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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中心城区2010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公告


【颁发部门】 汕头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2010]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市政府令第11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2010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公告如下: 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2010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375元。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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