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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厂1RX102#预应力管道处漏浆通道封堵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10]1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福建宁德核电厂1rx102#预应力管道处漏浆通道封堵方案〉的函》(闽宁核函〔2010〕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评,我局认为你公司对1rx102#预应力管道截锥体区域混凝土缺陷不符合项处理的方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在模板支设、灌浆等施工步骤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已确定的施工方案,并遵守相关法规要求,加强核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应立即停工,并及时向我局和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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