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水蛭等六十九味中药饮片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费[2010]1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合肥乐家老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你司字[2010]03号报告收悉。依据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等政策的通知》(皖价商[2000]421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合肥地区中药饮片价格管理的通知》(合价商[2010]4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计算,现将水蛭等六十九味中药饮片的价格批复如下: 一、水蛭等六十九味中药饮片最高批发价和最高零售价见附表。 二、此价格为最高批发价和最高零售价,生产经营单位不得突破;违者一经查实,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以上价格自二○一○年八月二十日起执行。 此复。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