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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追认李斌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函[2010]1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资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追认李斌同志为革命烈士的请示》(资府〔2010〕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李斌,生前系资阳市安岳县龙台镇塔湾村村民。2005年7月,李斌同志为抢救落水群众生命光荣牺牲。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省政府同意追认李斌同志为革命烈士。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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