并向接种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时,在2小时内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附表2),以电话等最快方式向接种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核实后立即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信息。 对于死亡或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还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四、调查与诊断 (一)核实报告 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aefi报告后,应当核实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初步临床诊断、疫苗接种等,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 (二)调查 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报告的aefi应当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并在调查开始后3日内初步完成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附表3)的填写,并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予以指导并参与调查。 对于死亡或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还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三)资料收集 1.临床资料 了解病人的基本情况,收集既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史、既往健康状况(如有无基础疾病等)、家族史、过敏史;掌握病人的主要症状和体征及有关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已采取的治疗措施和效果等资料。必要时对病人进行访视和相关临床检查。对于死因不明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检查的病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尸检。 2.预防接种资料 疫苗进货渠道、供货单位的资质证明、疫苗购销记录;疫苗运输条件和过程、疫苗贮存条件和冰箱温度记录、疫苗送达基层接种单位前的贮存情况;疫苗的种类、生产企业、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来源(包括分发、供应或销售单位)、领取日期、同批次疫苗的感官性状等。 接种服务组织形式、接种现场情况、接种时间和地点、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接种实施情况、接种部位、途径、剂次和剂量、打开的疫苗何时用完;安全注射情况、注射器材的来源、注射操作是否规范;接种同批次疫苗其他人员的反应情况、当地相关疾病发病情况。 (四)诊断 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aefi报告后,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交由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 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 aefi的调查诊断结论应当在调查结束后30天内尽早作出。调查诊断专家组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结合临床表现、医学检查结果和疫苗质量检验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调查诊断结论。 调查诊断怀疑引起aefi的疫苗有质量问题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相关疫苗质量进行检验,出具检验结果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将疫苗质量检测结果向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 (五)调查报告 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调查开始后24小时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及时将调查报告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向同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通报。 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报告,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通过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初步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描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治疗及实验室检查,疫苗和预防接种组织实施情况,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原因分析,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初步判定及依据,撰写调查报告的人员、时间等。 (六)分类 aefi经过调查诊断分析,按发生原因分成以下五种类型: 1.不良反应: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后,发生的与预防接种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 (1)一般反应: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2)异常反应: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2.疫苗质量事故: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3.接种事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4.偶合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巧合发病。 5.心因性反应: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因受种者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反应。 五、处置原则 (一)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市卫生局有关规定给予受种者一次性补偿。 (二)当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按照《北京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以及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建立媒体沟通机制,引导媒体对aefi作出客观报道,澄清事实真相。开展与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沟通,对aefi发生原因、事件处置的相关政策等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六、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市、区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aefi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联合发布全市或辖区内aefi监测和重大不良事件处理的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aefi监测、调查处理。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及疫苗质量问题的aefi进行调查处理。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aefi报告、组织调查诊断、参与处理等工作;开展aefi知识宣传;对医务人员和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对辖区医疗机构和接种单位监测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信息反馈;负责辖区aefi监测数据的审核;对aefi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与评价;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流;开展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沟通工作。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各区县aefi调查诊断与处理、aefi监测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持;对全市aefi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分析与评价;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流。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参与aefi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等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宣传;开展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开展对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的检查指导和信息反馈;对aefi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与评价;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流。 (四)药品检验机构 对导致aefi的可疑疫苗、稀释液或注射器材等进行采样和相关实验室检查,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结果。 (五)疫苗生产企业、批发企业 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发现的aefi;向调查人员提供所需要的疫苗相关信息。 (六)医疗机构 向所在地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发现的aefi;对aefi病例进行临床诊治;向调查人员提供所需要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临床资料。 (七)接种单位 向所在地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发现的aefi;向调查人员提供所需要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临床资料和疫苗接种等情况。 附表1 :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个案报告卡(略) 附表2: 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 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编码: 县国标码-首例发生年份-编号 发生地区:  疫苗名称*:  生产企业*:  规格(剂/支或粒) : 有无批签发合格证:  接种单位:  接种人数*:  反应发生人数*:  报告单位*:   报告人: 联系电话: 

编码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疫苗批号

*

接种日期

*

接种组织形式

*

接种剂次

*

接种剂量

*

接种途径

*

接种部位

*

反应发生日期

*

发现/就诊日期

*

是否住院

*

病人转归

*

反应获得方式

报告日期

*

调查日期

*

发热(腋温℃)*

局部红肿(直径cm)*

局部硬结(直径cm)*

作出结论的组织

*

组织级别

*

反应分类

*

最终临床诊断

*

 

 

 

 

 

 

 

 

 

 

 

 

 

 

 

 

 

 

 

 

 

 

 

 

 

 

 

