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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0]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封山禁牧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封山禁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赵化明副省长 副组长: 何焕秋省政府副秘书长 曹 元省林业厅厅长 宋树才省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 赵爱军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关耀林省公安厅副厅长 金允坤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 瑛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陈 健省农委副主任 韩树君省水利厅副厅长 黄庆宇省林业厅副厅长 刘正福省广电局总编室主任 翟国海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陈 杰省森林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办公室主任由陈杰同志兼任。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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