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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考核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闽发改规划[2010]6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试点镇所在县(市、区)、试点镇人民政府: 开展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是省委、省政府今年着力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日前召开的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大干150天,全力实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确保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由省发改委、住建厅、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考核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考核方案

二○一○年八月一日
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考核方案 (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8月1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干150天,全力实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确保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把小城镇改革发展作为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载体,作为推动福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规划引导,加快启动区和启动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小城镇新地标,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小城镇改革发展建设在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为打造“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坚持“好”字优先、能快则快,推动试点镇跨越发展,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积极探索一条符合小城镇改革发展实际的新路子,用150天的时间,组织试点镇打赢改革发展的重大战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改革形成新亮点,发展取得新成果,小城镇面貌出现新变化,为实现试点小城镇三年大变样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规划全面完成。各试点镇总体规划在今年8月份要完成规划审批的所有程序,各试点镇年内都要建成一个规划展示厅,今年三季度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和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年底前各试点镇完成其他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建成一批重大项目。21个试点镇全年启动项目数要达到485个以上,总投资1200亿,必须在第三季度全面推开,确保年内完成投资255亿以上,投资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年底对项目“帐单”,要建成一批项目、开工一批项目并启动一批项目前期工作。 (三)启动区形成规模和标志。总体规划明确近期建设的重点区域要有较大突破,年底前要有看得见的新地标、新面貌,实现集中连片、集聚发展,形成规模效益。 (四)镇容镇貌明显改观。规划有效实施,乱占乱建和随意更改土地性质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环境景观有效整治,城镇净化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提高,品位、特色和个性凸显。 (五)试点政策有效落实。年内各试点镇都要完成 200 亩挂钩指标的转让使用,完成两个以上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各设区市至少抓好一个典型示范项目,“三旧”改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财税、土地、产业、投资、房地产、金融、就业、户籍等各项政策不断配套完善,得到有效落实,效应初步显现。 三、重点任务。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目标,大干150天,扎实推进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重点抓好以下任务: (一)深化规划编制。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要求,认真修改完善总体规划,准确确定小城镇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做好中心城市、新区、旧城区、景区、产业园区之间的相互衔接;抓好试点镇道路工程、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绿地系统等重要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明确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等控制原则和相应指标,对城镇主要出入口、主要干道沿线、商贸街区、广场等重要地段和节点地区,结合详细规划开展城市设计。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规划审查论证,严格审批,年内确保完成规划审批工作。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超前谋划一批交通、能源、市政公用事业、信息网络和防灾减灾等项目,特别要尽快拉开小城镇的交通骨架。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完善供排水、人行道、环卫、停车站亭、绿化、电力、生活垃圾处理、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功能配套,为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奠定基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向周边乡村延伸,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八月份各试点镇要拿出一批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清单,确定项目负责人和进度,全面启动,加快建设,年底要见成效。 (三)强化产业支撑。立足各镇自身区位、资源等基础条件,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启动新一轮工业集中区、高新技术园区建设,策划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符合产业政策、满足市场需求的产业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民营资本回归工程,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吸引有实力、有品牌、有信誉的企业在试点镇投资兴业;依托各地的大企业、大集团特别是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拓延产业链,扩大规模,提升总量。年底前每个试点镇至少要引进若干家有实力、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投资兴业。 (四)落实试点政策。加大实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力度,控制村民零星建房,有偿使用试点镇新增耕地形成的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加快研究出台旧厂房、旧集镇、旧村庄改造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年底前至少要完成一项“三旧”改造工程项目。进一步创新财税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试点镇的财权与事权,落实支持试点镇集聚产业和人口财税方面各项政策。落实扶持试点镇发展的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及时足额返还试点镇建设用地的出让金等相关税费。进一步落实完善促进试点镇房地产健康发展有关购房契税财政按比例补贴、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扶持政策,探索创新农村人口转移涉及的户籍管理、社保等问题,激发小城镇发展的内在活力。 (五)提高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精心策划生成和实施一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省教育厅试点镇教育布局规划意见确定的各类学校的选址要求、办学标准、建设标准等,选择好教育发展项目。推进试点小城镇整合政务部门、涉农部门、社会管理部门以及各类经济组织服务资源,构建为“三农”服务的公共平台。 (六)开展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整治镇容镇貌,严格规划管理,重点对主要街道、内河环境景观整治改造,对影响景观沿街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平改坡”改造,完善路面及人行道铺装。严格执行“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管理制度,对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全程监管。规划区内一律停止办理零星个人建房审批。各试点镇年内至少要完成一条以上主要街道的景观综合整治改造。大力开展试点镇绿化,主次干道绿化要整齐、有层次,拆围透绿、建绿,大幅度提高绿化指标。