 

 

 

 

 

 

 

 

 

 

 

 

 

 

 

 

 

 

 

 

 

 

 

 

 

 

 

 

 

 

 

 

 

 

 

 

 

 

 

 

 

 

 

 

 

 

 

 

 

 

 

 

 

 

 

 

 

 

 

 

 

 

 

 

 

 

 

 

 

 

 

 

 

 

 

 

 

 

 

 

 

 

 

 

 

 

 

 

 

 

 

 

 

 

 

 

 

 

 

 

 

 

 

 

 

 

 

 

 

 

 

 

 

 

 

 

 

 

 

 

 

 

 

 

 

 

 

 

 

 

 

 

 

 

 

 

 

 

 

 

 

 

 

 

 

 

 

 

说明:* 为关键项目。 附表3: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个案调查表 一、基本情况

1. 编码*

 

2. 姓名*

 

 

3. 性别*

1男  2女

4. 出生日期*

 

//

5. 职业

 

6. 现住址

 

 

7. 联系电话

 

 

8. 监护人

 

 

二、既往史

1. 接种前患病史

1有  2无  3不详

如有,疾病名称

 

 

2. 接种前过敏史

1有  2无  3不详

如有,过敏物名称

 

 

3. 家族患病史

1有  2无  3不详

如有,疾病名称

 

 

4. 既往异常反应史

1有  2无  3不详

如有,反应发生日期

 

//

接种疫苗名称

 

 

临床诊断

 

 

三、可疑疫苗情况(按最可疑的疫苗顺序填写)

 

疫苗1

疫苗2

疫苗3

1. 疫苗名称*

2. 规格(剂/支或粒)

3. 生产企业*

4. 疫苗批号*

5. 有效日期

6. 有无批签发合格证书

7. 疫苗外观是否正常

8. 保存容器

9. 保存温度(℃)

10. 送检日期

11. 检定结果是否合格

四、稀释液情况

 

疫苗1

疫苗2

疫苗3

1. 稀释液名称

2. 规格(ml/支)

3. 生产企业

4. 稀释液批号

5. 有效日期

6. 稀释液外观是否正常

7. 保存容器

8. 保存温度(℃)

9. 送检日期

10. 检定结果是否合格

五、注射器情况

 

疫苗1

疫苗2

疫苗3

1. 注射器名称

2. 注射器类型

3. 规格(ml/支)

4. 生产企业

5. 注射器批号

6. 有效日期

7. 送检日期

8. 检定结果是否合格

六、接种实施情况

 

疫苗1

疫苗2

疫苗3

1. 接种日期*

2. 接种组织形式*

3. 接种剂次*

4. 接种剂量(ml或粒)*

5. 接种途径*

6. 接种部位*

7. 接种单位

8. 接种地点

9. 接种人员

10. 有无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

11. 接种实施是否正确

七、临床情况

1. 反应发生日期*

 

//

2. 发现/就诊日期*

 

//

3. 就诊单位

 

 

4. 主要临床经过*

 

 

发热(腋温℃)*

1 37.1-37.5 2 37.6-38.5 3 ≥38.6 4无

局部红肿(直径cm) *

1 ≤2.52 2.6-5.0 3 >5.0  4无

局部硬结(直径cm)*

1 ≤2.52 2.6-5.0 3 >5.0  4无

5. 初步临床诊断

 

6. 是否住院*

1是  2否

如是,医院名称

 

 

病历号

 

 

住院日期

 

//

出院日期

 

//

7. 病人转归*

1痊愈 2好转 3 后遗症 4死亡 5不详

如死亡,死亡日期

 

//

是否进行尸体解剖

1是  2否

尸体解剖结论

 

 

八、其他有关情况

1. 疫苗流通情况及接种组织实施过程

 

 

2. 同品种同批次疫苗接种剂次数及反应发生情况

 

 

3. 当地类似疾病发生情况

 

 

九、报告及调查情况

1. 反应获得方式

1被动监测2主动监测

2. 报告日期*

 

//

3. 报告单位*

 

 

4. 报告人

 

 

5. 联系电话

 

 

6. 调查日期*

 

//

7. 调查单位

 

 

8. 调查人

 

 

十、结论

1. 做出结论的组织*

1医学会 2调查诊断专家组 3疾控机构 4医疗机构 5接种单位

组织级别*

1省级 2市级 3县级 4乡级 5村级

2. 反应分类*

1一般反应 2异常反应 3疫苗质量事故 4接种事故 5偶合症 6心因性反应 7待定

如为异常反应,机体

损害程度

_____________(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3. 最终临床诊断*

 

