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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波罗的海三国新闻团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颁发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拍摄许可[2010]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外交部新闻司: 你司关于波罗的海三国新闻团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0年8月拍摄北京八达岭长城、故宫、颐和园、天安门、天坛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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