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三局: 你局《关于请协助拍摄国家形象宣传片的函》(国新办三局发函〔2010〕8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国家形象宣传片”摄制组于2010年8月拍摄北京故宫、天坛、颐和园、皇城墙遗址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八月二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三局: 你局《关于请协助拍摄国家形象宣传片的函》(国新办三局发函〔2010〕8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国家形象宣传片”摄制组于2010年8月拍摄北京故宫、天坛、颐和园、皇城墙遗址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