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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报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作品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六月十二日,我厅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川人社函[2010]574号),对我省的参评事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八月十二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下发了《关于上报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作品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就培函[2010]90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启用“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平台”(以下简称“教研工作平台”),作品的上报、评选、公示等工作环节将通过教研工作平台实现,对作品的提交方式、版式要求和时间安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教研工作平台依托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运行(网址:http//www.osta.org.cn/),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作品的提交方式 2010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参评作品将通过网络平台直接提交。我省各学校参评作品由个人提交。具体方式如下: 1.进入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主页,点击“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平台”图标后,在“教研成果申报专区”点击“注册”,进入教研工作平台的注册页面,按界面提示要求进行操作; 2.打开浏览器后,直接输入网址http://jycg.nvq.net.cn后,在“教研成果申报专区”点击“注册”,进入教研工作平台的注册页面,按界面提示要求进行操作; 3.注册成功后,在教研工作平台“教研成果申报专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以“申报者”角色进入申报程序。 二、作品提交版式要求 提交的作品可以是下列任何一种文件格式:doc、txt、xls、jpg、gif、pdf、ppt。 提交课题类作品时,需要同时将专家评审意见以jpg格式(照片)提交。课题评审意见需由3名以上专家签字。 三、作品提交与评选时间安排 (一)参评作品提交截止时间:8月30日24时。 所有参评作品须于此时间前上传至指定位置。 (二)专家评选时间:9月15月至10月20日。 部评选办公室在此期间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作品进行初评和复评。 (三)网上公示时间:10月25日至10月29日。 评选办公室将获奖的作品名单在教研工作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评作品必须符合《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0]23号)文件要求。如与文件要求不符,将不予评选,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二)个人提交参评作品时,如有技术问题,可点击网页上方的“帮助”或点击《申报者使用手册》。亦可直接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10-85282055转137、128。 (三)各市州要做好技工院校参评教研成果作品的汇总工作,填报的《技工院校申报参评教研成果汇总表》请于8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省厅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我省各学校上报作品进行推荐评选。 (四)、各地在教学研究成果评选活动中有何问题,可直接与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联系,也可与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 评选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素华;联系电话: 010-846610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教材处 四川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也顾;联系电话(传真):028-86114782 电子邮箱:syg9000@163.com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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