4. 是否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是  2否

是否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是  2否

如是,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编码

说明:* 为关键项目。 附件5: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麻疹强化免疫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科学、有序、安全、高效地进行。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安全接种是圆满完成本次疫苗接种工作的立足之本,也是体现北京公共卫生水准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各部门一定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确保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 (二)优质服务,技术为先 建立事先培训、事中督导、事后评估的工作模式,规范接种技术,提供优质服务。 (三)宣传教育,统一行动 要以健康教育为根本,通过健康教育、媒体宣传等手段,坚决贯彻卫生局的有计划、有组织、统一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的指导方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及疑似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事件分类 (一)麻疹疫苗接种后的严重(重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主要包括疑似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 (二)强化免疫接种过程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疫苗供应中断、冷链运行故障、接种点现场秩序失控、人员过度拥挤、受种者产生过激情绪、接种人员和接种场所不足等。 五、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应急工作原则,市区(县)两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处理强化免疫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做好信息及时、准确、客观的发布,信息交流和风险沟通。 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技术处理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协助维护疫苗接种等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秩序,保障强化免疫的顺利实施。 六、应对措施 麻疹强化免疫实施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按照“边调查、边处理”的原则,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发展,市、区(县)领导小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一)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中严重(重大)异常反应应急措施 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中出现严重(重大)异常反应等突发事件时,应按照《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过程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当发生受种者情绪失控、人员过度拥挤等情况时,应立即上报本级领导小组,并积极采取措施维持正常接种秩序。 七、宣传与沟通 在应急处理麻疹强化免疫接种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特别是处理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时,要在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同时做好与事件有关人员的宣传与沟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化解事件当事者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减少或平息社会负面影响,使当事者能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程序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鉴定和处理工作。 八、信息发布 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事件的信息收集,相关信息由市级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对外公布。 附件6: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督导方案
根据《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方案》,为保证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及时掌握接种中的有关情况,确保此项工作能够依法、有序、安全、高效地进行,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 督导目的 了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前期准备、现场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督导组组成 市、区两级分别设置督导组,对辖区强化免疫工作开展督导。各级强化免疫领导小组组织当地政府及其卫生、教育、药监等部门领导参与督导工作。 三、督导方式 市、区两级均应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包括接种前(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和接种实施等各阶段。区级督导组在接种前和接种实施阶段中,应分别开展覆盖所有接种点的督导工作。市级督导组采取巡回(接种前)和定点(接种实施)督导方式,安排专业人员对18个区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开展督导,每个区县选择2~10个接种点进行督导。对工作薄弱的地区,市、区两级督导组全程开展督导工作。 四、督导内容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当地组织实施情况介绍等,全面了解当地强化免疫工作情况。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 1、准备阶段督导:重点督导各级的组织实施、社会动员、宣传、培训、摸底登记及信息汇总上报、物资准备等情况。 2、现场实施阶段督导: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安全注射、宣传、不良反应报告与处置、信息汇总上报等情况。 五、督导反馈与报告 各级督导组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应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及漏洞要及时指出,妥善纠正解决;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及时汇总督导信息。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前期督导表 被督导单位: _______市_______县(区) _______乡(镇、街道) ________(接种点) 单位负责人:

内容

结果

一、组织领导

1.是否成立麻疹强化免疫领导小组?(以领导小组的人员名单为准)

 

2.领导小组成员是否参加了具体活动?

 

3.在强化免疫开展之前是否已经完成了部门协调、协作?

 

4.工作经费落实情况:本级经费:________元,上级经费_________元。

 

5.区县是否制定了本级的《接种方案》、《应急预案》?

 

二、社会动员

6.是否召开了有政府官员和其它各部门参加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社会动员会?(以动员会的会议记录、照片和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

 

7.是否进行了电视、广播和报纸宣传(任意一项均可记录)?(以相关实物为准)

 

8.是否分发(或在接种点张贴)强化免疫有关的宣传画或宣传单?(以宣传画或宣传单的分发记录为准,接种点以宣传画的张贴和宣传单的发放为准)

 

9.是否在重点场所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以相关实物为准)

 

10.群众对强化免疫活动的知晓情况 (随机询问5 人,有1 人不知道则选“否”)

知道此次活动?有适龄儿童?  如是,知道接种地点

知道此次活动?有适龄儿童?  如是,知道接种地点

知道此次活动?有适龄儿童?  如是,知道接种地点

知道此次活动?有适龄儿童?  如是,知道接种地点

知道此次活动?有适龄儿童?  如是,知道接种地点

 

三、实施计划

11.是否已制订了明确的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的内容包括目标儿童数量、疫苗数量、参加人员、交通工具、冷链、安全注射以及废弃物的处理)

 

12.该单位是否按照既定实施计划的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13.是否针对边远地区或特殊人群的目标儿童做好充分的接种安排?