加快试点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年内都要启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风貌街区的保护,切实保护好古村落、优秀历史建筑、特色民居和红色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 四、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创新体制机制,为打好小城镇发展改革战役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实施。建立省小城镇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由省领导牵头,省、市两级政府分管领导和发改、建设、规划、财政、国土、教育、卫生等相关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对试点镇建设重要事项专题研究、统筹解决。试点镇所在地各级政府要像抓重点项目一样抓小城镇建设项目,加强协调推动力度和目标考核力度,工作安排要细化到每月、每旬,建立小城镇发展改革战役进展情况旬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逐月考核工作进展、形象进度。 (二)加快项目审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试点镇发展项目提供绿色审批通道,鼓励下放部分县级审批权限,必须由省里审批的发展项目允许试点镇所在县(市、区)直接上报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优化服务,简化审批、特事特办,促进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共同推动启动项目的进度。 (三)加强投资保障。要用好融资平台,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足额注入资本金、注入资产,规范操作;创新体制机制,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在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尽快推出一批项目,采用bt、bot、tot等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经营;创新筹资方式,盘活资产,通过土地收储、改造提升、综合开发,提高土地价值,实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金融机构要积极采取银团贷款、委托贷款、授信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试点镇建设。各级政府要把试点镇新增地方级收入实行全留,试点镇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垃圾处理费等税费返还政策落实到位。省直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在专项资金、贴息贷款、转移支付上,优先扶持试点镇,努力走出一条“增减挂钩、政策推动,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市场运作、综合开发”的新路子。 (四)落实分工责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考核方案,明确试点镇、所在市(县、区)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把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责任主体的依据,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每旬进行通报,对在年内无明显进展的试点镇取消其试点资格。各试点镇要结合《实施意见》确定的小城镇建设总体目标,认真制订150天会战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筛选项目,明确时间节点、具体举措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领导问责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严格试点镇建设工程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省直有关部门和试点镇所在的市县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因地制宜地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专项政策,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对因责任松懈、工作不力甚至“吃、拿、卡、要”导致试点工作进度受阻、进展缓慢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五)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建立健全适应试点镇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逐步下放试点镇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县级管理权限,探索试点小城镇综合执法,争取做到“一支队伍管全部”;鼓励部分试点镇打破行政区划,整合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户籍制度、农村教育、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激活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五、健全完善旬报和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将试点工作具体化,按照“发展看增幅、建设看标志、政策看运用、管理看效益”原则,建立试点镇目标考核考评体系,对试点工作情况年底进行考核奖惩,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任的重要依据。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创造突出经验的给予奖励,对于无明显进展的试点镇将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奖优罚劣,着力形成比学赶超的奋战氛围和不甘人后的攻坚态势。建立小城镇改革发展情况旬报制度。 (一)强化小城镇改革发展情况旬报工作。各设区市政府要围绕建立旬报制度做好全面部署,督促各试点镇所在地各级政府全面建立小城镇改革发展旬报制度,指定领导全面负责旬报工作、指定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构建横向纵向协调顺畅的信息网络体系。信息报送的工作情况和项目实施作为年底考核考评的依据。 1、建立省、市、县、镇四级信息旬报网络。各试点镇旬报信息经过规范程序审批后同时报送所在地市、县政府。市、县政府收到旬报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审查,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不同意见的情况要及时沟通反馈,采取紧急措施予以纠正。各试点镇报送资料要做到及时、准确、规范。 2、坚持按旬报送小城镇改革发展工作及项目情况,信息报送省发改委规划处,抄送省住建厅和国土资源厅。8月11日起启动第一次报送,之后每旬动态信息要求在次旬第一天下午6:00之前报送完成。 3、各级明确的信息员要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及时报送新的信息员名单。 (二)规范报送重点内容。报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1、规划编制工作进展。包括试点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旬主要工作进展、下旬工作计划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项目进展。主要指启动区、启动项目的总体情况,包括项目策划、资金筹措、政策运用的情况。另请试点镇明确年底对“账单”的项目(含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政公用事业和房建建设项目),包括1-8月份启动的项目、往年启动目前在建项目以及后5个月新增项目的项目名称、总投资、2010年计划投资、目前已完成投资、本旬完成投资、本旬主要建设内容等。 3、土地增减挂钩进度。主要指整治项目、面积,包括规划方案制定、搬迁安置、复垦及挂钩、土地增减指标交易情况等。 4、招商引资进度。主要包括签约总项目数,合同项目的项目名称、总投资、实际利用区外资金(包括外资、内资)以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特色亮点。 (三)明确报送资料要求 1、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报送,统一使用附件提供的电子表格进行信息填报,信息员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并根据项目进展动态进行实时填报更新。 2、附件中的电子表格可从省发展改革委互联网站http://www.fjdpc.gov.cn进行下载。 3、各设区市政府要将试点镇旬报工作涉及的市、县、镇责任领导和信息员的单位、姓名、座机和手机号码于8月5日前报省发改委。 联系人: 黄平 13509318407 0591-87063421 林栋 13799378869 0591-87063427 电子邮箱:ghc@fjdpc.gov.cn或fgw708@126.com。 附:1、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项目进度表(旬报一) 2、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工作进度表(旬报二) 3、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项目进度表(月报一) 4、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工作进度表(月报二) 5、关于旬报、月报表格填报要求的通知 附件1: 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项目进度表(旬报一)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2010年计划投资 目前已完成投资 本旬完 成投资 本旬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在 建 项 目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项目              
             
