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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2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童小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廖庆轩  市政府副秘书长 沐华平  市经济信息委主任 成 员:王 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封 毅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卫东  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杜黎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国全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胡长明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张智奎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赖 蛟  市商委副主任 丘 斌  人行重庆营管部副主任 冯 跃  市国资委副主任 郑殿林  市国税局副局长 余志东  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文渝  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 其  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 勇  市安监局副局长 丁 灿  市银监局副局长 苑 鲁  市物价局局长 马奇昌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韩贵刚  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范继宁  市三电办副主任 柳 扬  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重庆市淘汰落后产能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由刘卫东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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