 

14.强化免疫所需资金是否充足?(比较实施计划中的预算和实际最终收到的经费数额)

 

四、人员培训

15.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本级参与强化免疫活动人员培训(以培训会议签到簿名单为准)?

 

16.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下级工作人员关于强化免疫的培训?(以培训会议签到簿名单为准)

 

17.培训内容是否遵照实施方案的内容?

 

18.是否有足够的人员参加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活动?(根据现场了解和登记的人员名单)

 

五、后勤保障

19.麻疹疫苗、注射器、耗材是否充足并按计划分发?

 

20.接种冷链是否有完整的、正确的温度记录?

 

21.活动期间交通工具进行充分的安排?(包括疫苗运输、更换冰排、督导)

 

22.冷链能否满足需要?

 

六、摸底、现场布置等

23.接种点的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24.是否成立强化免疫接种副反应处理小组?

 

25.接种点是否准备急救药品?

 

26.是否向下级派出足够的强化免疫活动督导员?

 

27.是否对应种儿童进行了挨家挨户摸底调查登记?

 

28.是否对下级强化免疫摸底质量进行了评估,且结果达到要求?

 

29.对疫苗接种工作是否有充分安排?

 

督导意见(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督导员  工作单位  督导日期      日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场督导表 被督导单位: _______市_______县(区) _______乡(镇、街道) ________(接种点) 接种点负责人: 工作人员总数: 其中医务人员数:

内容

结果

一、冷链与器材

1.接种现场冷链是否符合要求(查看冰箱温度记录、疫苗运输记录、冰排是否冷冻状态)?

 

2.麻疹疫苗、注射器、耗材是否充足?

 

3.是否有疫苗领发、使用登记?

 

二、接种点的组织

4.是否设立了醒目的道路指引牌?

 

5.该接种点现场是否拥挤?

 

6.是否安排督导员负责该接种点的工作?

 

7.临时接种点是否符合方案的要求?

 

8.接种点设置、流程是否合理?

 

9.该接种点是否满足候诊、留观的需要?

 

10.接种点是否张贴接种禁忌征或注意事项?

 

11.是否与儿童常规接种分开?若否,接种台上是否有疫苗名称的标牌?

 

三、接种记录

12.接种点前期是否开展摸底登记?

 

13.接种点能否正确记录接种信息?

 

14.接种点能否按要求汇总和上报每日接种数据?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

15.在该接种点是否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登记表格?

 

16.该接种点是否能正确处理不良反应,并且掌握异常反应的报告标准?

 

17.接种点的医生是否准备了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

 

18.工作实施期间是否发生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若有,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安全接种

19.接种现场是否有紫外线灯消毒?(查看消毒记录)

 

20.是否统一着装,佩戴医用帽子和口罩?

 

21.接种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22.接种前是否询问儿童的健康情况,并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

 

23.接种医生接种操作技术是否正确?(观察至少2 名儿童的免疫接种过程)

 

24.接种现场是否使用注射器安全盒?

 

25.接种后是否观察30 分钟?

 

六、宣传动员

26.接种点是否有明显的强化免疫的标志?

 

27.接种点处至少有一幅宣传画或宣传标语

 

28.该社区是否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知了强化免疫开展的时间、地点、目的等?

 

29.群众对强化免疫活动的知晓情况 (在城区、乡镇或市场等地随机询问5 人,有1 人不知道则选“否”)

知道此次活动?有适龄儿童?  如是,知道接种地点

知道此次活动?有适龄儿童?  如是,知道接种地点

知道此次活动?有适龄儿童?  如是,知道接种地点

知道此次活动?有适龄儿童?  如是,知道接种地点

知道此次活动?有适龄儿童?  如是,知道接种地点

 