城建项目(市政公用和房建)              
             
新 增 项 目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项目              
             
城建项目(市政公用和房建)              
             
储备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项目              
城建项目(市政公用和房建)              
注:本表“项目”指全社会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试点镇名称:  镇负责领导:  手机: 信息员: 手机: 附件2: 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工作进度表(旬报二)
  进度情况 下旬计划及存在问题 备注
规划进度 主要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进展及审批情况。    
项目进度 主要指启动区、启动项目的总体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策划、资金筹措、政策运用的情况。    
土地增减挂钩进度 主要指整治项目、面积,包括规划方案制定、征迁安置、复垦及挂钩、土地增减指标交易情况等。    
招商引资进度 主要指签约合同项目、总投资及实际利用区外资金(含外资、内资)情况,包括招商引资中的特色亮点。    
试点镇名称:  镇负责领导:  手机: 信息员: 手机: 附件3: 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项目进度表(月报一)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2010年计划投资 目前已完成投资 本月完 成投资 本月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在 建 项 目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项目              
             
城建项目(市政公用和房建)              
             
新 增 项 目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项目              
             
城建项目(市政公用和房建)              
             
储备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项目              
城建项目(市政公用和房建)              
注:本表“项目”指全社会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试点镇名称:  镇负责领导:  手机: 信息员: 手机: 附件4: 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工作进度表(月报二)
  进度情况 下月计划及存在问题 备注
规划进度 主要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进展及审批情况。    
项目进度 主要指启动区、启动项目的总体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策划、资金筹措、政策运用的情况。    
土地增减挂钩进度 主要指整治项目、面积,包括规划方案制定、征迁安置、复垦及挂钩、土地增减指标交易情况等。    
招商引资进度 主要指签约合同项目、总投资及实际利用区外资金(含外资、内资)情况,包括招商引资中的特色亮点。    
试点镇名称:  镇负责领导:  手机: 信息员: 手机: 附件5:
关于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考核方案 旬报、月报表格填报要求的通知
各试点镇: 加强小城镇改革发展情况旬报、月报工作,对确保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考核方案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表格的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说明 1、注重定性、定量结合。实施考核方案进度表共分项目进度表和工作进度表二份表格,填报时应注意数据和情况说明结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2、报送时间要求。各试点镇应分别于每月11日、21日下午17:00前将旬报、每月2日中午12:00前将上月月报(请按旬报表格样式填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委,纸质版以快件邮寄。并请同时上报所在设区市、县(市)政府,市县政府收到旬报、月报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审查,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不同意见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予以纠正,并将修改情况第一时间反馈至我委规划处。 二、有关项目进度表的填写说明 1、在建项目、新增项目、储备项目的区别。在建项目是指今年1-8月份启动的项目、往年启动且目前在建项目;新增项目主要指本旬(月)新开工的项目;储备项目是指目前尚在前期筹备阶段、尚未开工的项目。 2、本旬(月)新增项目在下一次旬(月)报时,应列为在建项目,并注明新增的时间。 3、基础设施项目与城建项目的区别。基础设施项目一般是指交通、电力、供水、社会事业、园区建设等基础设施方面,包括从交通、发改等部门下达资金,以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城建项目一般是指市政、公用和房建等,包括从建设、发改等部门下达资金,以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 4、本旬(月)主要建设内容。简要介绍本旬(月)各项目建设的重点内容。 三、有关工作进度表的填写说明 1、规划进度。主要指总体规划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规划,以及城镇主要出入口、主干道沿线、重要交叉口、滨水地段、商贸街区、广场等重要地段和节点地区开展的城市设计等编制进展情况及工作中的特色亮点。 2、项目进度。主要指启动区、启动项目的总体进展情况,包括项目策划、资金筹措、政策运用的情况及工作中的特色亮点。 3、土地增减挂钩进度。主要指整治项目、面积,包括规划方案制定、征迁安置、复垦及挂钩、土地增减指标交易情况及工作中的特色亮点。 4、招商引资进度。主要指签约合同项目、总投资及实际利用区外资金(含外资、内资)情况及工作中的特色亮点。 5、下旬(月)计划及存在问题。主要指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下一旬(月)工作重点内容,包括定性与定量的简要内容;存在问题主要指具有普遍性或特殊重要意义的问题,包括需要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联 系 人:黄 平 0591-87063421 13509318407 林 栋 0591-87063427 13799378869 吴艳梅 15859425487 电子邮箱:ghc@fjdpc.gov.cn或fgw708@126.com 邮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8号省发改委规划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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