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市政府令第11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2010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公告如下: 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2010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375元。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根据《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市政府令第11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2010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公告如下: 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2010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375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