督导意见(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督导员  工作单位  督导日期      日 附件7: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评估方案
为评价强化免疫实施质量,为消除麻疹提供免疫策略的科学依据,本次强化免疫疫苗接种工作结束后,开展现场接种率的快速评估和系统评估。 一、接种率快速评估 (一)评估点 9月21日-23日,区县级评估组对辖区内每个乡街进行快速评估。9月24日-26日,市级评估组选取每个区县的重点乡街进行快速评估。 (二)评估对象 9月10日前到达被评估地区的8月龄-14岁儿童。 在每个乡街范围内,随机调查辖区学龄前儿童30名;1所学校的学龄儿童30名;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的学龄前儿童30名,共计儿童90名。如果被评估乡街有打工子弟学校,必须选择。 (三)评估方法 1、学龄前儿童:被调查乡街提供村(居委会)分布地图,评估人员以被调查乡街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随机入户调查10名学龄前儿童。该乡街的全部被调查学龄前儿童年龄分布应满足:8月龄~2岁、3~4岁、5~6岁(含>6岁未上学儿童)各10名; 2、学龄儿童:在被调查的学校中,每个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每个班的调查儿童数平均分配。 3、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学龄前儿童:随机调查30名适龄儿童,年龄分布为:8月龄~2岁、3~4岁、5~6岁(含>6岁未上学儿童)各10名。 评估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现场填写评估表(见附表1)。 注意事项: (1)如儿童现场接种期间不在本乡街居住,则不纳入调查; (2)以下3种对象只计入调查人数,不计入应种人数:①接种禁忌证儿童;②明确有≥2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且家长不同意接种的儿童;③明确为缓种对象且儿童家长知道强化免疫的儿童。 (四)接种情况判定依据 街乡的学龄前儿童接种情况以预防接种证为准;学校的学龄儿童接种情况以预防接种证或学校/接种单位的接种记录为准;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儿童的接种情况以预防接种证或儿童/儿童家长的回忆为准。 (五)评估结果判定 街乡入户调查和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的学龄前儿童调查中,如发现1例漏种儿童,应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学龄前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如发现2例及以上漏种,应在全乡范围内重新开展学龄前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学校学龄儿童调查中,如发现1例漏种儿童,应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学龄儿童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如发现2例及以上漏种,应在全乡范围内重新开展学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六)结果反馈与数据上报 1、结果反馈 评估人员应迅速汇总评估结果,现场将评估结果反馈至被评估乡街政府和区县级强化免疫领导小组。 2、数据上报 全部评估结束后,市、区(县)级评估人员应将两级评估情况分别进行汇总,填写汇总表(见附表2),并逐级上报至市级强化免疫领导小组。 市、区(县)级评估表由本级疾控中心保存。 二、接种率系统评估 (一)评估点 10月8日-20日,市级评估组抽取2个麻疹高发区县开展接种率系统评估。 (二)评估对象 每个被评估区县调查420名8月龄-6岁儿童,共计840人。 (三)评估方法 1、每个区(县)首先制作村(居)级抽样单位选定表,按容量比例概率抽样(pps)的方法各抽取30个村(居),每个村随机确定14名适龄儿童,共420名儿童。各区县30个村(居)的抽样采用2004年全国审评时使用的“全国计划免疫审评接种率调查抽样系统”。 2、进入被评估村居后,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调查的第1户。然后,按出门向右距离最近的原则逐户调查,直到找到14名适龄儿童。调查中如发现一户中有≥2名适龄儿童,则选择年龄最小的儿童作为调查对象。 3、每村居各年龄组调查儿童数应相对均衡,8月龄-2岁、3-4岁、5-6岁儿童各4-5名。 4、评估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现场填写评估表(见附表3)。 (四)接种情况判定依据 被评估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均以预防接种证为准 (五)结果反馈与数据上报 1、结果反馈 评估人员应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至被评估区县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并逐级上报至市级强化免疫领导小组。 2、数据上报 评估结束后,市级评估人员应将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汇总表(见附表4)。 所有评估表由市疾控中心保存并录入数据库。 附表1 北京市2010年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 调查地点: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街道) 调查人:____ 调查日期:2010年________月_____日 调查地点类型:1.村居入户调查 2.学校调查 3. 集贸市场或车站等非入户调查 4.其他____

序号

儿童姓名

年龄分组

户籍

本市1,外省2

本次强免是否接种

本次强免前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剂次

本次未种原因

a

b

c

d

0

1

≥2

不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1.年龄分组:a:8个月-2岁 b:3-4岁 c:5-6岁 d: 7-14岁,相应空格划√; 2.接种情况判断依据:入户调查以预防接种证为准;学校的学龄儿童以预防接种证或学校/接种单位的接种记录为准;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非入户调查以预防接种证或儿童/儿童家长的回忆为准。 3.未种原因:①接种时外出 ②接种禁忌 ③明确有2剂次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且家长拒绝接种 ④缓种 ⑤其他请注明。 附表2 北京市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 单位:__________区、县 填表人: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类型

儿童年龄

分组[1]

合计

本市户籍儿童

外省户籍儿童

调查数

[2]

应种数

[3]

实种数

[4]

既往免疫史[5]

调查数

[2]

应种数

[3]

实种数

[4]

既往免疫史[5]

调查数

[2]

应种数

[3]

实种数

[4]

既往免疫史[5]

