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民生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3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要求,保证我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现依据《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民生办〔2010〕1号)和《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皖教基〔2010〕6号),制定《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见附件1)和《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葛德连,电话:0551-2831834,email:gedelian@ah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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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目标要求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操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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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15%) |
1.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 |
5 |
成立留守儿童协调小组(2.5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2.5分)。 |
查看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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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日常管理 |
5 |
建立和执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5分);建立并实行了有效的分级督查、考核制度(2.5分)。 |
查看文件、督查通报等相关材料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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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信息系统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
5 |
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信息系统(2.5分);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有关信息(2.5分)。 |
省根据平时工作掌握,发生错报、漏报现象一次扣0.5分,迟报一次扣0.5分,未按照严格要求报送扣0.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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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保障性措施出台和落实情况(15%) |
1.制定实施办法 |
5 |
结合实际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2.5分);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进行项目建设(2.5分)。 |
查看文件,随机抽查项目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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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建设和管理办法 |
5 |
结合实际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1.5分);严格按照建设和管理办法进行内部建设(2分);创造性地进行留守儿童之家日常活动开展(1.5分)。 |
查看文件,随机实地查看留守儿童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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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考核办法 |
5 |
结合实际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2.5分);严格执行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考核办法(2.5分)。 |
查看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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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及其完成情况(10%) |
1.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
5 |
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1.5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1.5分);工作规划或年度计划有创新性工作举措或保障性工作举措(2分)。 |
查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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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
5 |
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任务(2分);完成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任务(3分)。 |
查看文件,随机抽查项目建设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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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件建设情况(30%) |
1.硬件建设符合省定标准 |
15 |
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20平米,安全、实用,确保留守儿童方便使用留守儿童之家有关设施(4分);配备电视和一定数量的图书、期刊、报纸和文体器材,基本满足留守儿童的文化娱乐需求(6分);配备电话或电脑等设施设备,方便留守儿童与父母交流联系(5分)。 |
实地查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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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软件建设符合省定要求 |
15 |
有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及相对稳定的关爱队伍(4分);有管理规章制度和活动安排计划(4分);有反映留守儿童基本状况、进步成长的记录簿册(4分);有工作总结和档案(3分)。 |
查看文件和有关资料,实地查看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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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30%) |
1.日常管理到位 |
15 |
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度(5分);多形式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5分);组织动员志愿者关爱留守儿童工作(5分)。 |
查看文件和有关资料,实地查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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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活动内容丰富 |
15 |
加强道德品格培育(3分);抓好健康文化熏陶(5分);开展体质体能锻炼(3分);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独立合作能力(3分);进行心理健康疏导(3分)。 |
查看文件和有关档案资料,实地查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