0剂次

1剂次

≥2剂次

不详

0剂次

1剂次

≥2剂次

不详

0剂次

1剂次

≥2剂次

不详

入户调查

8月~2岁

 

 

 

 

 

 

 

 

 

 

 

 

 

 

 

 

 

 

 

 

 

3~4岁

 

 

 

 

 

 

 

 

 

 

 

 

 

 

 

 

 

 

 

 

 

5~6岁

 

 

 

 

 

 

 

 

 

 

 

 

 

 

 

 

 

 

 

 

 

小计

 

 

 

 

 

 

 

 

 

 

 

 

 

 

 

 

 

 

 

 

 

市场等非入户调查

8月~2岁

 

 

 

 

 

 

 

 

 

 

 

 

 

 

 

 

 

 

 

 

 

3~4岁

 

 

 

 

 

 

 

 

 

 

 

 

 

 

 

 

 

 

 

 

 

5~6岁

 

 

 

 

 

 

 

 

 

 

 

 

 

 

 

 

 

 

 

 

 

小计

 

 

 

 

 

 

 

 

 

 

 

 

 

 

 

 

 

 

 

 

 

学校

学龄儿童

 

 

 

 

 

 

 

 

 

 

 

 

 

 

 

 

 

 

 

 

 

总计

 

 

 

 

 

 

 

 

 

 

 

 

 

 

 

 

 

 

 

 

 

注: [1]入户调查中,7~14岁未上学儿童计入5~6岁组。[2]指快速评估调查儿童总数。[3]指所有快速评估调查儿童中除以下三类儿童之外的合计:①接种禁忌证儿童;②明确有2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且家长不同意接种的儿童;③明确为缓种儿童且儿童家长知道强化免疫的儿童。[4]指应种儿童中,本次强化免疫接种的儿童数。[5]:指应种儿童含麻疹类疫苗既往免疫史。 附表3 北京市2010年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系统评估调查表 调查地点: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街道)  调查日期:2010年10月_____日  本村居共走访户数:_________ 调查人:____________ 督导员:__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户籍

本市1,外省2

既往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剂次

本次强免是否接种

本次未种原因

0

1

≥2

不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未种原因:①接种时外出 ②接种禁忌 ③明确有2剂次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且家长拒绝接种 ④缓种 ⑤其他请注明 附表4 北京市2010年麻疹强化免疫分县区系统评估汇总表

县(区)

国标

编码

组群数[1]

共调查目标儿童数[2]

本次强化免疫实种数[3]

未接种原因及人数

评估接种率(%)

外出

禁忌

拒种

缓种

其他

 

 

 

 

 

 

 

 

 

 

 

 

 

 

 

 

 

 

 

 

 

 

 

 

 

 

 

 

 

 

 

 

 

 

 

 

 

 

 

 

 

 

 

 

 

 

 

 

 

 

 

 

 

 

 

 

 

 

 

 

 

 

 

 

 

 

 

 

 

 

 

 

 

 

 

 

 

 

 

 

 

 

 

 

 

 

 

 

 

 

 

 

 

 

 

 

 

 

 

合计

 

 

 

 

 

 

 

 

 

 

注:以县为单位填写。[1]指在开展系统评估的县选取组群个数。[2]指各组群所有调查目标儿童数之和。[3]所有调查目标儿童中,本次强化免疫实际接种人数。 附件8: 2010年北京市麻疹强化免疫应种与实种情况汇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儿童出生年份

本次强化免疫

调查人数

本次强化免疫

实种人数

本次强化免疫未种人数

本市

外省

合计

本市

外省

合计

接种时外出

禁忌/临时

禁忌

家长拒绝

接种

其他

合计

本市

外省

本市

外省

本市

外省

本市

外省

本市

外省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合计

 

 

 

 

 

 

 

 

 

 

 

 

 

 

 

 

注:1、本表需两次上报。接种前填写“本次强化免疫调查人数”部分,接种工作后填写“本次强化免疫实种人数”和“本次强化免疫未种人数”部分 2、调查人数为所有1995.10.1-2009.12.31出生的被调查儿童 3、本次强化免疫调查人数合计=本次强化免疫实种人数合计+本次强化免疫未种人数合计 附件9: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情况与不良反应日报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 填报日期:

接种情况

aefi总报告数

严重aefi报告数

 

当天接种人数

累计接种人数

当天报告数

累计报告数

过敏性休克

过敏性喉头水肿

过敏性紫癜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其它

群体性aefi

学龄前

小学

中学

合计

学龄前

小学

中学

合计

本市

流动

本市

流动

本市

流动

本市

流动

本市

流动

本市

流动

本市

流动

本市

流动

当天

累计

当天

累计

当天

累计

当天

累计

当天

累计

当天

累计

 

 

 

 

 

 

 

 

 

 

 

 

 

 

 

 

 

 

 

 

 

 

 

 

 

 

 

 

 

 

注:“学龄前”指8月龄(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至学龄前;“小学”指全部小学生;“初中”指初一至14岁龄(1995年10月1日后出生)。 “本市”指北京市户籍儿童,“流动”指非北京户籍儿童。 附件10:
2010年北京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总结 (参考提纲)
一、背景 近年麻疹发病三间分布,第1剂、第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的常规免疫接种率、调查接种率等;近年消除麻疹策略措施和效果;2010 年强化免疫开始时间(自摸底调查开始)、针对目标人群等;其他必要的背景信息。 二、前期准备情况 (一)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启动会议、发文、方案制定与下发等情况;政府参与力度、各部门参加和支持情况;强化免疫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成立情况、主要成员组成;强化免疫疑似接种异常反应技术指导专家组成立情况及主要工作情况。 (二)经费投入 接种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的申请、落实及使用情况,完成附表2。 (三)人员培训 全区(县)培训情况,包括区(县)对乡(街道、镇)、乡(街道、镇)对村(居)委会开展的培训。完成附表2。 (四)疫苗与冷链 疫苗和注射器领取数量,分发方式;冷链保障、运转情况,完成附表4。 (五)社会动员与宣传 社会宣传与动员相关工作情况:报刊、广播电视、告家长通知书、宣传画、宣传单、横幅、出版画、墙报及其他宣传动员方式的相关数据。完成附表1。 (六)摸底调查 摸底调查开展方法、摸底儿童数等。完成附表3。 三、接种实施与结果 (一)接种点设置与现场接种 接种点设置方法、数量、参与人数等;现场组织与实施情况;强化免疫前后减毒类活疫苗接种安排情况。完成附表2。 (二)接种完成情况 分年龄组报告接种率;分别以区(县)和乡(街道、镇)为单位报告接种情况,完成附表3。 疫苗、注射器使用情况,完成附表4。 (三)督导与评估 督导组织方法、实际开展情况;督导主要发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接种率快速评估方法及结果;完成附表5。 (四)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整个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实施过程及之后2个月的 aefi 发生情况,完成附表6。 四、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本次强化免疫积累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附表1: ________区(县)麻疹疫苗 强化免疫活动宣传动员情况汇总表

形式

单位

区县级及以下合计

备注

宣传动员会议

 

 

实际参与部门数

--

 

报刊宣传

 

 

广播宣传

 

 

电视宣传

 

 

宣传手册

 

 

发放告家长通知书

 

 

张贴宣传画

 

 

发放宣传单

 

 

挂横幅

 

 

墙报

版次

 

 

手机短信

 

 

流动宣传车

 

 

注:如有其它宣传形式,请在总结报告中列出 附表2: ________区(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组织情况统计表[1]

地区

疫苗实际

使用量

(人份)

培训人数

设置接种点个数

强化免疫现场

工作人数[2]

投入经费(万元)

参与强化免疫

督导人数

固定

临时

流动

摸底

调查

接种

人员

现场

组织者

接种劳务

补助

工作

经费

定点

督导

巡回

督导

区县级

-

 

-

-

-

-

-

-

 

 

 

 

乡街1

 

 

 

 

 

 

 

 

 

 

 

 

乡街2

 

 

 

 

 

 

 

 

 

 

 

 

乡街3

 

 

 

 

 

 

 

 

 

 

 

 

……

 

 

 

 

 

 

 

 

 

 

 

 

 

 

 

 

 

 

 

 

 

 

 

 

 

 

 

 

 

 

 

 

 

 

 

 

 

 

 

 

 

 

 

 

 

 

 

 

 

 

 

合计

 

 

 

 

 

 

 

 

 

 

 

 

[1]本表分级填写,区县级为区县本级情况,乡街级为乡街本级及以下级汇总情况 [2]“摸底调查”指直接参与摸底调查工作的人数;“接种人员”指在接种现场直接参与疫苗注射的人数;“现场组织者”指除注射疫苗外的预检、登记、维持秩序等人数 附表3: _______区(县)_____乡(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儿童年龄接种情况

儿童出生年份

本次强化免疫

调查人数

本次强化免疫

实种人数

本次强化免疫未种人数

本市

外省

合计

本市

外省

合计

接种时外出

禁忌/临时禁忌

家长拒绝接种

其他

合计

本市

外省

本市

外省

本市

外省

本市

外省

本市

外省

2009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合计

 

 

 

 

 

 

 

 

 

 

 

 

 

 

 

 

注:本次强化免疫调查人数合计=本次强化免疫实种人数合计+本次强化免疫未种人数合计 附表4: _____区(县)麻疹强化免疫疫苗/注射器使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填报日期:

疫苗使用情况

注射器使用情况

疫苗规格(人份)

累计领取数(支)

累计退回数(支)

接种疫苗数(支)

损耗数(支)

库存数(支)

累计领取数(支)

累计退回数(支)

接种疫苗数(支)

损耗数(支)

库存数(支)

 

2

 

 

 

 

 

 

 

 

 

 

附表5: _____区(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快速评估(区县级开展)[1]汇总表

类型

儿童年龄

分组

合计

本县户籍儿童

外地户籍儿童

调查数

[3]

应种数

[4]

实种数

既往免疫史[5]

调查数

[3]

应种数

[4]

实种数

既往免疫史[5]

调查数

[3]

应种数

[4]

实种数

既往免疫史[5]

0剂次

1剂次

≥2剂次

不详

0剂次

1剂次

≥2剂次

不详

0剂次

1剂次

≥2剂次

不详

入户调查

8月~2岁

 

 

 

 

 

 

 

 

 

 

 

 

 

 

 

 

 

 

 

 

 

3~4岁

 

 

 

 

 

 

 

 

 

 

 

 

 

 

 

 

 

 

 

 

 

5~6岁[2]

 

 

 

 

 

 

 

 

 

 

 

 

 

 

 

 

 

 

 

 

 

小计

 

 

 

 

 

 

 

 

 

 

 

 

 

 

 

 

 

 

 

 

 

非入户调查

8月~2岁

 

 

 

 

 

 

 

 

 

 

 

 

 

 

 

 

 

 

 

 

 

3~4岁

 

 

 

 

 

 

 

 

 

 

 

 

 

 

 

 

 

 

 

 

 

5~6岁

 

 

 

 

 

 

 

 

 

 

 

 

 

 

 

 

 

 

 

 

 

小计

 

 

 

 

 

 

 

 

 

 

 

 

 

 

 

 

 

 

 

 

 

学校

---

 

 

 

 

 

 

 

 

 

 

 

 

 

 

 

 

 

 

 

 

 

[1]本表为区县级开展的所有快速评估活动汇总表 [2]入户调查中,7~14岁未上学儿童计入5~6岁组。 [3]调查数指快速评估调查儿童总数。 [4]应种数指所有调查儿童中除以下三类儿童之外的合计:①接种禁忌证儿童;②明确有2剂次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或麻疹患病史,且家长不同意接种的儿童;③明确为缓种儿童且儿童或儿童家长知道强化免疫的儿童。 [5]:既往免疫史指应种儿童含麻疹类疫苗的既往免疫史。 附表6: _____区(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aefi发生情况 (截至强化免疫结束后2个月)

aefi分类

临床诊断

例数

发生率(1/100万)

 

 

2006~2009年出生

2004~2005年出生

1995~2003年出生

2006~2009年出生

2004~2005年出生

1995~2003年出生

一般反应

发热(37.1-37.5℃)

 

 

 

 

 

 

发热(37.6-38.5℃)

 

 

 

 

 

 

发热(≥38.6℃)

 

 

 

 

 

 

其它(不伴发热)

 

 

 

 

 

 

异常反应

过敏性皮疹

 

 

 

 

 

 

过敏性休克

 

 

 

 

 

 

过敏性喉头水肿

 

 

 

 

 

 

血管性水肿

 

 

 

 

 

 

过敏性紫癜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阿瑟氏反应

 

 

 

 

 

 

其它过敏反应

 

 

 

 

 

 

热性惊厥

 

 

 

 

 

 

癫痫

 

 

 

 

 

 

臂丛神经炎

 

 

 

 

 

 

多发性神经炎

 

 

 

 

 

 

格林巴利综合征

 

 

 

 

 

 

脑病

 

 

 

 

 

 

其他异常反应

 

 

 

 

 

 

接种事故

局部化脓性感染

 

 

 

 

 

 

全身化脓性感染

 

 

 

 

 

 

其他接种事故

 

 

 

 

 

 

偶合症

偶合症例数

 

 

 

 

 

 

心因性反应

晕厥(晕针)

 

 

 

 

 

 

癔症

 

 

 

 

 

 

其他心因性反应

 

 

 

 

 

 

待定

待定aefi例数

 

 

 

 

 

 

合计

 

 

 

 

 

 

疫苗质量

事故

疫苗质量事故起数

 

 

 

 

 

 

死亡例数

aefi相关死亡

 

 

 

 

 

 

偶合死亡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